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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inde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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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关婚姻问题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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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蓝色心情在2008-11-23 18:42:00的发言:

前两个步骤同意,至于酒席?...圣经的观点里没这个必须步骤吧?

另外,作为基督徒来说,第二步是更应看重的。

关于酒席说明一下,

 

一般新人举行婚礼,上教堂或者请牧师长老传道来家里主持婚礼,婚礼就包括酒席(不管是家人吃一顿饭还是请上众多亲朋好友)。

 

不过,有些地方有些人是特殊的,上教堂举行仪式后,再举办个酒席(其实就是我们说的婚礼,穿上婚纱,跟世上的那些婚礼一些)。

 

其实就二个步骤,最后一步特别提出是因为有些地方的大众是以这个酒席(准确说是婚礼)为别人结婚的日子的。

 

绕来绕去,反正就这个意思,可能看的人有点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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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3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看来第二步是必须的。3Q[em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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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豌豆上的公主在2008-11-23 0:27:00的发言:

如果某位姐妹由于某些催促以及外界原因仅仅领证了(比如父母的要求等原因,有愚昧的顺服味道),男方要求同住,却迟迟不肯举行婚礼,那是女方是否应该坚决抵挡并且要求法院协助离婚比较好(女方是信徒,男方非信)

嗯,一般有一方不是信徒,教会是不给证婚的,所以领了证(国家法律认可就可以),至于酒席根据个人经济能力来定。

鼓励结婚时最好是和信徒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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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3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娶亲的筵席也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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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豌豆上的公主在2008-11-23 0:27:00的发言:

如果某位姐妹由于某些催促以及外界原因仅仅领证了(比如父母的要求等原因,有愚昧的顺服味道),男方要求同住,却迟迟不肯举行婚礼,那是女方是否应该坚决抵挡并且要求法院协助离婚比较好(女方是信徒,男方非信)

不知姐妹的情况是真实的还是假定的。 虽然登记、仪式、庆祝宴席最好齐备,在神、人和法律的层面共同见证婚姻的开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完全时,最不可缺少的是法律登记,因为权柄都是从神而来的,登记结婚就是神认可的婚姻了,值得百分之一百的尊重。 对方是不信主的,姐妹应该在登记前反对。既然已经登记,就要把对方当作丈夫来顺服和尊重,这才是蒙神悦纳的。可以要求婚礼后再同住。但是提出离婚却不合圣经的教导,因为圣经上明确说了,如果婚姻中一方是不信主的,除非不信主方坚决要走,不可离婚。而且说到妻子应该做个好妻子,说不定丈夫会因为你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请看经文: 彼前第3章 3:1 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3:2 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林前第7章 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7: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圣洁(注:“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著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7:16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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