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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约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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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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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要向主祷告,感谢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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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寻见时欣喜,离开时嗤之以鼻,对于信仰,人真会如此?
10:26 人拒绝基督的救恩,就是拒绝神最宝贵的礼物,也是漠视圣灵让我们认识神拯救大爱的引导。这项警告虽然是写给正被引诱离开基督返回犹太教的基督 徒的,但也适用于拒绝接受基督却转向其他宗教的人,或曾经明白基督的赎罪工作,却故意离开基督的人(参民15:30-31;可3:28-30)。除了基督 在十字架上受死外,再没有其他的赎罪方法。人在完全明白福音内容之后,仍然故意拒绝救恩,这人便没有获拯救的盼望了,因为除了耶稣之外,神没有再赐下其他 名字、其他方法,让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参徒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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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写作对象,和当时的环境,我们可以理解这里的“故意犯罪”是指“故意拒绝救恩”的罪。

大家不要误解了哦。信和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必然会获得平安的! :)

当然,我们还要依靠圣灵,抵挡魔鬼和其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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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几位兄弟姐妹不要担心啦,只要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必然得救。

但是,如果继续犯其他的罪,
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就是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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