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小天牛在2008-9-23 13:56:00的发言:
楼主说的有道理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
每一部经书中,都有不止一个Argument
而且每一部经书都有不同的事情要处理
比如,加拉太书和腓力门书的语气和主题,就非常不同
加拉太书和罗马书,都涉及到律法和信仰问题,但是对律法的态度有所不同
我就不学术兮兮地多讲了
只说一点吧:
以经解经是对的,但是要注意,经书的普世性和具体针对性都不可忽略
不可以拿“普世”的借口掩盖具体性的事实
也不可将具体的事件和处理方式普世化
而且:
圣经伦理学要以神学为基础。
如果你的神学有偏差,
你的伦理学必然有偏差。
比如,这两天火热讨论的女性职分问题,
表面上是伦理学的问题
实际上反映出一些人的神学偏差。
我个人觉得,单单以经查经较容易使人陷在字句当中,文士、法利赛人和天主教教皇都在这方面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所以保罗说:“【林后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
所以,以经查经应该在圣经的总原则下才更加准确。
否则,很容易断章取义或各按自己的观点乱引经文,致使经文相互对立。
“我不许女人讲道”的争执,就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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