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470032443在2008-8-10 12:09:00的发言:
???? 传道的最终目的就是指向耶稣,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要有十全的装备才可以传,但要为基督作见证?,内在的就是顺服圣灵的带领,外在的就是圣灵的果子。
????
约翰福音 |
5:39 |
? |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
一切只传自己的“看见”,“领受”而与基督救恩无关的,不是为主传道,是为自己传了。
我终于明白你要问的是什么,其实你可以在帖子标题上直接把你想问的写出来,内容里在说明一下为什么出现这个问题,你自己的看法和疑问是什么就可以,不用绕这么一大圈,文不对题是让回答人最头疼的
你的问题就是:信与不信的之间的婚姻问题,在圣经上是否有明确教导如果你要找明确汉字记载,新约圣经里是没有的,但是圣经通篇教导来看,信与不信的最好不要结婚旧约上帝赐下律法后,要求只能族内通婚,那里不是简单的血缘问题,而是包含有信仰问题,因为整个以色列是上帝的选民,也是信仰上帝的民族,和外族那些其他假神信仰的民族是不能通婚的,否则会打来信仰危机,事实上旧约也证明了这点,外族信仰的混乱导致了以色列人背叛上帝,以至于上帝灭了以色列国,而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等回归记载中,为了保证信仰的纯正性,禁止异族通婚是当时一个重要的要求,也是符合上帝心意的,但是我们要清楚,那也有预表功能。对于新约里,上帝明确启示,我们因着“信”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女,他是我们的信心之父,所以在信仰的原则上,我们的婚姻,也是要找相同信仰的为好,这和旧约是一脉相承的。
第5楼关于你引用使徒行传15章的辩论,那里第10节记载的
“ 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
这节经文要联系上下文来看,其实你引用的很全面,所以不能忽视第1节
"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
这个辩论发起的原因是关于得救问题,所以我们仔细看下来就知道,彼得说的意思是:得救是因着信,而不是因着行为,我们的祖宗想靠着守律法得救,但是实际上没人能守住律法,所以靠着守律法得救这条路是死路,既然是条死路,那就不要让非犹太民族的人走这条路。
---------这里是说的守律法的意义,以及守律法和得救的关系;而不是讨论说那些律法的条款是可以守住的,那些是无法遵守的。说白了这里和婚姻没关系。
你后面引用的那段也是一贯下来的,是讲在得救的事情上,我们信了上帝之后有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如果触犯了会和救恩产生矛盾。
---------这里也不是说普通生活条款的,是说和救恩相关的行为。
在第10楼,你问什么是故意故意的中文解释,你可以查字典,我想不需要多说吧,难道你连“故意”这个词的含义都不明白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0 16:07:3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