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但神也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行善的,神必以善待他。神是照各人所行报应人的神。
所以,说“对于不信的人虽然也可以“行善”(盖房子),却是靠着败坏的肉体来做的,即使得到人们的称赞,就是将来审判的时候所做的一切都站立不住,神并不纪念.。”是自相矛盾的。靠着败坏的肉体怎么能行出善来?如果是行善,神又为什么不纪念?这岂不是视神为不信实的,没有公义可言的神?
信的人,行善就被神纪念;不信的人,行善就不被纪念。
这岂不是“两样的法码,两样的升斗,”?难道你不知道,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的吗?
我们虽然知道这一切,却没有权柄论断这不信的人(由 神审判),要就事论事,是好事的就说好,是坏事的就说坏,剩下的只能多传福音,使人明白真道。
【可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这是神的定规,不需人来论断。
而我们把神不视为好事的视为好事,本身就是以自己的判断替代神的判断,这才是我们真正没有权柄做的事。
神说,不信神的人,“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3 )
我们却说,不信神的人也会行善。难道我们比神更能分辨何为行善?
神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7:18 )
我们却认为“败坏的肉体”也能结出善果。难道我们比神更能鉴查人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8 13:41: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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