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预定论,这里看见有一个目的,就是为自己不按着 神所定的道路行却能得救来狡辩,并且企图通过狡辩成功,来使自己相信能不靠信基督而得救----既不要 神的道,又要得救恩。这是它自己给自己设下的怪圈。 如果是人自以为 神,模仿 神搞预定,那么必定是以牺牲和侵犯别人的权利与自由为代价。 而来自于 神的预定和拣选,却是完全的、绝对的、保障人的权利不被侵犯的。否定 神的预定而坚持人得救的自由,是拿掉了人全部的自由,只看见局限的自由,更企图逃避人所应负的责任。神预定的结果,人有100%在其中的责任,也就是咎由自取。 如果无论如何,人爱咋行,都自动得救,那就是侵犯了 神给予人的完全自由。 否定 神预定的人要的,就好比一个女人,想占住10个男人,而实际上却始终只能得一个,它想:我按着自己想走的路走,只要我认为是好的,也有人说好, 神就一定得给我救恩。 神不是以人多人少为赐救恩的条件。一个人,不可能说,有很多人要嫁/娶它,就统统娶了,是有条件的----只能拣选一个。 救恩是窄路,人自己选择,要走窄路得救恩,还是走宽路背离 神失去生命。人,有自由,就有责任;有完全的自由,就得担负完全的责任。 救恩之所以是恩典,没法靠人的努力,原因在于,那是超越了人的能力:谁也无法靠人/靠己,去得到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