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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星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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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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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礼的仪式没有什么高难的,为什么不简单办个仪式,在大家的祝福中开始婚姻的生活不是更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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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仪式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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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了想:
1、感觉这事和一个人信而得救的道理差不多,凡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必得救。如果我们口里不敢承认,但你说心里是相信神的,这信心就仿佛变得不切实了,因为既然你是信神的,为何又不敢说出口,向世上见证你所信的神,你是真信神的呢?不敢口里承认本身就是一种“只看世俗而不信神的基本心理显明”。而婚姻的登记手续只是国家政权、法律的范畴,为了保护双方利益,是属世俗的事,如果两个人不服从法律办事,也是不妥。但是如果只看这本本框而没有神的祝福时,就仿若人只选择了定睛在世俗上,而少了对神的信靠一样。因为用国家法律来看你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为何不能同睡共居?但你我是基督徒神的儿女,就要有属灵的认识,神不仅是让我们按法律办事,也按神的仪式和法则去行,因为神要在我们的人生当中,凡事上得着荣耀呀,就如上面约拿所方极是,说:我们不只是为了婚姻而生,主要是为了荣耀神而行。

2、你选择了什么?是为了自己的呢,还是为了荣耀神而活呢?如果你的心重在前者,则你人可以同居了,很合乎世俗的法律。如果你是一个虔诚而极爱主的人,相信你会在凡事上都荣耀神而行,那么后者是再恰当不过的了,那就是:举行婚礼,见证上帝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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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看人心!

曾有人在这事情上,竟然拿一个贫穷的无法举行礼仪的人来对比,说不用见证照样可以同居的话…我想:神可以原谅一个真正因为贫穷而没有行礼的人,但不一定喜悦一个‘本来有条件可以这样行,却没有这样行’的作法。我们是罪人,是乎又回到老毛病的状态…

神是监察人心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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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人都看重礼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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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 3:15 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或作礼)于是约翰许了他

世人看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假如有个人还在暗恋你,你又没有在世人面前宣告就不好了,不要让人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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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4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不是为了自己,乃是为了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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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如果对方是不信的人,但是已经领了结婚证,也不能同住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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