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8-2-23 23:33:00的发言:问题是:“感觉”往往是靠不住的。所以现代人结婚快,离婚也快。很多人在婚姻发生问题之后,总是怪对方“变心”,其实对方并没有变心,他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真的很爱你,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真的不再爱你了。这就是以“感觉”来作为婚姻基础的结果。 为什么基督徒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宣誓”的过程:“无论是贫穷或富足、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并且双方都必须回答“我愿意”,这个婚礼才有效。就是因为婚姻不是靠“感觉”来维持的,乃是靠誓言来维持的。当“感觉”不复存在的时候,外邦人往往选择离婚,基督徒却要用基督的爱来维持这个婚姻,用基督的爱来爱眼前这个自己已经“不喜欢”的人。因为婚姻是为了荣耀神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所以不是从自己的需求来出发。 可问题是.如果双方中有一方,根本没感觉.这样不行啊. 这样.那个没感觉的会很痛苦.强行找感觉我觉得不好.很不公平.当然,这观点很大都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的. 但也不能否认.有感觉的一方看到这种情况会比对方更痛苦! 付出了却是这样子.双方都在痛苦,或许调节会好.但可能要很久,极大的代价. 不能要求别人这样子去牺牲. 这是我的看法.虽然从某种角度我也赞同这个观点.但实施起来不确定性太大.而且我也相信,隐患更大. 毕竟现在的诱惑比起以前更开放,更激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