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8-2-1 14:20:00的发言:等把上面一层鸡块吃完,我才发现下面居然是血块!原来是血块烧鸡!我当时火冒三丈,恨不得掀桌子!那不是侮辱我的信仰嘛??? ~~~~~~~~~~~~~~~~~ 真罪恶!那算不算吃血?反正我血是一点都没吃! 看着那些家伙吃血,我真恨不得给他们一掌!直接把他们打到柜台那去买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 14:24:42编辑过] 的确是可恶!!!不是你的同事,而你是大笨鱼!! 的确是罪恶,绝不是因为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吃了几块,而是在你知道的情况下,你还是去吃了那个鸡腿!!! 谁侮辱你的信仰??你的同事们知道你是基督徒并且不能吃血的吗??如果知道,并知道这个菜里有血,但他们还是点了,并且没有提醒你,是他们的错,可是,你最后,自己不是在知道的情况下吃了鸡腿吗??所以说,谁侮辱你的信仰,侮辱你信仰的人,正是你笨鱼自己!!!!! 如果你的同事们不知道你是基督徒,或不知道你是不吃血的,你可以借着这次机会告诉他们!!我想,你的同事,还是应该会尊重你的,下次即或是点了有血的东西,也会提醒一下你,不是吗??可是,你呢,你看看你自己所做的.... 所以说,你的确是应该火冒三丈,不过不是对着别人,而是对着你自己!!你的确是应该掀桌子,但是,应该把桌子掀在你身上,让全是剩菜的盘子砸你一身!! 另外,你的同事们吃血,你凭什么不高兴,你凭什么拿基督徒的标准去要求他们???你到底,酒醒了没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 20:15: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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