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 文中的姐妹在婚姻上没有坚守主的教导,说明她对信仰是模糊的或者说是妥协的。 2、主教导我们要“做盐做光”意思是无论是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中要比不信的人做的更尽责更信实更真诚,以此来分辨出我们是属主的。文中姐妹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资源却不为公司尽力,美其名约为主做工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污了上帝的圣名,为主做工是很好的事情,但要讲究方法。 3、服侍丈夫,按圣经的原则教导孩子是姐妹应该做好的职分,把丈夫孩子丢在一边做自己所谓的传道,不符合圣经的教导。 4、就文中描述的事情来看教会牧师的行为更象是一个异端教会所行,正统教会绝对不会如此。 就以上四点分析来看,不论文中姐妹(如果她是姐妹的话)的行为和牧师(如果他是牧师的话)的行为,如果他们不是极端的灵恩派那么就是异端,绝对不是正统教会。 (限于时间,我就不一一对照经文了,弟兄姐妹们,现在异端横行,一定要熟读圣经明白上帝的教导,持守真理,免的入了迷惑,不仅使自己受到亏损,更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