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收起左侧

[原创]基督徒可以拥抱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3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violet_2006在2008-1-3 22:24:00的发言:
基督大爱式的拥抱是可以的,抱完之后再一起充满信心地说一句:以马内利!!!

拥抱完之后,千万不能说 “以马内利”的! 会让我想起我老婆的!虽然没什么,总心里怪怪的~
说声主内平安差不多~~~
咦?你吃大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拥抱是最能表达内心情感的一种方式!
我以前有个很好的朋友(男),初一年级就做朋友了,一直是类似死党的那种~后来之间有些小误会,于是好些年没怎么联系了~当某此遇到他之后,我们拥抱在一起···彼此的一切喜怒哀乐尽在不言中。

再后来他结婚了,不久又离婚了,工作又很不稳定。他简直变了一个人,变得我都不认识他了~终于有一次他在QQ里说,他现在过得太苦了,太没面子了,太窝囊了···他问我结婚了没,我好想说没有结婚,但是我不想欺骗他,于是说结婚了。他只说了一句———祝你们幸福。 之后他便说:“兄弟,以后别联系了,你把我从你的qq里面删除吧!”

···我删了他···

或许在他心里,如果我不肯删掉他,还和他有所交往 会让他有更多的压力。

呵呵,借此机会纪念一下他,盼望还有机会能与他在烦嚣的街头邂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3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性间拥抱,好接受。异性间拥抱,有点试探了。再说,咱又不是政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3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8-1-3 21:11:00的发言:


亲爱的让我拥抱一下!

你不怕痛吗?敢拥抱你的刺猬姐姐???你可不要抱的太紧,否则就成了笨鱼岂不要变成筛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3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兄! 遇到你,我也定会与你拥抱的!
睡觉咯,晚安各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5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8-1-3 13:29:00的发言:

拥抱好像不伤大雅, 但单单"拥"或者单单"抱"就不太好了~~~~~~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对方愿意接受,然而这也是女方提出的。她说:可以拥抱一下吗?

我说可以啊

如果我主动问(她)可以拥抱吗?我觉得(她)可以接受

况且我们拥抱的时候周围没有别的人

但弟兄拥抱弟弟,姊妹拥抱姊妹总归可以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8-1-3 21:11:00的发言:


亲爱的让我拥抱一下!

在你与别人拥抱前(包括你的老婆,因为这里是网络,是公共场所),确定一下,对方能否接受,再确定一下周围的人能否接受.....

另外,亲爱的指谁,你要拥抱一下谁,可得说清楚了,提醒笨鱼,你可别忘记了"拣豆子"的教训,再不行,你就得拣"芝麻"了!!!

这个姊妹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什么叫"拣豆子"的教训,或拣"芝麻"的教训?

能给我解释一下吗?

洗耳恭听!

我也想接受你的指导与教育好吗?

不要介意,。因为我本是弱智,在语言表达上有点欠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violet_2006在2008-1-3 22:24:00的发言:
基督大爱式的拥抱是可以的,抱完之后再一起充满信心地说一句:以马内利!!!

我赞同你的说法

??? ??? 新年快樂 New year is joyful 新年は嬉しい

韩语 繁体字 英语 日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5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我个人觉得必竟这是在中国,风土人情和西方不太一样,所以同性之间拥抱尚可,异性之间握手就行啦.表达情感的方式很多,也不必拘泥于一种形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

关键在于 那个姊妹说什么 基督徒不拥抱 又什么国外国内

基督还有国界之分

偶已经听三自的人说过很多次了 呵呵 基督有国界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01: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