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者的原则 在以斯拉记第二章里,有一份特别的纪念册,记载了许多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的人。在这些被掳归回的人中,利未人是出奇的少。但是相反的,有一些人,叫做「尼提宁人」或「所罗门仆人的后裔」,人数之多,令人惊奇!这些人并不是以色列人,而是所罗门土打胜仗的时候,所俘掳来的一些奴仆。按理这些人既然是所罗门掳来的仆人,到了巴比伦应当可以不必回来了,因为回到耶路撒冷,还是得作奴隶。但事实却不然!他们回耶路撒冷的人数众多,与利末人的寥寥无几成为强烈的对比! 我们可以很容易明白有的利未人为何不回来,因为利未人是没有产业的;以色列各支派都分得产业,只有利末人没有产业一一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当他们的属灵光景低落,同时想到回到耶路撒冷时什么好处也没有,那么,他们为什么要跋涉千山万水,历经万难而回去? 虽然,利未人一一这些有正式头衔,应当事奉神的人不肯,但却有尼提宁人和所罗门的仆人,因着爱的缘故,纷纷踏上归途!就[原则」来说:这些人很像是拿细耳人一一他们不是为着外面的身份、地位,也不是为着名誉,他们只有一个心,巴不得能够讨神的喜悦。 [拿细耳人」若以新约的字眼来说,就是指着[得胜者」说的。[得胜者」是怎么样的一群人?我们看看主藉着使徒约翰写给七个教会的书信就可以明白了。我们知道:约翰写给七个教会的书信(启二、三)和保罗给七个教会的书信不一样。保罗写给[罗马、哥林多、加拉太、以弗所、排立比、歌罗西、帖撒罗尼迎」这七个教会的书信,其对象是教会的监督、长老,执事。然而当约翰写信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迎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七个教会之时,教会的光景己经开始荒凉了;因此,在这个时候,圣灵就藉着使徒写书信来呼召教会里的「得胜者」了。我们应当看见,新约里的得胜者和旧约里的拿细耳人其作用是一样的。在旧约中,当神的百姓荒凉的时候,见证神的责任落在谁的身上?就是在拿细耳人身上。同样的当新约的时代,教会荒凉的时候,见证神的责任就放在一班「得胜者」的身上了。而这样的一班人,他们事奉神不是为着地位名誉,而是为着一颗爱神的心。如果这班人是这样来许下[拿细耳人的愿」的话,那么,我们应当记得:他们在神的眼光之中,拥有和大祭司同等的尊荣。因为有这样格外的尊荣,所以神对他们的要求也是加倍的严格。
拿细耳人的记号 在民数记第六章,列举了拿细耳人应履行的三个条件。第一:拿细耳人清酒浓酒都不可喝。第二:拿细耳人不能让剃头刀剃他的头发,要任它长。第三:不可靠近死尸,连父母的尸身也不能碰触(见民六1-8) o 这三个条件中的第二条不只是条件,更是拿细耳人的主要记号。然而我们特别关切的是:这拿细耳人的长发在新约时代对我们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不可用剃头刀剃头」(民六5)。这个禁令就是任山头发生长,长到很长,让每一个人都能一眼看出,成为一个标志。长头发的意思就是说;当一个人把自己献给主以后,就愿意在身上带着一个记号。如同保罗所说的: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加六17) 印记就是记号,这印记就是长头发所代表的,就是「十字架的记号」。 这十字架的记号—不让剃头刀剃头一一代表两方面的涵意:一面是指[忍受一种羞辱」说的,而另一面则是指「忽略自己,不照顾自己」说的。 长头发对男人而言是羞辱(林前十一14) ,[忍受一种羞辱」的意思,翻译成新约的话,就是希伯来书十一24-26所说的: 「摩西·…看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 为了基督,甘受凌辱。当这个世界喧嚣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之时,能够与我们的主一同受羞辱一一身上披戴着为基督所受的凌辱。 另一方面,这拿细耳人若是女性呢?长头发岂不是女人的荣耀吗!是的!长发是女人的荣耀!但这荣耀需要靠「整理、照顾」来维持。所以有许多妇女花了很多时问来保养顾惜她的头发,梳梳辫了、挽挽髻,这样弄弄,那样弄弄…。但拿细耳人的条例:[不让剃头刀剃头」,更进一层的意思乃是说: [不去照顾它」,也就是[忽略自己」的意思。 主耶稣基督所说的:[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路九23)这里[舍己」的原意,就是[不注意自己,忽略自己」。好像你进入一个人家,看见一条狗的时候,你越注意它,它越咬你,你忽略它,根本不理它,反而没事。[舍己」原文的意思就是「根本不理他」。而拿细耳人的例第二条:[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山发髻长长了…。」意思正是「不理它,任山它去长长,不去照顾它」一一这也就是圣经所说的「背十字架的原则」。 当我们看见参孙头上有着长长头发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他是一个不)吻恤自己的人,换成新约的话来说,就是「他是个背十字架的人」。主耶稣说: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 3) 所以在拿细耳人身上,必然很明显的让人看见这个记号一一十字架的记号。 亲爱的读者,一个基督徒为什么有圣灵的能力?原来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身上必然有十字架的记号,也就是说:他必定是个跟随主的人。因此,拿细耳人的原则,用新约的话来说,也就是[作主门徒的原则」,而「舍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主」。这原则是门徒的原则,也是参孙长头发的原则。 在拿细耳人的三项要求(民六1-8)之内,这个要求是最重要的。这项要求是拿细耳人最重要的记号。在新约而言,是指我们身上有无十字架的记号来说的。有没有十字架的记号,也表显出「是不是一个跟随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