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有点很会把事情搞混! 我的讨论,是关乎你第6F的观点,摘录如下: —————————————————————— 我相信 神从没有为人指定一个配偶 除了亚当和夏娃、基督和教会 所以 我认为 属世的配偶和肉身的弟兄姊妹并无本质的不同 (当然,你如果认为性就是本质,我也不反对,但是我不这么看) 有,固然是不错 没有,也没什么要紧 并且,就像我们不能决定有什么样的弟兄姊妹,什么时候有 同样的,婚姻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认为神必定已经为我预定了一个肉身的配偶 我相信,最后难免要令很多人失望 ——————————————————————
你的观点是神没有为老亚当之后的人选择配偶。 而我的观点是神为我们安排配偶
你的观点是 属世的配偶和肉身的弟兄姊妹并无本质的不同(当然,你如果认为性就是本质,我也不反对,但是我不这么看) 我的观点是 要分开看问题,首先属灵的姊妹只是你的左右手,只是你的肢体。而一位做了你妻子的姊妹,她又是你的左右手(因为她是你姊妹)。 同时她又是你的肋骨(因为她是神为你安排的配偶)。所以从某种角度上看,是有本质的不同。
你的观点是 如果,我们认为神必定已经为我预定了一个肉身的配偶 我相信,最后难免要令很多人失望 我的观点是 神为我们安排的配偶是好的,而我们的失望,往往更多在乎我们自己没有处理好彼此的关系所导致的,是我们的主要原因,而非神所安排的不合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1 16:58: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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