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hlin在2007-9-6 15:29:00的发言:我好像有点明白楼主的意思了! 如果是犯罪,可以有改正的机会,那么,就算有了婚前性行为,但觉得对方不是很适合自己的,就不一定非要结婚,可以选择分手,但是要认罪,并且悔改! 呵呵,记得有一个帖子,楼主说自己和女朋友已经发生了关系,但是两人性格不和,搞的楼主很是痛苦,我想他大概很想分手,又觉得自己那样不厚道,所以请弟兄姊妹给提建议。但是不幸的是,绝大部分弟兄姊妹的意见是让他们结婚,而不是分手。 而这个帖子,让大家有了新的思考方式:两个发生过关系的人,一定要结婚吗? 继续探讨中!  非常赞同!!
婚前性行为肯定是犯罪,但是认罪的根本是不再发生婚前性行为,而并非是结婚,倘若是因为性关系而结婚,说到底只不过是为婚前性行为披戴上合理化的伪装而已,因为这样就从婚前变成婚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