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帖子很有个性,相信也困惑了很久了,对谦卑的人肢体所发的帖子,看了以后,觉得有必要补充些看法,从不同角度和个人的看法.
那个长帖,也许,男生女生读了以后看法都会有不同,从男生的角度来看觉得,做为男人,确实发帖人有些窝囊,失去男子汗大丈夫的魄力.但从女生的角度,我不知道其他人如何看,但我觉得,女人,再怎么样,也不可以先犯奸淫,再逼丈夫离婚。如果要离婚,就先与丈夫谈妥了为好,因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如果,女方在外边有了自己喜欢的人,觉得不再爱男方,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有了感情上的不和,就大家谈清楚。不能是用做逼迫另一方离婚的幌子.
而从该帖的后续来看,那个女方离婚后没有多久,又象男方求饶,希望住回来,而这时候,男方倒觉得,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夫妻不是说离就离,说合就合,身体也不是随便可以与任何一个个体合一后就再与原先的合,这与动物畜生有啥区别呢?
所以,我倒是认为,无论这个原先的妻子再如何优秀,都是不应该不尊重这个男人,毕竟是自己的丈夫,他再无能,但是他对家庭是负责的,他是照顾他自己的家,对孩子也负责,为了家庭也在努力维系的,但不能因为他不够优秀,不够能力赚很多钱就嫌弃男人,这是不对的,除非男人先背判或好逸恶劳,好吃懒做,不负担责任,否则,妻子都不应该出轨先,性生活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回事,是很私密很个人化的东西,只有在两个彼此相爱或有婚约的个体中才能发生,一般,发生了性关系是要对彼此和对方负责任的,绝对不是说合可以合,说分就可以分的.
因此,不管这个男同胞能否赚钱,这与帖子的主题是无关的,而帖子的主题是指,这个女人不知道羞耻,对性生活的态度极其随意,不昔以自己的身体出轨,以极其不严肃的性生活的态度想要解决摆脱所谓的"男人无庸,不能赚钱"这个"困境",先不说,事实是否男人无庸,但是,这种极其随意的生活态度在如今的文明生活是对人类伦理道德的颠覆和玷污,有常识和理智的人类男女都不能接受的.
所以,大家看问题漏了中心的东西,难道,你们中任何一个男人可以容忍这样的妻子所做的事情吗?如果是男人,能做到忍耐好声好气的劝导已经是很不容易了,更何况,又牵涉的孩子的感受。
所以,我是不能同意楼主的看法的,虽然我不是男人,但做为一个女人,也愿意从了解男人的苦衷方面,我是同情和支持"谦卑的人",不从基督教的教义来看问题,就从正常的人类思维来看问题,这样的女人已不能再列入女人的范畴了,用不知羞耻形容她实在不为过亦.
现在离婚的例子有很多,不管国内还是国外,不论离婚的原因如何,总之都是有苦衷和原因的,最最起码的是肯定是大家合不来,不再有感情了,不能再一起生活了,当夫妻不再有感情了,彼此厌恶或看不惯对方的时候,性生活其实也是变成一种累赘和痛苦,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人是感情的高智商动物(我举个例子,不是以基督教的俗语说话),性只能在彼此欣赏相爱的前提下发生,因此,以至于最后夫妻反目,不能在一起生活,也有高姿态和知识分子或文艺界人,也能做到,即使离婚后也可以做朋友的,但是,不管哪中情况,离婚肯定可以通过正常的情况来解决,而用先出轨和与别的男人睡觉并且再以此要挟和逼迫原来的丈夫放弃她,或舔不知耻的要求自己还没有离婚的丈夫也可以带女人回来睡觉,甚至还提出,可以适当进行性生活,只要允许她继续出轨与她外边的男人鬼混等这种要求都能提出来的话,我想此女人已不再是女人了,我只能当她是畜生来看待,
至少,我从一个正常女人的心态来看,一个女人不可能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男人发生性关系,并且自己自得其乐的,我不知道这里的女同胞或男同胞难道能够接受这样子的婚姻夫妻生活吗?
不管你们是否基督徒,请不要给自己找很多借口,再美丽的高尚的借口都不应该反人类的情感,至少这是上帝的原创和次序。
因此,我依然支持"谦卑的人",不论是否基督徒,我同情和理解一个男人的苦衷,至于他能否是世界上看来的成功人士,我认为与那个"有关离婚"的帖子中讨论到的"现代女性不知羞耻"是两个概念和两个性质的问题。就如同杀人犯和被逼行淫是两个级别的罪,前者是死刑,后者充其量是误入迷途,甚至是受害者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0 12:46: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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