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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约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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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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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噻,这里变成了学古汉语的地方了.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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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很晚才看到爱主这张帖,来不及回,抱歉。 完全不用怀疑,爱主和我有着类似的职业、教育背景、思想轨迹和性格,但令我惭愧的是,爱主你在信靠主的路上走得比我远,懂得比我多。希望能和你邮件交流,可以发短信告诉我你的地址吗? sharon_enyou 你这么说真令我和爱主汗颜,也会让约拿摇头的,呵呵。古汉语方面本不该在这里讨论,不过“尔”“耳”之争已经出来了,我就再说一下我的看法,算是给事主约拿一个交代,以后就此打住。 《说文解字·耳部》:“凡语云而已者,急言之曰‘耳’,在古音一部;凡云如此者,急言之曰‘尔’,在古音十五部。……二字音义绝不容相混,而唐人至今伪乱至不可言……” 爱主的解释和所举的例句都是对的,“尔”“耳”在今天用来确实差不多,我吹毛求疵,约拿认真地去改了,君子可欺之以方啊,别怪罪。 求主宽恕我,让我放下自己,做谦卑顺服的人。 求主让我得到更多的引领,坚定我的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4 10:31: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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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省事吗,我看,一点都不省事。:) 真佩服过姐姐和爱主姐姐那认真的劲儿,呵,我只能躲在角落接受批评啦!因为我做事过于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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