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yishentaer
收起左侧

[求助]烦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话也不好听
如果他不信,我希望他不爱你..
至于你还爱他的话,让时间放下他吧

本来以为是个主内的弟兄,你这样担心
现在看来,我们这样说为你好...
或许你现在要担心的不是他还爱不爱你,而是他的灵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这一生如果不靠着神
什么都是令人担心的
不是他还爱不爱你这个范畴内的一部分事了
而是你的明天,你的家庭,你的健康,我们都不知明天会怎样
都会担心,所以,靠着神,相信他,我们才会免了这些忧虑

姊妹一定要好好想清楚....
婚姻的目的是培养敬虔的后代,他不相信,你觉得神起初创立婚姻的目的还会实现吗?
神会祝福马?
好好祷告,求神带领你,记住你是他所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内容中看的出,男朋友很爱你,可是你对男朋友呢?
最近看到李连杰的一篇访谈,很受启发。他年轻的时候,很多女孩子追求过他,这种感觉是不错。但是到现在他发现自己发自内心的喜欢小孩和太太,那种感觉更是幸福。主动爱别人比被爱其实更是一种幸福,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施比受更有福”。
以前我也是觉得周围的很多人,有时还会觉的自己老家的长辈亲戚对自己不闻不问,每次都是我主动联系。但现在想想,主动去爱别人、关心别人才是更大的幸福,干嘛老是希望别人来关心你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2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你 为了他为了你们 禁食40天祷告!
如果你能坚持下来,感谢主!如果不能!

呵呵!不要打我!其实他的灵魂最重要!
为他祷告吧!祷告要恒切!
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一生!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劝你在感情方面悬崖勒马,别的无话可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2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爱情的人烦恼,没有女朋友的人也烦恼,这个世界烦恼的事可真多啊!!!在这个论坛上整天看烦恼的事,究竟有没有人过的很快乐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的事,真的很难说哦,可是这一次,不管是什么结果,

更应该带到主面前啊,为他祷告! 婚烟的事让主来作主吧!

我们一切想法不都是多余的吗? 多多祷告,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永远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我们中间的人或多或少都经历过吧。
就像“刺猬”姊妹说的,没有爱情的烦恼、有爱情的也烦恼-----

神说“信与不信的原不相配”,是的,找一位主内的弟兄(姊妹)是我们的原则,可有时候觉得很多事情我们信徒真不如一个世人做的好,我感到很悲哀!

也许你认识一位弟兄,他道貌岸然或者一位姊妹,温柔贤惠,表面上都很爱神,时常提醒弟兄姊妹读经祷告,也经常参加团契,神的话也能讲一大堆,可是他(她)的内心到底是什么样子?也许只有天父知道。

都是主内的弟兄姊妹恋爱了、结婚了,也并不能保证他们婚后就能幸福。人本是很复杂的,神当初造人就给了我们自由意志。亚当、夏娃是神所应允的第一对夫妻,可怎么样呢?不也因着他们的罪被赶出了伊甸园吗?

我们唯有常常惊醒,查验自己的内心,明了我们所要追求的是什么,甘心顺服在神的旨意中,我们才能在当客旅的这段时间内过得充实,也不枉费神对我们的拣选和找寻!

感谢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3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守望者在2007-6-22 10:30:00的发言:
我劝你在感情方面悬崖勒马,别的无话可说......

不知这位弟兄是否谈过恋爱,当你付出了,哪有那么容易说放弃就放弃,除非一开始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

人不同与动物,动物你让它干什么它就干什么,人是有思想的,况且有时候思想跟行为是不一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7-6-22 19:48:00的发言:
有爱情的人烦恼,没有女朋友的人也烦恼,这个世界烦恼的事可真多啊!!!在这个论坛上整天看烦恼的事,究竟有没有人过的很快乐啊!!!

 

  当然有拉,主给我们的生活都是最好的,同时也需要经历一些不快乐的事,那样才会长大!


   难道你每天都很高兴嘛,难道你开开头好大啊,我好烦哦!! 可能吗?


  呵, 开心与难过是并存的,不是吗?  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3 18:3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