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一语,是否指主耶稣曾到过阴间去传道?使徒信经中有一句指基督曾“下阴间”,是否根据此处经文?(三章18-20节)
任何解经人士都承认这是新约圣经中最难解释的一处经文。当我准备为这条难题下笔时,也曾头痛,因为没有一个解释能使我自己满意,我相信彼得是得圣灵启示而写下这些话,但他自己可能也未必完全了解其中奥秘,正如旧约先知们代神说预言,但他们自己也寻求了解预言的奥秘一般。
在此,我将细心地将不同解释列出,而以最后的解释为作者本人认为最适宜的、作本难题的结束。
一、使徒信经之说。使徒信经是使徒们所制定为初期基督徒所熟悉,该信经是帮助当时的信徒明白基督福音的大纲而设。该信经有两种,一种是有“下阴间”一语,表示主耶稣死后曾到阴间去。另一种是没有“下阴间”一语的。那种有“下阴间”一语的使徒信经,据说是东方教会(指希拉教又称东正教而言)所加,原来使徒信经并无该语。
那些东正教教徒,认为彼得在这里所说的,“基督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很清楚地足以表示基督曾“到阴间去”向那些在阴间(即彼得所说的监狱)的灵魂传福音。
在说英语的教会中,对“阴间”一语也有争辩,因为有些英文的使徒信经,把“阴间”(HADES)改为“地狱”(HELL)。但“阴间”与“地狱”的意义应有显著的分别。“地狱”在犹太人传统的意念中,是人死后灵魂受痛苦与刑罚之处。但“阴间”意即“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一切死去的人,不论善人恶人,都是要到那肉眼所看不见的世界去。因此“阴间”应包括“善人的阴间”与“恶人的阴间”。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说那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中清楚告诉我们,那财主与拉撒路之间有“深渊”限定(26节)。“深渊”使两者不能来往,是“深渊”把阴间分成平面的两部分,不是财主在“下面”,拉撒路在“上面”。
多数英语教会有识之士,均认为把“阴间”译为“地狱”,乃是十分错误的。他们认为,如果主耶稣真的曾到阴间去,也不会到地狱去的。我们可以说,恶人受苦的阴间,才能称为“地狱”,善人休息之处的阴间,应与“乐园”相同(路廿三43,参阅圣经难题第一集路加廿三章的研究)。
这些东正教信徒相信,主耶稣死后,他的灵曾到善人的阴间里去对他们“传道”,告诉他们,在耶稣以前的信徒,也因他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而得救。
二、恶人有机会悔改说。第二派解经人士认为东正教徒所解释的与彼得的原意并不符合。因为彼得说那些在监狱里的灵,乃是在挪亚时代的“不信从的人”。称那些人为“不信从的人”,已经是相当客气了。在创世纪六章告诉我们,挪亚时代的人乃是“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5节)。他们应被称为“恶人”。这些恶人虽然曾听挪亚劝导,彼得后书二章5节说挪亚是“传义道”的人,但他们并不悔改。因此主耶稣死后曾下阴间,在阴间对那些因不听挪亚劝勉的恶人传讲他自己所完成的救恩。这样,那些在地狱里的恶人仍有一次悔改的机会。至于他们是否悔改,则不得而知云。
三、对天使传道说。第三个说法是主耶稣死后曾在肉眼看不见的世界里向“那些被神监禁的犯罪天使”传道,宣告神的救恩,信者得救,不信者灭亡,天使亦不例外。假如这些曾犯罪的天使肯相信耶稣而悔改,亦可得释放。
这一说是以几处经文为根据的,即:
①不守本位的天使,被锁在黑暗里(犹6节)。
②天使犯了罪,被丢在地狱里(彼后二4)。
这些天使,与集体跟从魔鬼背叛神的那许多天使是不同的,许多解经家认为这些天使并不在起初跟从魔鬼背叛神的天使群中,乃是后来因犯罪(犯何罪,则不得而知,因为是属于天上的秘密)而受处罚的,这些天使可能因听主耶稣在阴间宣传救恩而得释放云。
可是,作者认为这一说法与希伯来书二章16节的经文有冲突,因为“神并不救拔天使(指犯罪的天使),乃是要救亚伯拉罕后裔”。
四、以诺传道说。这是“莫辉德博士”(DR.JAMES MOR-FATT)的英文新约圣经译本所译的,是根据圣经外传“以诺书”所记载来推想的一种经文译法;
莫辉德博士的译本如此说:
“藉着这灵,以诺也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
“以诺”一名会无中生有,是有他的理由的。他认为早年抄经者,曾因视觉错误而抄错(或说抄漏)以诺的名字。根据希拉文圣经经文的次序如下:
按着灵性说复活(原文为他却在灵里复活了)。
他藉这里(原文只有ENHOKAI),意即“在此,也”但这个ENHOKAI“可能是ENOCH的抄经错误”ENOCH即“以诺”。
因此,莫辉德博士说原文不是“在此,也”(或中文的他藉这灵),乃是“以诺,也”,于是变成:
“以诺也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
根据犹太人传说,以诺乃是一位非常特殊的人物,他是神的代表,他每日与神同行。等到他被神取到天上去之后,又差遣他从天上下到阴间对那些犯罪的天使宣布他们犯罪的刑罚,永远不得赦免,也永远没有平安:
莫辉德博士因此以为彼得前书三章19节的话乃是指以诺,而非指耶稣而言。
不过,这个使人甚觉有趣的说法,并不能被正统解经家及译经人士所接受,而莫博士的圣经译本还有其它不少的特殊译法。
(五)根据原文字义的说法。根据圣经原文,19节“曾去传道”的“去”字,与22节“耶稣已经进入天堂”的“进入”同字,原文为POREU OMAI(3)。这字的原意为“由一处到别处的进行”,并非“降下”,因此使徒信经如果是根据19节而加上一句“下阴间”,便是错误,因为这个字不是“下去”乃是“走路”的进行。中文译为“去”,是很合原文的。
同时,“耶稣已经进入天堂”的“进入”也是这个字,一般人的印象认为耶稣升天是“上升”到天堂会的,那就更不能作“下”字解了。
这一派人士认为19节与22节乃是耶稣复活后所做的同一事件的两阶段。
第一,他复活后升天,升天后,地上的人已不能再看见他升天后作什么。其实他在升天之时,一边上升一边向“灵界”宣传他的胜利,其中包括犯罪被囚的灵在内,这些被囚的灵,包括天使与人们。
第二,他宣传胜利之后,便进入天堂胜利地坐在神的右边,天上的灵界便都服从了他(参阅以弗以书四章8节“他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的难题研究)。
六、从前传道说。这说为较多人所愿意接纳者。此说认为“曾去”二字并非主耶稣死后或复活的“曾去”,乃是挪亚时代的“曾去”,意即主耶稣是因圣灵而复活,这位圣灵,“从前”,在挪亚时代曾对那些不信的人传道,或说清楚一点,圣灵藉着挪亚去传道,但他们不信。那些人‘现在”已成为被囚禁的灵,因为他们老早已经死了,不再是“人”、乃是“灵”,而且被囚在阴间了。彼得再说下去就说:当时只有八个人藉着方舟得救。
因此第18-20节照原意应该这样安排:
在肉体里,他是被治死了,但在灵里,他是复活了。
藉着他(指圣灵),他在挪亚预备方舟时曾去传道给那些现在已经在监狱里的灵界听。
至于以上各种说法,均有人采用,不过以之为参考则无不可,但如果盲目坚持某一种说法为绝对的,则未免有划地自限之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