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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un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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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这个很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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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oveunite在2007-3-17 20:46:00的发言:

      主内的姊妹“信主之后发生婚前性行为”被对方抛弃后成为单身的问题? 这个问题太普遍了,我不得不提出这个话题。
      主耶稣对婚姻的教导是极为严厉的:“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五章三十二节)

这个问题太普遍了,
应该是我们自己对婚姻的问题不够慎重。对自己不负责。
是我们把罪看的太淡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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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这个问题太普遍了,我想这样的事也在影响着你,我。要是以前婚前性行为是很严肃的事,现在随着后现代的发展,个人追求自我。
比如家里天天麻将,打牌,无形中也影响人的观念,觉得普遍。难道普遍就不是罪吗?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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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以下是引用loveunite在2007-3-18 9:20:00的发言:
    你们没有看懂意思,在马太福音里这句话耶稣否定了犯奸淫那方有再婚的权利。我的疑问是:与人同居会不会被上帝也算是一种婚姻形式?
    你们所提到的那个犯错误的女的,耶稣只是没有定她死罪而已,而且告诉她不要再犯错误了。

原文: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

你的理解有问题,不定罪代表什么,岂是你所说的不定死罪那么轻忽?
罗马书说,那在耶稣基督里的人
,就不被定罪了.
所以那句给淫乱妇人的应许何等宝贵?
也已经给了我们评判的标准:我也不定你的罪.
对于姊妹婚前的行为,和她本人的失败有关
但神已经说明,定罪的权柄在乎他,不是我们.
所以姊妹的另一半首先要做的是到神面前认识自己
再来看姊妹的罪……

经上对于淫乱的罪恶说的是比较重的: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
但凡在身子上得罪过上帝的
神的杖从来都没有手软过
大卫一生何其爱主?但那件与拔示巴的淫行的恶果
从他犯直到他老年,神的手都直伸不缩……
他死了四个儿子,自己的妃嫔被儿子……
直到今天犹大家的战争都没有止息,这种警戒都不够吗?
旧约挪亚时代的罪恶里,明白的说到婚姻的混乱,甚至神为之忧伤……
如果仔细读以色列进迦南的历史,神吩咐将迦南七族完全灭绝
包括孩子……为什么?其中之一就是因为他们的淫乱。
神对于淫乱的憎恶根本不必再多说。

如今的时代淫乱成风,撒旦将世界的观念灌输在我们的里面
试图动摇信仰的根基,
那些淫乱的人根本不必别人再去评判他们什么
如果真的有圣灵的内住,如果他们真的得到上帝的救赎
光里面灵的煎熬就足以让他们生不如死了
大卫认罪悔改到一个地步:精液枯干,舌头贴于上膛,眼泪成河……
就是最直接的内心表白了,人犯这罪,可以悔改
但罪的后果却要自己承担,别什么主的爱是大的,那是为罪恶找借口,
如果行淫时想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赤身悬挂,想到他为我们承受的
羞辱,想到这种行为加给主那血肉横飞的鞭伤
还敢说自己犯罪心安理得吗?
当然,也有没反应的,麻木的
我见过这样的人,人家与男友在一起似乎完全可以没感觉
而口口声声说自己已经得救了……
我根本无法相信一个真正蒙恩得救的人,
可以犯罪完全不知羞耻的。

时代怎么变迁,上帝的话安定在天永不改变。
不要因为人守不住神的话,就觉得神的话可以打折扣。

主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不是犯错误,错误的性质轻的多.
马太福音那段宝训,针对的是训练门徒
主要我觉得还是论述不要轻易离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2 16:16:3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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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an在2007-3-17 21:06:00的发言:

现在我们谁都不知道耶稣在地上写了什么,但耶稣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肯定的,这样的姊妹,必要受到管教。


非常遗憾,这个问题真的在教会中很普遍。“普遍”指的不是姊妹发生婚前性行为:

对,我们应该疾恶如仇,黑白分明,我们应该强烈谴责这位姊妹的罪行,远离这个“淫妇、荡妇”,从此以她为耻。为了表明我们对圣洁的爱,我们的对耶稣的爱;马上,立马,立即坚决和她断绝任何关系!什么?有人还想让她领圣餐?

对罪恶的毫不妥协,常常是用到了别人身上。


耶稣是罪人和税吏的朋友,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熄灭。

如果教会是我们的家,那我们就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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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oveunite在2007-3-17 20:46:00的发言:

      主内的姊妹“信主之后发生婚前性行为”被对方抛弃后成为单身的问题? 这个问题太普遍了,我不得不提出这个话题。
      主耶稣对婚姻的教导是极为严厉的:“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五章三十二节)

 
耶稣是宽容的胸怀接纳每个罪人,他可以赦免人类的罪过.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的.

“信主之后发生婚前性行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既然是在婚前,那就不存在用"抛弃"这个词.因为他们还没有婚姻的契约.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这是神对人婚姻的教导.人人要珍惜婚姻,因为婚姻是神给于的.但是若不珍惜,他(她)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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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淫乱"的含义包括两层,,一层是指属肉体方面的淫乱;一层是指属灵方面的淫乱。..
两者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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