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姊妹啊!!我认为基督徒的婚姻首先是要经过神的认可才能成为真正的婚姻,但是在当今两个人(男女双方)能够成为夫妻要经过相识相知相恋相爱四个过程,这四个程过是不能颠倒先后顺序的.有了双方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彼此之间的情感才有了婚姻基础(就是爱,男女之间的爱和情),具备了同渡一生的条件,,然后还要在神的见证下才能成为真正的夫妻,可是亲爱的姊妹你直接就认为我所要阐明的就是以结婚来拯救别人为我的观点!把前面最为重要的四个过程甩到了九霄云外!!这就好比你认为我在建筑一座楼房,不要建设下面的基础只要上面最高楼层!!!切!!!我活了三十多年,失恋了三四次,外加失败一次婚姻,就算我蠢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跌倒了那么多次,主也会给我一点智慧让我不再愚昧!!!亲爱的姊妹啊!!请你不要认为我是在向那个舍身喂虎的笨蛋阿三学习好吗!! 关于经上所记的"信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对这句话我们是丝毫不能存有怀疑的!!!因为这是出自 神口中的话!!是我们必须要尊循的律法,但是我认为主内好多兄弟姊妹们在理解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去分析和体会,并不是这句话很深奥,而是有些兄弟姊妹对于自己的母语(中文)里的词汇理解的有些片面,原因仅此而矣."是非"和"有无"在中文里是两个有一定的相通性的词汇(例如在数字电路中的与非和有无是一个概念),但它们并不是意义完全相同的词汇.我认为"信与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这句话所说的"信与不信'是指"是非',而不是"有无".不字可以完全用非字替代,比如说"我不是南方人',和"我非南方人'是一个意思;如果要是用"无'替代"不',说"我无南方人'或者说"我无是南方人',这话不就让人费解了吗???所以我认为"信与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这句话中的不信指的是那些拒绝受 神,并且阻碍别人信奉耶稣基督的人,而不是那些不了解 主,不知道 神的迷途羔羊!!!所以我说当他(她)恋慕你的时候,有可能是主交给你的任务,要你拯救他(她),但是他(她)一定不能是敌基督的!!!否则就可能是撒旦的试探!!! 我认为未曾涉及世俗的青年人向一个自己恋慕的异性传道简直胡闹!!!你们能保证两人在一起不干别的事吗???你们肉体跌倒是小事,亵渎了圣灵罪可就大了!!!万万不可这样做!!!想传道你就传,不要和感情混为一潭!!!我在前面的贴子里说的是当你在主内一时无法寻觅到和适的异性时才将眼光放在主外的世人上,而他(她)是恋慕你的,不是你恋慕他!!!他不能敌基督是前题!!!! 基督要在我们兄弟姊妹身上成就的事与我们的信心有关,要成就在世人身上的事与他们的信心无关. 最后我说一下关于我老婆,我没有刻意向她传道,我认为这事会水到渠成,我总是替她向我们的奉主的名向我们天上的父祷告和感恩!!她现在已经开始认为嫁给了我---一个基督徒就是最大幸福!! 愿我们天上的父将平安赐予我们所有的兄弟姊妹!!!也包括那些善良的世人!!!! 奉耶稣基督战的名求!!!阿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3 1:25:1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