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黑客酋长
收起左侧

[讨论][原创]"混沌"中的蝴蝶效应。..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6-12-23 23:23:00的发言:
他们尚未求告,我就应允。正说话的时候,我就垂听。--以赛亚书65:24


我认为就连我们的祷告,也是神兴起的,他是初,他是终,什么都在乎他,他就是一切。


你的话是没错,但是和前面的内容好像没有什么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客酋长说得似乎很对啊!因为我搞不清你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是觉得你讲得很有理啊!不过,事实上,我逻辑思维特差,不管是谁对我一分析,不管他的因为和所以是毫不搭界的,我都觉得对,因为我早被他给绕晕了.......所以,不跟你们这些会分析的人讲话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6-12-24 12:56:00的发言:

黑客酋长说得似乎很对啊!因为我搞不清你是对的还是不对的,只是觉得你讲得很有理啊!不过,事实上,我逻辑思维特差,不管是谁对我一分析,不管他的因为和所以是毫不搭界的,我都觉得对,因为我早被他给绕晕了.......所以,不跟你们这些会分析的人讲话了.....


小妹妹,,逻辑思维很重要的。..不要逃避,要去学习呀。..
在基督信仰方面,的确存在着很多错误理论和错误思想,,这些东西很有迷惑性,不易被人察觉。.所以,要多观察,多思考。..
我之所以能判断出你是浙江台州的,就是从你的字里行间解读出了你受过浙江台州文化的影响,,尽管你使用了很多网络语言来掩饰你的真实语言。..
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非常重要,,你正好两者都缺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6-12-24 00:27:00的发言:


你的话是没错,但是和前面的内容好像没有什么关系。..

我表达的意思是神是一切的始作俑者,是他兴起我们祷告,又来应允我们的祷告,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有人不明白会问如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那我们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很简单,我们的存在就是来体验这注定的命运,就好象学校的课程其实也是在学生入学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但学生仍然要来学习这早已注定的学习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6-12-23 18:06:00的发言:

小妹妹,,要学会分析问题呀。..
前面所说的蝴蝶效应是想表达什么意思?你不明白吗?
从得救的角度来说,人可分为两种:得救的人和不得救的人。..
若像某些强调预定论的弟兄姊妹的理解,神早已将人是否得救决定了,,那么我们还需要祷告干什么?反正已经决定了。..就按照神的程序运行下去罢了。..
其实不然,,我们所处世界,有很多事情我们不能决定,也不能知道,,但是我们必须积极面对。.

Act 9:36 在约帕有一个女徒,名叫大比大,翻希利尼话,就是多加。(多加就是羚羊的意思)他广行善事,多施周济。
Act 9:37 当时,他患病而死。有人把他洗了。停在楼上。
Act 9:38 吕大原与约帕相近。门徒听见彼得在那里,就打发两个人去见他,央求他说,快到我们那里去,不要耽延。
Act 9:39 彼得就起身和他们同去。到了,便有人领他上楼。众寡妇都站在彼得旁边哭,拿多加与他们同在时,所做的里衣外衣给他看。
Act 9:40 彼得叫他们都出去,就跪下祷告,转身对着死人说,大比大,起来,他就睁开眼睛,见了彼得,便坐起来。
Act 9:41 彼得伸手扶他起来,叫圣徒和寡妇进去,把多加活活的交给他们。

这段经文中,彼得为了死人祷告,使死人复活,那个女徒得救了吗?你可理解?

你好:

以利沙为妇人的儿子祷告、主耶稣为死了的拉撒路祷告、这里的彼得为这个寡妇的儿子祷告皆是要死者再活过来(不是永生、而是肉体生命的再起),请你说说,你要是为死者祷告的话,祷告的内容是什么?会不会超过这个限度?

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4 18:25:39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有点长,没有看完,不过我看了重要的部分....偶支持你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又要反对一次了,我很赞同DX说的防微杜渐的说法,但是我坚决不同意可以为死人祷告一说。你和其他DXJM提到的有关为死人祷告的例子是不能够支持为死人祷告的说法的,首先,上帝容许那些事情在特殊的人身上发生,是为了借着这些事情显明上帝的恩典,耶稣说过“复活在我,生命在我”,无论什么神迹都只有一个目的,圣经说的很清楚——那就是为了显明神的大能和恩典。
至于DX说到的为死人祷告一说,我认为很不妥,你说的死人,其实是那些不信的人,如果我们可以在这些人死后为他们祷告,那么他们活着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信??耶稣早就提到过“哀哭切齿”,那些至死不信的人,我们只能惋惜和同情他们,但是绝对不是说我们为他们祷告,他们就可以得救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别人,使人得救,除了耶稣以外!!
还有,我们为他们祷告的目的肯定是希望他们得救,但是,你要清楚,上帝有恩典,但是肯定不可能是你说这个样子,上帝在圣经上从来就没有提到,我们为死人祷告,可以让他们得救。约翰福音中提的很清楚,要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你觉得死人可以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恐怕你也觉得荒唐吧。
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给了每一个人一生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可以借着基督耶稣得救。但是如果一个人到死都不愿意信靠耶稣基督而得到救恩,我们凭什么相信他们死后仅仅因为你为他祷告他就得救?你这种说法恰恰是对上帝恩典和救赎的亵渎。还有,如果有你说的情况(其实是永远不可能的),你为死人祷告,他死后因为你的祷告得救了,那么你说的“死”是什么意思?肉体的死亡??他们不信而死,不仅仅肉体死亡了,更是灵性的死亡,圣经中对肉体的死亡看的远远没有灵性的死亡来的重要!!
上帝有恩典,但是绝对不是纵容!!DXJM别看错了,马太福音中,耶稣对那些跟随他的人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莫想我来废掉律法,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不要错看了,恩典固然是最大的,但是上帝所颁布的律法绝对是不可以替代!!请好好读读圣经,然后再来论坛里面发贴,免得有DXJM因为我们误解圣经而误导了DXJM,让他们跌倒,那样的罪,圣经上说过了,那是极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4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如果一个人临终时候真的信了,他心里确实相信,他会不会得救,我不知道,神有没有特别的恩典对这些临终的人,由于没有办法说话,但是心里相信的人。
不过有一点,我很赞同,那就是信心的祷告,不过这样也有不妥的地方,我们的信心是向荠菜种子一样的慢慢长大的,不是说变成参天大树就可以变成的,因此,我们信心有软弱,这是可以理解的,上帝也知道。
我想表明一下对于得救的观点:得救与否,不仅与上帝有关系,而且与我们自己的关系也很大很大的,有些人之所以不能得救,不是因为神没有给他恩典(神不偏待人,相信熟读圣经的DXJM都听过这句话,不得救的原因很明显,是因为他们不信,简单的说,是他们不选择上帝,不选择得救,而选择灭亡!!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能怨上帝!!!
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完全的恩典,没有偏待,上帝在早亚当的时候,就给予了人一个特殊的东西:自由意志,那是上帝最伟大的智慧之一。上帝给了人一个选择的权利,上帝当然希望人们都选择上帝自己。但是就像亚当一样,他做了错误的选择,那么,他就必须为自己错误的选择负全责!!我们也是一样的!
愿和DXJM因为上帝的恩典同感恩,也愿我们以亚当为戒,不要做错了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5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6-12-24 15:36:00的发言:

我表达的意思是神是一切的始作俑者,是他兴起我们祷告,又来应允我们的祷告,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有人不明白会问如果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那我们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很简单,我们的存在就是来体验这注定的命运,就好象学校的课程其实也是在学生入学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但学生仍然要来学习这早已注定的学习内容。


上帝编写的程序不是死的。..前面的蝴蝶效应我白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5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忘记背后在2006-12-24 18:23:00的发言:

你好:

以利沙为妇人的儿子祷告、主耶稣为死了的拉撒路祷告、这里的彼得为这个寡妇的儿子祷告皆是要死者再活过来(不是永生、而是肉体生命的再起),请你说说,你要是为死者祷告的话,祷告的内容是什么?会不会超过这个限度?

谢谢。





我们讨论的是能不能为死者祷告,而不是为死者祷告的内容。..
能否为死者祷告的问题我尚未说服他们,,你就开始逼问我下一步的问题了,,拜托,,给我点氧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0 20: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