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z556688q
收起左侧

男女朋友谈恋爱多久适宜结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0-27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ereza在2006-10-27 09:49:00的发言:

呵呵,刺猬姊妹别说泄气话嘛~

我没说泄气话啊!
人在的话,
就有糖糖,饼饼,果果,钱钱......
做人何必这么贪心,
要人还要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如果没有相爱的心,他就不会给你钱钱,也不会买糖糖、饼饼、果果啊!
主所见证的婚姻是神圣的,虽然现在的社会的确有许多负面的婚姻例子,但是我们是主的孩子,我们就相信主给我们预备的婚姻会是美好的!不是贪心哦!是相信神对我们的安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是不谈恋爱的, 只要是主安排的婚姻就无条件接受, 他必定给你最好的. 只要双方经过祷告后有圣灵的感动可以结婚, 而且觉得是主给安排的婚姻就马上结婚, 不要学外邦人还要考虑对方的财富, 地位, 像貌和学历等属物质世界的东西. 更不可学外邦人谈很长时间的恋爱, 结果结婚就成了爱的坟墓, 应该学会在婚姻中去恋爱, 平等地向对方献上自己爱的承诺. 更不可有婚前性行为和所谓的试婚, 婚前同居等犯奸淫的行为. 这里要告诫弟兄, 婚前绝对不要碰姊妹身体的任何部位, 连拉手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如果这样的话, 谈恋爱对信主的弟兄姊妹来说也就没有任何必要了, 只有外邦人才谈恋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lumba2007在2006-10-30 03:26:00的发言:
......只要双方经过祷告后有圣灵的感动可以结婚, 而且觉得是主给安排的婚姻就马上结婚, ......
此话不敢认同!

脚步急快的,难免犯罪。19: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30 15:43:5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31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比较认同13楼弟兄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6-10-25 13:57:00的发言:

越快越好!现在主内的未婚弟兄,都属稀有资源,所以逮到一个,就让他尽快娶你!做基督徒有一个好处,就是反对离婚,所以,他想跑也跑不掉了!

恋爱千万不能谈太久,要是谈崩了,伤心不算,还得花时间另外找人,累不累?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13楼的观点。基督徒要顺服神带领的婚姻,建立婚后恋爱,如酿酒,越久越香。凡事祷告感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05 14:10:50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5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婚前对对方的背景、灵性、性情了解得越清楚越好,这些不一定都要通过谈恋爱获得,可通过其他渠道,如他/她的同事、同学、邻居、朋友和教会中弟兄姐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9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一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lumba2007在2006-10-30 03:26:00的发言:
基督徒是不谈恋爱的, 只要是主安排的婚姻就无条件接受, 他必定给你最好的. 只要双方经过祷告后有圣灵的感动可以结婚, 而且觉得是主给安排的婚姻就马上结婚, 不要学外邦人还要考虑对方的财富, 地位, 像貌和学历等属物质世界的东西. 更不可学外邦人谈很长时间的恋爱, 结果结婚就成了爱的坟墓, 应该学会在婚姻中去恋爱, 平等地向对方献上自己爱的承诺. 更不可有婚前性行为和所谓的试婚, 婚前同居等犯奸淫的行为. 这里要告诫弟兄, 婚前绝对不要碰姊妹身体的任何部位, 连拉手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如果这样的话, 谈恋爱对信主的弟兄姊妹来说也就没有任何必要了, 只有外邦人才谈恋爱的.

我不是很赞同这样的说法!是基督徒的就不可以谈恋爱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6 12: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