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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130680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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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自由意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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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宿命论是其他宗教的教义.基督教是有主的恩典,许多见证都可以看到神的大能能改变许多人的处境,在人不能,在神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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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诗篇139:16]
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言16:4]
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 [使徒行传 17:26]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 [使徒行传17:28]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 [腓立比书2:13]
免得有人被诸般患难摇动。因为你们自己知道我们受患难原是命定的。--[帖撒罗尼迦前书3:3]

圣经上明明写着,人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神,神预先就定准人生命的年限和一生所居住的地区,就连人立志要干什么事,也都是神的灵在其心里运行,就连恶人也是由神专门为患祸的日子而造,人还没有出生,其命中的每一天就都已经记在神的生命册上了,这些都明显地显示,宿命论是真理。好好读读圣经吧,不要老看那些所谓神学文章和理论,或者人云亦云,要尊圣经为大,而不是尊神学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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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3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预定论常见的理由


理由之一:预定论是宿命论

基督教的「预定论」和异教的「宿命论」*(fatalism)常被混为一谈,以致产生许多误解,其实两者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断言「一切未来的事都是绝对确定的」,两者的差别则主要在於宿命论并不承认一位有位格的神。基督教的预定论认为:「每件事的发生,都是因为背後有一位神在安排,而且这位神具有无限的智慧、圣洁、与能力」,异教的宿命论则认为:「每件事的发生,都是因为有一股盲目的力量在其中运行」。这个力量不会思考、没有位格、不关心道德,就好像物理定律的必然性一样。这个力量带著我们无助地向前,使我们好像湍急河水中的一块木头。

预定论说神早在万古之先,就已经有一套整体的计划,神现在也正在藉著万事万物完成这个计划。预定论主张「神每一项谕旨都有充分的理由,也都是合理的决定」;也认为「神已经定了一个很大的目标,『一切受造者都朝著这个目标迈进』」,而且认为这个目标第一是「神的荣耀」,第二是「神百姓的福祉」;宿命论则不讲「最终原因」(final cause),又把掌管宇宙经纬的大权从神手中抢走,交给一个未知的力量;神有无限的智慧与慈爱,但是宿命论的这个力量却是盲目而必然。宿命论认为「自然界的运行和人世间的经历,都是因为背後有一个不可知,也不可抗拒的力量」,人挣扎没有用,发牢骚更显得幼稚。

预定论的教义丝毫不会剥夺人的自由,也丝毫不会减少人的责任。神在确定万事的同时,也规定人有自由;宿命论则不给人选择的权力,人不能自己决定什么事。宿命论认为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动,就好像人不能控制自然律一样。宿命论既然认为万物背後有这个不可抗拒、没有位格的抽象力量在掌管一切,就容不下道德观念了;预定论则认为神与人都必须有道德观念作为他行动的准则。宿命论容不下宗教、慈爱、怜悯、圣洁、公义或智慧,也不鼓励这些事;预定论则为这些提供了最有力的基础。最後,宿命论使人怀疑,绝望;预定论则彰显神和他国度的荣耀,并且保证没有什么事能动摇神的国。

所以我们可以说:预定论和宿命论根本是两回事,人的行动怎样不同於机械的运作,天父不止息的爱怎样不同於地心引力,预定论也照样不同於宿命论。司密斯(Smith)说:「预定论将荣耀的真理启示给我们,使我们的生命与敏锐的心灵不是放在冷酷的命运巨轮里,也不是放在疯狂的机运漩涡中,而是放在神大能的手中,这位神具有无限的智慧与良善。」【注一】

加尔文也特别驳斥一般人以为「预定论就是宿命论」这种错谬的说法。他说:「宿命(Fate)是斯多噶派*(Stoic)讲『必然论』(doctrine of necessity)的时候所用的名词,这种必然论是他们从矛盾推理的迷宫中编造出来的东西,他们简直是『立规矩要神遵守,定法则要神顺从』。我对预定论下的定义是:『神有一个心意,是没有任何事物可以拦阻的,神按照这个心意,用他无限量的智慧、测不透的公义统治全人类、一切人事物,以及世上一切大小事。这个神的心意就是预定论。』。这个定义是从圣经来的。」;加尔文又说:「……你如果愿意研究我的著作,就会立刻明白我是如何反对『宿命』这个亵渎的字眼,也会知道这个可憎的用语其实是奥古斯丁在世时反对的人给他戴的帽子。」【注二】

路德说在异教中有宿命论,正可以证明「世人仍然隐约知道有预定论,也隐约知道神存在,就好像世人仍然隐约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一样」【注三】。我们读哲学史就知道,唯物论已经自己证明它基本上就是宿命论,而泛神论也带有强烈的宿命论色彩。

其实没有一个人能言行一致地主张宿命论,因为如果他言行一致,就得自己问自己:「如果我今天会死,就不必吃饭了,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死。如果我还能活几年,我也不必吃饭了,因为我无论如何一定会活。所以结论是我不吃饭了。」在预定论则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如果神已经预定一个人会活,他也预定这个人不要愚昧到作出绝食自杀的举动。

韩密敦说:「除非我们只看外表,否则不应该会认为预定论就是异教的宿命论。基督徒并不是落在冷酷不变的命定之下,而是安稳在慈爱天父的恩手中。他爱我们,甚至将他的爱子赐给我们,为我们的缘故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徒知道『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照神旨意被召的人』。基督徒能信靠神,因为知道他全智、全爱、至公、至圣。他从起初就知道末後的结局,所以即使我们遭遇逆境,也没有理由惊慌。」

这样说来,只有那些原本不花工夫查考预定论的人,或是对预定论心怀恶意的人,才能鲁莽地作出「预定论就是宿命论」的指控。但是那些明明知道什么是预定论,什么是宿命论的人,实在没有理由犯这个错误。

宇宙既然是有系统的单元,我们就必须在这个「最後要排除理智与目的」的宿命论和「圣经所教导,主张神创造万物,神的护理涵盖一切受造者」的预定论中间作一个选择。神自己是自由的,他也安排我们可以在本性范围内享有自由。这样看来,预定论与宿命论两者不但不相等,而且是绝对相反的,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小标=注:

【注一】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167.

【注二】Calvin, The Secret Providence of God, reprinted in Calvin's Calvinism, pp.261, 262.

【注三】Luther, Bondage of the Will, p.31.

 

基督教预定论 原著:Loraine Boettner
翻译:赵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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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预定在于神的预知,人应当负起自己的责任.

比如雅各和以扫

他们名分的转换是神预知并告诉利百加以后将发生的事:
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但是,以后的事情发展,其实和以扫轻看长子的名分和雅各善于抓住名分有关.

如果是神预定,那么,神还是公义的么?如果是这样,以扫见到神的话,难道不可以控告么?

所以如果将一切归于神的预定相对不是太妥的提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08-13 21:27: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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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预知

阿民念主义反对预定,也反对预知*(foreknowledge),而且反对的程度一样。就著我们所讨论的预定和预知而言,二者的关连让我们能说:神的预定有多么确定,神的预知也必然同样的确定;所以如果预定与人的自由选择权矛盾,那么预知也一定与人的自由选择权矛盾。神预定某件事,那件事就确定;而神预知某件事,有个先决条件,就是那件事必须是确定的。

如果神预知某件事,那么这件事就再也没有稍微改变的可能。如果神预知未来的事如何演变,那么历史的发展就一定像火车在轨道上行驶一样确定。阿民念主义反对预定,等於否认有神论,因为有神论是预知的基础。常识告诉我们,无论什么事,如果不预先决定(或靠双手,或靠头脑),就无法预知。不管外表看起来是什么力量决定未来的事,我们可以把背後的原因归纳成两种可能:一、是那位满有智慧,怜悯的天父决定的;二、是盲目的自然命运决定的。

索西奴主义*(Socinian)与独神论*(Unitarianism,又称「唯一神格论」,相信上帝只有一个位格)虽然不是纯正的福音派*信仰,比阿民念主义更偏离真道,但是在这点上却比阿民念主义更前後一贯,因为他们在反对「神预定」之後,同时也否认「神能预知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者的行动」。他们主张:就我们所讨论的预定与预知而言,人将来会作什么事无法得知,要等人自己选择之後才能知道。按照这种说法,圣经的预言当然就沦为慧黠的推测,基督徒一向承认的圣经默示教义也被破坏了,正派的教会从来没有提出这种主张。有些索西奴主义与主张独神论的人真是勇敢,也够诚实,乾脆坦白承认他们反对「神能确定预知人类未来的行动」的理由其实是「如果他们承认神能准确预知人类未来的行动,就无法否定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了」。

许多阿民念主义者已经觉得这个论证强而有力,难以招架;尽管他们不像独神论派那样否认神的预知,但也明说:「其实心里很想否认神的预知,只是不能也不敢」;有些阿民念主义者对预定论有点不屑,甚至认为「预定论不重要,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有些阿民念主义者更离谱,直接说:「宁可否定预知,也不要承认预定」;还有一些阿民念主义者提议说:「神为了使人有自由,可以自愿忽略一部分人类的行动」,但是这显然破坏神的无所不知;更有阿民念主义者说:「所谓神无所不知,可能只是『神如果决定要知道万事,就能知道万事』;就好像我们说神无所不能,意思是『如果他决定要行万事,就能行万事』一样」。但是这里的推论硬把「神无所不知」和「神无所不能」作对比,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神能行万事」中的「万事」包括可能发生、但实际并未发生的事,而「神能知万事」中的「万事」却是未来一切真正将发生的事。说神不知道这些事,是否认神的全知。这样解释会导致一种荒谬的全知,就是「不全知的全知」。

阿民念主义讨论预知时,必须承认「未来的事是确定的,不变的」,然而在讨论自由选择权时,又想坚持「一个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物,他的行动是不确定的,要等他最後作了选择才能确定」。这两者显然有矛盾。「人类出於自由意志的作为是不确定的、不可捉摸的」这种说法固然可以保持人的自由,但是牺牲了神的至高主权。再者,如果一个受造物有自由选择权,就表示他的行动不确定,那么神是否必须等他真的行动之後才拟定计画?如果是这样,神要使一个人悔改,就得像拿破仑一样,出征前先准备几个计策,如果第一个计策失败,就用第二个;第二个失败再用第三、第四个……。这种看法完全违反神的属性。神如果真是这样一位神,对许多未来的事就一无所知,必须天天累积新的知识,他治理的世界就很不确定,势必要随人捉摸不定的行动而改变。

否认「神完全预知,完全不变」,等於把神说成是一位不断被他所造的万物挑战,甚至被打败,因而郁郁寡欢的神。但是谁能真的相信,伟大的耶和华必须坐在人的面前等候,问人要作什么呢?只是一个人如果接受阿民念主义,就必须否认神预知,否则他们在逻辑严密的加尔文主义面前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预知」表示「万事万物都是确定的」,而「万事万物都是确定的」就是「预定」。

主藉先知以赛亚说:「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後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四六9- 10);诗人说:「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诗一三九2);他「知道人心」(徒十五8);「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四13)。

预定论这么让人伤脑筋,是因为人的思考有限,同一个时候只能掌握一些细节,又不能完全了解它们彼此的关系。我们受造在时间里,常常不能想到神并不像我们这样被时间限制。我们眼中的过去与未来,在神的永恒里都是「现在」。他是「至高至上,住在永远」的那位(赛五七15小字)。「在他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十4)。我们所看见发生在时间里的事,早在万古之先,在他面前就被定下了。受造物本来就受时间的限制,但是神并不在时间之内,而是超越时间之上。神观看时间,但不受时间的限制。神同样也不受空间的限制,因为受空间限制也是受造物的特性。举例来说,一条从纽约到旧金山的公路,在神是一眼看尽,在我们则是一边走,一边看,而且一次只能看一小部分。同样,在历史中发生的事虽然有「过去」、「现在」、「未来」之分,但是在神眼中,一次就把它们全部看完了。如果我们明白「在神面前,整个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大大的、永恒的『现在』,并且神创造万有」,预定论至少就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在万古之先,神还没有创造万物时,除非神对未来的事有谕旨,否则未来的事是不确定的。必须先有神定下谕旨,事情才能从「可能发生」变成「确定发生」,或说从「可能」到「完成」。万事万物能到「不变」或「确定」的地步,必定是因为神的心意,因为在万古之先,除了神以外没有其他东西。达布尼*博士说:

任何事如果有丝毫从「神看为可能」到「神预先知道它确定发生」的可能性,唯一的方法就是神自己定意要使它发生,或是藉著他特意安排、特别创造的一种「有行动能力的受造者」,特意容许它发生;总之,它发生都是出於神。有一个论证可以帮助我们清楚看出这点,现在叙述如下:任何一个可能发生的事情,只能藉著一个或多个「有效原因」(efficient cause)才能真正发生。神原本对万物就有无限的预知,神以这样的预知遥望未来,他只看到一个「因」,就是他自己;如果还有任何其他的「因」或「有行动能力的受造物」,那也必定是神作的。如果从那些其他「有行动能力的受造物」所产生的「果」也在神「无限预知」的范围里,而神又以他「无限的预知」定意要这些「有行动能力的受造物」存在,那么神其实是以他的意志使一切的「果」存在,或说神定意要使这一切的「果」发生,而且这些「果」又要成为「有效原因」。【注一】

浸信会著名神学家,前罗彻斯特神学院(Roche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院长施特朗*(A. H. Strong)博士也说过类似的话:

在永恒里除了神自己以外,不可能有其他的「因」使後来的宇宙存在,因为那时除了神以外,没有其他东西存在。神在永恒里预先看见一件事,就是世界的创造与世界定律的设立,保证世界的历史一定真的发生,甚至连看起来最不重要的细节也不例外。可是定下谕旨要创造世界并设立这些定律的是神,神既然定谕旨创造世界并设立这些定律,也就一定要对一切将要发生的事定下谕旨。简单的说,神预见宇宙中未来的事件是确定的,因为神已经先定下谕旨要创造。但是「神决定要创造」也意味「神决定了创造所带来的一切结果」。换言之,神对那些结果也定下谕旨了。【注二】

预知与预定不可以混为一谈。预知以预定为前提,但是预知本身并不是预定。一个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物,他的行动不是因为被神预见所以才发生,而是因为必定发生所以被预见,所以施特朗博士说:「在逻辑上,预定在前,预知在後(但是在时间顺序上未必这样)。当我说:『我知道我要作什么』时,显然我已经决定了;我不是『先知道、後决定』,而是『先决定、後知道』,并且我的『知道』是以我的『决定』为基础。」【注三】

神的预知既然是完全的,就能知道每个人的命运,而且神不是在人今生作选择之前才知道,而是在万古之先就知道了。神既然在人类被造以前就知道他们的命运,然後再造他们,显然得救的人和灭亡的人都在完成神为人类所安排的计划;因为如果神的计划并不打算要任何一个人沉沦,那么至少他可以不必创造他们。

所以我们可以在这里得到一个结论:「神预知」这个基督教教义也证明「神预定」。万事既然被预知,所以是不变的、确定的。但是能使万物不改变的只有神的美意,神是伟大的第一原因*,神预定一切要成就的事,而且不受限制,也永不改变。这种说法的困难在於「一个有自由选择权的受造者,他的行动本来应该不确定,但现在变成确定了」。可是不只是预定需要这样的确定,预知也需要这样的确定。阿民念主义者只想证明没有预定,但是如果他们的证明成立,不但预定变成是错误的教义,连预知也变成是错误的教义。既然他们也承认预知的教义,显然是他们证明过度,连不该证明的也证明出来了,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他们的证明有问题。

#小标=注:

【注一】R.L. 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212.

【注二】A.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356.

【注三】A.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357.

 

基督教预定论 原著:Loraine Boettner
翻译:赵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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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中到处记载有上帝的主权的的问题,就是说,上帝从创造世界以先就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着儿子的名份。圣经又说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上帝造人以后,祂让人自由选择要事奉上帝还是要听从撒但的诱惑而背弃祂。因此,这两个方面,确实使许多人感到为难,这两方面看起来是矛盾的,可是却是神学的重要部分。
谈到这个问题,争论最大的是加尔文主义和亚米念主义。加尔文认为,人能否得救,都是上帝无条件的拣选,上帝拣选我得救,你不得救,或者你得救,我不得救,都是上帝的主权,人无过问的权利。亚米念则认为不是的,他认为上帝任由人自己作选择。但是他怎么解释上帝的主权呢?他说,上帝是无所不知的,祂知道人的一生,知道什么人至终会信祂,什么人至终不会信祂,所以上帝的拣选是根据祂的预知。
历史上这两派辩论得很激烈,互不相让。加尔文派指出亚米念派抹杀掉上帝的主权,使上帝的作为暗昧不明。亚米念派则指加尔文派忽略人的责任,因此人如果灭亡了可把责任推给上帝(因为上帝没有拣选他得救)。然而,双方对对方的指责都似乎是多心了,历史告诉我们,这两派的人都尽力传福音,在世界各地建立教会。加尔文派从没因为传讲上帝的绝对主权而忽略人的责任,相反倒是强烈呼召人要悔改,如英国著名的怀特腓弟兄、司布真牧师、美国的爱德华滋牧师、慕迪先生,与我们同时代的有印尼的唐崇荣牧师,都是加尔文派的佼佼者。然而,亚米念派虽然更多强调人的责任,传福音的功效却远较加尔文派逊色。他们也出过非常伟大的传道人,如英国的约翰•卫斯理、查理•卫斯理,救世军的创始人卜威廉,近代少见比较出色的。
马丁路德也讲上帝绝对的主权,但与加尔文有点不同,他对于人的自由是这样解释的:人有自由选择这样犯罪或那样犯罪,但人没有自由不犯罪。
好了,看了以上诸条,我们知道这是理论上的争辩而已,没有关于是不是异端、是不是假基督的道理之类的说法,这两个不同的派别在福音工作上都相互尊重,彼此合作,得上帝的喜悦。
若说究竟谁对谁错,我看只能留着到主耶稣面前时才有肯定的答案了。我只能谈谈我的看法而已。我不赞成加尔文派的“上帝无条件拣选”的说法,这样会使不得救的人有反驳的理由,说:“上帝并没有拣选我得救。”因此得救的人只是运气好,被上帝拣选了,而不是确实因着“信”。我也不赞成亚米念派只强调人的自由而忽略了上帝的主权,圣经说“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庇。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圣经又说:“……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我们得荣耀的。”(林前2:7) 对于失丧的人,圣经也说:“……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2:8)
还有好多经文可以列举,不能一一都说。
我的解释是:上帝未造人以先,就知道了人会犯罪,祂也预定了耶稣基督拯救人类的工作,并且拣选了得救的人。正像祂对耶利米说的:“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耶1:5) 这就使耶利米丝毫不能为自己是个先知而骄傲,因为这不是他的本事,是上帝的拣选;同样,耶利米也不能推卸责任,说自己力不能及,因为上帝拣选,他就必须去做好这个工作。那么,今天上帝拣选我们作什么呢?先知?传道?执事?还是经商、务农等等?这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只知道上帝有工作托付我们时,我们就要尽力而为。
那么,不得救的人也是上帝所预定的吗?是!上面所引彼得前书的经文说了。那他们是不是运气不好才不得救?因为上帝预定他不得救嘛!不是,圣经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彼后3:9)。既然如此,为什么预定一些人不得救呢?这就是人的自由意志问题了。有人始终不愿意悔改,直到死的日子他也不肯悔改,那种人同样在创世以前被上帝知道了,所以预定不得救的人是这种人。上帝预先知道他们不悔改,所以预定他们不得救。请注意马太福音所说的,那些听过耶稣讲道的祭司长,当耶稣被埋葬后,他们派兵看守耶稣的坟墓,以防耶稣的门徒来盗尸。但是,耶稣复活后,兵丁向他们汇报,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太28:12-13) 他们明知耶稣复活还是不信,并且力阻此消息蔓延。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他们的生命里面,根本就没有“悔改”这个概念。所以耶稣说“亵渎圣灵的人今世来世永不得赦免”,你不要以为他们是被剥夺了悔改的资格,不是的,他们是被 “预先看明”他们那个不会悔改的生命。
亚米念派太强调人的自由意志而忽略了上帝的主权,在他们看来,得救的人还会因犯罪而再灭亡。这与上帝的慈爱背道而驰。因为如果一个人已经可以得救了,第二天他却因犯罪而灭亡,那么上帝为什么不在前一天叫他死去?因为那天他的生命还是得救的,过一天他就灭亡了。如今,接受亚米念神学的人总以为自己必须“战战兢兢”,唯恐哪天犯了导致灭亡的罪而灭亡。他们的谨慎值得学习,可是我们不必要这样,因为我们的救恩是有保障的。耶稣说“他们永不灭亡!”
如此说来,亚米念的“上帝根据预知而拣选”的说法比较可取,但是不要忽略了,在亚米念的神学中,人的得救几乎都是人的本质,里面几乎没有上帝的份量。就是说,他们认为上帝命定了耶稣基督的救赎,然后对人说:“就这样!你信就得救,不信就灭亡。”其实,如果没有圣灵时时引导,我们哪里有“信”的份量?我们哪里有“认罪悔改”的份量?很多人感受到他能认识主、信靠主,那个经历实在太奇妙。那个奇妙说明什么?那是圣灵的引导。圣灵引导我们,使我们照着上帝在创世以前就预定好的方向前进。亚米念虽然认识上帝的预知,却不认识上帝的主权,诚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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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jiangx318在2006-08-05 19:15:00的发言:
宿命论是其他宗教的教义.基督教是有主的恩典,许多见证都可以看到神的大能能改变许多人的处境,在人不能,在神无所不能.

神的大能改变许多人的处境确实是事实,"在人不能,在神无所不能"也确实是真理.

落实到人身上,神在人身上神奇的作为,对于这个人本身来说,就是他的命运,是神的安排,是命定如此.是他的宿命.

认识到这点,不得不对神的安排绝对的服从,因为人胜不了天,唯有顺服,臣服在神的大能面前,心甘情愿的跟随主走,是神拣选项的,是他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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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神拣选了我,让我做他的儿女,主啊,我愿意顺服在您的面前,接受您一切的安排,谢谢主,荣耀归父,奉主名求,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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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说是预定,"字句是死的,精义是活的."

我爱耶稣,我知道,耶稣更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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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5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引述 〝我愛JESUS〞在第3樓 的發言:
一切事情發生不是因為終极“自由”演變的結果,而是上帝在永恆里面的定旨.

引述 〝我愛JESUS〞在第5樓 的發言:
人犯罪不是命定,而是自己以犯罪為樂。
[/quote]

引述 〝followjesus〞在第7樓 的發言:
如果 "宿命論" 是正确的話,人就沒有責任了,可以把所有責任推卸給命運。

如果 "預定論" 是正确的話,人就沒有責任 ? 人可以把所有責任推卸給神 ?

引述 〝wangjustin〞在第9樓 的發言:
所以,可以這樣說,沒有宿命,這是因為自由意志的存在,但有預定,這是因為主的恩典

沒有宿命,這是因為自由意志的存在,所以我們能憑著自由意志所作出的行為,就 "能" 改變原定的結果 ?

但有預定,這是因為主的恩典,所以我們雖然憑著自由意志所作出的行為,也 "不能" 改變原定的結果 ?

"預定論" 和 "自由意志" 是兩個不同的神學理論。假如各自作終極放大解釋,現實卻是極端互相予盾。
如 "自由意志" 能改變 "預定" 的安排,"預定論" 便不成立。
如 "自由意志" 不能改變 "預定" 的安排, "自由意志" 便是空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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