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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爱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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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SERAP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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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raphim在2006-7-16 20:50:00的发言:
“你所宣称的佛教中也有真理,这就是中世纪那些天主教所做的事”
中世纪天主教
宣称的佛教中也有真理?你先上厕所再来说吧。
你一面骂天主教,一面又高举天主教会钦定的圣经,自相矛盾。



中世纪天主教可是对复兴各种异教很感兴趣,中世纪的天主教对无神论和自然神论也很赞同,他们唯一恨之入骨的就是你口中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就是回归圣经的新教徒。

你今天的行为和当年的天主教没什么不同。

至于你所说天主教
钦定的圣经,呵呵,我都贴了多少遍那些圣经是怎样成为公认的正典的,但你这个撒旦的使徒居然在这里当面都能造谣,实在很佩服你,所以说你根本就是属说谎者撒旦的。


http://www.jonahome.org/bbs/dispbbs.asp?boardID=14&ID=31652&page=4


聖經不是從天掉下來的書,乃是神感動人寫成的,是百分百人的作品,也是百分百聖靈的作品。正典的形成也是如此,是神與人合作的結晶:神的靈感動聖經作者寫作,初期教會則經過三百多年的思考、阅讀、應用和印證,才從芸芸文獻中,確定那些書卷具有神默示的權威。

初期教會,一致公認,正典需要附合三個準則:

一、正統信仰(orthodoxy):指文獻的內容,必須吻合教會信仰基石。
二、使徒權威(apostolicity):指文獻作者必須是主耶穌的使徒,或是與使徒有緊密接觸的見證人。
三、廣泛認受性(consensus among churches):指文獻必須被普遍教會所採用阅讀,而不是只有個別教會使用的。

初期教會靈活運用這三個準則,經過三百多年的探索,終於確立正典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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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17 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圣经的先知的确受到神的默示,但先知也是人,也有自己民族感情,也会受到科学知识水平限制。瑕疵不可避免。


的确圣经是百分百人手写出来的,但既然圣经又宣称"圣经是神所默示的"那么我们也相信圣经也是神百分百的作品.人可能会有民族情感等的限制,但是感谢主,他的全能可以保守这些平凡的人写出无误的作品,如果你相信这是神百分百的作品,如果你又相信全能的神完全有能力让人写出无误的作品的话,你就不用怀疑它的无误性,因为凡事人所不能,神能!

我们相信圣经完全无误,是因为我们相信完全无误的神完全有能力保守有误的人写出完全无误的圣经。这是一个神迹!这就是我们所信靠的凭己意行奇事神.赞美我们的神!因他全智,全善,全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7 2:23: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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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遗憾圣经中的上帝并非全善。阶级性 民族性太明显了。
默感并非灌制。
更何况文中所说的“圣经”并不是个明确的概念。哪些卷经卷是圣经也没有个明确的答案。而写这句话的作者也并没有认为当时笔下的书信就是神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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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raphim在2006-7-17 22:13:00的发言:
很遗憾圣经中的上帝并非全善。阶级性 民族性太明显了。
默感并非灌制。
更何况文中所说的“圣经”并不是个明确的概念。哪些卷经卷是圣经也没有个明确的答案。而写这句话的作者也并没有认为当时笔下的书信就是神的作品。


上帝当然是全善,之所以阶级性民族性明显,责任不在上帝身上,而在于世上的人不接受上帝。

作者不知道自已当时自已的书信就是神的作品,并不等于就不是神的作品,就象上帝借着异族惩罚背判上帝的以色列人时,异族也不知道他们所做的是上帝让他们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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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藤井八云在2006-7-16 20:38:00的发言:



这66卷圣经是毫无错误的。


66卷是宗教改革的产物,为打破泛滥天主教教条而炮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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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raphim在2006-7-17 22:31:00的发言:

66卷是宗教改革的产物,为打破泛滥天主教教条而炮制的。



不是炮制,是回归这66卷圣经的教导,同时这些圣经也是毫无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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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归66卷本身就不符合你那
一、正統信仰
二、使徒權威
三、廣泛認受性
的标准。所以说你拿天主教的理论来抽自己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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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raphim在2006-7-17 22:42:00的发言:

回归66卷本身就不符合你那
一、正統信仰
二、使徒權威
三、廣泛認受性
的标准。所以说你拿天主教的理论来抽自己耳光。



请说说哪一篇不符合那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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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廣泛認受性(consensus among churches):指文獻必須被普遍教會所採用阅讀,而不是只有個別教會使用的。
66卷文本本身就是改革家一家的作品。
]

至于第一条,你说圣经要有教会信仰审查,东正教徒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把你驳倒。因为所谓“教会信仰”正是在教会不断流传教导,新教徒只人圣经,恰恰否定了能审查衡量圣经的“教会的信仰”的地位。而你发的这帖子正好是打击新教“惟独圣经”的说法。

长久以来新教只剩下圣经一本书,除此外,别无依靠。你而今却说圣经依靠与教会的认可教会的信仰,实际上就是打击新教的信仰依据。

你要讲什么教会的教导,教会的认可,那么天主教 东正教把你驳倒就太容易了。

我想“我爱JESUS”姐妹十分清楚这一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7 23:09: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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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raphim在2006-7-17 23:01:00的发言:
廣泛認受性(consensus among churches):指文獻必須被普遍教會所採用阅讀,而不是只有個別教會使用的。
66卷文本本身就是改革家一家的作品。

你要知道,当初信上帝的就亚伯拉罕一个人,又如你所说,世上还有三分二的人不信上帝,按你的理论,圣经根本没有广泛认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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