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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客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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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我申请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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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5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余典在2006-4-14 23:56:00的发言:
哦!我是小时候和父母一起信的,那时是1984年。爸爸是义工传道人,我受他们的熏陶很大。哦,不过实在惭愧,我,我在神前实在卑微,求神带领!

oops! 你还是我的前辈呢。我应该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受洗的。你比我早1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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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5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杨雅各在2006-4-14 23:58:00的发言:
酋长先生,您知道当版主的负担吗?一个基督徒论坛的版主,他不但要有神的生命,而且要有丰盛的生命,存谦卑的心,摆上自己,为弟兄姐妹时刻付上祷告的代价,使他们从论坛中得着帮助、造就!

虽然小菜一碟,我一定会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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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5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约拿,怎么考虑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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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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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5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em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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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5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6-4-14 23:50:00的发言:

从注册到现在,我只用了8天之间就成了论坛游侠了。我的表现应该是很不错的。


呵呵,帖子的数量和质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没看到你的帖子灌水成分居多么。不过,你对于婚姻的观点我很同意——“宁缺勿滥”,这也是我们任用的原则。俗话说,日久见人心,原则上我们不会考虑刚注册三个月以内的肢体担任版主,请你耐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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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5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6-4-15 18:29:00的发言:

呵呵,帖子的数量和质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没看到你的帖子灌水成分居多么。不过,你对于婚姻的观点我很同意——“宁缺勿滥”,这也是我们任用的原则。俗话说,日久见人心,原则上我们不会考虑刚注册三个月以内的肢体担任版主,请你耐心些。

你是想让我3个月后当“婚姻与家庭”的版主,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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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在主面前祷告,寻求神的心意.你若肯为主受苦 舍己 背十架,主一定会使用并祝福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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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当然了。[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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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6-4-15 19:06:00的发言:

你是想让我3个月后当“婚姻与家庭”的版主,是吧?


哈,你是这么理解的啊?看来你这人比较阳光思维哦。

我的理解是:你少发灌水贴注册3个月之后或许可以考虑申请,除了会灌水外,你还是有很多闪光点的,比如个人关于婚姻的态度。

你如果甘心乐意的做事,大家自然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

加油哦,我不是说灌水(咱家地儿小,经不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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