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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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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与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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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课 善恶斗争的轨道(士5:20)

一.天上的星宿与争战的轨道:

1.星宿指什么?
   A.指上帝所造的其它天体──众星球(创1:16)也叫天上的星辰(启6:13)。
   B.指上帝所造的生灵:启12:4 "尾巴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此处并非指着天体乃是指“不守本位的天使”(犹6)也指上帝良善的使者。启1:20

2.星宿从天上争战:启12:7-9

3.争战的轨道是什么?轨道也称焦点。
   约8:44 讲得很清楚,路锡甫本为明亮之星(赛14:12-14),因说谎,杀人而称为犯罪的(约一3:8)。犯罪就是违背上帝律法的简称(约一3:4)。因此成为众善之敌──上帝的抵挡者。太4:10(小字)这样善恶斗争的焦点,就是上帝的律法。祖4章20段。

二.两种后裔彼此为仇:创3:15

  这经文既是上帝对蛇的判决,又是对各时代所出现的事实准确的预言──善与恶各有自己表态──后裔继承各自的事业与工作。

1.因救赎计划兴起了善的代表:
   就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启12:17 又14:12);因信基督成为上帝的后嗣(加4:4--7)。因此,虽然全地均卧在恶者手下,但还有一批属上帝的子民。(约一5:19)代表上帝与罪恶争战。(来12:3-4)“世人犯罪以后,上帝的律法并没有改变,只是上帝设立了补救的方式──救赎计划。祖346页

2.因不愿接受上帝的恩典与真理,而仍在恶者阵营中:(太23:37)
   从此事例证明:那作为恶的阵营,不仅是那些公开反对基督的,还有一些有“敬虔的外貌,而无敬虔实意的”。他们以人的吩咐,来废弃上帝的诫命。(太15:8-9,可7-8)各时代均是如此。所以,他们“反抗上帝的命令不是出于无知,乃是出于仇恨与抵抗。”祖314页29章7段

三.不法的隐意,深奥之理:启2:24 帖后2:7

  这就是说“把不要上帝十诫之律法的目的,隐藏在某些正确的论点里,使其学说显得更深奥、更有效的迷惑民众。太24:24。

1.如水掺酒之法:赛1:22
   将少量的假道拌入适当份量的真理之中,使其显得更为合理、更有迷惑力。如同将营养丰富的食品拌点剧毒之物,更易使人误食中毒。也就是利用一种真理来推翻另一种真理。参《善恶之争》608页36章12段。

2.把水搅浑法:结34:18-19
   把原来很真诚而清楚的真理,故意弄的含糊离奇、自相矛盾。《善恶之争》540-541页32章9段
   主耶稣是诚信真实的见证者(启3:14),他所讲的道均是清楚而实在,没有丝毫令人怀疑的理由和反驳的余地。《历代愿望》26章8段
   例1.太5:19-20 他实在告诉我们,他来不是废律法,并直到永恒岁月。人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断不可进天国。
   例2.太19:17-21 人要得永生,就要跟从耶稣和遵守诫命,这是清楚无误,不容置疑的教训。但是,现今有人声称“信者不管是否有善的品格,或遵不遵守上帝的诫命,均可得永生(得救)。但不能进天国(国度)。那遵守诫命者可得永生又可进天国。他们把永生与天国的福气一分为二,这就是含糊离奇,自相矛盾的理论。因为“永生和天国”同是上帝给一切得胜者的赏赐,是不可分开的整体。永生是“义人享受永恒生存的时间”,天国是“永恒生存的空间(地方)”。若只有时间,没有空间将是如何呢?

3.改变一些又留下一些,既以改代废法:但7:25
   因为一切异教是以人或偶象来代替真神作为敬拜的对象,这叫调换敬拜法。但是不法的隐意者,是拿些东西与真神上帝相配。(出20:32)有时用物质与伟人、有时用精神方面,这叫同时敬拜与并行敬拜法。
   例:将十诫的二诫删去、四诫改了、十诫一分为二、凑足十诫,并以敬拜真神的名义。这种以改代废之法更有迷惑性。这就是令人联想“十诫律法既一条能改能废,那其它条款呢?
   圣经的回答是很清楚的:即犯一条就等于犯众条。(雅2:10-11)。

4.以关心人的利益与幸福为幌子:创3:4-5
   这就令人产生对造物主“慈爱与公义”的怀疑,并把他的恩赐归功于自己的努力之结果,并不向他感恩。
   “造物主赐给路锡甫优越的地位和能力,但他狂妄乖张;凡他合意的事,他就迷惑人,使人失去理智,以感情用事。撒但将似乎是造就人的高尚思想灌输给他的党羽。他专用这种伪善的方法,欺骗人,引诱人,用狡猾的试探引诱他们,用似是而非的诈术迷惑他们。”《对教师的勉言》27面录于《旧约史》9面
   这样“一切假道学,都能煽动及促使我们对上帝产生怀疑”《证言卷五》295-296面。例,十条诫谁守的住啊!此话之意是上帝故意定下人无法守的内容,然后定人的罪使人死。但圣经的真理是人若有爱上帝之心,诫命就不难守。关键在于爱並不在于难。约一5:2-3

四.上帝儿女的义务与特权:

1、要为交付我们的真理极力争辩,要去伤蛇的头:犹3、林后10:3-5
   “上帝儿女必须一直驳斥一些假师傅。”《善恶之争》540面32章8段。传出福音,将人心夺回归向基督,揭露异端,就是伤蛇的头《证言精选一辑》590面。上帝拣选我们特作他的子民,是要我们在世上作真理的余种(罗9:29)就是传扬敬畏上帝的知识和保守上帝神圣诫命的威严。参《先祖先知27章10段、295面

2、必要时,要为此付出代价:来12:3-4启12:17、14:12
   为了完成神圣的使命,不单用语言传,更要在行为上见证。並要为此引起龙的发怒。但主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林后12:9)必给我们开条出路,能以忍受得住。林后10:13

思考问题:

1、善恶斗争的轨道是什么?
2、女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是怎样解释?
3、什么是伤蛇的头?什么叫伤脚跟?
4、现今不法的隐意有哪些?
5、得永生与进天国是怎样解释?
6、怎样才是为真道极力争辩?
7、信徒与罪恶斗争的力量从何而来?怎样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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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课 新约与旧约之一:论约

引言:

  关于这个讲题,基督教界众说纷云。我们应本着圣经进行研究,得出正确的结论。但在弄清什么是新约与旧约这先,要弄明白什么叫约。

一、人的文约:加3:15

  圣经用“照人的常话”告诉我们一个研究圣经真理的良方──“人可以藉着已知的学习求知的,那求知的以已知的来解释说明。神圣的真理以人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解释”。《天路》1章1段
   人的文不约(不指口头)包括合同、协议、条约、协定、备忘录、契约、誓约等。若要使约发生效力,必要以下条件:
   A、每一文约,均有其一定的目的或名称,以明确其中的意义与作用。
   B、必有明确的立约双方(甲方和乙方)和时间。
   C、其中必有约束双方的明确条款,并非白纸一张。
   D、既是称为“约”,乃是“双方心甘情愿,落款签名方能成效。决不勉强,也无自动生效之理。
   E、双方均要按约上条款执行完毕,才算守约生效。各方决不能反悔,废掉或加增其中内容。
   F、对违约者要负法律责任。因此,“约”是守约之人得报赏的允许、凭据和保证,又是违约之人受处罚的依据。因此,约是有法律效力的,约也可叫法。
   G、必须有中间证人作担保,更具有权威性。

二、上帝与他的百姓立永约:赛61:8

1、此约的内容是什么?出34:27-28
   圣经清楚无误的记载着此约的内容──上帝亲手写在石板上的十条诫,又称为“上帝的工作”。出32:15-16;圣经既称为约板,又称为法板。但现今有人连“十条诫”这个名词都否认,那实在令人费解。

2、约的作用与名称:雅1:25又2:12玛2:4-5 赛61:8
   A、约是作为上帝百姓的蒙福与处罚的凭据,又是关乎他百姓“生命与平安的约。”又是关乎永恒命运的关键,又称为“永约”。──永不改变。
   B、这永约的内容──“十条诫命”即有上帝百姓应遵行的“当”,和应禁止的“不可”。並在第二诫后半部说明爱上帝而守越之人的报赏──“千代”蒙神眷爱,也就是永远蒙福。又说明不守约之人的处罚──必追究他犯罪的责任。

3、永约的对象──“百姓”赛61:8
   “世人犯罪以后,上帝的律法并没有改变,只是上帝设立了补救的方式──救赎计划。”祖 346页。

4、因不愿接受上帝的恩典与真理,而仍在恶者阵营中:太23:37
   从此事例证明:那作为恶的阵营,不仅是那些公开反对基督的,还有一些有工“敬虔的外貌,而无敬虔实意的”。他们以人的吩咐,来废弃上帝的诫命。(太15:8-9,可7-8)各时代均是如此。所以,他们“反抗上帝的命令不是出于无知,乃是出于仇恨与抵抗。”祖314而29章7段

三、不法的隐意,深奥之理:启2:24 帖后2:7

  这就是说“把不要上帝十诫之律法的目的,隐藏在某些正确的论点里,使其学说显得更深奥,更有效的迷惑民众。太24:24

1、如水掺酒之法:赛1:22
   将少里的假道拌入适当份量的真理之中,使其显得更为合理,更有迷惑力。如同将营养丰富的食品拌点剧毒之物,更易使人误食中毒。也就是利用一种真理来推翻另一种真理。参《善恶之争》608页36章12段

2、把水搅浑法:结34:18-19
   把原来很真诚而清楚的真理,故意弄的含糊离奇,自相矛盾。《善恶之争》540-541页32章9段
   主耶稣是诚信真实的见证者(启3:14),他所讲的道均是清楚而实在,没有丝毫令人怀疑的理由和反驳的余地。《历代愿望》26章8段
   例1、太5:19-20 他实在告诉我们,他来不是废律法,并直到永恒岁月。人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断不可进天国。
   例2、太19:17-21 人要得永生,就要跟从耶稣和遵守诫命,这是清楚无误,不容置疑的教训。但是,现今有人声称”信者不管是否有善的品格,或遵不遵守上帝的诫命,均可得永生(得救)。但不能进天国(国度)。那将功补过诫命者可得永生又可进天国。他们把永生与天国的福气一分为二,这景是含糊离奇,自相矛盾的理论。因为“永生和天国”同是上帝给一切得胜者的赏赐,是不可分开的整体。永生是“义人享受永恒生存的时间”,天国是“永恒生存的空间(地方)。若只有时间,没有空间将是如何呢?

3、改变一些又留下一些,即以改代废法:但7:25
   因为一切异教是以人或偶像来代替真神作为敬拜的对象,这叫调换敬拜法。
   但是不法的隐意者,是拿些东西与真神上帝相配。(出20:32)有时用物质与伟人,有时用精神方面,这叫同时敬拜与并行敬拜法。
   例:将十诫的二诫删去,四诫改了,十诫一分为二,凑足十诫,并以敬拜真神的名义。这种以改代废之法更有迷惑性。这就是令人联想”十诫律法既一条能改能废,那其它条款呢?
   圣经的回答是很清楚的:即犯一条就等于犯众条。(雅2:10-11)

4、以关心人的利益与幸福为幌子:创3:4-5
   这就令人产生对造物主“慈爱与公义”的怀疑,并把他的恩赐归功于自己的努力之结果,并不向他感恩。
   “造物主赐给路锡甫优越的地位和能力,但他狂妄乖张,凡他合意的事,他就迷惑人,使人失去理智,以感情用事。撒但将似乎是造就人的高尚思想灌输给他的党羽。他专用这种伪善的方法,欺骗人,引诱人,用狡猾的试探引诱他们,用似是而非的诈术迷惑他们。”《对教师的勉言》27面录于《旧约史》9面
   这样“一切假道学,都能煽动及促使我们对上帝产生怀疑”《证言卷五》295-296面。
   例:十条诫谁守的住啊!此话之意是上帝定下人无法守的内容,然后定人的罪使人死。但圣经的真理是人若有爱上帝之心,诫命就不难守。关键在于爱并不在于难。约一5:2-3

四、上帝儿女的义务与特权:

1、要为交付我们的真理极力争辩,要去伤蛇的头:犹3,林后10:3-5
   “我的百姓”这话只有君王才能出口,其对象及范围当然包括他权能的辖区之内。(来1:3、诗103:19)他是统管万有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6)又称为“永远的王”(耶10:10)那么他的“百姓”不单指某一时代,和某一民族。他是创造天地海洋的真神,这十诫也适应居住在天地海的“百姓”。(出20:11)即是他创造又是他管理的“百姓”。这自然成为与君王订立,遵法守约的对象,直到永远。“上帝的政权,不但包括天庭的生灵,同时也包括了他所创造的诸世界。”《先祖先知》1章23段
   例:A、上帝与亚当立此约:创2:16-17、雅2:10
   此禁令乃十条诫原则的综合。一条等于“众条”。
   例:B、亚当是称为上帝的儿子“百姓”(路3:38)在他犯罪之前乃是义人。天上还有与亚当同称为“神的众子”的百姓。(诗19:1-2伯1:6又2:1又38:7),那么,上帝也照样与他们订立这关于“生命与平安的永约。”

  2、耶稣基督是上帝与众生之间的生命道路:约1:1-3、14:6“道”乃是通往的途径。离了他没有人(子民或百姓)能到上帝那里去。这就是众生的生存定律。凡出于爱上帝的,上帝就赐给他遵诫守约的能力。(约14:15)这样,他的诫命就不是难守的了。约一5:3
   “基督从上帝那里承守万有,但他的承受乃是为了施给。”──“道路”藉着爱子,父的生命流出来给与万有。又藉着爱子,万有将赞美和快乐的事奉──爱的热潮──归于万有只源。这样藉着基督,这恩泽的循环便完成。这就表现那位伟大施给者的品德,就是生命的律。“《历代愿望》1章段
   “爱的律法即是上帝政权的基础,一切有理性之生灵的幸福,就在乎他们完全符合这律法公义的原则。上帝要一切受造之物以爱心事奉他。因感戴他的品德而事奉他,他不喜悦出于勉强的顺从。所以他赋予他们自由的意志,使他们出于甘愿的事奉他。”《先祖先知》1章6段所以称为使人自由的律法。雅1:25、2:12

3、既是约,又是法存在天上,直到永远:
   那定着十诫之约言的,既称“约板”申9:11又称“法板”出25:21。存放此板的称“约柜”来9:4;又称“法柜”出25:22。存放此柜的“圣殿”,又称为天上圣殿的“形状”与“影儿”来8:5 又9:24。当主钉死升天之后,此柜仍存放天上的殿中。启11:19 又 15:5

结论:

  这就说明了“既是义人,还必须要相信此约,并爱上帝遵守此约,才能得到永远生存的条件。“义人必因信得生”这是天地间永远的福音。哈2:4 ,罗1:17, 加3:11, 来0:38

思考问题:

1、研究圣经真理的良方是什么?
2、“永约”有何含义?其范围与对象有多大?
3、耶稣是生命道路怎样理解的?
4、生命的定律是什么?
5、众生的幸福要以什么为条件?
6、上帝要生灵怎样敬拜他?
7、自由的律法是怎样解释的?
8、“约”与“法”有何异同点?为什么?
9、永远福音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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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5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课 新约与旧约之二──论旧约

一、上帝与他百姓立约的背景:出19:1-6

?  地点是在非订利的西乃旷野,在出埃及的三个月,以色列民作他百姓的代表;目的是要他的百姓遵守此约,重新面为属上帝的子民。

二、旧经约的内容:出20-23章

  圣经称为“诸约”弗4:12。有许多细节的例律与典章:因为“当时以色列百姓在埃及的长期奴隶和邪教的影响,心地暗味,不易接受十条诫的原则。所以上帝藉着摩西传给他们更明细的律例、典章,使他们更易于接受十条诫之原则。”祖27章27段
   因此,旧约的内容与永约是没有区别的,也是十条诫命。出34:27-28 申4:13 又9:9-11;圣经又说“这是上帝的工作,是他亲手写的。”出32:15

三、旧约生效的凭据:山羊之血洒在百姓身上。出24:6-8

四、百姓立此约的心态:加4:23

  是凭着血气立的,是出于感情的冲动,一连三次大声呼喊说:“上帝所吩咐的我们都要遵行。”
   A、第一次是在无知之中,冒失与贸然与上帝立约与上帝的旨意不符。(出19:8)还没听见此约是什么?就说要遵守。哪来顺从与爱心呢?各时代也有类似情况吗?圣经说未曾听见就回答还是愚昧与羞耻。何况还未听呢?箴18:13
   B、第二次是在听完约言之后就高声回答:出24:3此时,他们只看见约中所应许的福气和不守约的诅咒。根本不知道何为须要爱的精神。只有为了福气而贸然与上帝立约。各时代中只要信仰的好处,而不想信仰之精神的人有多少呢?
   “爱上帝是信仰的真基础。人若是单单因希望得商赐,或若惧怕受刑罚而事奉上帝,那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在上帝看来,假冒为善和徒具形式的敬拜,並不比公开的离道叛教能使他(上帝)悦纳。”《先祖先知》49章8段
   C、三次是在洒血之前的高声回答:出24:7此时他们认为,只有遵守此约的条款,便能得福。但根本没有看出本身败坏的本性,是无法遵守上帝的约只有仰望那为罪人舍命之羊之血,才能得到遵守诫命的力量。(徒4:12)对于这原则,他们根本不知道。
   “人靠自己的功德来拯救自己的原理,原是一切邪教的基础。如今成了犹太教的原理。这种原理是撒但灌输的,不论何处,人若持守这种原理,就没有抵抗罪恶的保障了。”《历代愿望》3章14段
   因此,当时虽有很高的宗教感情与兴趣,只过了几十日就一败涂地,拜了金牛犊。出32:1-6

五、旧约失败的原因:诗78:37、来8:9

  圣经对此写的很清楚,乃是以色列人对约的不忠,对上帝的心不正,没有恒心守上帝的约,反而背了约。圣经並没有讲是旧约的内容太难守,乃在乎与上帝立约之人,是凭着旧人的精神与动机所致。因此内容与永约一样而被称为旧约。

六、旧约失败的原理与教训:

1、旧约失败的原理是:
   其一,因为走了该隐的路──依靠自己的功劳来拯救自己。其二,是为利往巴兰的错缪里直奔──敬虔诚为得利的门路。无论什么时代或什么民族,若与这些原理一样,均是与上帝立旧约,均要同样的失败,若不悔改信靠耶稣恩典都要如此灭亡。(太26:33-35)门徒在主被卖的那一夜的精神,就是典型的事例。

2、旧约失败的教训是:
   A、血体不能成就上帝的国:林前15:50
   因为从肉体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人肉不重生就不能看,更不能进上帝的国(包括恩典的国和荣耀的国)。约3:3-5
   B、有血气的没有一人能因行律法称义(加2:16)使一切有血气的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9)因为习惯行恶的人无能力行善(耶13:23)凡出于自己的义都象污秽衣服(赛64:6)。
   C、只有热心,没有知识的危险:罗10:2-3、3:26-28
   人不能立自己的义来代替上帝的义,不是立功之法将功补过,乃是信主之法。罪人必须因信称义,义人必要因信得生,这是永远的福音。
   D、旧约的失败,不要误认为因信救恩就不要律法,可以仍旧是罪人。因为耶稣不是使人在罪中得救,乃是把他的百姓从罪中拯救出来(加2:17、太1:21)既是先赦免相信之人因犯律法的罪使其因信称义,再赐信者爱的精神与能力去遵守永约──十条诫命,因信並不是废掉律法乃是坚固律法。(罗3:31)“律法即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他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

思考问题:

1、以色列人与上帝所立之约,内容与永约一样,为何称为旧约?
2、上帝为何给以色列人写那么多律例、典章?给我们现今传道人有何启发?
3、以色列人三次高声喊说是出于什么精神?有何教训?
4、信徒没有抵抗罪恶的保障是何原因?
5、旧约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6、以色列人旧约的失败给我们有何教训?
7、圣经为何没有提到“旧约中保”一词?
8、律法的义有成就在我们身上的可能,那么律法是守不起的吗?
9、律法的义怎样才能成就在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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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课 新约与旧约之三──论新约

一、圣经对新约的概括论述:耶31:31-34、来8:8-13

1、新约的对象:上帝与以色列与犹大立家──他的百姓
   圣经並没有说对外邦人立新约,对犹太人立旧约。都是用以色列和犹大作他百姓的代表,如果按字句,耶稣要把他的“百姓”从罪中拯救出来,当时对约瑟(犹太人)讲的,那么我们为邦人就不是百姓了,救恩也无分吗?

2、新约的内容和方法?林后3:3、结36:26-27
   将律法放在里面,並非在外面吩咐。更没有讲废去不要!
   是用灵写,不是用墨写,不是写在石板上,乃是写在心板上。不是用血气的石心,乃是用顺从的肉心──新心加上新灵不要别人指教,乃是自己明白,也不是勉强,乃是出于爱的甘心情愿。先有赦罪恩典与拯救能力,再有遵行谨守的力量。有应许时期和生效时期之分──“日子将到”旧约没有应许时期,立即生效。
   因此,新约就是耶和华为罪人发明的救恩。诗98:1-2

二、新约的具体内容与措施:

1、新约的时将效:
   A、创世以前,制定了救赎计划:弗1:4 又 3:11
   B、伊甸园中宣布救恩的应许:创3:15
   C、与亚伯拉罕重申救恩的应许:创13:15、17:8、22:18
   后裔不是指着许多子孙,乃是指着一个子孙(一个人),就是耶稣基督(加3:16)。亚伯拉罕仰望主耶稣,既看见就快乐(约8:56)。
   D、 先知都传扬并记载此应许;并因信称义,因信得生。约1:45 来11章
   E、基督钉死十字架时生效:约19:30 说“成了”,在(但9:27)用“坚定盟约”,均没有说“开始了”。这样,那主钉十字架以前之人是靠救恩得救,不须守律法之说是没有理由的,也没有圣经根据。

2、新约的预支与表号:
   A、在主钉十字架之前,是新约的应许时期,要求赦罪,乃是预支;上帝是预付耶稣的宝血功劳,之后便是正式生效,直接支付宝血之功。
   B、这如同职工在单位工作,在规定发工资日之前(例:每月20日),要预支生活费用,必须办理预支手续。这就是主钉十字架之前所实行的新约的表号制度──各样祭礼、各种节期、以及圣所中的各种崇祀。这又如同影儿(照片)与实体(本人)一样(西2:16-17),本人既来到,照片就自动失去效力。

3、为何安息日也列在影儿之内:西2:16-17
   A、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里所指的是节期的安息日(利23章),不是十条诫中的安息日。因节期限的安息日是在每年固定的日子,诫命中的安息日却不是固定在某月某日。
   每年的正月十五,22日是除酵节的安息日;利23:6-8
   3月初6是五旬节的安息日;利23:21
   7月初1是吹角节的安息日;利23:23
   7月初10是赎罪节的安息日;利23:32
   7月15和7月23是住棚节的安息日;利23:34-36
   这些都是在耶和华的安息日之外。利23:38
   B、然后要明确预表的意义(包括预言和表号)
   预言:是对未来之事物的预先语言。赛46:10 创3:15
   表号:是对未来事物预先表明的物体和工作(事情)。林前5:7-8 守逾越节杀羔羊。
   十诫中的安息日,是上帝与他百姓立永约的条款之一,是立永约之人应遵行的事。否则,算是违约。既不属预言,也不属表号。

三、新约生效的原则:

1、中保的血,是新约生效的凭据:林前11:25 太26:28
   圣经上说只有一位中保:提前2:5 约一2:1;称为新约的中保(来9:15;12:24),又叫更美之约的中保。来7:22;8:6
   圣经从无提到“旧约之中保”这一词和“马利亚中保”之事,因为中保不是为单面作的(加3:20)。

2、中保之血使新约生效的原理:
   A、此血有赦罪的功效:利17:11 来9:13-14
   这是创造万有之神──圣子上帝之血,又是设立律法之主的血,还是圣洁无罪之君王的血,所以有罪之功效。
   B、有改变人心的功效:太27:45-54 结36:26-27
   他是因爱上帝、爱人而舍命流血,这是震天动地之爱。这各爱的热血,能使多少刚硬铁石心崩裂,成为能为己罪悲哀,向主感恩的内心。罗马百夫长就是例证。
   C、此血能使人甘心顺从上帝的功能:彼前2:21 约10:18
   基督是自己甘心情愿为人类(因违背永约──十条诫 )舍命流血;没有人勉强他,因他把上帝的律法存在心里,所以甘心乐意照上帝的旨意行。诗40:8;这种顺从就成为永无得救的根源(来5:7-9)。同时也见证了那不遵上帝旨意的原因──没有将上帝的律法存在心里,没有与上帝立新约,也没有爱上帝的心。约14:15 又23:24
   D、此血能使人成圣,得胜的功效:来2:14 又10:29 启12:11
   因他藉着流血命,败坏魔鬼的作为,为要使信他、爱他、效法他的人也同样得胜,成为圣洁,因此称为“成圣之约的血”。使律法的义成就在随从圣灵,不随从肉体之人身上(罗8:4),使之重新成为上帝的百姓。这就是中保流血的最终目的。

结论:

  基督已经舍命流血两千年了,但新约不能自动在一切罪人身上生效。因为“约”不是勉强订立的,也决没有自然生效之理;其关键在乎人是否接受他的血在心里,产生了守约的力量,是否因爱而顺从了约上的条款,作为此约生效的凭据。那么对于是什么民族,什么时代和什么环境是无关紧要的。传12:13

思考问题:

1、永约、新约、旧约的对象有何相同与不同?
2、新旧两约的特点有何相同与不同?内容呢?
3、新约的时效是多久?
4、什么叫预表?为什么安息日(十诫中)没有预表性?
5、古时的影儿和表号是属于“新约”还是“旧约”?
6、为什么只有基督的血,新约才能生效?
7、基督既已流了血,新约在什么人身上才能生效?
8、人与上帝立“新约”或立“旧约”的责任在乎谁?
9、人与上帝立“新约”或立“旧约”的原因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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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课 新约与旧约之四──对基督教界
关于新旧两约问题之流行言论的正确理解

一、到底谁与上帝立新约或立旧约?出19:3-6 耶31:31-34 来8:8-12

1、圣经都说是以色列家和犹太家──亚伯拉罕之后裔,也就是上帝百姓的表号。
   既是同样表号怎有立两约之事呢?这样,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有两样:其一,是按外表、按血统、按宗教仪文与形式,但又不遵守十条诫命之条款,被称为心不正、对约不忠、不恒心守约。又称为背约的百姓的人,是与上帝立旧约。(诗78:37 来8:9耶31:32)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不分时代与民族。其二,是按属灵方面的:(罗2:25-29)是从心里作,不是外表作。以信为本,凭应许生的(加3:7又4:23下);并不是以信为本,凭血气生的(加3:10-11)立功之法。与亚伯拉罕一样,爱上帝、顺从上帝的旨意,遵守上帝之约──十条诫命。(约8:39)此等人是与上帝立新约,不分时代与民族。

2、上帝工作的秩序:先犹太人,后希利尼人。
   上帝的赏赐与刑罚是如此:罗2:9-11
   上帝的救恩与福音是如此:约4:22 徒1:8
   上帝的审判工作也是如此:彼前4:17

二、为什么把旧约称为前约,新约称为后约:来8:7,13

  这似乎与以前所讲的有矛盾?其实没有!

1、新约的应许在先,正式生效在后,旧约没有应许时期,立刻生效。

2、按各人的生命来说,也是如此,亚当在先,基督在后,属亚当的也在先,属基督的也在后,如同以实玛利在先,以撒在后一样,属血气在先,属灵的在后。林前15:45-49

3、宗教的预言,表号在先,实体在后。信徒先从宗教仪式,形式上渐渐认识基督和其福音真理。然后才从内心与主订立新约而蒙恩得就。

三、旧约有瑕疵,而渐旧渐衰,快归无有是何含义:来8:7,13

1、这並非是上帝之约的内容有瑕疵,他的十诫之律法是“全备”的“是圣洁,公义良善的。”(诗19:7、罗7:12)乃是与上帝立约之人的心态与习性之瑕疵,所以要寻求后约,救恩之功效。但上帝已将救恩愿意白白赐给一切罪人,不愿一人沉论,愿人人悔改而得救。(彼后3:9)叫我死的乃是罪──违背律法的行为并非上帝律法本身叫我死!罗7:12-14、约一3:4

2、渐旧渐衰快归无有的理解:来8:13
   其一、是指新约正式生效以后,那表号和影儿必溅旧渐衰,快归无有。
   其二、是指各人与主立新约之后,那旧的心态与习性也必渐旧渐衰快归无有。
   並不是指旧约的圣经书上的教训。因为耶和华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119:89)天地废去他的话却不废去。(太24:35)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3:16也决不是指永约之内容十条诫讲的。因为主耶稣亲口说,天地废去,律法一点一划都不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9)我们因信并非废掉律法,乃要成全(罗3:31)与上帝立新约的模范(林前11:1)说:他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11:1)。更要把律法存在心里,才能乐意遵守上帝旨意(诗40:8)。

3、这是指着与上帝立旧约之人的精神,须要寻求后约。
   他们以宗教的仪式和礼节作为自己成圣与否的凭据,和是否蒙福的条件(旧约时代以各种祭礼,节期,新约时代以洗礼和圣餐等。)他们只注重敬虔的外貌,却忽略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并声称只要口头相信,不要遵守十条诫,也不要自己努力,也不要自己立志,就必一次相信有宗教仪式,就必自然成圣而蒙福。无论是何时代,何民族,持此精神是靠着圣灵,凭着信心之功效“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4-6。(并非一次立即的义,永远自然是义)。因此,在基督里,受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唯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去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

  注:因信宣称的义──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使地位与权利改变,是立时得到;但那实际的义──基督的义授予我们,是品格与资格的改变──“信徒所行的义”,乃是等候所盼望的义。约一3:7 启19:8新约的精神是恐惧与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并非无所事事,便便当当);并要立志行事,是圣灵在心里运行的凭据,为要成全他的美意。腓2:12-13

四,撒拉所生和夏甲所生:加4:21-31

  圣经用亚伯拉罕家中两个妇人来比方两约,但我们不要随便下结论。先要研究圣经中有关她们特点的论述,然后才能对号就坐。

1、夏甲──旧约的表号,是生子为奴。使女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上帝立旧约之精神的人)是与现在(地上)的耶路撒冷(犹太人)同类25节:是按血生的,当时要逼迫那按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29节;将来要被赶出,不能一同承受产业的。30节

2、撒拉──新约的表号,是因着信,凭应许,按圣灵所生的,是与在上(天上)耶路撒冷同类;是自主的,是受逼迫的对象(当时与现在均是如此),是承受产业的。

3、我们按圣经的教训和世界历史与现实来对照,就一目了然。那受逼迫的是守上帝的诫命和耶稣真道的人(启12:17又14:12)被称为上帝的儿女──撒拉的儿女;那不守上帝诫命,又要逼迫守上帝诫命的人是夏甲的儿女。

结论:

  要“把使女和她的儿女赶出去”。加4:30
   这是指信徒内心两种律在交战(罗7:17-25),也是对每位信徒的呼唤与期待──凭着信心,靠主能力和恩助,治死地上的肢体(西3:5-12),与主立新约,永远成为主的百姓。

思考问题:

1、真以色列人有何特点?
2、有何凭据证明:上帝是以犹太人作为他百姓的表号?
3、前约与后约应怎样解释?
4、旧约的瑕疵在哪里?
5、是什么渐旧渐衰,快归无有?
6、哪种人要寻求后约?
7、撒拉之子和夏甲之子各有何特点?
8、应把什么赶出去?为什么?
9、旧约时代和旧约,新约时代和新约,均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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