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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jug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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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做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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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望在2005-9-28 10:54:00的发言:

如果神已经应许您,您的婚姻会持续一生,您当然不必做财产公证;
如果没有这样的应许,谁能保证你们就一定不会分手?
圣经说“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但并没有应许说
“神所配合的,就一定不会分开”!不是我对神没有信心,
我只是对人没有信心,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

那么这个应许是靠什么才能得到呢?你所指的应许是怎么样的?能否解释一下你对应许的理解呢?
你说:如果没有这样的应许,谁能保证你们就一定不会分手?是的,我们自己当然不能保证,因为如你所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所以我们的信心应该是建立在神的上面,在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在神呢?也是不可能?
一个基督徒的婚姻,是建立在神的爱之上的,如果还没结婚就为以后万一的离婚打好后路,我相信也不是神所喜悦的吧!其实我上面对你的跟贴,只是觉得这种做法很消极!
所以,请这位弟兄先别那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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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eek在2005-9-28 11:47:00的发言:

那么这个应许是靠什么才能得到呢?你所指的应许是怎么样的?能否解释一下你对应许的理解呢?

如果神带领一对弟兄姊妹走到一起,并预先告诉他们,他们的婚姻将持续一生。
这就是神给他们的应许,他们就不用再考虑可能分手之类的事了!

也许我上一帖的语气不是很恰当,让您觉得我很激动,请您原谅!

至于楼主要不要去做财产公证,也许祷告才能得到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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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望在2005-9-28 15:03:00的发言:

如果神带领一对弟兄姊妹走到一起,并预先告诉他们,他们的婚姻将持续一生。
这就是神给他们的应许,他们就不用再考虑可能分手之类的事了!

也许我上一帖的语气不是很恰当,让您觉得我很激动,请您原谅!

至于楼主要不要去做财产公证,也许祷告才能得到最好的答案。

不客气!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没有几对婚姻是神所应许的,神不可能对每人说:孩子,这个婚姻是我所应许的,你尽管去结吧!有时他也会默许阿,难道这样,它就不长久了吗?
怎么给人感觉: 只有亲眼看见,我才能心安,才能相信一样!
至于楼主他已经作好决定啦,所以我们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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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的姊妹,說話請不要太沖了,呵呵,溫柔一點嘛,不然把弟兄們都嚇跑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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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你的提醒,我以后会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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