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温馨的爱
收起左侧

[讨论]丈夫有外遇的姊妹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9-20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拯救? 在外面都有孩子了. 那个男人想的好. 齐人之福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0 8:23:34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节严重的丈夫,一定要同他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弟兄姐妹的帮助,只是有一些情况不是大家想得这么简单,姊妹的儿子曾经患绝症,这个男人为让姊妹能生活好一点就找了现在这个有钱的女人。说实话这个男人一直还是爱姊妹的,他的确给了姊妹很好的生活,他生活的却很苦,因为有了这私生子,他无法回头了。可他实在不能离开姊妹,他也不能离开他的儿子,同时他儿子也很爱他,这也是姊妹一直犹豫不离婚的原因之一。这世界有许多事都是很无奈的。愿主怜悯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m127][em127]

[em109] 看来,婚姻真难经营啊![em108][em108]婚姻了

[em111][em111]
愿神祝福每个家庭互爱互助!愿神赐福每个家庭过圣洁的生活,阿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1 17:27:2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温馨的爱在2005-9-21 11:06:00的发言:

感谢弟兄姐妹的帮助,只是有一些情况不是大家想得这么简单,姊妹的儿子曾经患绝症,这个男人为让姊妹能生活好一点就找了现在这个有钱的女人。说实话这个男人一直还是爱姊妹的,他的确给了姊妹很好的生活,他生活的却很苦,因为有了这私生子,他无法回头了。可他实在不能离开姊妹,他也不能离开他的儿子,同时他儿子也很爱他,这也是姊妹一直犹豫不离婚的原因之一。这世界有许多事都是很无奈的。愿主怜悯吧!


这个放在顶楼首贴里好象更合适.

想起那节经文了,"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2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刚学电脑没多久,很多东西都不会,做得不得当的地方请多包涵。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应该马上离婚,她的丈夫犯奸淫已是事实,姊妹还留恋他什么呢?我想,神要我们不犯罪,并不是要我们在罪的生活里面,被罪恶挟制,建议姊妹在肉体和灵里一定要和他保持距离,不给魔鬼留地步。求主保护你。愿主带领姊妹早日走出缠累之地。其实,我还有好多话要说,但我打字慢。

我们只要有主,不比十个丈夫好吗??
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们应知道当丈夫犯奸淫时,妻子绝对可以提出离婚的,因为在神那里奸淫已经破坏了婚约,这是符合耶稣的教导的;如果愿意,当然也可以不提出的。第二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不提出离婚,原因只能是爱。看到上面的帖子,我认为这姐妹是爱丈夫的,而丈夫为孩子而找外遇其实是不负责任,真正目的是为外遇而外遇,而不是为孩子,别听男人的花言巧语。所以我建议这姐妹求神让你能存百般忍耐的心接纳丈夫,如果实在不能那只能就离婚。说到底,我们一定要依靠神,抚平心灵创伤,接纳丈夫,重塑家庭,如果不能(神一定能做到的,但我们人总有软弱,所以我们也可能是神的美意不能达成),那只能离婚。目前,这姐妹最好换个地方调整一下心情,以好好面对这件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9-2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姊妹出来工作,遭到其丈夫的极力阻挠,姊妹提出了离婚。在那一天姊妹心里很不平安,就咨询了一位牧师,牧师赞同他继续等待,并告诉姊妹等待丈夫悔改归来是上好的见证,选择离婚是次好的。大家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9-24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离呢?这位姊妹的丈夫回来还能怎么样呢?他已经负了我们的姐妹呀!他以后还会和以前一样爱我们的姐妹吗?如果说是没了这个男人,我们姐妹活不下去,可以不离。要是离了我们的姐妹能活得更开心为什么不离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7-19 12: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