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大黃傻貓在2005-5-25 23:22:00的发言:
你回答不對。
你的所謂“預定論”是曲解的﹐那等同不信者的“宿命論”。
沒有人說人能夠改變神的主權﹐相反﹐神就有主權按照人的行為﹐決定那些信靠耶稣基督確實有行為作為他們信心的明證﹐而那些沒有行為的﹐就是沒有信心﹐要不得救。
我同意“傻猫”的观点,如果没有好的行为,不就如同耶稣基督所说的没有咸味的盐,没有光的灯吗?
“You are the salt of the earth. But if the salt loses its saltiness, how can it be made salty again? It is no longer good for anything, except to be thrown out and trampled by men.”--Matthew 5:13
“In the same way, let your light shine before men, that they may see your good deeds and praise your Father in heaven.”-- Matthew 5:16
圣徒保罗之所以强调“因信称义”,我理解的有两点原因。
一 在早期犹太基督徒和教会中,所谓“好的行为”,不只是我们今天理解的善行。最重要的是尊从“律法”。 包括对于“洁净”的严格定义(其中和外邦人吃饭都人被认为不洁净);以及割礼(被认为那是耶和华和犹太人契约)。可想而知,如果不把“信”作为传道的根基,福音根本不可能传给我们这些外邦人。
二 “信”不否认善行,保罗坚持“因信称义”,是出于他对耶稣基督所传福音极大的信心。试想如果一个人完全接受,并且领悟了以往稣基督的福音,怎么可能不做出种种善行呢?耶稣基督也在多处说到邪恶的行为和话,都是出自于内心邪恶。所以保罗所说的“因信称义”,是希望“治本”而不是“治标”。如果一个人的内心被耶稣基督的圣灵所充满的时候,怎么会做出邪恶的事呢?
最重要的, “因信称义”得到的最大误解,在于很多人相信施洗后就是“信”了,或者自以为“信”就是“信”了。
对此耶稣基督早有预言,他多次说过“听到的不一定真的听到,看到的不一定真的认识”(大意)。可想而知那些自称为“虔诚的信徒”的十字军,以及中世纪宗教裁判所犯下的种种恶行,当末日审判的时候耶稣基督会对他们说什么?
`I never knew you. Away from me, you evildoers!' -- Matthew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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