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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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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可不可以与不信的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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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8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非常同意9楼gidgold的意见: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即使和不信的人结了婚,绝对不是肯定会落个糟糕的下场,只要(一起)心中敬神,虔诚祷告,相信神也会给你们美满的生活,更会让灵在你伴侣的心里动工的。但是即使这样,还是要承认和不信主的人结婚本身还是一个错误,婚后顺利并不是因为没犯错,而是因为神有恩典。但是“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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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与不信的人能否进入婚姻?”这个问题确实困扰了很多青年基督徒,特别是那些已经与不信的人陷入爱河的青年基督徒。的确,爱情若与信仰发生矛盾,这矛盾真是够激烈的。很多青年人处于这种困惑和取舍的挣扎之中,痛苦的要死。一方面是自己深爱的人,另一方面是人生基本的信仰原则,两者难以取舍。

  “信与不信到底能否结合呢?”我想,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地用:“行”或“不行”可以一下子回答的。因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并且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信与不信结合的实例有很多,这些实例带出的结果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似乎在支持“行”这个答案,而另一种却支持“不行”这个答案。有些人说“行”,你看某某人也是信与不信结合,他不信的妻子后来还因着嫁给他归信了主。这不是很好吗?有些人却说:“万万不可,你看某某某与不信的结合之后,他的生活多么痛苦;某某某与不信的人结合之后,她的信仰变的那么糟糕。哎!万万不可和不信的人结合!”那么,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答案呢?很多人都急切地需要得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这问题对于他们来说,真是太重要了。这的确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然而面对种种的现实个案和众说纷纭的意见,很多人处于困惑与痛苦之中。我想:“信与不信的人能否进入婚姻?”这个问题的答案属于神,因为这个问题是关乎将来的事,没有人能预见结果,只有全知的神知道万事的结局。我们虽然不能马上给你这问题以一个准确的答案,但隐藏于这问题背后的许多东西,我们是可以弄清楚的;神在圣经中的教训,我们是可以弄清楚的。如果我们能明白神对这事的教训,弄清楚那些隐藏在这问题背后的东西,并预见这种婚姻的发展趋势,且清楚这种婚姻要付出的代价,我想那些处于迷茫和痛苦之中的青年基督徒就会知道自己现在应当如何行了。因为神赐给我们他的旨意,都清清楚楚地记在圣经中,圣经说:“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7)我们若把圣经的教训放在心中,并顺服神的带领,我们便清楚脚下的道路,至于明天的道路,我们只能说,我们愿意把它交在神的手中,我们若顺服他,他绝不会让我们走错路。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

  本文将以正常(这里的“正常”是指除了一些很特殊的情况)的爱情与婚姻为假设前提,以事情发展的顺序与简单的二分法来阐明信与不信能否结合这问题背后的种种症结,帮助青年人看清事实,知道行事的方向。(请对照附图阅读本文) 第一次二分:(信与信,信与不信)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婚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生的成败。圣经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作为一个基督徒,要十分清楚圣经在这事上的教训。圣经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帖前4:3)“但要免淫乱的事,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7:2)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当一个基督徒要寻找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圣经给我们的教导很清楚,那就是:“要找在主里面的人。”因为有信仰的人和没有信仰的人原是“不配”的,如果要这样不配的人硬是结合,去同负一轭,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由这些问题必然带来很多的痛苦。如果一个基督徒看重这教训,在最初的时候,也就是人际交往的时候(我们把这个时期和状态以附图中的代号“A”表示)就小心自己的言行和人际关系,把自己寻找对象的范围锁定在主里面的人,这样他(她)就在第一步上作对了。相对于在这第一步上作错的人,他(她)是在这第一步上就蒙了神的祝福,而且以后生活幸福的可能性相对于“C”也就更大。

  这时可能有人会问一个问题:“在现实中,教会里姊妹多,而弟兄相对比较少。一般的情况差不多是2:1左右。那么你怎么解决这个现实的问题?”我想,这是神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个人,你不需要考虑这问题对你的影响如何。因为整体比例的失衡,并不就等于个体对应的失衡。无论何时,你想要嫁给主里的弟兄,不会连一个都没有的!再说,一个顺服神,在婚姻上好好预备自己,并全心寻求神的旨意的姊妹,神必大大祝福她的婚姻。

  如果一个基督徒轻看圣经的教训,从一开始就不注重自己的人际交往,心存在不信之人中寻找对象的想法,很可能就会走向另一条道路,那就是与不信的人走进恋爱关系。因为遵守神的教训相对于不遵守神的教训是难的。虽然,进入“C”的状态并不就等于这个基督徒的婚姻失败,或许因为神特别的怜悯,他们也有幸福的将来,但相对于“B”种情况,他的确是要做好将来可能很痛苦的思想准备。虽然一个基督徒处于“B”种情况下,也不一定将来就保证幸福,但相对“C”他是有绝对的优势。在这里,我们不讨论“B”种情况的发展趋向,只对“C”种情况的发展趋向加以分析。因为这是我们这篇文章所要弄清楚的问题。

  我盼望所有的弟兄姊妹在这第一次二分的时候,就分在“B”这一边,都得神在你婚姻上最初的祝福。但如果你做错了第一步,已经和一个不信的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失去了第一步的祝福,那么怎么办呢?如果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你应该怎么做呢?有人说“他这么爱我,我又很爱他,我不能离开他。但心中又痛苦,因为自己违背了圣经的教训。”这时我应该怎么做呢?有谁能救我脱离这信仰与爱情之间痛苦的矛盾与挣扎呢?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要在这状态中做出合理的选择。首先,你得尽力向他(她)传福音,如果上帝怜悯他使他真的接受福音,这也算是件好事吧。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往往很多人为了和基督徒顺利地进入婚姻而假装接受福音,这样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如果你尽力向他传福音,他还是不信,或者是假的相信。那么劝你凭着“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这句话离开他(她)。但如果你真的无力割舍这份爱情,或是心中定意要继续下去,那将会怎么样呢? 第二次二分:(健全的爱情,不健全的爱情)

  我们都知道,健全美好的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当两个人要进入婚姻时,他们应该先有这基础,这样他们的婚姻才会有婚姻的意义。如果一个婚姻没有健全的爱情为基础,那将是一件悲哀的事。作为基督徒也应知道,虽然基督徒的婚姻是基于信仰之上的,但这信仰的原则并不排斥爱情,反而支持爱情为婚姻的基础。只有在爱里互动的婚姻才是幸福的,单方的爱情,或根本没有爱情的婚姻都不能带出婚姻本质的意义,反而让婚姻成为人生的重负。

  那,怎样才是“健全的爱情”呢?我想,这里的“健全的爱情”是指双方都真心真意地爱着对方。除此之外的情况都是不健全的爱情。这些不健全的爱情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1、双方都不爱对方。2、一方真爱对方,而另一方却不爱对方。3、似乎双方都真爱对方,但其中双方的爱或有一方的爱是虚假的爱。如果你处在“D”的状态中,而且立刻要面对进入婚姻的决定,我想你就得痛下决心,快快结束这不健全的爱情。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若有人基于“D”的状态进入婚姻,那结果必然是婚姻的失败或痛苦的生活。

  这时可能有人会问,我不知道他(她)对我的爱是否是真爱,我怎样才能判断这爱是否属于真爱呢?我想圣经对真爱已讲的十分清楚(林前13章),真爱就是像耶稣基督的爱。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这里我想特别突出一点:真爱有一个极大的特征:“爱是有恩慈,不求自己的益处,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一个人若真的爱你,他(她)不会不顾你的利益而使自己需要获得满足;他不会故意伤害你;他会对你忠诚;他会尊重你的决定;他会理解你;他会把好东西给你,而不要求补偿。

  以上的这些都是真爱的特征。当你用这些特征来审视你自己对他(她)的爱和他(她)对你的爱之后,发现两者或其中一者的爱不符合这些特征,但你们又要决定是否进入婚姻,那答案就是很明确的:以这样的爱不能建立健全美好的婚姻。长痛不如短痛,为了将来,忍痛割爱吧。

  如果说,当你客观地审视了你与不信的对象的爱情,发现你们的爱情也是“健全的爱情”符合以上的特征,属于“E”种状态,是否就是说:你们结合就是绝对正确的呢?这可不一定。因为正如有一句英语所说:“Love is blind”(爱是盲目的)。当两个人真的陷入爱河,理性之眼便被爱情蒙蔽了,从而使人不能看清楚一些现实的问题。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理性与感情是相互排斥的。再者,爱情往往会让人增加自信,因着现在坚定的爱情相信自己将来也会一样幸福,相信自己能改变他(她),让他(她)成为一个基督徒。但要知道圣经中耶稣所说的“信心”并不是指“自信”而是指“对神的信心”。自信对于由一个人就能做成的事可能很有用,但对需要两个人合作才能成功的事情就不一定那么管用了,要知道他(她)并不是你,他(她)可能并不象你所希望或想象的。往往当人真的进入婚姻,共同生活在一起时,才看清事实,那些在进入婚姻之前没有看到的问题一个一个真真实实地展现在你们的面前,一个一个的矛盾和冲突真真实实地摆在你们面前。可能,这就是所谓的“相爱容易,相处难”吧!然而对于一对热恋中的人儿来说,提这些都是无济于事的,他们也听不进去,因为:“Love is blind”。但最低的限度应该把握,那就是要确定两人之间的爱情是否属于“健全的爱情”。如果真的属于健全的爱情,那么就进入“第三个二分”。 第三次二分:(神拦阻这婚姻,神不拦阻这婚姻)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婚姻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生的成败。圣经说:“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9)可见在婚姻这件人生的大事上,有神的计划在其中,特别是基督徒的婚姻。神凭他自己的意思,不拦阻一些“信与不信的婚姻”,神也凭他自己的意思拦阻一些“信与不信的婚姻”,虽然他们之间有真感情。但神远比人智慧,他若拦阻,必不成就,因为在他看为不好的且是他不允许的事,他必拦阻。如圣经所说:“我知道,你万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19:13)他若拦阻某事在他儿女身上发生,必是为他儿女的好处。

  所以,当在人眼光中,似乎前景没有问题时,作为神的儿女我们还需要寻求神在这事上的作为。神的拦阻可能有两种方式:1、感动性的拦阻。2、强制性的拦阻。   感动性的拦阻是指当两个人准备从“E”的情况进入婚姻时,神藉着一些事情,或直接地在两个人心中,或某个人的心中感动他(她)让他知道不能进入这个婚姻,最终的事实也是进入“F”的状态。强制性的拦阻是指当两个人虽准备从“E”的情况进入婚姻,但神藉着环境强制性地阻拦了这事情的成就,使事实发展为“F”的状态。当一个基督徒处于这两种拦阻的情况下,应当存心顺服,因为神永不做错事,按着他公义、慈爱、圣洁的本性,他要做奇妙的事,他若要做,无人能拦阻,他若要做,无不成就!

  如果神不拦阻这婚姻,是否就是意味着这婚姻是在神的心意之中看为美的呢?这可不一定!“G”的状况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神他主动地推动这事成就,因为他有美意在这婚姻的层次中(要藉着这婚姻救一个人,并使他们彼此相爱)。2、神允许这事情成就,因为他要藉着这事情来管教磨练人,来达成他在另一个层次的旨意。如果现在的事实是处于“G”这样的情况,那么就进入下一步。 第四次二分:(幸福的生活,痛苦的生活)   信与不信结合之后会怎么样呢?说实话,未到实现,我们都不知道。或者是神直接推动这婚姻,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如同“H”。或者是神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不特别怜悯此事,让人陷在信仰不同的痛苦生活之中,为要达成他在这个基督徒生命中另一个层次的旨意。以上两者都是有可能的。这里还要特别指出。在现实中,“H”在“H、I、J”这三者中,概率是最小的。也就是说:“H”这种情况,在“H、I、J”这三种情况中是最少发生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信徒与一个非信徒结合后,从信仰的差异而带来的许多问题是很普遍发生的。这些问题包括很多观念和行为上的矛盾,比如:生活方式的矛盾、生活态度的矛盾、价值观的冲突、职业上的矛盾、时间安排上的矛盾、儿女教育的矛盾、儿女婚姻的矛盾、对待长辈的矛盾、许多仪式的矛盾等等、等等。但如果你已处于这种矛盾之中,作为一种基督徒,你所能做的就是祷告,求神改变他(她)顽固不化的心,改变他(她)的信仰。还有的就是默默承受这一切,因为这原是你自己的选择。你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自由总是带出责任。离开责任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你既然当初选择走上这条路,就不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林前7章10、11节所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 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基督徒处于这种婚姻信仰的矛盾带来的痛苦中,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就是用你的好行为去感化你的“另一半”并求主怜悯。“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 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绝不能主动离开他(她)。因为这是主的“命令”。如果真实的情况并不象“H”或“J”那么极端,而是象“I”。这又怎样呢?婚姻的意义在哪里?婚姻的意义是在于在爱里面彼此扶持彼此成全。如果是“I”,不幸福,那与没有婚姻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者婚姻的关系对于两者只是变成了单单的一种义务。

  然而,当人处于“J”的情况之下时还会怎么样呢? 第五次二分:(信仰妥协,信仰不妥协)   夫妻的关系是世间人与人最亲密的关系,是人间最深的一种结合关系。但如果这种关系中存在着最基本的矛盾——信仰的矛盾,那将是很痛苦的。因为人的一切表面行为基于他的价值观,而他的价值观是基于他的人生信仰。信仰的矛盾,将带来很多表面行为的冲突和差异。这种冲突和矛盾若发生在两个没有多大相关的人之间,倒关系不大。但如果这么多的冲突和差异是在两个朝夕相处,又关系密切的人之中,可就非同一般了!一般人是无法忍受这样的冲突和矛盾的。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面对这样的冲突与矛盾,他所能做的除了祷告,无私地付出爱,并默默地忍耐之外,没有其它的办法。如果你这样做了之后,情况仍未改变,或者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对于一个信徒来说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放下自己的信仰与不信的人妥协,走进“K”的状态。然而,如果一个信徒走入“K”的状态,他的信仰必受巨大的亏损。圣经说: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10:22)。耶稣说:“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神的旨意若叫你们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彼前3:17) 如果你身处与伴侣由信仰矛盾而带来的痛苦之中,你又不选择妥协,并继续走“L”的方向,那结果会怎样呢? 第六次二分:(离婚,继续生活下去)   当你选择坚持自己的信仰不与伴侣在一切事上妥协时,结果有两种:1、离婚(“M”)。2、继续下去(包括“N”与“O”)。当一个人处于这种境地的时候那真是痛苦。婚姻完全的失败是以离婚为标志的。但作为一个基督徒,又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也不能用各种变相的方法,胁迫对方提出离婚。反而不管他(她)怎样对你,你还要以基督的爱爱他(她)。因为圣经如此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但“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7:10-16)所以你乃要用基督的爱爱她,盼望神的救恩或者有一天也临到他(她)。   根据圣经的教导,在“L”这种情况下,基督徒是不能主动提出离婚的,(这里包括用各种变相的方法,胁迫对方提出离婚)。但如果对方主动要分居或离婚,就由他(她)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处于“L”情况下的基督徒,只能说:“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 (伯1:21)如果追究其原因和责任,只能说:如今婚姻的失败全是因为自己当初离开圣经教导的结果。如今生活的痛苦全是当初离开圣经教导的结果。神是公义的,他或怜悯他或不怜悯都在乎他自己的主权。他不怜悯我并没有什么不公义,因为他在起初就告诉我们:“信与不信原不相配”。离开这教训,从自我出发的选择导致了如今的结果,我又有什么话可说呢?   从“L”走向“M”标志着婚姻的完全失败。若是从“L”走向“N”也只能是维持了夫妻关系的名份,而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这样的婚姻也是失败的。如果从“L”走向“O”,也只能说继续这种痛苦的忍耐,盼望神或者有一天怜悯,使情况变成“H”,或者直到一方死去。(回到第4个原则那一层,再次循环从第4个原则到第7个原则之间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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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语:   “信与不信的人是否能够进入婚姻”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是由一连串问题堆积起来的一个顶峰性的,关乎未来的,综合性的问题。按着神普遍性的旨意,信与不信是不可进入婚姻的。但也不能排除神个别引导的一些例子。所以,你想得到简单的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这回答很可能不准确。你必须先看清包含在这问题背后的一切事实之后,才能知道自己当行的路。

  青年基督徒在“C”的状态中迷茫、痛苦,归结其原因有三点:1、对前景的不明而产生的迷茫。2、对结果的难测而产生的疑虑。3、对两种强烈情感之间必须做出取舍而产生的痛苦。这三个方面我们都可以加以解决或减轻。对于第一点,我们通过附图让读者清楚看清,信与不信的发展趋势。清楚了发展的前景如何。对于第二点,我们通过现实生活中概率分析,让读者清楚看见“H、I、J”三种结果的大致情况。对于第三点,我们根据圣经的教训,给了读者每个阶段的行事原则。   “信与不信的人是否能够进入婚姻”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当我们对这个问题的不同侧面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它包含着“三个小问题”,这“三个小问题”是:1、信与不信能否进入婚姻?2、信与不信该不该进入婚姻?3、信与不信可不可进入婚姻?   第一个问题,是出于排除了信仰价值取向的纯行为能力的问题,所以回答当然是:“能”。因为就算是基督徒,如果想杀人,他也有这个能力。第二个问题,是出于信仰价值观的审察的问题。根据信仰的原则(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回答当然是:“不该”。第三个问题,是出于具体的个案和神的特殊性的个别引导的角度来讲,那个人可不可以走这条路,回答是:如果你没有神在这事上给你特别明确、清楚的记号,这就是一种风险巨大的“冒险”,是把自己的一生的幸福当作赌注,进行一种任性的行动。   所以从一开始便要小心,不要进入“C”状态。要知道婚姻的意义是在于完全的爱,在于在爱中彼此建立。如果婚姻会带来那么多痛苦,那么多矛盾,真是还不如不拥有更好。虽然,从“C”到“H”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毕竟这样的情况是很个别的,是很少的。作为基督徒切不可存在侥幸的心理而违背圣经最初的教导来走这条“下策之路”。但如果出于各种原因,第一步已经走错了,自己也不能从这种景况中走出来,就要学着在做错之后不再做错。神的恩典原是够我们所用。无论我们现在已经处于何种境地,只要我们从现在开始顺从他的教训,必会得着祝福。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彼前2:15)并得到善果。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帖前4:3)从而得以进入他圣洁的国度。   要知道,神要我们遵行他真理限制性的教训,要我们爱他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路14:26),这原是为要我们得真正的益处。如耶稣所说:“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因为“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神要我们爱他胜过一切?绝不是神出于自私,因为神并不象人,他是完全的,他没有自私,神并不象人那样缺少什么,要从人那里获得,他本是一切丰富的泉源。他要我们爱他,原是为了要我们的生命走近他而从他得祝福和真正的益处。   最后,我想以约翰壹书2章17节来结束这篇文章:“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愿主祝福这时代的青年基督徒,使我们都行在他的旨意中。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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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与不信的发展前景与每一阶段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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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际交往┃

┗━━━━┛

┌──┘└──┐ ───────────→1、信与不信原不相配

↓ ↓

┏?━━┓ ┏?━━━┓

┃信与信┃ ┃信与不信┃

┗━━━┛ ┗━━━━┛

┌───┘└───┐ ───────→2、你们要彼此相爱

↓ ↓

┏?━━━━┓ ┏?━━━┓

┃不健全的爱┃ ┃健全的爱┃

┗━━━━━┛ ┗━━━━┛

┌───┘└──┐ ────→3、神的旨意不能拦阻

↓ ↓

┏?━━━━┓ ┏?━━━━━┓

┅┅┅┅┅┅┃神拦阻婚姻┃┅┃神不拦阻婚姻┃┅┅┅┅┅┅┅┅┅婚姻线┅┅

┗━━━━━┛ ┗━━━━━━┛

┌────┘┆└────┐ →4、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 ↓ ↓ ←┄┄┄┄┄┄┄┄┄┄┄┄┄┐

┏?━━━┓ ┏?━━━┓ ┏?━━━┓ ┆

(神的美意)←┃幸福生活┃ ┃中性生活┃ ┃苦难生活┃→(神的允许) ┆

┗━━━━┛ ┗━━━━┛ ┗━━━━┛ ┆

5、要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的祷告 ←─ ┌──┘└──┐ ┆

↓ ↓ ┆

┏?━━━┓ ┏?━━━━┓ ┆

(违背信仰)←┃信仰妥协┃ ┃信仰不妥协┃→(坚持信仰) ┆

┗━━━━┛ ┗━━━━━┛ ┆

6、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 ┌────┘┆└─────┐ ┆

↓ ↓ ↓ ┆

┏?━━━┓ ┏?━━━┓ ┏?━━━┓ ┆

┃ 离 婚 ┃ ┃ 分 居 ┃ ┃继续生活┃ ┆

┗━━━━┛ ┗━━━━┛ ┗━━━━┛ ┆

└┄┄┄┄┘

7、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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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林后 6:14   当然,这节经文并不单单指着婚姻来说的,但是把它应用在婚姻的选择上也不会不恰当。基督徒的生活与信仰一样,有一种“脱俗”的要求,因此,“在主里”的嫁娶也是符合了《圣经》有关神对我们婚姻安排的教导(箴19:14)。 1、信与不信决定了生命的不同   不同的生命表明了两个人所走的是两条不同的路,一条是生命路,一条是灭亡路。不娶或者不嫁不信的人,其实最大的考虑是我们这样做乃为了我们自己的信仰,以及我们还得面对全家敬拜真神的困难程度。或许有人说,我完全可以把不信的他/她带领到神的面前,这当然是好,不过,这种“以身试法”的冒险,常会流下千古的悔恨(书23:1-13、申7:3-4)! 2、信与不信决定了价值观的不同   不同的信仰使得一个人对世界、以及价值观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比如《圣经》说:“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那么,非基督徒会这么认为吗?他/她也能感叹:日光之下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捉影吗?即或他/她同样有这样的认识,可是他/她就此把眼睛仰望永生,去寻求日光之上的满足吗? 3、信与不信决定了生活方式不同   基督徒在生活中是以“基督为我家之主”,而非基督徒呢,肯定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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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8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属灵的生命由此断送在外邦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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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8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 啊

要看到神更美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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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0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最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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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 身 大 事

篇三 为什么神不许属他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

http://www.livingwater4u.com/reader/b_z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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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神不许属他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 > [B](王明道)[/B]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谨守。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他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不可敬拜别的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三十四: 11-16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们必使你的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的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申七:3-4

"你们要分外谨慎,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若稍微转去,与你们中间所剩下的这些国民联络,彼此结亲,互相往来;你们要确实的知道,耶和华你们的神必不再将他们从你们眼前赶出;他们要成为你们的网罗,机槛,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们在耶和华你们的神所赐的这美地上灭亡。"--书二十三: 11-13

读了上文所引的三段经文,我们可以知道神的百姓与拜假神的人结婚是神所绝对禁止的事。神禁止他的百姓这样作,不是要剥夺他们的自由,乃是因为神清楚知道如果他们这样作,他们一定会因此离弃神,去敬拜假神,陷在大罪中,以致受到不堪设想的损害。我们都知道人与人同处最近的莫若夫妻。夫妻同处日久,两个人的生活、思想、性情、习惯、行为、动作,不知不觉就会渐渐相似、渐渐同化。请想,如果一个信的人同一个不信的人结为夫妻,渐渐的这样同化起来,那种结果还堪设想么?神深知道这种危险。他不要他的百姓和那些拜假神的人同化,以致堕落,所以他严严的禁止他们,不许他们与那些不信的人结婚,正如我们上文所看见的。可惜以色列人不听神的劝戒,"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士三: 5-6)因此"神的怒气向以色列入发作",把他们交在敌人手中。

今日神的孩子们所处的境遇比以色列人更危险了。家庭中、社会里、前后左右,大多数都是不信的人。稍不谨慎,便被不信的人所同化。神知道我们这种情形和危险,所以他教训我们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六: 14-18

自然我们知道神不许我们同不信的人相交,不是说不许我们同不信的人往来同处。更不是说叫我们抛弃人群,远离社会,逃到深山旷野去,过一种隐士的生活。如果这样,这黑暗的世界将要等候谁去发光照耀?这些痛苦可怜不认识神的世人,将要等候谁去拯救引领?不,我们的主没有这样教训我们。他不仅没有这样说,而且他在为门徒祷告的时候呼求父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十七:15一18 )神要我们住在不信的人中间为他发光,为他作见证,为他作救人的工作,但他却严严的禁止我们和不信的人相交。那就是说他不许我们和不信的人作亲密的朋友,不许我们和不信的人同心。人与人同处最近的既莫过于夫妻,那样神自然更不许信他的人与不信的人结婚了。经上告诉我们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神如何能许属他的人与不信他的人连合成为一体呢?

[B]自然这不是说如果一个男人信了主以后,他的妻子不信主,就必须与她离婚,也不是说一个女子信了主以后,她的丈夫不信主,就必须与他脱离关系,这是绝对不可的。[/B]夫妻一经结合就发生了不能消灭的关系,正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中间的关系一样。信主的子女怎样不可与不信的父母脱离关系,信主的弟弟妹妹怎样不可与不信的哥哥姊姊脱离关系,[B]照样信主的丈夫也不可与不信的妻子脱离关系,信主的妻子也不可与不信的丈夫脱离关系[/B]。"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林前七: 12-13)有时候不信的父母因为子女信了主,起来逼迫子女,甚至将子女从家中赶出去,宣告与子女脱离关系,也有时候不信的哥哥因为弟弟信了主起来与弟弟为难,甚至决心与弟弟断绝关系,也有时候丈夫因为妻子信了主竟坚决的与她离异,或是妻子因为她的丈夫信了主无论如何再不肯与他同居。那自然没有法子,只好容他们离开就是了。但在这些情形中信的人都是处在被动的地位。"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七: 15)信主的子女可以被不信的父母弃绝,信主的弟弟可以被不信的哥哥弃绝,信主的妻子可以被不信的丈夫弃绝,但信主的子女却不可弃绝不信的父母,信主的弟弟却不可弃绝不信的哥哥,信主的妻子却不可弃绝不信的丈夫。换一个地位说,信主的父母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子女,信主的哥哥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弟弟,信主的丈夫也不可弃绝不信的妻子。基督徒只可以受逼迫、被弃绝,却不可以逼迫人、弃绝人。逼迫人是不应当的,但不信的人要逼迫信的人又有什么办法呢?弃绝与自己有骨肉关系的人也是不应当的,但不信的人要弃绝又有什么办法呢?信主的人却绝对不可作不应当作的事,所以他们绝对不可逼迫人,也绝对不可弃绝与自己有骨肉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丈夫妻子,都在其中。 至于还未曾结婚的圣徒选择配偶,那便是与这个完全不同的事了。信的人若与不信的人结婚,便是故意违背神的命令,而且不信的人--不论他是拜假神的或是不信有神的--都是与神为敌的。一个信的人若要与不信的人结婚,便是证明他愿意与神的仇敌站在一边。请想是何等可恶的事呢!我们都以为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将来很容易被引诱犯罪。其实何必等到将来呢?信的人和不信的人结婚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样大罪。违背神的命令不就是罪么?神不许属他的人和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不许他们与不信的人相交,如今他们竟定意与不信的人结婚,与不信的人连合成为一体,这若不是罪还有什么是罪呢?

[B]有不少的信徒与不信的人结婚,他们的理由是"想引导对方信主"。这个目的实在是很好。但我们问他们是否准能领对方信主呢?[/B]我们所得的回答总是"盼望能"。那样,我们再问,如果他们所盼望的不能实现,对方竟不肯信主,将来怎样好呢?结婚与交友不同,交朋友日后意见不合信仰不同可以绝交,结了婚却不可随便离婚。想借着婚姻引人信主不但是万分冒险的事,而且我们所看见的事实告诉我们,抱这种目的与不信的人结婚的人,能达到目的的人真是十里不得一二。这有什么希奇呢?他们自己先违背了神的命令,作了神所不喜悦的事,怎能盼望再为主得人呢?其实仔细说起来,说这话的人,有几个不是拿这个理由作为借口好遮盖他的悖逆呢?

[B]有些信徒说,我们靠神,我们不怕试诱。虽然我们与不信的人结婚,神能保守我们不受诱惑。[/B]不错,神能保守我们不受不信的人的诱惑,但神不保守试探他的人。如果你在信主以前已经成了婚,你的配偶到今日还未信主,你只管靠神与他同居,神一定保守你使你不至受诱惑跌倒。但[B]如果你明知道面前是一个坑,而且神吩咐你不要往下跳,你说神能保守你,使你不至受伤,我告诉你,你跳下去以后不但会受伤,而且会跌得头破血流,说不定还会跌死。神只保守信靠他的人,却不保守试探他的人。[/B]明知道前面是一个坑,却大着胆子往里跳,这已经是试探神了,如今不但明知道是坑,而且还听见神教导你,不叫你往下跳,你还硬跳下去,这不只是试探神,而且是悖逆神了。试探神悖逆神的人遭遇失败和祸害,还有什么希奇的呢?

[B]也许有人想,"我们不是不知道神不喜悦我们与不信的人结婚,只因为信主的人本来不多,在这很少数的人里,若要寻找各方面都适宜的对象实在太感困难,有时候简直找不着,实在不得已我们才去与不信的人结婚。"[/B]这个理由乍听实在是一个很充分的理由,但如果我们信神是我们慈爱的父,而且信神所给我们的一切应许,我们便晓得这个理由简直就不是一个理由,容我们先听神的话:

"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敬畏他,因敬畏他的一无所缺。少壮狮子还缺食忍饿;但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诗三十四:9-10

"因为耶和华神是日头,是盾牌,要赐下恩惠和荣耀。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八十四: 11

听见了么?"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一个良好的配偶难道不在这些好处之内么?不只在内,而且是一样很要紧的。"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箴十八: 22)"房屋钱财,是祖宗所遗留的;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十九: 14)一个男子得着贤妻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一个女子得着贤夫当然也是同样的得着好处,同样的蒙耶和华的恩惠了。既知道得着良好的配偶是神所赐的好处中的一样很大的,又知道"寻求耶和华的什么好处都不缺",那样只要一个人诚心敬畏神,一心遵行他的道,还怕得不着一个良好的配偶么?

也许一位圣徒到了需要结婚的年龄,看看在信主的人中间竟没有一个合宜的对象,因此便心中焦急,赶快自己设法去到不信的人中间寻找一个对象,如果他这样不信靠神不顺服神,不久他便会吃到自己所结的苦果。

[B]亚伯拉罕的事迹足可以作我们前车之鉴罢!神应许使亚伯拉罕的子孙成为大族,但亚伯拉罕已经八十五岁,还没有儿子,他的妻撒莱心中焦急起来,她为她的丈夫设了一个方法。她劝她的丈夫纳她的使女作妾,好从她得儿子。那样有信心的亚伯拉罕竟在这件事上不能信靠神。结果怎样?[/B]妻妾相争,妻的儿子同妾的儿子相争,以致那白发苍苍的老人不得不忍着心把夏甲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赶出去。直到今日以实玛利的子孙还是与以撒的子孙互相为仇,互相残杀。

一个圣徒到了结婚的年龄,在信主的人中间如果找不着一个适宜的对象,万不可焦急因而跑到神的旨意之外。他(或她)应把这件事交在神的手中,等候神的安排。神既有上文所说的那些应许,就决不会使信靠他的人蒙羞。如果他(或她)不信靠神,不等候神,违背神的命令与不信的人结婚,后来他(或她)绝不能免去许多痛苦,这种痛苦有时也许会延到一生之久,还有时也许连子女都连带着受损失,遭祸害。我们所看见的这种事实并不在少数啊!

[B]也许有人说,我们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不着合宜的对象,难道信靠神,神还会从天上给我们掉下一个适宜的配偶来么?[/B]怎么不能呢?老迈龙钟月经早已断绝了的九十龄的老妪还会生儿子么?神叫她生,她就会生。神既能使九十龄的撒拉生了以撒,难道他就不能为一个敬畏他的人预备一个适宜的配偶么?我们没有听说过神用奇妙的方法为一些热心事奉他的男子预备了很贤慧的妻子么?我们没有听见说神在人毫无办法的景况当中为一些敬虔的女子预备了很与她们相配的丈夫么?

[B]神要作一件事还有什么难处么?一个未婚的圣徒最大的困难不是寻不着适宜的配偶,乃是不会信靠神、不会等候神、不会顺服神,[/B]只要这些重要的功课我们学得好,不必发愁有哪一样好处他不赐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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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时候神已经给我们预备好了,但我们因为被罪所蒙蔽牵引,不肯接受神所预备的,还说寻不着适宜的配偶,因此就违背神的命令,去在不信的人中间寻找我们的私心所喜欢的对象。

比方说一个男圣徒要娶一个妻子,神也为他预备了一个很敬虔的女子,这个女子的信心德行知识都与这个男子相配,可惜这个男子竟因为这个女子面容不甚美丽,推却了神的恩赐。要在信主的人中间寻一个凡事与他相配而且容貌美丽的女子总寻不到,他就只好到不信的人中间去物色了。结果呢,有学识而且俊美的女子总可以寻得到,但信仰和德行却不堪闻问了。再比方说一个女圣徒要嫁一个丈夫,神也为她预备了一个很热心爱主的男子。可惜这个女子竟因为这个男子家境清寒不足供她的挥霍享受,不肯应允这门亲事。要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一个富足的男子却找不着,那也就只有到不信的人中间去寻觅了。

[B]许多未婚的男女圣徒就因为好色、贪财,或是狃于积习,或是希图虚荣,把神为他们所预备顶好的机会放过去,却说在信主的人中间找不到合宜的对象,[/B]这种情形也不是不常见的啊!

[B]许多信的人与不信的人结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教会中负着领导的人,没有极严格的教训圣徒不可与不信的人结婚。[/B]因为许多信徒不看与不信的人结婚是犯罪、是神不喜悦的事,所以他们寻找配偶的时候,在信的人中间寻不着最适宜的人,便到不信的人中间寻找去了。如果在教会负着领导责任的人本着神的话严格地教训圣徒,使他们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结婚是违背神命、是犯罪、是绝对不可的事,那样信徒既然绝了在不信的人中间寻找配偶的希望,在信的人中间自然不能再吹毛求疵,这样一来,在信的人中间寻找配偶自然不象我们所想的那样艰难了。

[B]也许有人要质问我说:"在不信的人中本可以找到最适宜的对象,只因为信和不信的这一点差别,竟舍弃了最适宜的人,却在信的人中迁就一个不甚适宜的人,这岂不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么[/B]?"

什么?哪是履?哪是足?哪是大?信不信是大事?或其他的条件适宜不适宜是大事呢?在神眼中,看为最大最重要的事并不是学识如何、才能如何,更不是家境如何、容貌如何,就是连品德如何在神眼中都不是最大的事。最大的事就是信不信。

罪人是因信得蒙赦罪,因信被称为义,因信成为圣洁,因信作神的儿子,因信承受一切天上地上的福分。"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一个人无论有多高尚的学识、多丰富的资产、多美丽的容貌、多优秀的品格,如果他不信,他在神的面前便是一个未曾得洁净的罪人,便是神的仇敌。

神看信不信是极大无比的事,谁敢说这不过是很小的差别呢?一个圣徒遇见一个不信的人向他求婚,这个人的品格高尚、学识丰富、家境宽裕、容貌俊美,只是不信主,这个圣徒就因为这个人不信主的缘故,推却了这门婚事,这并不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惟独那些将别的事看为重要,看信不信倒算小事的人,才真是削足适履,因小失大呢!

[B]一个圣徒选择配偶的第一个条件,是"信不信基督"?[/B]如果答案是"信",以后再说到其他的条件。如果不信,那就什么都不必说了。"信的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负一轭。义和不义不能相交,信的和不信的没有相干。"

[B]这是神的定律,没有一个人有权柄通融一点、迁就一点。 [/B]

看清楚了这个真理以后,我们在为自己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或为子女朋友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都当将神的命令奉为金规玉律。[B]圣徒为自己选择配偶,或为其他圣徒介绍婚事的时候,一点不应当往不信的人身上设想。[/B]一个未婚圣徒遇见一个异性未婚的人,只要知道他〔或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实悔改信主的教友在内),便不要对他(或她)起一点婚姻的意念,如同你看见一个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一样。一个圣徒为别的圣徒介绍婚姻的时候,如果知道有一方不是信主的(未曾真实悔改信主的教友也在内),便不可再介绍这件婚姻。如果我们知道有什么圣徒要与不信的人订婚,也应当竭诚警告劝戒,拦阻这一件事。正如我们看见什么圣徒要犯别的罪一样。这件事也必须在起始的时候就当机立断,万不可迁延踌躇,男女两个当事的人如果直接有往来,尤其要这样。[B]因为男女两个人一经陷入情网,无论何等的大危险和损害他们都会不去过问,甚至明知道眼前是个陷阱,他们也会双双携手跳了下去[/B]。我们听见看见的这种事实真难数算有多少了!

这里还有一件应当谨慎的事,就是[B]选择婚姻的时候,对方必须是在毫无婚姻的企图以前已经真实悔改信主了。[/B]万不可在有了婚姻的企图或是进行婚事的时候再领导对方信主,如果这样作,最容易造出假信徒来。有许多人最会投人所好,你喜好美术,他们就研究美术以博你的欢心。你喜好文学,他们便欣赏文学以取你的好感。你引导他们信主,他们便表示信主以图得你的青睐。人是多么诡诈的东西!一个人只要有了一种目的,他便会千万百计作伪说谎以求达到他的目的。贪财的人会用这些方法发财;好名的人会用这些方法求荣;讲爱情的人也会用这些方法追求异性。如果你遇见这样的人,你想领他信主,他便曲意附和你,你以为他真是信了主,自然放胆与他结婚,及至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你和他已经作了夫妻,才发现他以前所说信主的话全是欺骗你的。到那时木已成舟,你将来要受何等大的痛苦呢?

也有人不是这样卑鄙诡作,他们不肯这样作伪欺人。这里面也许没[B]但我们应当知道一个人在与一个异性的人恋爱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在一切事上顺从对方的意思,博取对方的欢心。[/B]有一点诡诈和欺骗,也许完全是出于诚意。如果一个人因为恋爱要博取对方的好感而改过迁善,那也是极可庆幸的事。[B]但如果一个人因为恋爱要博取对方的喜悦而信主,那可就把事弄坏了。信主这一件事与其他一切的事都不同,这需要一个人和神直接发生关系,[/B]需要一个人带着自己的罪直接来到神面前,需要一个人自己从那死了又活的主那里接受生命和能力。若不是这样,无论他怎样听道,怎样受浸加入教会,都是皮毛的事,都不能使他真实得着生命,不能使他真实成为神的儿子,不用说这样的人在结婚以后对于神的道再不过问,纵使他一生为他的配偶的缘故聚会听道,作一个循规蹈矩的基督徒(?),也不过使教会里增加一位好的假信徒而已。

还有一件事也是我们不可不注意的。就是引领男人信主的工作最好让男信徒去作,引领女人信主的事工最好让女信徒去作。自然有时候会有特殊的情形和需要,也有时候会有特别的使命和差遣,以致有人在异性的人中间作工。我们不能也不可一概说信徒决不可向异性的人作传道的工作。但就普通的信徒,在可能的范围内,还是男人对男人传道,女人对女人传道,比较安全许多。

年青的男女信徒去作工更当留意这一点,未婚的男女信徒尤其不可忽略。常见青年的信徒对异性的人布道,布道的工作还未作好,两方面已经陷入情网,欲脱不能。结果不但那不信的未曾信主,连这信主的也被撒但借着不信的人掳了去。就连那些在特殊的情形中有特殊使命的信徒,和已婚或年长的信徒对异性的人布道都当特别谨慎。

因为一个人无论怎么热心,怎样敬虔,怎样被神使用,他总有肉体和肉体中的软弱,稍一忽略,便被撒但所引诱,落在他的陷阱中。男人同女人中间本来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吸引力,如果两人没有发生爱情,无论同处多少时候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有时候就在很短的时间中因为某种原因忽然发生了爱情,如果在起始就能悬崖勒马、斩除情苗、割断爱索,倒还不费什么大事。若是不加禁遏任其发展,不久就象春蚕作茧一般,越作茧越坚厚,茧越坚厚也就越出不来。如果两个人都未曾结婚,各方面也都相配,并且能够结婚那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两个人都已经结了婚,或是有一个人已经结了婚,或是有一方面是不信主的,或是有其他的原因不能结婚,不可结婚,这样一来,便要发生种种罪恶,演出种种惨剧了。未婚的男女青年中间能发生这种情形固然不必说了,就是已婚的男女青年,或中年人,甚至老年人,也会发生同样的危险。我们不是常听见未婚的男女同已婚的异性人发生恋爱以致演出多少惨剧么?我们不是常看见有了妻子的男人竟又同别的女子恋爱,或有丈夫的女子又同别的男人恋爱,以致惹出多少祸事么?我们不是也常听见看见已婚的男子或女子同其他已婚的异性发生情感以致掀起多少风波么?男女中间的爱情真是一种极奇妙而且有极大危险性的东西。谨慎战兢,加意防范,稍一失慎还会发生想不到的危险。若是轻忽大意,结果还堪设想么?

我们应当知道当我们要为主得人的时候,撒但也在那里要借着属他的人得着我们,把我们掳去。他所用的工具中有金钱、有宴乐、有虚荣,[B]还有爱情[/B]。如果我们不儆醒祈祷,他借着这些工具中的任何一样都能将我们掳去。而且事实告诉我们,许多信徒就是这样在为主工作的时候受了魔鬼的诱惑,以致跌倒,被撒但掳去。想到这个,我们应当怎样儆醒祈祷,免得入了迷惑啊!

愿神提醒我们,使我们知道信的和不信的相交是他所憎恶的事,不但自己禁戒不这样作,也劝戒别的圣徒不这样作。更愿神教训我们,使我们知道魔鬼的诱惑是何等可怕,男女中间的试诱是何等剧烈,因而谨慎防范,好使我们在他面前作无瑕疵无玷污的孩子,忠心事奉他,荣耀他的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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