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绝非如此;历代的先祖们都曾经把第七日分别为圣。从《出埃及记》第20章中很容易看出,这样做是为了人的益处,因为上帝在各个世代都命令人要把第七日守为圣日,理由是上帝赐福与第七日,把它定为圣日,仅仅因为上帝——参见《创世记》第二章——在第一个第七日安息了。这就证明上帝把这一日赐给人。
规避性主张#5:上帝在第七天似乎还是做了一些工作的,因为《创世记》第2章第1节是对于六天创造之工的总结,在第二节里又提到了一些工作:“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经完毕。”我们从这里可以得出结论:上帝在第七日藉着重建人类而完成了救赎之工。
回答:(1)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这里并没有说上帝在第七天做了一些工作,而是说到第七天时他已经完成了创造之工;那时创造之工已经完成了。已经完成了创造之工并非表明做了一些工作,而是说工作已经完成了,以后不再做任何工作了。 (2)《出埃及记》第20章11节很清楚地驳斥了这种说法,因为那节经文说上帝在第七日安息了,与前六日的劳作形成对比。“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 (3)假如上帝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第七天完成的——因为救赎之工胜过创造之工——那么上帝就不能作为要人类效法的六日做工在第七日休息的榜样,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人们在第七天休息。 (4)假如有人认为上帝在第七天成就了救赎之工,那么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在那时人已经犯罪。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而是恰恰相反。
所有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证明:安息日是在亚当堕落之前赐给他的——因而也是赐给全人类的。因此,这不是一个礼仪性的诫命,而是和其他所有道德性诫命具有同样的特性,是全人类都当永远遵行的圣洁准则。
8.安息日不是礼仪性的:它的遵行受道德律的规范(The Sabbath Is not Ceremonial: Its Observance Is Regulated by the Moral Law)
证明#2:这个证明出自《出埃及记》第20章。我从这一章中得出下面的结论:道德律中的任何一条诫命,都不是礼仪性的,而是属于永恒的圣洁的准则,是全人类都当遵行的。第四条诫命是道德律中的诫命,因而适用于这个结论,以此类推。第一种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无谬的。整体的特性也是每一部分的特性。既然整个律法在本质上是道德性的,那么其中的每条诫命在本质上也是道德性的。第二种观点可以这样得到印证:道德律是上帝在何烈山上的烈火中亲自向所有以色列人颁布的。上帝亲自把这个律法,这个爱的律法(太22),刻在两块石版上。这是至尊的律法(雅2:8-10),其中包含了行为之约中的命令,除了福音之外,这个约也是人永生永世所应当遵守的(罗10),这个律法就是十诫律法(出34:28;申4:13)。每一位读者都会同意这个观点。而第四条诫命正是这个律法中的一个宣告。这可以从《出埃及记》第20章和《申命记》第5章的记载中得到证明,其他的诫命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得到证明,以此类推。
规避性主张:十诫律法的确是道德律,但是有一条例外,那就是第四条——也就是说它是礼仪性的,与其他九条诫命具有不同的特性。
回答:(1)圣经中没有这样的记载。 (2)那么就只有九条诫命了。人必须要当心,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律法(申4:2),也不可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太5:19)。 (3)这条诫命没有任何类似礼仪律的特性。全部圣经中没有一处经文表明第七日为安息日是指向基督或在某一方面指向基督的。人可以说它指的是基督在坟墓里安息,但是:1)基督在坟墓里安息了三天。2)而且,基督的被埋葬是他降卑的一步,他停留在死亡中。3)安息日这样一个欢喜、快乐、更新、荣耀上帝的日子,怎么可能是基督处于死亡状态时的榜样呢?当基督在坟墓中时,我们除了悲伤还有别的什么吗?4)圣经中根本没有这样的说法。5)这不合逻辑,因为颁布诫命时是参照已经发生的事情,而不是参照将来要发生的事情。这条诫命丝毫不具有礼仪律的特性。 (4)第四条诫命的全部主旨预示它属于道德律。这条诫命所吩咐的事情是一个圣洁的荣耀上帝的安息。颁布这条诫命的理由是上帝在创世之初就设立了这个安息。赐给我们,并要我们效法的榜样,就是上帝自己的行为。据我们所知,上帝从来没有在任何礼仪性的命令中把他自己作为我们的榜样。如果我们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这条诫命的主旨、理由、榜样以及它所属的律法——那么我们就能强有力地说服人(那些听从上帝的命令,而不听从自己见解的人)相信,第四条诫命中关于安息日的命令在本质上不是礼仪性的,而是道德性的,因而也是所有人在所有时代都当遵行的。
9.道德律以及第四条诫命的永恒性(The Eternal Duration of the Moral Law and thus of the Fourth Commandment)
证明#3:“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律法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6-19)。主耶稣说这段话的目的,是要表明他的到来并不是要废去良心上的敬虔。以下几个理由可以证明这里指的是道德律:
(1)这个律法是好行为以及圣洁生活的准则(16节)。
(2)基督来不会废掉的正是这个律法,因为他来实在是要废掉礼仪律。
(3)基督成全的正是这个律法(17节),使我们能因着他的顺从而成为义人(罗5:19)。
(4)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也不能废去的律法正是这个律法(18节)。
(5)基督到来之后,不许废掉人,反倒要人遵行,并教训别人遵行的律法正是这个律法(19节)。
(6)禁止杀人 、起假誓或不必要的誓、仇恨、奸淫的正是这个律法,命令人要慷慨、要有真诚爱心(甚至包括对敌人)的正是这个律法,这些将在下面的章节中得到证明。然而,这就是道德律——十诫律法。所以,这里指的是道德律。即使天地都废去了,这个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所以,既然第四条诫命实实在在是这个律法中的一条命令,那么这条诫命也将永远长存,永不废去。因此,这条诫命不是礼仪性的,而是和其他九条诫命一样,是永远的生活标准。
规避性主张#1:这里的确指的是道德律,而且道德律的确不会被废去。然而,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安息日不会被废去,因为安息日并不属于道德律。仅仅因为它被列在十诫之中,不能证明它在本质上是道德性的。
回答:这一点在我们的第二个证明中已经证明。查考整个新约圣经,你会发现,凡是把这个律法与礼仪律和道德律相比较时,焦点都在十诫律法上。如果有人回答说:“不,焦点是在道德律上。”那么我就会反问他:“我们从哪里找到道德律呢?难道它不是包含在十诫之中吗?”如果有人说:“是的,但是除了其中的一条。”那么我就会回答说:“哪里记着除了其中的一条呢?”圣经中找不到这样的经文,因此这只不过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观点。十诫律法也被称作道德律,所以这十条诫命在本质上都是道德性的。
规避性主张#2:我们并不否认第四条诫命属于道德律,并因此而具有永恒性。然而,其永恒性指的是道德方面的对上帝的公开敬拜,而不是指的礼仪方面的守第七天为圣。
回答:这是一个自编的谎言。请持这种观点的人证明公开的敬拜构成这条诫命的道德内容。没有一点一画支持这种观点。所以,这种观点从一被提出来时就是当被弃绝的。这条诫命中的话语表明,这条诫命的本质包括守第七天为圣。我们在前面已经充分地阐明礼仪性的东西是不包括这些的。所以,既然这条诫命是永恒性的——按照这些人的意愿和理解——那么这条诫命中的全部内容都是永恒性的。我们不能对这一条诫命有两重看法。这条诫命的本质是在六日劳作之后,守第七天为圣日。
10.礼仪律废除之后仍然继续守安息日(The Observance of the Sabbth to Continue After the Abrogation of the Ceremonial Laws)
证明#4:“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从第三节可以看出这一章所讨论的是基督的再来和世界的末日。这一章里也讨论了耶路撒冷的被毁——耶稣升天之后四十年——但这并不是我们此处所要辩论的内容。
耶稣受死、复活、升天之后,礼仪律就立刻彻底失去作用,从那一刻起,再以犹太人的方式使用礼仪律就是犯罪,也就是说,再用礼仪律来当作将来弥赛亚的影子就是犯罪。然而,在一段时间内,从一般的意义上或宗教的意义上使用这些外在的礼仪还是可以容忍的,这是为了不妨碍那些信心软弱的人,给他们一段时间来指导他们,预备他们,直到礼仪律被完全废除。
然而,在耶路撒冷被毁之前,基督教会已经与犹太教会分开很长时间了,对于基督徒而言,礼仪律早就无效了。因而,他们不许为此而争论或祷告。 但是,我们在此很清楚地看到,圣经中说仍旧有安息日和冬天,因为圣经不可能就不存在的事情发布命令。我们并不认为这节经文是在命令人要守安息日为圣,而是认为这节经文提到了安息日,这表明安息日仍然是应当遵守的。所以,安息日不是礼仪性的,而是永恒性的。
我们还要注意到,这一章不仅提到了耶路撒冷的被毁,而且还提到了新约教会将要面临的可怕的大逼迫,从那时起他们的确常常受到逼迫。那时礼仪律的确已经消失了,但是安息日却和冬天一样仍旧存在。
规避性主张#1:这个命令吩咐人祷告,祈求他们即将面临的战争不要发生在安息日。这个命令不是赐给犹太人的吗?因为他们在安息日的时候不能逃跑。 回答:他们可以逃走,因为律法并没有禁止他们这样做。上帝的圣言中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规避性主张#2:这个命令不是颁布给软弱的基督徒的吗?因为对他们而言在那一天逃走是会遭到反对的。
回答:他们诚然可以在那一天逃走,因为礼仪律已经被废除了,人不可以再为此祷告。
规避性主张#3:这条命令不是用以阻止犹太人——他们会看见基督徒在安息日逃走——杀害基督徒的吗?
回答:关于这一点,既没有证据也无需争论。这里指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战争,而是他们遇到逼迫时的战争。犹太人对基督徒并不会比对外邦人仁慈。而且,犹太人、外邦人、基督徒都可以在安息日逃走。
规避性主张#4: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祷告祈求逃走的时候不要遇见安息日呢?
回答:因为上帝已经指定这一天要用作更新和享受极其愉悦的安息,假如他们在这一天逃走,就会错过这些,失去了与会众一起赞美上帝的机会,也失去了建造别人和被建造的机会。所以,在安息日逃走会给灵魂带来双倍的痛苦——正如在冬天逃走会给身体带来双倍的痛苦一样。
11.守安息日:基督、使徒和早期教会都曾这样行(The Observance of the Sabbath: Practiced by Christ, the Apostles, and the Early Church)
证明#5:安息日不是礼仪性的,而是道德性的、永恒性的,对于这一点,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证明以外,我们还要再加上一个证明,那就是基督、使徒和早期教会都曾守安息日。主耶稣赞许门徒们在他复活之后的第一天在他面前聚会,那天是一周的第一天。八天之后,主又再次这样做(约20:26)。再来看一看保罗的旅程,我们在《使徒行传》第20章6至7节中读到:“我们……五天到了特罗亚,和他们相会,在那里住了七天。七日的第一日,我们聚会掰饼的时候,保罗因为要次日起行,就与他们讲论。”请注意,新约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别的日子,总是不断地重复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按照圣经的阐述,信徒们在那一天聚会以及保罗在他们聚会时讲论然后次日起行,都是必然发生的事情。我们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一周的第一天守安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