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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约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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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处理犯罪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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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6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將恩典條件化, 將聖經條件化,非常謬誤, 有人卻樂此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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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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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7 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是在讨论问题吗? 基督徒每天面对的问题不仅是自己的, 也包括如何对待他人. 约拿讨论的话题就是如何面对犯罪的弟兄姐妹. 讨论的对象本身犯了罪的基督徒,这跟观察员扯不到一起吧?

既然你认为别人做什么与你无关, 你提出你的意见做何来? 你就是上帝的观察员了吗? 对别人指指点点最多的似乎是你喔. 为什么你自己说出自己的看法就可以,别人说出自己的看法就被扣上“在审判,在观察,在代言”的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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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7 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替某人祷告就是为某人祷告,不必这样咬文嚼字吧。

虽然最终某人归向神是某人与神之间的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还未看到结果就停止代祷。

定眼看神是为了生命更象主,但这不代表我们不去关心其他人。爱神,就会爱神家里的人,神家里的人都有软弱的时候,那么当知道某人软弱时,凭爱心给他指出来,替他代祷是爱他的表现,我相信神是希望我们为他祷告,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

那么你有可能又会说你凭什么“论断”,“观察”他软弱。

你们要察验什么是主所喜悦的。(以5:10)

不要做糊涂人,要明白什么是主的旨意。 (以5:17)

一个人有没有犯罪,圣经里有教导,那么违背圣经的,就是犯罪的,给那人指出来,不是判罪,而是帮助他转回神。圣灵会工作,我相信神同时也是愿意我们为那人祷告。当那人归回神的时候,圣灵的做工得以彰显,荣耀归于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7 5:07: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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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7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壹 5:16-约壹 5:17]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

这句话我还不是很明白。有至于死的罪的时候,要不要为那人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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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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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8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600多条律法已经被简化成四条了???圣经依据在哪里?主的话,我们可以听而不闻,当作戏言吗?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入天国。[B]唯有遵守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B]”(太7:21)

凡听见我这些话却不遵行的,就象愚蠢的人,把自己的房子盖在沙土上。。。房子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厉害(太7:27)

所以,亲爱的,你们既然等候这些事,就当殷勤努力,使你们没有污点,没有瑕疵,安然见主。(彼得后书3:14)

求神让我们每天更多地明白你的旨意,保守我们的心,带领我们,使我们圣洁,使我们得以安然见主,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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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律法不是捆绑人的,捆绑人的是我们的罪。只有当我们违背律法时,才会感觉被律法捆绑。

耶和华的律法是完全的,能使人心苏醒。耶和华的法度是坚定的,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华的命令是清洁的,能使人的眼睛明亮。诗(19)

无论西奈山的律法,还是主的律法,都是出于神的怜悯与慈爱,为的使我们察验自己的罪,使我们知道自己的不完全,使我们无条件地诚服在神的脚前,使我们盼望他的带领。

主耶稣成全律法,是把我们算为义,但我们不可以因为神的恩典,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把神的诫命抛之脑外。不过,我说这些也是废话,因为圣灵不会允许属他的人把他的诫命抛之脑外的。主会保守到底的。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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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8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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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8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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