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独身生活?
“独身Celibacy 来自拉丁文的形容词Caelebs单身,此词本来仅意味着不结婚的生活状况而已。” 的确,“这个世界变化太大了、太快了,五彩缤纷,琳琅满目,大有应接不暇之感。客观变化必然会影响主观世界,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更广泛、更深刻的变化。爱情、婚姻、家庭这个永恒不变的主题,也在内涵和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有些变化呈不可逆转之势。现在,单身生活、丁克家庭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婚姻家庭概念中的残缺和遗憾,而是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尽管有着历史的、社会的或主观的各种原因和背景、但是,他(她)们的选择毕竟已不再是偶然的、个别的、孤立的事件,而成为不可忽略的一种社会现象,成为婚姻家庭的一种新的模式。” 然而从‘独身’所蕴含的深意和广意来说,它更指在各大宗教中的许多男女,为了信仰上某种寻求与需要,不仅甘愿放弃婚姻,且更严谨地过着绝色的奉献生活,一生一世。
虽然“在每一个时代里,有许多男女为了某些理由放弃婚姻生活。许多年青的女子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而牺牲婚姻,也有为政治及事业的原因,一辈子或长期不结婚的。他们的牺牲没有宗教的动机,只是牺牲个人的快乐,而追求理想。” 而“在各大宗教中,有许多男女为了更真切地寻找天主,不仅放弃了婚姻,而且更严谨地度守贞的生活。” 因为“某种的寻求及与天主相会是否要求牺牲婚姻?答案一直是肯定的。”
面对这与众不同而又形式各异的独身生活,我想谈的既不是世界其它各大宗教中的独身,也不是一般性的单身生活。而是专从基督徒信仰的角度,尤其是从拉丁教会的角度来看教会中司铎的独身生活。
二、司铎的独身生活
(一)、司铎的含义
“司铎或司祭是代表英文的Priest,其根源来自希腊文的Presbyteros(长老):司祭的拉丁文是Sacerdos。司祭指的是一个执行宗教仪式或事务的人,尤其从事献祭;希腊文显示这个特定功能的专有词汇是hiereus(由〔圣化〕动词而来)。世界各宗教普遍都接受,司祭的功能属于神职仪式和礼仪性庆祝行动的领域。”
“圣经一方面遵循一般对司祭的宗教性解释,但另一方面也有其奠基于在耶稣基督内达到高峰的启示与救恩经验的、独特而崭新的解释。”
1、旧约中的司铎(祭)
说到旧约中的司祭,不得不说到肋味支派,但旧约是在一种相当复杂、有时在历史隐晦不明的过程中,逐渐显出司祭和肋味家族的特殊品位。如“肋味人司祭即全肋味支派,在以色列中没有分子和产业,他们靠献与上主的火祭祭品,和他们应得的一分维持生活。”(申18:1)“上主训示梅瑟说:‘叫肋味支派前来,站在亚郎司祭面前,协助他服务。他们应代亚郎和全会众,在会幕前尽应尽的义务,在会幕内服役,管理会幕内的一切器具,代以色列子民尽应尽之职,在会幕内服役。你应将肋味人全交给亚郎和他的儿子,代以色列子民作亚郎的待役。”(户3:5-9)
因为,天主在西乃山与以民立约时,对选民以色列人说:“现在你们若真听我的话,遵守我的盟约,你们在万民中将成为我的特殊产业。的确,普世全属于我,但你们为我应成为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5-6)所以,以民应以圣洁的生活,把自己献于天主。“但因人的本性具有灵魂和肉身,尤其人是社会的动物,只有内心的虔敬不够,外面也应有所表现。如举行各种祭献的仪式,庆祝不同的庆节等。以表达人对天主的敬心诚意。犹如我国古时祭天祀祖的种种仪式和礼规,载于礼记中。” 于是,旧约中的司祭,顾名思义,他主要的任务是代替人民献祭:奉献供物和牺牲。“其中有关祭祀的类别,概括分为三种:(1)全燔祭(肋1:3-17):在全燔祭内,牺牲应该全部焚化,藉以表示献祭人对天主绝对服从的心意,承认天主无上的权威。以色列人每天早晚应该奉献一只羔羊为“全燔祭”。(出29:38-42)(2)和平祭(肋3:1-17):这种祭祀是用来为感恩或求恩而举行的。它的特点是祭后的餐会。把牺牲祭献(以火焚毁)天主一部分,留下一部分,为献祭人和司祭享用,藉以表示友情。(3)赎罪祭(肋4:5):赎罪祭虽不是最崇高的,一定是最普遍的祭祀,因为人类罪恶缠身,无以自拔,必须藉祭献才能补赎:‘不流血,没有罪赦。’”(希9:22) 另外“司祭,天主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联络员,不仅代人祭祀天主,还指导民众的整个宗教生活,特别强调心意纯诚,行为圣善:以色列“涤除”的礼规(肋11章至15章)特别繁多,就是这个原因,司祭不仅是熟悉法律的法官,有时也是执法行刑的军警。”(出32:28)
所以,旧约中“司祭的主要功能是:照管圣所,藉教导法律而揭示天主圣意,献祭(申33:8-11),以及为百姓祈福(户6:24-26)。在放逐(公元前586年)之前,司祭的功能较世界各宗教一般的司祭的功能更为宽广。到放逐以后,经师和法学士就取代了前者先前在教导法律上的功能。”
2、新约中的司铎
“新约采用了司祭hiereus的特定措辞,(严格地指献祭和举行礼仪行动),在希伯来书中,专门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它把基督的工程视为包涵在旧约的崇拜仪式中的许诺之肯定的实现,也视为旧约祭献的完成。十字架的苦刑被视为自我祭献服从的完成。(希9:12-13)他身为中保的行动在赦人罪,圣化人及开启到天主之门上表现得淋漓尽致,而这份中保的行动透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独特祭献是‘一次而永远’的。” (希7:27 )
“圣父委托圣子在世间应完成的工作结束之后(参阅若17:4),五旬节日圣神被遣来,永久圣化教会,使信仰的人,藉着基督,在同一圣神内,得以走近圣父面前(参阅弗2:18)”。 “但是,同一的主,愿意使信徒合成一身,其中‘每个肢体都有不同的作用’(罗12:4),遂在信徒中设置了某些人为职员,使他们在信徒团体内,享有献祭和赦罪的圣秩权力,并以基督的名义,为人类公开执行司祭的职务。于是,基督派遣了使徒们,一如他自己为父所派遣,他再藉使徒们,让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分享他的祝圣与派遣。” 而在新约中,“司铎的职务原是与主教圣秩相连接,因而分享基督亲身建设、圣化、治理其奥体的职权。司铎既然按自己的职位分担使徒工作,便由天主承受恩宠,使他们在各民族中作耶稣基督的使者,为福音而服务,好使外邦人,经过圣神的祝圣,成为可悦纳的祭品。因为司铎的工作,由宣讲福音开始,由基督的祭献吸取力量与效能,并导致整个被救赎的团体,即圣者的集会与群体,由大司祭奉献于天主,作为普世的祭献,这大司祭也曾在受难时,为我们奉献了他自己,使我们变成了如此伟大元首的身体。所以,司铎以职务及生活所追求的目的,乃在基督内促成天主父的光荣。” 在这里,我们应特别知道,基督的祭献与旧约中司祭的祭献有着本质的区别,旧约中,司祭祭献的祭品只是些飞禽走兽,而新约中,基督祭献的祭品就是他自己,这更具无限的价值与意义。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新约的司铎,由于其圣召及圣秩,固然在某种形式下,是在天主子民中被挑选出来,但决不是让我们与这子民或任何人隔绝,而是让他们完全献身于天主召叫他们去作的事。除非他们成为不同于现世生命的见证人与分施者,他们便不能作基督的仆人;但是,如果他们自居于人间的生活与环境之外,也就不能为人们服务。” 所以“司铎的职务本身,就特别要求,不得与此世同化,但同时又要求他们在此世生活在人中间,犹如善牧,认识自己的羊,并设法引导那些尚不属于这羊群者,使他们也能听到基督的声音,而成为一个羊群,一个牧人。”
(二)、司铎独身的历史变迁
“一位为天主而守贞的人越明了贞德的义蕴便越会重视珍爱贞德,也便越易守好完全的洁德。如果他的了解有圣经的绝对真理为基础,这了解更会给他带来诱惑中奋斗的力量,孤寂中坚定的慰藉。”
1、旧约中的独身(贞德)观
“论到圣经中的贞德观,自然应由旧约开始,可是贞德是一种基督信徒的圣德,这就是说,基督以言以行创始了贞德的先例。首先赞美了贞德的高贵。在旧约中,找不到举扬贞德的经文。反之,旧约,概括地说,不认为守贞不婚有何宗教价值,而且在不少地方,还把守贞,尤其是女子不嫁看做缺陷羞辱。”
如依弗大的女儿因父亲一句错误无知的许愿,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在作祭品献给天主之前,她却要求父亲说:“请你许我一件事,给我两个月的期限,让我与我的伴侣到山上去,哀哭我的童贞。”(民11:37)从这可看出,小女孩并不怕献出生命,却很在乎她的童贞,因为她还没有尝到做母亲的喜乐,没有感受到子女绕膝的温馨,还没有达到她的人生目的,便要离开人世。因为“古代东方人轻视女子,同样,希伯来人也不例外,妇女的价值以及生存的意义即在生育子女。童贞女子根本没有达到她的生存目的,那么贞德不婚又怎能被人重视赞扬呢?更有甚者,男子独身不娶是一件非常稀罕之事。L、kohier说,希伯来文竟无‘鳏夫’‘独身男子’一字。辣彼的语录中有这样的话:‘未婚之男人非男人也。’”
“总括一句,我们可以说,旧约从不谈个人的守贞,以色列人没有个人守贞的观念。子孙满堂是天主的祝福,而在创世纪中天主给予人的命令也是:‘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创1:28)。对犹太人而言,这是一条神圣的法律。在所有的民族里,我们都可以找到渴望子孙繁衍的思想,越原始的民族,这种渴望越强。以色列子民更深深盼望他们的子孙如星辰,如海沙,因为天主已经允诺默西亚要出自他们的后裔。因此,对犹太人而言,父母亲的角色是极为神圣的,他们视不结婚的人为浪费生命者,或杀害生命者,先知时期,耶肋米亚的守贞使众人大为震惊”。
所以,在旧约中,独身守贞是不被人们看好与尊重的。相反,更是一种消极的,被人鄙视的生活方式。“唯有在新约里,个人守贞才成为人类生命中的一部分,这种情形与圣子降生密不可分,它告诉我们,唯有降生成人的天主能使我们度独身守贞的生活,因为耶稣基督自己是独身守贞的核心。为了基督,守贞才成为可能的,唯有不断的以基督为中心,才能使我们保持心灵与肉身的纯洁,而不以自我为中心。”
2、新约中司铎独身的逐步形成与发展
1)、初期教会时期
人类新元首的出现,及他带来的新天新地,天国实现的美丽远景,震撼并征服了某些人,使得他们在心理上已无能为力去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为他们只有一条道路:‘看,我们舍弃了一切,跟随了你’。(玛19:27)
其实基督召叫十二宗徒时,并没有附带独身的要求,且在十二宗徒中,大多都已成婚,很清楚记载的只是若望宗徒未婚,可说这也是他成为基督爱徒的主因。然而从耶稣回答门徒的这段话:“因为有些阉人,从母胎生来就是这样,有些阉人,是被人阉的,有些阉人,却是为了天国而自阉的。能领悟的,就领悟罢!”(玛19:12)我们可以体会到,守贞的生活超越婚姻生活,但为度守贞的生活,必需有天主的特恩。
主基督,不但这样提醒门徒,独身守贞的特别意义,他首先就这样实行了,因为他就是为了使天主的国临现在人间而降生,且终身守贞,直至最后被钉十字架上,为赎全人类的罪恶而死。由于基督这一具有开创性的,深远意义的以身作则。已婚的宗徒在跟随他以后,也甘愿抛开了一切,有的虽未成婚,但也甘心把自己完全的献给传扬基督福音的伟大事业,终身未娶,如圣若望,圣保禄宗徒等。
“为了天国的原故而放弃婚姻的生活(玛19:10-12)、及为了基督及福音而放弃家庭的生活(谷10:29)等。保禄也希望所有人都像他一般,过鳏居的日子(格前7:7)。这些经文通常都被视作独身的圣经根据。不过,这些经文却没有把独身与圣职人员的职务结合起来。在早期教会中以上的经文反而与洗礼有关,而且许多信友实际上都随从了这些劝谕。圣职人员的独身责任是渐渐引进的,它的由来与对童贞(Virginity)的高度评价有关(格后11:2 弗5:25等)。独身法律的发展很受牧函中训令的影响:主教及司铎(长老)应该是‘一个妻子的丈夫’(弟前3:2 铎1:6等)”
2)、4─20世纪
“在第四世纪初西方教会开始研讨司铎独身的问题(Elvira地区会议,约300-303,DS117-121)。以后,教会继续研究圣职人员独身问题,主要论点有四:1)有许多圣职人员受度独身生活隐修会士的影响。2)诺斯底二元论对肉身消极的态度。3)从第四世纪末,在罗马教会中愈来愈多的圣职人员认为在举行神圣的感恩祭前夕,最好不应有夫妻关系。同时,罗马地方教会愈来愈强调感恩祭要每天举行,结果司铎事实上要度独身生活。4)中世纪另一个要求司铎独身的原因是防止教会财物外洩因着司铎的后代继承他的产业会造成教会产物的外流。 在东方,独身只限于领受圣职圣事的圆满性的主教,在西方,独身的施行更加广泛而及于司铎。由于所禁止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继续的婚姻生活。” 正如“牧函并未要求圣职人员都得独身,独身显然是针对在职者丧偶后不可再婚而言(第前3:2、12 铎1:6)”。
所以,“从六世纪开始,领受铎品者还须与配偶分开。从教会必须不断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干预,此独身生活方式在实际施行上的困难可想而知。直至第一届拉特朗大公会议(1123)决定了司铎,‘六品’(执事)圣职人员的独身法律(DS711)。尽管第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时,对司铎独身责任曾经有过尖锐的争执,特利腾大公会议(1545-1563)仍然一再坚持这个原则(DS1809)特利腾大公会议一方面强调婚配圣事的尊严,并且承认不少已婚人士,的确比过独身生活的人更接近天主;另一方面它却毫不保留地遣责‘婚姻比童贞或独身更为优越’的说法。同样,碧岳十二世(PiusXII,1939-1958)的《圣童贞》通谕(1954)也斥责‘只有婚姻才足以保卫人格的自由增进’(DS3911-3912)的主张。教会的训导邀请人看出婚姻和独身的多重关系,不要单从一种角度评估二者的优劣。”
3)、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年)后
在梵二大公会议中,它却是从多方面来衡量婚姻和独身生活的价值的,《教会》宪章承认度圣善生活的邀请是给予所有基督徒信友,而不仅是指向那些由于宗教的缘故而不娶不嫁的人(LG40)。不过,该宪章同时宣称独身生活是爱的记号,也是趋向爱的动力(LG42)。此外,大公会议教训我们,奉献的独身生活是天主特殊的、珍贵的神恩,《司铎培养》法令更进一步要求领受司铎职务的人,该当清楚认识到奉献于基督的童贞生活的优越性。所以,修道生应自由而慷慨地去回应(OT10)。“教宗保禄六世在他的《司铎独身》通谕中,一而再地说,奉献的独身生活是特恩(34、44、60、62、81诸节),我们仅能准备自己接受它,修道生的教育只是努力设法与天主神恩的计划配合。(63节)”
事实上,梵二大公会议也声明无意更改西方教会的司铎独身律,因为“独身为司铎至为适宜,因为司铎的使命全部贡献为新的人类服务,就是战胜死亡的基督,藉自己的圣神,重生于世的人类,其来源‘不是由血气,也不是由男欲,而是由天主生的’”(若1:13)。 现行的教会法,即使在梵二以后,对司铎独身的规定依然未变,如“圣职人员有义务为了天国持守完整而永久的节欲,因此应保持独身,此天主的特恩:圣职人员因此更易专心结合于基督,更能自由地献身为天主及人类服务。” 所以,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也曾对司铎们这样说:“你们为爱天国而选择了独身,也使你们更自由地与基督结合、服务他人,同时独身也使你们彼此间更自由、更密切地团结沟通。别让任何事或任何人,叫你们放弃或看轻这种慷慨的心境。相反的,要使它在你们的生活及为他人服务的工作中,结出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