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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顺从你丈夫好,也符合圣经,也不违反法律,还省去了许多麻烦。
当然,要是你十分想要这孩子的话,只要你两口子意见统一。也没人能阻止。
我同意东西南北弟兄的观点!我认识的一位弟兄夫妇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当时,许多人劝他们堕胎(也包括三自的牧师).但凭着信心向主祷告!主应许了他们,(虽然他们收到街道\单位的逼迫,他们选择了远走他乡)但是他们还是保留住了孩子.在全国普查户口时那个神允许的孩子,没有费很大的劲就上户口了!
所以,我们要有虔诚的心来到主面前祷告,我相信神一定会应许的!
主掌心中的宝贝 姊妹yipianyun弟兄的谴责是错误的!
北京的弟兄:宁录
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尽然也有这么大的争议, 可见轻视生命的宣传已经深入人心, 实在让人悲哀.
请大家参看: <跨世纪伦理地图>, 里面详细讨论了"堕胎是杀害生命吗"? http://www.jonahome.org/bbs/dispbbs.asp?boardID=65&ID=7015&replyID=31460&skin=0#31460
生命神圣, 事关重大, 当事人需要通过查经和祷告, 切切寻求神的心意, 顺服丈夫和顺服权柄不能超越顺服主. 其他的弟兄姐妹也同样应当仔细查考, 在心里有个明确的看法, 自己碰上了才不会草率决定, 酿成大错; 有人询问也不至给出错误的建议, 在别人的罪上有份.
其他的弟兄姐妹也同样应当仔细查考, 在心里有个明确的看法, 自己碰上了才不会草率决定, 酿成大错; 有人询问也不至给出错误的建议, 在别人的罪上有份.
同意客旅姊妹的观点!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
祷告、准备足够的钱、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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