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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美丽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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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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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人爱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或父母孩子,已经超过了爱神,他能得救吗?

太10: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路14:26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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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要让他明白耶稣的爱,超过了世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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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自己心爱的人一同上天堂,一同下地狱.有福同享,有难同担.那该多好......... 我爱自己的爱人,更爱上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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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 你们的建议对我也有启发哦! 主掌心中的宝贝姐妹的想法很有创意!不过真正的爱是不会介意人的外表,钟楼怪人也有爱他的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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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丽心灵姐妹说的是《巴黎圣母院》中的“独眼龙”吧?的确他很丑,但是照世俗的标准,他有一颗善良质朴的心,所以美丽却备受感情挫伤的吉菩赛女郎最后会爱上他!而你所说的那个人的爱人已经如了地狱,心也是污秽了的心,一个人连外面和里面的都不堪入目,真的是不值得去爱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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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4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主掌心中的宝贝在2004-8-14 8:31:00的发言:

美丽心灵姐妹说的是《巴黎圣母院》中的“独眼龙”吧?的确他很丑,但是照世俗的标准,他有一颗善良质朴的心,所以美丽却备受感情挫伤的吉菩赛女郎最后会爱上他!而你所说的那个人的爱人已经如了地狱,心也是污秽了的心,一个人连外面和里面的都不堪入目,真的是不值得去爱了啊~~~~~~

宝贝姐妹说的我都明白, 但假如我们像一位姐妹传福音的时候,用这样的话去说他所爱之人,会不会反而使人反感呢? 一个人能如此爱另一个人,总有他可爱的地方,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总要尽可能的不要去上别人的心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4 12:31: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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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6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感觉他只是一个借口吧,因为他根本不相信什么天堂和地狱。

再说,地狱中人们只顾着自己,还有什么情爱可言,显然,他是为自己辩,你还是要抓住他的心,从圣经真理说起,上帝这么爱我们,为我们流血牺牲,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考虑死后和谁在一块呢?

只要上天堂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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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美丽心灵在2004-8-14 12:30:00的发言: 宝贝姐妹说的我都明白, 但假如我们像一位姐妹传福音的时候,用这样的话去说他所爱之人,会不会反而使人反感呢? 一个人能如此爱另一个人,总有他可爱的地方,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总要尽可能的不要去上别人的心阿!
美丽心灵姐妹说得也很在理啊,想得很周到!遇到这样的难题,我们还真得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为上啊,求主加给我们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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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8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信的人,肯定不会这么说;没信的,这总成为他们不想听你传福音的借口。

信不是一个动作,不是一种行为,信是一种心灵的状态,只有两种状态:信了还是没信。

所以“不愿信”这句话本身是违背逻辑的,因为愿意只能后接一个动作或者行为,而不是“信”。

所以,你给他传福音的时候只要让他明白神的话,让他明白“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而不是在“下了地狱就用和谁谁谁永远在一起”上纠缠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18 12:35: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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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一次谢谢各位弟兄姐妹! 在传福音的时候我们的确会被这些难题所困扰,而停滞不前!看中于人的感情,而人的感情却往往会成为福音的拦阻,但却又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但信了主任何事情都可以想通,但就是在未信之前,人总是喜欢在牛角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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