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清风寨主在2004-4-17 13:52:42的发言:
<诗篇22:16>
“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
希伯来原文意思是“他们绑了我的手和脚”,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改,不知道译者怎么想的。
看了你的贴子, 我特意去查了STRONG'S希伯来文字典, 发现这个词作名词讲是狮子的意思, 作动词是刺穿, 想必是与狮子的利爪或利齿有关. 译作"扎"是很形象的. 不知寨主的说法源自何处?
翻译圣经的人都有很深厚的语言基础, 又有神的恩膏, 我们不要轻易怀疑. 倒是用"原文怎么样怎么样"动摇对译文信心的说法, 值得好好考究, 不要轻易相信.
说到底多数人只能看明白自己文字的圣经, 如果置疑神能不能保守他的信息有效的传播到不同语言, 岂非小看了创造天地也创造语言的神的能力?
回答楼主的问题:
1. 中英文圣经有差异的地方毕竟很少. 中文圣经并不完全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 对照两者我更惊讶的是其准确的程度, 很多地方不仅表达同样的意思, 真的是一个词也不会少的, 非常严谨. 其他文学作品的翻译中你是找不到这样高度的严谨的.
2. 很深的紫红色称为朱色或紫色都无可非议, 不同的人对色彩常有不同的描述, 例如浅紫色, 有人叫藕荷色, 有人叫雪青色, 有人叫丁香色, 再比较方言, 就更多了. 所以不要拘泥于这样无关紧要的差别, 因此动摇你对中文圣经的信心就太不值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