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荣耀归主
收起左侧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30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一次”论的其他片面错误

“一次”论的根本是片面的道理,因此它的错误也是常常表现出片面性。

1、“永生”永不灭亡

      “一次”论的人常常说:“永生”,就是永不灭亡,否则还叫永生吗?所以,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按照圣经真理,“永生”是神的生命,罪人没有这样的生命。假若永生灭亡,神也灭亡,所以永生必不灭亡,这是确实的。

      但是,神应许我们,信耶稣的人“永生”,不信耶稣的人罪已经定了,得不着永生。注意,没有永生的人就会灭亡,而不是“永生”灭亡。所以,否定信仰会使已经得救了的信徒失去救恩,从而灭亡;而故意犯罪,不悔改的信徒,就是拒绝主耶稣的救赎,这样的人会灭亡,永生却不会灭亡。

      这是“一次”论的人偷换概念,他们的这种手法本身就违背了主的教训: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2、反对“一次”论就是“多次”论,是异端

      “一次”论的人常常认为,信徒不是“一次”论观点,就是“多次”论的观点,而“多次”论的观点是异端的教训,所以,反对“一次”论的人就是异端。多特大会也是对不是加尔文观点的人(亚米纽斯)逼迫的。

      假若我们问“一次”论的人什么是“多次”论时,他们常常上不能给出合宜的答案。

      其实,“多次”论是指,信徒一犯罪就不得救了,认罪后就得救了。这样,一天中信徒可以得救很多次,又不得救多次。这种观点在美国有。在国内我们很少见到。当然这种观点完全是背离圣经真理的异端,这种观点说明神给我们的救恩是极其不稳固的,所以是完全错误的。

      我们知道,“重生”是从神生,而不是“第二次生”,强调的不是次数,而是本质从神生。因此在次数上作文字游戏,说信徒还能“三生”、“四生”,是毫无意义的。

      信徒犯罪后,一般情况下是圣灵对他责备,引导其悔改而不会立即离开他(除非他坚定地立刻否定信仰),所以“信徒一犯罪就不得救了”,是违背圣经真理的,因此也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有不少的人指责那些反对“一次”论的人为“多次”论,这是根据反对“一次”论的人给“一次”论所起的名字,有人称呼他们为“一次”论,他们就指责别人为“多次”论。但是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起名为“一次”论。

      “一次”论这种称呼,是根据他们的理论,在中国习惯称呼这种观点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因为这是一种理论(并非基要信仰),所以就简称为“一次”论,并无定性为异端的意思,这是区别与“永永”论,就是“永远相信永远得救”的理论。也有的地区将“永永”论称为“信到底救到底”。

      那些定“永永”论为“多次”论、为异端的人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无知,将不是异端的定为异端;二是别有用心,也就是他们明明知道坚持“永永”论的人不是异端,但是只有被定成异端了,他们的理论才能堂而皇之地占上宝座,排斥异己。假若是这样,是非常危险。

3、“一次”论的人常常认为,犯罪的信徒,以后一定会悔改的;而那些不悔改的信徒,一开始就没有得救。

      但是圣经教训我们:“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

      注意启示录中常常说“要悔改”,而不是有人说的“会悔改”。这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要悔改”,是主对那人的要求,是那人必须执行的命令,违背的人就是不悔改的人。“要悔改”,这本身就告诉我们,那人可能不悔改;而“会悔改”,是一种预告性的话,说明那人是会悔改的,没有不悔改的可能。

      神给每人悔改的机会,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悔改:“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2:5)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以弗所教会的使者有可能不悔改,所以主耶稣才说:“你若不悔改”,目的还是以此督促他悔改,用不悔改的危险警戒他。

      下面的经文是同样的意思:“所以你当悔改;若不悔改,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启2:16)

      还有,圣经有明文的教训,说到信徒不肯悔改:“且怕我来的时候,我的神叫我在你们面前惭愧;又因许多人从前犯罪,行污秽、奸淫、邪荡的事,不肯悔改,我就忧愁。”(林后12:21)这是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中的信徒说的。

      所以,神确实愿意每个人都悔改,不愿意有一人沉沦,但是确实有不少的人不悔改,不肯悔改。

      另外,说那些至终不悔改的信徒一开始就不得救,这种说法常常是维护“一次”论,但缺乏圣经和事实做根据。当我们说圣经记载中的一个人一开始就不得救时,我们必须拿出他不得救的经文依据,否则就是拍拍自己的脑袋象孩子一样说话;假若为了维护“一次”论这种片面的道理,而故意拿出没有圣经依据的说法,更是传道人的大忌,明知道没有圣经依据,却硬要坚持,真是非常危险的,而明知道没有圣经依据,却要维护自己的观点,更改圣经更是大错特错了。

      这种:“不悔改的信徒一开始就不得救,得救的信徒一定会悔改。”的说法,似乎把人说成了一成不变的,即不可能变好也不可能变坏;这也将神说成了对错不分的神。这就意味着,只要成为神的儿子,就有保障了,犯罪就无所谓了。这连世上的道理都不如了,世人都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这是完全不合乎圣经真理的,无论是圣经的记载,还是明文的教训,我们都能看见人是可以变化的,否则神就不用来救人了,神也不用教训我们教导人悔改;我们都能看见神是公义、严厉的,师傅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米该雅在2009-5-30 23:07:00的发言:
你说我不要“道听途说”,不要凭自己的脑子想象。这又是你对我的论断,我是不是道听途说,这个我比你清楚。我足够诚实地告诉你,我这近二十年,常常和“一次”论的人沟通,也看了“一点”他们所写的书,包括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我所写上的,是他们中间有代表性的,也许你没有遇到,否则你就不会说我是道听途说。在本论坛上关于这问题和相关问题,我也看见你们和不同观点者也涉及到了一些。我这么说,是在告诉你,我所提到的,不是道听途说,而是亲耳所闻。我说这些不表示我见多识广,这样告诉你也不是显摆自己知道什么,而是因为你的领悟能力和我不在同一水平上,我尽量用明确的语言表达明确的概念,免得产生误解。我们所知道的比我们所不知道的,少得多,几乎无法比。

 

你先要搞清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八个字是谁提出的,然后你再去翻翻他的著作,理解了人家要表达的意思,再做出你的批判,这才是正确的方法。我已经对你说过,一个老师教同样的内容,一个班的同学总会学得三六九等。“涉猎过”跟“深入研究”完全是两回事。嘴上叫嚷支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自己未必懂得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倘若你要批判“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你最好从提出这八个字的那个人的观点去批判。倘若你从另外一些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有着错误理解的半桶水那里,听了他们的观点,就以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八个字的意思就是这些半桶水认为的那样了,然后你再从错误的道听途说中去发挥你的批判,这根本就是很搞笑的,说穿了就是关公战秦琼,乱打一通。香港有一个网站叫做《令人战栗的圣经》(http://truthbible.net/),站长自认为自己读过圣经,深知其中精华了。你去看看他的网站就知道他根本不懂得圣经,倘若你把他对圣经的错误理解作为你批判圣经的本钱,那么无疑你的批判将是很可笑的。

 

 

你对“一次得救 永远得救”的意思界定为:“你一旦犯罪,上帝会保守你一定会认罪悔改的,不可能至死不悔改。”你的观点是“一定会悔改的”,是不?这是许多“一次”论的人的观点,这个我以前也听说过。但是,圣经的教训是:“要悔改”,请你参考启示录。我这样说还不是显摆我看过启示录,而是不愿意在这里浪费你宝贵的时间。

 

上帝要我们悔改,和上帝保守我们一定会悔改,两者并无矛盾。因为悔改是神的心意,神必会用他的能力达成他的心意。“神恩独做”并不是说上帝什么事都全包,人什么事都不用做。悔改是我们的本分,倘若我们悖逆,不肯悔改,上帝会用他的方法对我们进行管教,用他的方法使我们知错悔改。人的自由意志是不可能高过神的主权的,上帝要救的人,一个也跑不掉。

 

 

你说,神的预定却不是出于他的预知,你也列出了罗9:16。这节经文是这样的:“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这节经文在谈预定与预知吗?我理解水平太低,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可否明示?不过,“神的预定不是出于他的预知”,你的这个观点与罗8:29-30;彼前1:1-2相矛盾,这不是你自己看圣经看出来的吧?我前面说过,我们最好以圣经真道、神的话来服人。

 

你读经都不看上下文的么?罗马书9章就是谈论这件事情——神的预定不是出于他的预知!


9:11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 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9: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9:14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 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
9:15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9:16  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
9: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
9:18  如此看来, 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
9:19  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9:20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 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9:21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
9:22  倘若 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
9:23  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9:24  这器皿就是我们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这有什么不可呢?


至于你说的罗8:29-30和彼前1:1-2的经文,有一个前提你必须明白:神对一件事的“预知”是以神对这件事的“预定”为前提的,神所预知的准确必照他所预定的,若没有神先预定事件那神预知什么呢?预知必须先有事件的存在,而这个事件的存在,就是神所预定的。预定、预知在神永恒的本性里是同时存在的,先预定后预知这个次序在时间来说是不存在的,但在理论的解释上和事情因果的次序上是存在的。所以神先预定一切万有,同时对他所预定的一切全能知道,绝对正确,结果使神所预定的一切在时、空、过程里准确无误地发生、成就,绝对没有一件事情发生与神所预定的、所知道的相反。在救恩上来说,人相信基督不是蒙神拣选的原因,而是蒙神拣选的结果。人不是因为自己选择相信基督才蒙神的拣选,而是因为神的拣选才会选择相信基督。我想,关于这一点我已经很清楚表达了,至于你是否能听得懂,就不是我能控制的范围了。

 

 

关于罪的问题,你还说:“我们一切的罪,不管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在上帝面前都被判无罪了。”当然,你后来又说,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在神看都是以后。你是根据哪些经文得出这样的观点?假若不是根据经文又是根据什么?是推理吗?这也不是你自己看圣经看出来的吧?好象是某一派别的创始人所讲的吧。

 

歌罗西书:
2:13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2:14  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


请你注意这里的顺序:不是我们懂得认罪之后,神才赦免我们的罪。神赦免我们的罪是发生在“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的情况下!一个死人是不会开口认罪的,一个死人也不懂得悔改。乃是神先赦免了我们的罪,又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我们活了之后,才懂得认罪悔改。当人把一个瘫子从屋顶上缒下,放在耶稣脚前时,瘫子什么话都还没说,耶稣却先说:“小子, 你的罪赦了。”


以弗所书第2章也是谈到这个顺序:


以弗所书:
2:1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
2:2  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2:3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2:4  然而 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
2:5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使徒行传:
13:39  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罗马书: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如果一个人还带着罪,那么他就不可能被称义。既然已经称义,那就是“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不但宣告无罪,而且还得了永恒的生命。


下面的经文也清楚指出,我们的罪已蒙赦免,基督徒不需要再为自己献祭(或者用其他行为来使自己罪得赦免)了: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8)


我们得救乃是因为我们凭信心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与代赎,而非我们的认罪悔改。作为基督徒当然要认罪悔改,但是认罪悔改不是我们得救的原因,乃是我们得救的结果。不然我们就不是“因信称义”,而是因“信心+认罪悔改”而称义了。

 

 

你认为不认罪能得到赦免吗?请看约翰的话:“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应该是指信徒得救之后的认罪吧?不是指信主、接受主时的认罪吧?

 

至于信徒得救之后的认罪,你问“不认罪能得到赦免吗?”我只能说虽然认罪和赦免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并不完全是直接一一对应的关系。要不然的话,你就必须从小罪到大罪,一一地认,连隐而未现的罪,你都要认,否则的话,你岂不是还有罪在身上未蒙赦免?然而最关键的不在这里,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信主之后的认罪,不是为了得救,乃是为了恢复与上帝之间破裂的关系。得救的问题,已经由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解决了,那个代赎和洁净是有永远效果的。所以你在前贴提出的“管教的本身并不能除罪、惩罚本身并不能除罪”的结论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之下得出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理论所提出的管教和惩罚也根本不是谈到除罪的问题,因为除罪的问题已经不再存在了,哪里还需要用管教和惩罚去解决。所以我才说,你连自己在反对什么都搞不清楚,就乱批一通。


认罪悔改是重建与神之间破裂关系的唯一途径,我们信主之后的认罪可以使我们重获心灵上的自由,使我们重新享受与基督的相交,也使我们的良心如释重负。有些基督徒认为自己认什么罪,神就赦免什么罪,如果有什么罪没承认,一旦离世,就会永远沉沦。这些基督徒并不明白神容许他的爱子受死,就是为了让他能够赦免我们(其中包括那些我们还没有认的罪)。我们当然要继续认罪,但并不是因为不认罪会使我们失去救恩,而是为了可以与神有更深入更喜乐的相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都预定了,那干吗还“后悔”和忿怒了?既然是自己把一块土做成卑贱的器皿,那还怪那块土不成器干吗。比如,我造了一个坏的电灯,我有权扔掉那个电灯,且那个电灯无权对我说为什么把别的灯造可以亮把它造不亮。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灯不亮原因是我造成的,不是那个电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救赎是一次做成的;

 

【来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来9:12】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来9:26】  如果这样,他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

【来9:28】  象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来10: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来10:12】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来10:14】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二、得胜是逐渐积累的;

 

【林前3:12】 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楷,在这根基上建造。
【诗45:14】 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随从他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带到你面前。

 

三、怎么说呢?

 

不是说一次得救,永远得胜,乃是说:没有人能将羊从神的手中夺去,神的恩典足够大且信实。

反对一次得救永远被赎的,请仔细学习:罪与诸罪、天国天堂与神的国;

得救的人有缘于新天新地,但只有得胜的才能进入千年国度中和羔羊一同做王,只有佩戴冠冕的才能啊;

 

那么,什么是得胜呢?————乃是进入神的安息,与神联合。

 

   ……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同归于一

 

   ……一个园子……一个男人……一个配偶……一个肋骨……一个女人……成为一体……

 

   ......我与父原为一……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沉沦的人对十字架的救赎漠不关心,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听是听见,却不明白;预定蒙恩得救的人却在逼宫,为灭亡的人打抱不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约拿

谢谢你又在百忙中回帖。我也很高兴,能感觉到你语气比以前温和一点了,但好象还是有点盛气凌人的味道。

      关于“会悔改”和“要悔改”我已经知道你的意思了,我是指信主后的悔改。

      关于罗9:16你引用了罗马书9章很多经文。对于这节经文,我在看圣经时前后都看,特别注意上下文,也谢谢你常常“提醒”我看上下文。我认为罗9章,1-13节是保罗的立论,下面有三个“这样”(14、19、30)。

      在1-13节中,保罗先说到了他为以色列归主焦急,甚至愿意与基督隔绝。然后,说到了神的话为什么没有落空。他的立论是,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含义就是“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接下来,保罗提到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又提到了利百加生子,其中特别提到了“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我觉得保罗的这句话,是在特别针对以色列人那种靠行为得救的观念,他在阐明因信称义的救恩真理。

      神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是神的主权和神性决定的,神在救恩上就是要怜悯信的人,不分肉身的以色列人还是外邦人。神拣选人的旨意,借着利百加生子已经显明了,那就是“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注意,这里是“人的行为”与“召人的主”的比较;再请注意,这里并没有说:“不在乎人”,而是说“不在乎人的行为”,根据罗马书一贯的真理,神拣选人时非常在乎“人的信”。

      关于预知和预定的问题,你说:“有一个前提你必须明白,神对一件事的‘预知’是以神对这件事的‘预定’为前提的,”可能我的圣经真理装备不够,你能告诉我圣经依据吗?请不要用逻辑推理,当然更不能说这是你提供的前提。不过你说:“预定、预知在神永恒的本性里是同时存在的。”这我是同意的,唐牧师也是这种观点。

      关于未来的罪已经被赦免了,基督徒认罪是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我有一问题请教,基督徒在得救时是不是一次性认罪就可以了?这意味着以后即便不认罪也不影响得救,无论犯多大的罪、犯什么罪,只不过不能与主有好的关系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4、“一次”论的人,有的说:凡是圣经中的警告,都有“若”,因此是一种假设,而实际是不存在的

      我们为这样说的人担心,这似乎叫我们回到了伊甸园,又听到了“不一定”的声音。当时,亚当和夏娃接受了“不一定”,结果如何呢?

      圣经中充满了警戒,也确实常常有“若”这个词,但是,当神说“若”时,就是指有这种可能,以此警戒人悔改。例如:“你若留意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谨守遵行祂的一切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万民之上。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这以下的福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申28:1-2)

       “你若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谨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随从事奉别神,耶和华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你若不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不谨守遵行他的一切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以下的咒诅都必追随你,临到你身上:”(申28:13-15)这些经文中都有“若”,难道我们能说这些“若”都是假设,实际不存在吗?这种说法是多么危险的说法。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9-10)这两节经文中也有“若”,难道我们能说,这些都是假设,实际存在吗?

      因此,我们需要听圣经的教训:“你们总要谨慎,不可弃绝那向你们说话的;因为那些弃绝在地上警戒他们的,尚且不能逃罪,何况我们违背那从天上警戒我们的呢?”(来12:25)

5、有人说:“一次”论是教义,警戒是教训,当教训与教义不一致时,教训要服从教义。

      首先,我们可以知道,按照这种说法,“教训要服从教义”这种说法本身是一种“教训”,绝对不是圣经中的“教义”。假若“教训”要顺服“教义”,这种“教训”必须受圣经“教义”的检验,符合圣经的真理后,才能被接受,推广。

      其次,我们要思想,何谓“教义”?何谓“教训”?教义与教训能不一致吗?为什么会不一致?是神教导的不一致?还是人为地使它不一致?

      按照圣经:“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徒2:41-42)虽然这里的“教训”没有明确地界定,但是我们根据上下文可以判断出,就是指着福音真理。

      当然“教训”的概念比较大:“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2)

      有时,“教训”是关乎行为方面的:“弟兄们,我还有话说:我们靠着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你们既然受了我们的教训,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就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勉励。”(帖前4:1)

      有时,“教训”是指基本信仰:“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约贰9)

      “教义”,这个词中文圣经并没有使用。但是,我们参考《慕迪神学手册》P454有这样一段话:“教义这个字,是来自希腊文和拉丁文,意思是‘所持的一种主张’,也表示‘由教会正式承认,并权威公布出来的神学,和宗教规条体系。’”

      这样,“教义”是由教会制定出来的规条;“教训”却是纯正的圣经真理。于是,“教义”应该服从“教训”,“教义”应该与“教训”一致;当“教义”与“教训”不一致时,说明教会制定错了,应该悔改服从“教训”。

      应用到“一次”论的问题上,我们必须注意,“一次”论是一种教义,并不是基要信仰,它只不过是对得救真理中得救稳固性的一种观点,信与不信“一次”论,并不影响信徒的得救,信与不信耶稣才能影响信徒的得救,所以,“一次”论是一种教义,必须服从圣经全备得救真理的教训。

6、有的“一次”论者说,你的儿子,再犯罪也是你的儿子,所以信徒无论怎么犯罪也是神的儿子,这是不能否定的。在《灵修版圣经》的创世纪简介的“概说”的最后一个自然段中,更有如下文字:“读创世纪,我们可以得到鼓舞,因为这里有盼望。不管世界看来多么黑暗,神总有祂的计划;不管我们多么微不足道,神都爱我们,并要使用我们完全祂的计划;也不管我们如何犯罪离开神,祂也必拯救我们。让我们读创世纪,得着盼望吧!”

      注意,“也不管我们如何犯罪离开神,祂也必拯救我们。”这完全违背圣经。神愿意拯救我们,是神的大爱,祂不丢弃我们,这确实能给信徒带来极大的盼望。神愿意拯救陷入罪恶中的人,神常常“呼唤顶嘴悖逆的百姓”,这是信徒的盼望。但是,把“也不管我们如何犯罪离开神”与“祂也必拯救我们”,连在一起,是对神神性的歪曲。

      这种“儿子”之说是拿人间的血统关系来形容信仰中的属灵关系。一味地死板硬套是很危险的。

      “再犯罪也是儿子”,是违背圣经的。“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的,不行真理了。”(约壹1:6)

      圣经又说:“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

      信徒是神的儿子,信了主,被主的宝血洁净了,但是仍旧有偶然被过犯所胜的时候,信徒要常常认罪悔改。因此,作为信徒的地位不能因着我们一时的犯罪而被否定,但是圣经教训我们要认罪悔改,而“再犯罪也是儿子”的教导有背圣经教训。虽然,信徒软弱,常常得罪神,但是神仍旧爱我们,不丢弃我们,即便我们在犯罪时,祂还用爱来引导我们悔改,我们的结论应该是:神是慈爱的;我们的结论绝不应该是:“再犯罪也是儿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31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9-5-31 8:19:00的发言:
既然都预定了,那干吗还“后悔”和忿怒了?既然是自己把一块土做成卑贱的器皿,那还怪那块土不成器干吗。比如,我造了一个坏的电灯,我有权扔掉那个电灯,且那个电灯无权对我说为什么把别的灯造可以亮把它造不亮。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灯不亮原因是我造成的,不是那个电灯。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还是用比喻跟你讲吧:

 

比如说我养一条狗,当我“预定”这条狗是笼养的时候,我也就“预知”这条狗能够污染的范围也就是笼子这么大的一块地方而已。而当我“预定”这条狗是放养的话,我就“预知”这条狗的狗毛和大小便将会出现在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不是我命令这条狗在家里随地大小便,是狗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它要在哪里大小便,而它的这个随地大小便的行动是我同意的。从我“预定”这条狗是放养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预知”并接受这个结果。

 

尽管如此,当这条狗在家里随地大小便的时候,我仍然会生气,我会用鞭子打这条狗,让它知道随地大小便是不对的,而我打它也是有理的。

 

然而除非我对这条狗进行训练,否则的话,这条狗不会懂得自己上卫生间。同样的道理,除非上帝进行干预,否则人不可能寻求救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米该雅在2009-5-31 22:55:00的发言:

 

      关于未来的罪已经被赦免了,基督徒认罪是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我有一问题请教,基督徒在得救时是不是一次性认罪就可以了?这意味着以后即便不认罪也不影响得救,无论犯多大的罪、犯什么罪,只不过不能与主有好的关系罢了。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一个有生命的正常人会不吃饭么?除非他是死人,那就不用吃饭了。又或者他是病重昏迷中,需要输液。否则的话,一个有正常生命的人,不可能不吃饭。同样的道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犯罪了,他会不认罪不悔改么?

 

如果一个人是死人,上帝就不需要喂他吃饭了。如果信徒病重了昏迷不醒,神会给他输液,信徒醒来后,会自己懂得吃饭。所以,真信徒一定会懂得悔改,不悔改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到目前为止,你的信仰还停留在“律法”的阶段,而基督信仰不是律法,不是条文,乃是“生命”。你从始至终,没有谈过生命,也没有想过从生命的角度去理解你的信仰。

 

用“生命”与“律法”交谈,无异于鸡同鸭讲。所以在你身上,我也不再浪费时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1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9-5-31 8:19:00的发言:
既然都预定了,那干吗还“后悔”和忿怒了?既然是自己把一块土做成卑贱的器皿,那还怪那块土不成器干吗。比如,我造了一个坏的电灯,我有权扔掉那个电灯,且那个电灯无权对我说为什么把别的灯造可以亮把它造不亮。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灯不亮原因是我造成的,不是那个电灯。

预知是预先知道事物发展的所有可能性,比如下棋,预先知道下一步甚至直到最后所有的可能性,然后进行决策下一步如何走。而预定是宏观的对大局进行预定。预知的范围一定比预定的范围大得多。世界上的人事物在细节上和发展变化过程中都不是定死的,是有很多种可能性存在的,若说一切都是预定,那人就是机器人了,所有的选择都是被定死的,人不过是来摆摆形式,走走过场罢了。因此加尔文主义再如何诡辩都脱不掉宿命论的衣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3 00: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