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选民
拣选和预定在整本旧约中占主要的篇幅,也是旧约神学的主题之一。犹太民族的历史被视为是一群「选民」的故事。正是由于上帝的拣选,才会有以色列民的出现。
自创世记一开始,上帝就启示了他救赎人类的主权计划(创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为了促成这已启示与人的计划,上帝拣选了一些个人,拣选了一些家族,以至拣选了整个民族,来作为他救恩之应许的承受者和传递者。在启示的初期时段,上帝从世上拣选一些人成为他的仆人和他的救赎大计的出口。在创世记9:25-26那里,上帝拣选了挪亚后代中的一个支派,而没有选择其他的后代。再往后几年,他的拣选集中到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记时,整个民族壮大形成了一个以神权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时,上帝不断提醒他们,他们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于上帝主权的拣选(参出20:2;24:6-7)。其后,律法书也好,先知书也好,都在警诫以色列民,要他们知道自己是上帝恩爱的对象,而不是叫上帝产生恩爱的原因:
因为他爱你的列祖,所以才拣选了他们的后裔,用大能亲自把你从埃及领出来。(申命记4:37)
耶和华喜爱你们,拣选你们,并不是因为你们的人数比别的民族多,其实你们的人数在万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为耶和华对你们的爱,又因为他遵守他向你们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们领出来,把你们从为奴之家,从埃及王法老的手里拯救出来。(申命记7:7-8)
耶和华你的上帝把这些国的民从你面前驱逐出去以后,你心里不要说:「耶和华把我领进来取得这地,是因著我的义。」......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上帝把这美地赐给你作产业,并不是因著你的义;你本来是顽固的民族。(申命记9:4,6)
基于这种的圣经根据,在百姓忘记了权利和义务原是对等的这个基本原则时,先知就大声疾呼,要纠正他们对上帝之拣选的错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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