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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ht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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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圣经注释 - 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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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玖 结束:亚伯兰蒙耶和华赐福、试炼(廿一1~廿二19
(Ⅰ)本段回应第一段耶和华呼召亚伯拉罕。他遵从耶和华的吩咐,离开了迦勒底的吾珥,前往迦南,有不少多姿多采的经历;现在来到生命的高峰,将会得到耶和华所应许的以撒。
耶和华呼召亚伯拉罕时,曾应许他会成为「大国」,这应许会由以撒出生,一步一步应验。
(Ⅱ)不过,以撒出生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以撒和以实玛利关系如何?以实玛利的地位会如何改变?本段都会有所交代。第二,亚伯拉罕会否爱以撒多过爱上帝?本段也会提供答案。
(Ⅲ)当耶和华呼召亚伯拉罕,不但应许他会成为「大国」,且应许他会使万国得福,本段再次提供一个例子,说明其他国家如何希望和亚伯拉罕结交,通过他得福。
(Ⅳ)本段和上一段(创二十1~18)相连,1 因为:第一,上一段结束时提到撒拉,本段一开始也提及她。第二,上一段结束时记叙亚伯拉罕如何为亚比米勒家人祈祷,以致上帝使她们可以生育;本段一开始就记录上帝使撒拉生育。玖一 亚伯拉罕获得耶和华所应许的以撒(廿一1~7)
本分段记载亚伯拉罕等了二十五年,终于得到上帝应许赐给他的儿子,因上帝关怀亚伯拉罕和撒拉,又实现祂说过的话。
I 结构
(i) 引言:耶和华应许应验 廿一1
(ii) 以撒出生 廿一2
(iii) 以撒的父亲 廿一3~5
(iv) 以撒的母亲 廿一6~7
以下四方面值得注意:
  (一)第一节原文直译是:「耶和华眷顾撒拉,按祂所说的;做耶和华为撒拉,照他所讲的」。这是诗歌体裁,同义平行。1 且包含了交叉形式;因第一句上半「耶和华眷为撒拉」,次序是:「主词」、「动词」;第二句上半「做耶和华为撒拉」,则为:「动词」、「主词」。
(二)第一节两次提到耶和华所说的「话」,回应本段结束时撒拉两次讲话(第6~7节),首尾相应。
(三)第二、七节都强调亚伯拉罕「年老」,第五节则指出他当时已是一百岁。作者故意在开首、中间、结束,都提到亚伯拉罕年纪老迈这事实,藉此反映出他今次喜获麟儿,完全是上帝的作为和恩典。
(四)第六至七节乃用诗歌体裁写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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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i. 引言:耶和华应许应验(廿一1
创世记的作者开宗明义指出耶和华做了两件事:(一)祂「眷顾撒拉」(第1节);「眷顾」一词很有意思:
(1)「眷顾」基本意思是「关注」,3 有两种不同的关注:
第一,积极和正面的关注。当上帝关注一个或一群人,祂就会探问、介入、施恩,4 帮助他们解决危机,5 如供应需要(诗八5;六十五9)、拯救受迫害的(出三16,四31,十三19)、停止饥荒(得一6)、带领被掳的人归国(耶廿九10;番二7)、使不育的哈拿怀孕(撒上二21)。这是好的关注。
今次耶和华探访撒拉,也是帮助她解决「不育」的危机,把她从不育的痛苦中拯救出来;耶和华探访之目的,使撒拉怀孕。
第二,消极和负面的关注。当上帝关注一个人或一群人所做的恶事,祂会访问、施以刑罚(出二十5,卅二34;利十八25;民十四18;申五9;伯卅一14;赛廿四21;耶九25;何十二2)。
(2)「眷顾」有时候和「记念」平排(赛廿三16~17),耶和华「眷顾」撒拉,叫人想起祂「记念」挪亚(创八1),及祂「记念他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约」(出二24)。
(3)英文圣经多把这里的「眷顾」译作「探访」("visit")。
创世记的作者选用此词表明耶和华的关注,因前两、三章提耶和华向亚伯拉罕、罗得显现,采访他们。今次,耶和华所探访的乃是撒拉。
这也回应第十八章十节:「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耶和华果然回到亚伯拉罕那里,探访撒拉。
(4)耶和华这样做,乃按以前所应许的,「按着先前的话」(第1节),原作「按祂所说的」,就是祂在第十七章十六节所说的话。祂说过的话必定兑现。
(二)祂「给撒拉成就」(第1节),这重复上一句,即是耶和华使撒拉有喜。有两件事值得留意:第一,「成就」原作「做」(《吕振中译本》译为「作成」),耶和华探访撒拉,为她做一件事。第二,耶和华这样做,也是「照他所说的」。祂怎样说,事就怎样作成;祂的应许一句也不落空。下一节再次提到祂的应许在指定的日期兑现。6
本节因此回应第一章上帝用言语创造宇宙,和其中的一切。
ii. 以撒出生(廿一2
耶和华「探访」撒拉、为她「做事」;结果,有两件事发生。(一)撒拉「怀了孕」(第2节),这个「衰败」的妇人(创十八12),「月经已断绝」(创十八11),竟然怀孕。
她怀孕的时间,乃是「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第2节),这回应第十八章第十二节撒拉所说:「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虽然亚伯拉罕真是「年老」、「老迈」,但在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创十八14)?她现在「有这喜事」,就是上帝恩典的彰显。
(二)撒拉「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第2节),创世记的作者早已预告必会发生(创十七16,十八10~14);现在,果然成为事实,得一儿子。
这婴儿来到世界的时间,就是「上帝所说的日期」(第2节),不迟也不早。上帝的应许不但应验,且在祂所指定的时间而发生。
iii. 以撒的父亲(廿一35
当婴儿按上帝所指定的时间出生,那时亚伯拉罕「年一百岁」(第5节),这回应亚伯拉罕前所提出的质疑:「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创十七17),答案是肯定的,他「年一百岁」,仍然得着一个可爱的儿子。
婴儿生下来,父亲给他做两件事:
(一)给他「起名叫以撒」(第3节)。有三点须留意:第一,这是遵照上帝的吩咐(创十七19)。当夏甲怀孕「时」,耶和华的使者就吩咐,要给婴儿起名叫以实玛利;但是,撒拉怀孕「前」,耶和华已指定将来她怀孕所生的儿子,要起名为以撒。第二,以撒不像他父亲亚伯拉罕,和他儿子雅各一样都须改新名字,因「以撒」一名乃上帝所起的。7 第三,「以撒」原意是「他笑」,可指亚伯拉罕笑(创十七17),听见他出世的人笑(创廿一6)、以撒自己笑(创廿一9),及上帝笑。8 总括来说,「以撒」的名字意思是「愿祂向(这婴儿)微笑」,即是施恩给他。9
「以撒」一名也叫人想起撒拉的苦笑、暗笑、喜笑(创十八12,廿一6)。
(二)给他「行了割礼」(第4节)。这方面亚伯拉罕比摩西优胜,因神人摩西忘记了给两个儿子行割礼(出四24~26)。以下两点须留意:
(1)行割礼的时间
就是以撒「生下来第八日」(第4节),这是上帝所指定的时间(创十七12)。
以撒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八日大」行割礼的婴孩,这表明他是亚伯拉罕的继承人,不像他同父异母以实玛利那样十三岁才行割礼(创十七25)。10
(2)行割礼的原因
「照着上帝所吩咐的」(第4节),就是按照祂在第十七章所吩咐的(创十七10)。亚伯拉罕不但遵照上帝的吩咐给婴儿起名为以撒,且按所吩咐的,为以撒在指定的时间内行割礼。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顺服在此表露无遗,他的信心乃表彰于他的顺从。
有释经者指出,本处并没有记录亚伯拉罕老来得子的雀跃,他等了二十五年才从撒拉得到儿子,应为此「喜事」而「大喜」,全家都应喜气洋洋;为甚么作者只字不提亚伯拉罕的反应?原因可能有二:第一,作者所着重的是上帝的恩典和能力,使年已一百的亚伯拉罕喜获麟儿;上帝为了兑现祂的应许,给亚伯拉罕行了奇事。第二,作者目的是强调亚伯拉罕如何顺从上帝,按所吩咐的而行;故此,作者不提亚伯拉罕如何开心高兴,免得读者忽略了他最想表达的重点。11
iv. 以撒的母亲(廿一67
撒拉的反应有二:
(一)欢笑。有四点值得留意:第一,以前她和丈夫曾分别「暗笑」(创十七17,十八12),觉得她会生子乃是荒诞的笑话,今次她从心里笑出来,是欢欣的「喜笑」(第6节)。12 第二,她承认可以这样欢笑,乃是上帝的作为,「上帝使我喜笑」(第6节);她由心里向上帝发出赞美。13 第三,她相信其他人都会因为她的经历和她同乐(撒上二5;诗一一三9),14 一起欢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第6节)。第四,她在本节所讲的说话乃解释「以撒」一名的意思;亚伯拉罕为儿子起名,撒拉则解释儿子名字的意思。15
(二)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她第七节那几句话的意思。该节可译作:「谁会对亚伯拉罕说:『撒拉将会乳养婴儿』?然而,他年老的时候,我就给他生了一个儿子」。16
因为撒拉和丈夫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加上她「月经已断绝」(创十八11),在人看来,她一定不可能怀孕生子。所以,她问:在这情况下,有没有人会向亚伯拉罕预告:17 「你妻子迟些会用奶喂养婴儿」(「谁能豫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婴孩』呢?」,18 第7节)。19
答案是:没有,一定不会有人这样告诉亚伯拉罕,因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她继续说:最想不到的事竟然发生了,在我丈夫「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第7节)
  她经历到不可思议的事,她奇迹地给年老的亚伯拉罕生下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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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7
  (一)本段表明上帝的信实,按所应许的使不能生育的撒拉怀孕、生以撒,亚伯拉罕等了二十五年,20 终于亲眼看见上帝应许兑现,可亲手抱着撒拉给他生下的以撒。
  所以,本段扭转第十一章第三十节所记叙的痛苦和问题:「撒莱不生育,没有孩子」;现在,「撒拉生育,有了孩子」。
  (二)本段也证明上帝大能:第一,在人看来,亚伯拉罕年纪老迈、一百岁(开始、中间、结束时都提到,第2、5、7节),撒拉也衰老,加上月经断绝,她不可能怀孕,但在上帝没有难成的事,不可能竟成了可能。第二,祂不但使撒拉生育,且按祂预告的时间,不迟不早,生下以撒。
  (三)本段让我们看见亚伯拉罕的顺服:第一,他按上帝的吩咐给儿子起名叫以撒。第二,他按吩咐在第八日给以撒行割礼。
 旧约
  (一)撒拉和哈拿有七方面相似(撒上一~二):第一,都是多年不育。第二,遭那能生育的「第二个女人」鄙视。第三,虽不能生育,仍得丈夫宠爱。第四,都得耶和华「眷顾」(创廿一1;撒上二21),可以怀孕生子。第五,唱出欢欣乐歌(创廿一6~7;撒上二1~10)。第六,都提到儿子断奶(创廿一8;撒上一22、24)。第七,生下的儿子都得上帝恩待。
  (二)以赛亚先知曾指出像撒拉那样不能怀孕的,「要歌唱……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会有很多的儿女(赛五十四1)。21
  使徒保罗后来用这节经文论及撒拉(加四27),说明那原来「不怀孕、不生养」的撒拉,结果比「有丈夫」的夏甲儿女更多。22
 新约
  (一)保罗论及亚伯拉罕百岁得子(罗四17~23),指出三点:第一,虽然亚伯拉罕年近百岁,「想到自己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但因信仍有指望(罗四18~19)。第二,所以,亚伯拉罕一百岁得以撒,类似死人复活,他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四17)。第三,生儿女类似「创造」,这位创造宇宙的上帝,自然有能力使年老的撒拉生子。23
  (二)撒拉和睚鲁女儿及患血漏的妇人。
  马可福音第五章记载主耶稣答应睚鲁请求,前往他家医治他女儿,但中间却加插了患血漏女人得医治的事迹。为甚么把这两个女子放在一起?因为:第一,她们都是妇女。第二,都被视为不洁(血漏和死亡)。第三,她们都和耶稣「接触」(血漏妇人摸主的衣裳,主拉着睚鲁女儿的手)。第四,她们得医治和复活都和「信心」有关(可五34、36)。第五,她们都和「十二」有关,睚鲁女儿十二岁,血漏妇人患病十二年。对睚鲁女儿来说,她得回最宝贵的生命,且根据犹太人传统,十二岁的女子可以结婚生子。同样,对患血漏妇人来说,过去十二年她因为患此病不能生儿育女,现在康复过来,就可以生育,产生「生命」,她被医好就如睚鲁女儿从死里复活一样。
  这血漏妇人十二年不能生育,就像撒拉一样;后来这妇人被主医好,就有机会怀孕,像睚鲁女儿一样复活。撒拉由不育变成可以生下以撒,也像从死里复活一样。
  (三)以撒和施洗约翰(路一5~25、36~39、57~80)有十方面相似的地方:第一,父母都是年纪老迈、不能生育(路一7、36)。第二,父亲都是义人(路一6)。第三,父亲都得耶和华的使者或天使向他显现,预告会得儿子(路一11)。第四,父亲都表达自己和妻子年纪太大,不可能会有儿子(路一18)。第五,父亲都问「怎可以知道这事」必发生(路一18)?第六,耶和华的使者和天使都强调耶和华的话有能力,必兑现(路一20、37)。第七,名字都由上帝指定(路一13),父亲都按所指定的给儿子起名(路一63)。第八,都提到耶和华「眷顾」(路一25、68)。第九,都和上帝及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有关(路一72~73)。第十,都提到孩子渐渐长大(路一80)。
 应用
  (一)上帝必会兑现祂在圣经给我们留下的应许。可惜,今天有不少基督徒忘记了圣经是上帝的话,也忘记了祂的话必会兑现。24
  我们需要重温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也要记得:上帝为了兑现祂的应许,会施行神迹。
  (二)我们要知道上帝是大能的主,一定按祂的时间兑现祂的应许,尽管我们觉得不可能兑现,因有太多障碍。但是,一百岁的亚伯拉罕仍可以得到儿子,类似死人复活,证明耶和华没有难成的事。
  上帝必会按祂的时间兑现应许,我们在事奉中所需要的就是「忠心」,不断默默耕耘;时候到了,我们的劳苦必不会徒然。25 怎样可以「忠心」,关键就是要对上帝有「信心」。
  (三)当我们怀疑上帝的大能,可以像保罗所教导的,思想:第一,上帝如何创造世界和其中的一切。第二,主耶稣如何使死人复活,以及上帝使主从死里复活这事实。
  约翰福音第二十章记载,抹大拉的马利亚来到主耶稣被埋葬的坟墓,看见石头挪开,就跑去告知彼得和约翰,他们立刻走去,看见坟墓果然空了,就「回到自己的住处去了」(约二十10);但马利亚仍留在墓地,直到她见到复活主;后来她按主的吩咐告诉门徒说:「我已经看见了主」(约二十18)。
  彼得和约翰只见空的坟墓,马利亚却见到复活的主。26
  如果我们能够「遇见」复活主,经历祂复活的大能,就可以对上帝有更大的信心。
  (四)上帝既然是大能者,我们在绝望境况下仍可保存希望,27 带着信心求祂为我们施行神迹。当然,这要符合祂的旨意;我们要学主耶稣一样祈祷:「愿你的旨意成就,不要照我们的意思」。
  上帝实在有大能,就如不少人在绝望的婚姻里,通过祈祷而经历到上帝的大能,28以致婚姻起死回生,愈来愈美满。29
  (五)我们在危机中,不要忘记求上帝的「眷顾」,祂会按祂的旨意介入、帮助和拯救我们。不过,我们也不可忘记,若常常故意犯罪,祂的「眷顾」就是管教和刑罚。
  (六)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顺服,实在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行事为人都按照上帝的吩咐,祂一定会「眷顾」我们。
  (七)我们要像撒拉所说:和那些蒙了恩惠的人一同欢笑。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不但和喜乐的人同乐,也要和哀哭的人同哭(罗十二15)。
  (八)我们要为上帝兑现了祂的应许而欢笑,30 就如被掳的以色列人按上帝应许归回耶路撒冷,诗人就高呼:「耶和华果然为我们行了大事,我们就欢喜」(诗一二六3)。
 附录
从亚伯拉罕和撒拉等候二十五年看祈祷
  如前文所述,亚伯拉罕和撒拉等了二十五年才得到上帝兑现应许,赐下以撒。我们都知道亚伯拉罕曾经为亚比米勒和家人祈祷,他们就得上帝医治,可以生育。照常理来看,亚伯拉罕一定曾为他和撒拉不育祷告,上帝虽然多次向他重申应许,撒拉却无怀孕的征兆,上帝一直都没有按亚伯拉罕所祈望的使撒拉生育,他足足等了二十五年。
  当我们为一些事情祈祷,又知道所求的合乎上帝的旨意,但祂很久都未为我们成就;我们应该继续信靠、等候。
  1987年1月20日,英国圣公会派去黎巴嫩的特使韦特先生(Terry Waite)在贝鲁特被绑架。游击队把他用铁链锁住,独自一人囚禁狭窄的房间内,共四年之久。
  当他获释后接受访问,提到那四年间,他常常不断问上帝:「我是你的孩子,冒死去到贝鲁特,为了帮助其他人质获得释放。为甚么你容让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
  他提到游击队员准许他读圣经、可兰经,及一些海明威的著作;他发觉从这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作品里,得到安慰比从圣经多。因他读到旧约里的囚犯得释放、被掳可归回,新约也提到使徒和保罗坐监时,监门打开,他们可随意逃走。为甚么他没有这样的经历?
  他既然读经得不着安慰和鼓励,唯有祈祷;他有很多时间可以默想和祷告。当他祈祷,他学到宝贵的功课,就是:
  (一)不要只挂心自己的问题和痛苦,要为别人代求。当他肺病恶化,他并没有只想到自己,开始学习为其他有病的人代求。
  (二)他不该只求上帝改变环境,乃要求祂帮助自己、改变心境,以致有力量面对所处的环境。
  上帝果然改变他的心境,但是,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乃是经过很长的岁月。31
  我们可从韦特的经验中学到两个功课:第一,有时候上帝听了我们的祷告,但祂的答允很久才来到;韦特等了一千七百六十三日,才于1991年11月得释放。32 第二,倘若上帝不立刻按照我们所求的去做,而我们所求的又合乎祂的旨意;那么,祂会给我们力量去渡过那段等候的时间,我们只须求祂赐下力量。
  让我们不可忘记:上帝答应祈祷其中一个方法,就是迟些才按我们所求的去做。我们要学习等待,就如亚伯拉罕和撒拉等了足足二十五年一样。千万不可要求上帝答应祈祷,好像「微波炉」或「压力煲」那样快速,我们一求,祂就立时做妥。
  圣经提及「等候上帝」共五十四次。
  先知弥迦宣告:「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要等候那救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必应允我」(弥七7)。我们当「耐性等候」上帝(诗卅七7),因为「我们素来等候他,他必拯救我们」(赛廿五9);凡等候上帝的,「必不羞愧」(诗廿五3)。
  当我们发现上帝并没有立时按我们所求的去做,让我们「耐性等候」,不要因此怀疑上帝的大能和慈爱。祂静默,绝对不等于祂不存在或不关心。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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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玖二 亚伯拉罕处理因以撒出生所引起的冲突(廿一821
本分段读起来令人伤感,想不到以撒出生竟会酿成家庭悲剧,这是亚伯拉罕作梦也没有想到的。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悲剧的起因只是两个孩子「戏笑」(第1节)。1 幸而上帝听见童子的声音(第17节),2 结局才不致太差。
 结构
(i) 引言 廿一8
(ii) 撒拉要求亚伯拉罕赶走夏甲和儿子 廿一9~11
(iii) 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话 廿一12~13
(iv) 夏甲和儿子被赶走 廿一14~16
(v) 上帝的使者说话 廿一17~18
(vi) 夏甲看见水井 廿一19
(vii) 结束 廿一20~21
以下三方面值得注意:
(一)上述的结构交叉平行:
    (A)引言
      (B)要求赶走夏甲和儿子
        (C)上帝说话
          (D)夏甲和儿子被赶走
        (C')上帝的使者说话
      (B')夏甲
    (A')结束
(二)本段和上一段彼此回应:第一,两段都和以撒有关,「以撒」一名出现了六次。和他名相连的动词「笑」出现了三次(第6、9节,前者两次)。第二,两段都不提到「以实玛利」一名,暗示他不是被拣选的后代;但他六次被称为「童子」,和他名相关的动词「听」,也同样出现三次(第12、17节,后者两次)。第三,上一段记载以撒出生,本段记述以实玛利被逐;第十六章乃预告以实玛利出生,十七章却预言以撒出生。所以,这几章的关系也是交叉平行:以实玛利、以撒、以撒、以实玛利。
  (三)本段开始提到以撒「渐长」,结束时则指出以实玛利「渐长」,首尾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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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诠释
i. 引言(廿一8
  廿一8 「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
这引言喜气洋洋,记下两件开心事:
(一)以撒渐渐长大,且「断奶」(第8节),3 即是以撒由婴儿长成为可爱的三岁小孩,4 近东的小孩多是三岁「断奶」(马加比贰书二27)。5 以赛亚先知指出「断奶」的小孩,就可以「离怀」(赛廿八9),无须二十四小时都怀抱着。
古时医药设备不完善,不少婴儿矢折,孩子活到三岁乃是天大喜事;6 婴儿的父母会选择日子大摆筵席,宣布孩子正式「断奶」,这和我们的「满月 / 弥月酒」相似。7
(二)以撒「断奶」那日,作父亲的亚伯拉罕自然万分高兴,为儿子「设摆丰盛的筵席」(第8节),杀鸡宰牛。8
我们可以想象亚伯拉罕所住的地方,那日一定喜气洋洋,亲友同聚,大快朵颐;可是,在最高兴的时刻,叫人感到难过万分的事却快要发生。
ii. 撒拉要求亚伯拉罕赶走夏甲的儿子(廿一911
  廿一9 「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10  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11  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
  (一)事发的导火线
就是撒拉看见以实玛利和以撒「戏笑」(第9节),以下两点值得留意:
(1)本节并无提及以实玛利的名字,只称他为「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第9节)。
这里强调夏甲是「埃及人」,因如我们在第十六章所讨论过的,亚伯拉罕和妻子遇到饥荒和不育,两次都向埃及求救,上帝要亚伯拉罕学习单倚靠祂,不再靠当时的超级大国。夏甲是「埃及人」这句话,为下文上帝吩咐亚伯拉罕赶走夏甲留下伏笔。9
(2)「戏笑」〔sahaq〕和「以撒」一名相关(创十七17,十八12、13,廿一6),基本意思乃是「笑」,此处只提到以实玛利「戏笑」,并没有提及其他人有分参与;为甚么他「戏笑」会勾起撒拉这么厉害的不满?
第一,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译本都在此加上了「她儿子以撒」,10 作为「戏笑」的受词,这有两种可能:(A)把「戏笑」解作「玩乐」(创廿六8);以实玛利和以撒玩耍,11 撒拉因此不悦,她不想以撒和以实玛利关系亲密。12 (B)把「戏笑」解作「嘲笑 / 取笑」(参创十九4;出卅二6;士十六25);13 撒拉不悦,因不能忍受爱儿遭人玩弄。
(B)较可取,因为:(a)撒拉的反应十分激烈,如果以实玛利只和以撒玩耍,她不会如此反感。(b)以实玛利比以撒大十四年,一同玩耍的可能性较微。(c)以实玛利取笑以撒,就如夏甲「小看」撒拉(创十六4);14 基本意思都是「轻视」。(d)以实玛利这样做,应验了第十六章十二节「他和众兄弟敌对」。
第二,如果本节原来只记叙以实玛利一个人在「戏笑」,这有两种可能:(A)指以实玛利弄一些玩意或作一些有趣的表演,引亲友发笑,所以,撒拉生气,因为在她儿子以撒断奶的日子,婢女夏甲的儿子竟然大出风头,成为了焦点;这是撒拉不可以接受的。(B)伪经《禧年书》(Book of Jubilees)解释这事,说:「撒拉看见以实玛利玩耍、跳跃,亚伯拉罕十分高兴,她就因此妒忌以实玛利」。她不能忍受亚伯拉罕喜爱以实玛利,认为丈夫应该只爱以撒一人;所以,以实玛利独自耍乐,她也不能接受。
新约的亮光〔参「新约」(一)〕支持「第一」的解释:以实玛利乃在取笑以撒,引致撒拉大发雷霆。
  (二)事发的经过
撒拉立刻采取行动,要求亚伯拉罕把夏甲和以实玛利都「赶出去」(第10节)。创世记的作者曾用此词描述亚当、夏娃和该隐所受的刑罚(创三24,四14);这词也可指「离婚」(利廿一7,廿二13;民三十9;结四十四22)。
撒拉要求亚伯拉罕立刻这样做,因为以实玛利年纪愈长,对年幼的以撒所构成的威胁也愈大,会影响遗产分配。15
撒拉要把夏甲和以实玛利逐出家门,脱离关系,让他们自生自灭,原因有二:
(1)夏甲只不过是「使女」(第10节),这词原意为「女奴」(《现代中文译本》),这比「使女」的地位低得多;16 这反映出撒拉对夏甲的敌意和鄙视。
(2)更重要的是,撒拉不想这「使女」所生的儿子有分继承丈夫的家产,「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第10节)。有四点值得留意:第一,她称夏甲为「使女」、以实玛利为「使女的儿子」,充斥着鄙视、看不起的意味;17 她自己的亲生子,却按其名称呼为「以撒」。第二,她提到以实玛利不可「承受产业」,叫人想起耶和华也曾指出,以利以谢不会承受亚伯拉罕的家业(创十五2、4)。18 第三,我们从罕谟拉比法典得知,古时婢女所生的儿子也可分得一份遗产。19 撒拉这要求可谓极之攻心计,因为亚伯拉罕若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脱离关系,以实玛利就不会分薄以撒那份遗产,亚伯拉罕所剩下的都会归给以撒。第四,比罕谟拉比法典更古的李配‧伊斯他尔(Lipit-Ishtar)法典订定:如果家主不想分财产给婢女所生的儿子,可以让他们获得自由作交换;20 这正是撒拉要求亚伯拉罕所做的。
  (三)事发的结果
就是亚伯拉罕陷在两难之间,感到「很忧愁」(第11节);21 旧约描叙人(民十一10;撒上十八8)和上帝(创卅八10;撒下十一7)「忧愁」,只有这里提到「很」「忧愁」,可知亚伯拉罕不开心的程度何等厉害,他实在感到痛苦。
亚伯拉罕「很忧愁」,22 一方面因他不想得罪撒拉,另一方面他也不能按撒拉所要求的去做,因为:第一,这违反当时的风俗律例,属于不道德的行为,23 他有责任抚养妾所生的儿子。24 第二,最主要的是,他舍不得以实玛利,「因他儿子的缘故」忧愁(第11节)。25 他放不下十六、七年的父子情,要他赶走自己的亲生骨肉,实在于心不忍,何况他也担心儿子离家后的遭遇;26 他们两母子可能在旷野饿死、渴死,把他们赶走岂不是等于杀害他们?马太也曾把「忧愁」和「杀死」相连,当门徒听见主会被杀害,「就大大的忧愁」(太十七23)。
无疑,亚伯拉罕家庭最近多了一名成员,就是惹人怜爱的以撒;这却不等于亚伯拉罕因此减少了他对以实玛利的感情。为此,他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但他和上次表现不同(创十七6),并没有听从撒拉的话去做;他犹豫、拖延。
就在他进退两难的时候,上帝再次介入,帮他解决难题。
iii. 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话(廿一1213
(一)上帝首先安慰亚伯拉罕,叫他不用「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第12节)。有三点值得留意:第一,上帝称以实玛利为「童子」,这可指婴儿(出二6)至成人(代下十三7)。创世记用这词描述亚伯拉罕的仆人(创十八7)、十七岁约瑟(创三十七2);所以,上帝这样称呼以实玛利,暗示他可以照顾自己,亚伯拉罕应可放心。27 第二,上一节只提到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原来他也为夏甲「忧愁」,一夜夫妻百日恩,他怎会不担心枕边人的前景呢?「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第三,上帝在此安慰亚伯拉罕「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叫人想起主耶稣对门徒所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约十四1)。
(二)上帝吩咐亚伯拉罕按撒拉所说的去做,「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第12节);28 上次亚伯拉罕就因为听从撒拉出了大错(创十六2),今次截然不同,因他这样做,乃为了听从上帝。
亚伯拉罕要听从撒拉,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29 为甚么呢?有两个原因:
(1)只有以撒「才要称为你的后裔」(第12节),30 以实玛利不是属于被拣选的后代。上帝只会和以撒及他的后代坚立亚伯拉罕的约(创十七19)。
上帝在本节称以实玛利为「这童子」,而并没有称以实玛利为「你的儿子」,31 暗示以实玛利不是亚伯拉罕的继承人。
(2)上帝会保守那被赶走的以实玛利,「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第13节),这句话原文直译是:「使他成立一国」,重述上帝以前向亚伯拉罕所允诺的(创十七20)。
以实玛利虽被赶出家门,却因此而有很多后代,成为一国;32 亚伯拉罕不用担心以实玛利是否可以生存呢?
人会做错事,上帝却保守看顾,超越人的错处,使以实玛利得益。33
iv. 夏甲和儿子被赶走(廿一1416
当亚伯拉罕得到上帝启示,叫他按撒拉所说的去做,上帝会看顾以实玛利,亚伯拉罕就照着去做,虽然他仍舍不得和以实玛利分开。34 亚伯拉罕赶走以实玛利母子,因他相信这是上帝的旨意,这是信心对他的严格要求。35 亚伯拉罕今次做他不想做的事,因为要顺服上帝;下一章记载他做另一件不想做的事(献以撒),也为了顺从上帝。
  (一)他采取了下列的行动:
(1)「清早起来」(第14节),36 上一次他早起,乃是探察所多玛「是否毁灭」;今次他可能又是整夜不能入睡,一早就醒来做他不想做的事情。下一次他早起,又是为了另一个儿子的生死(创廿二3)。
亚伯拉罕早起,「赶走」夏甲和以实玛利,或许也因早上天气凉快,不像中午这么炎热;他们越早出发,对他们愈好。
(2)他「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第14节)。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创世记的作者这样细腻描写,连亚伯拉罕把水袋「搭在他的肩上」都记下来,反映出他关心他们;赶走他们,实在迫不得已、非做不可。
他把水袋放在夏甲肩头上,好让她一手拖着以实玛利(参第18节),另一只手可以拿着饼。
第二,「皮袋」乃用羊皮做的水袋,「一皮袋水」可盛约三加仑重的水。
为甚么亚伯拉罕不把更多的水给夏甲两母子?37 (A)有认为亚伯拉罕这样做,以致他们不能走得太远,被迫回来。这解法有两大问题:(a)这明显和上帝的吩咐冲突。(b)若真是这样,亚伯拉罕怎向撒拉交代?她会否容许夏甲母子归回?(B)亚伯拉罕本想把更多的水和饼给夏甲,但她拒绝,不想再倚靠亚伯拉罕。38 这解法含有太多假设,很难肯定她的确这样做。(C)亚伯拉罕不可能给夏甲更多水,因她不能携带,没有力量背起更多的水。39 (D)亚伯拉罕因为舍不得他们离去,40 心情极差,没有详细考虑到他们需要多少的水。41
(C)和(D)都合理。
(3)他「把孩子交给他,打发他走」(第14节)。「交给」暗示:42 亚伯拉罕把看顾、监管以实玛利的责任转交给夏甲。43
一切安排妥当,亚伯拉罕终于做了他最不想做的事:「打发他走」。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这里只说「打发他走」,而不是「打发他们走」,反映出亚伯拉罕实在不想赶走亲生骨肉以实玛利。第二,亚伯拉罕只「打发」,44 而不是按撒拉所要求的把他们「赶出去」(第10节)。「打发」(send off, dismiss)比较温和、友善,而「赶出去」(expel, drive out)却有敌恨的含意,且不可以转回,一去就永不回来(出五2;利十四7,十六10;申廿二19;撒下十三17)。45
  (二)夏甲没有选择余地,「就走了」(第14节)。
(1)她「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第14节),她在别是巴的旷野漫无目的地飘流,就如「东倒西歪」的醉酒者(同一个希伯来字,伯十二25),46 没有方向,不知往哪里去。
她这样飘流,因猝然被赶出家门,带着儿子,走在渺无人?的旷野,加上前途茫茫,不知如何应付此遽变。
「别是巴的旷野」位于亚伯拉罕所在的基拉耳之东南,乃是迦南最南端的地方(北端是但)。47 夏甲或许计划带以实玛利回埃及她的娘家,48 但心力交瘁,失去了前行的意志。
(2)因此水一喝光(「皮袋的水用尽了」,第15节),她就准备一死了之,因已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境地。
她先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第15节),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创世记的作者两次称以实玛利为夏甲的「孩子」(第15、16节),而不是「童子」,强调他们母子关系密切。49 第二,「撇」〔salak〕原意是「抛掷」、「丢掉」;《吕振中译本》和《思高本》都把它译作「丢」。可是,这动词在此并不解作「扔出去」,因为以实玛利已是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夏甲没有足够力量把他当作皮球那样抛出去;何况,她也没有需要这样做。所以,她只把儿子「放」 / 「留」在小树底下。50 值得注意的是,旧约作者若把「人」当作「撇」的「受词」,通常都和埋葬(撒下十八17;王下十三21;耶四十一9)、杀害(创卅七24;耶卅八6)有关。再加上下文夏甲说「我不忍见孩子死」(第16节),可知她把以实玛利留在树下,让他死在那里。51 第三,「小树」较普通的树矮小,但比花草高大;《和合本》有时把此词译作「草丛」(伯三十4、7),是穷人觅食的地方。
把以实玛利放在「小树」下面,可能因为较阴凉,有助他忍受口渴,因他那时已因干渴而昏眩。52
(3)她跟着「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第16节),和以实玛利「相对而坐」(第16节)。
「一箭之远」字根〔taha〕只在旧约此处出现一次,53 意思却明显,指箭射出的距离,约一百码;她不想听见孩子断肠的哭叫,好让她自己可以哭得痛快、哭过饱。同时她和他只是「一箭之远」,可清楚看见他一举一动。
「相对而坐」原文直译「她独自坐着、对着」,强调:第一,她不但无助,也十分孤单。第二,她挂念孩子,在痛苦中大家仍然相对。54
(4)她在极度绝望中,说:「我不忍见孩子死」(第16节),这句话该译作「不让我看见孩子死去」,这是她心中的愿望,55 也是她的祈祷,求上帝奇迹地从死门关救出以实玛利。56
或许她这时候想起上次在庇耳拉海莱遇见耶和华的使者;她希望这位使者出现,以致她的孩子不用死去。绝大多数的母亲不愿目睹自己亲生骨肉死亡,夏甲也不例外。
(5)她安顿了孩子,就「放声大哭」(第16节),要借着眼睛所流出的泪水和口中的呼叫,把积压了很久的冤屈抒发出来。
如前所说,有些译本根据七十士译本,把本句翻作:「孩子放声大哭」,57 这明显受下一节「上帝听见童子的声音」所影响。
不过,有两点表明这翻译不对:58 第一,下一节只提到「童子的声音」,而不是「童子的哭声」。第二,「放声大哭」原文直译「她抬高她的声音、她哭」,表明动词的主词乃是「阴性」,不是「阳性」的以实玛利。
夏甲「放声大哭」,因害怕儿子死亡。
别示巴的旷野弥漫着悲哀,只有两母子坐在那里等死,在寂静的大地里,传来的是一个可怜女人的喊叫。我们会按捺不住,高声发问:「上帝,你在哪里?难道你会袖手旁观,让他们两母子被饥饿、口渴折磨,就此惨死吗?」
v. 上帝的使者说话(廿一1718
上帝果然是仁慈的,祂采取适当的行动:
(一)祂「听见童子的声音」(第17节上),这回应以实玛利的名字(意为「上帝听见」,创十六11)。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童子的声音」指甚么?有两种解释:第一,以实玛利可能因为害怕、口喝而哭叫。59 第二,他求上帝帮助、拯救他。60 虽然本段经文并无记载以实玛利祈祷,但第十六章也没有记录夏甲祷告,耶和华的者却指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创十六11)。61
第二种解释可取,因为本段和第十六章相连〔参下文「旧约」(一)〕,两次都提到那做错事的人(夏甲、以实玛利),在痛苦中向上帝呼求,得到祂介入帮助,把危机转为契机。
(2)「上帝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第17节下),原文是「上帝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从他所在的地方」,这句话不但重复本节开首的话,且加上了「从他所在的地方」,强调童子在那里呼求,上帝就在那地垂听。犹太学者认为这表示:上帝关心我们「现在」所处的境况(where we are),不是「过去」或「将来」。62
(二)祂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第17节),有三点须留意:第一,这是创世记第一次记载,上帝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下一次将会在第廿二章十一节。两次呼叫都为了保存亚伯拉罕儿子的性命。第二,当主耶稣受洗,「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三17),又是和父子关系相连。第三,「天上」乃是上帝的居所,是祂和使者居住的地方;祂听见以实玛利的声音,吩咐使者代为传话。「从天上呼叫」着重权威,表明这番话可信,因源于在天上的上帝。
(三)使者呼叫内容:
(1)一条问题:「你为何这样呢?」(第17节),这是明知故问的问题,只是开场白(参创十六8,十八9),并不期待夏甲回答;事实上,使者不等她回答,就继续讲下去。
(2)一个安慰:「不要害怕」(第17节),这是夏甲最需要听到的,她正为了前途茫茫、濒临绝境而怕得要命。
为甚么她不用害怕?因为「上帝已经听见童子的声音了」(这正是以实玛利一名的意思);63 祂会看顾他,祂的行动符合夏甲给祂的称谓,祂是「看顾人的上帝」(创十六13)。
(3)一个命令:「起来,把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是手)」(第18节)。上帝吩咐夏甲起身,不要坐在那里沮丧、等死;她不但自己要站起身,还要拖以实玛利起身,用手扶着他:「把童子抱在怀中(怀原文是手)」原作「拖起童子,用你的手扶他」。64
(4)一个应许:「我必使他的后裔成为大国」(第18节),这句话本作「我必使他成为一个大国」。当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话时,只提到祂会使以实玛利成为一个国家(第13节),本节加上了「大」;这对夏甲实是很「大」的安慰。
上帝曾两次向亚伯拉罕宣告此应许(创十七20,廿一13),但对夏甲,现在才第一次这样预告。
vi. 夏甲看见水井(廿一19
(一)上帝不但关心以实玛利的前途,更关注他当前的需要;上帝不但宣告关乎他的应许,也供应他的需要。祂「使夏甲的眼睛明亮」(第19节),开了她的眼,65 她眼前一亮,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当她按上帝的吩咐扶起儿子,她看见她最需要的东西。
(二)她看见「一口水井」(第19节),解决了她当前之急,就是「皮袋的水用尽了」(第15节)。她立刻就「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第19节)。
她这举动把她的母爱表露无遗,她首先把水给儿子喝;她关心儿子多过自己。66
另一方面,有两点值得留心:第一,本节的描述表明那「口水井」早已存在,只是夏甲看不见,就如下一章亚伯拉罕「举目观看」(创廿二13),见到那扣在小树中的公羊。第二,重要的是,夏甲所需要的只是一点水,解决燃眉之急,但上帝供应她的是一口「井」,远超过她的需要。
vii. 结束(廿一2021
本段结束的时候提及上帝和夏甲为以实玛利所做的事:
(一)上帝所做的
就是按祂的应许帮助以实玛利,和他同在;「上帝保佑童子」(第20节)该作「上帝和童子同在」,就如「撒母耳长大了,耶和华与他同在」(撒上三19)。
结果,「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第20节);「旷野」乃是不毛之地,人不容易在此生存,以实玛利作为「弓箭手」,就可以狩猎养生。有三点值得留意:第一,「旷野」乃是「巴兰的旷野」,67 此位于西乃半岛东面,南至红海(申一1),北至加低斯和别是巴(民十三3、26)。68 第二,「弓箭手」叫人想起上文提到他母亲和他相隔「一箭之远」。另外,以实玛利的儿子基达(创廿五13),他的后代乃出名的「弓箭手」(赛廿一16~17),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其孙。第三,本节的描述应验第十六章十二节的预言。
  (二)夏甲所做的
就是为儿子娶妻,「从埃及地给他娶了一个妻子」(第21节)。这回应第九节对她的描述,她是「埃及人夏甲」(创十六1、6~7),自然回到本乡找媳妇,这和第廿四章亚伯拉罕打发仆人,回到「本地本族」给以撒觅妻类似(创廿四4)。
在族长时代,为儿子娶妻本是父亲的责任(创廿四3),但在这「单亲的家庭」里,母兼父职的夏甲尽了亚伯拉罕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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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8-21
  (一)以撒日渐长大,当他三岁,亚伯拉罕为他大摆筳席,庆祝他断奶。哪知,撒拉看见以实玛利在这高兴的日子戏弄以撒,因此而不高兴、妒忌,69 促使她要求亚伯拉罕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出家门,脱离关系,好让以撒可以「独得」亚伯拉罕的产业。她虽然得上帝厚待,九十岁仍可生下以撒,但上帝为她所行的神迹,仍然不能把她心灵的苦毒除去。70
  亚伯拉罕当然不愿这样做,除了因为不想违反当时的风俗习惯,更因他舍不得一同生活了十六、七年的以实玛利(他亲生的骨肉),也担心夏甲两母子的遭遇。
  正当亚伯拉罕十分忧愁、不知如何是好之际,上帝介入,吩咐亚伯罕按撒拉的要求去做,因为祂会和以实玛利同在,他不但不会因此死亡,更会有很多后代,成为一个国家。
  亚伯拉罕于是按上帝的吩咐,依依不舍、万分不得已的把夏甲母子赶出家门,夏甲猝然遇此家变,漫无目的在别是巴旷野飘荡,亚伯拉罕所供给的水又喝光,唯有坐在那里等死;当她想到自己不幸的遭遇,特别是儿子快渴死,就忍不住大哭一场。
  上帝就在夏甲最绝望的时候介入,因听了以实玛利的呼求,应验了他名字的意思。上帝鼓励夏甲振作起来,扶起以实玛利,又应许必会使他生存,且要成为大国。上帝又开了夏甲的眼睛,看见原来有一口水井,给她打水给儿子喝,她们因此获救。
  上帝按所应许的和以实玛利同在,他住在旷野,成了出色的弓箭手,且和母亲给他娶回来的埃及女子结婚,成家立室。
  虽然如此,亚伯拉罕却一生失去他的妾和以实玛利,可能没有再相见,更不能尽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如供应儿子的需要、教养他。71 他听从撒拉娶夏甲为妾,得了以实玛利,日后也因为撒拉而失去他们。
  (二)本段通过上帝如何帮助夏甲母子脱离险境,帮助他长大成人,表明上帝的恩典和能力。
  而且,祂也是听呼求的上帝,祂证明「以实玛利」一名的意思千真万确。祂听祈祷,祂给的超过夏甲和以实玛利所求、所想的。
  (三)本段也指出上帝必兑现祂的应许:第一,以撒会成为亚伯拉罕的继承人,继续上帝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第二,祂履行对亚伯拉罕的允诺,保守了夏甲和以实玛利,又会使他成为一国。第三,祂实践了对夏甲所讲的,与以实玛利同在,使他长大成人,以后可以成为大国。
  虽然以实玛利在历史记载的第一个单亲家庭长大,仍能因为得上帝同在而成为大国。72
  (四)本段说明撒拉把夏甲嫁给丈夫为妾,用自己的方法使亚伯拉罕得后代;结果,悲剧就产生,夏甲和以实玛利被赶出家门,到处飘荡。
  夏甲一生遭遇坎坷、可怜,主要都是撒拉一手做成。
  不过,我们也不要忘记,正因为撒拉这样做,夏甲和儿子得到了自由,不再成为奴隶。73
  (五)悲剧产生乃因撒拉妒忌以实玛利,及她不想他分薄以撒将得的遗产。妒忌常常酿成家庭悲剧,就如该隐杀亚伯、约瑟的哥哥企图杀害约瑟等。财产也会使家人不和、你争我夺、内讧一番(以扫、雅各)。
 旧约
  (一)本段和第十六章相连:74 第一,都和撒拉有关,两次都是她强逼亚伯拉罕做他不想做的事。第二,在第十六章夏甲因为小看主母而被逐,本章却源于以实玛利戏弄以撒。75 第三,两次夏甲都在旷野飘荡。第四,都提及上帝 / 耶和华的使者。第五,都提到上帝「听见」。第六,都记载上帝应许以实玛利蒙恩。第七,都看见水井。
  (二)本段第十九节「上帝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原文直译是:「上帝打开夏甲的眼睛」,这在旧约常发生的:76 第一,耶和华打开巴兰的眼睛,使他看见耶和华的使者手拿着刀(民廿二31)。第二,耶和华曾使以利沙的仆人开眼,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王下六17)。第三,耶和华打开亚兰王大军的眼睛(王下六20)。第四,「打开」原文是〔paqah〕,以色列王「比加辖」(王下十五23)一名,意为「耶和华打开」。
  不过,打开眼睛有时导致好的结果(如本段),但也有不好的结果,就如创世记三章五节,蛇对夏娃说:「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原作「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打开了」;这是不好的「打开」。
  (三)旧约记下其他上帝听见人的声音求而拯救的例子。
  (1)本段记叙上帝听见以实玛利的叫声,就拯救他脱离因为撒拉逼害所导致的危难。这也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经历,他们被逼害,发出哀求,上帝就听见,采取行动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出二23~24,三7~8)。
  当然,以实玛利乃是以色列人和埃及人的混血儿,他受到撒拉(以色列人)逼害,在出埃及记这会倒转,以色列人受埃及人逼害。
  (2)当以色列人面临非利士人杀害,请撒母耳为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就怜悯,使非利士人大败(撒上七8~9)。
  (3)诗篇一○七篇提到四种人在困苦中呼求耶和华,祂就从他们的苦难中拯救他们。
 新约
  (一)保罗阐释夏甲和撒拉代表靠律法和信心称义时(加四28~31),曾引用本段第九至十二节的经文。有四点值得注意:第一,他首先指出:加拉太信徒也是因上帝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儿女,「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加四28)。第二,他把以实玛利代表「按着血气生」的人,以撒则代表「按着圣灵生」的(加四29)。
  保罗认为外邦人就如以撒,虽比以实玛利迟生,却是按应许而生;以实玛利乃通过人的计谋而生,成了那些靠自己力量得救的犹太人之先锋。第三,他指出以实玛利曾「逼迫」以撒(加四29),就如保罗时代基督徒所受的逼害。当时,那些受律法束缚的不信之犹太人(及犹太化信徒),逼迫信主、在基督里得以自由的基督徒。77 第四,他提到撒拉所讲的话,不让以实玛利(「使女的儿子」,加四30)和以撒(「自主妇人的儿子」,加四30)一同继承产业。这些逼迫人的,也同样被上帝拒而不纳的,不可和那些「按着圣灵生」一同「承受产业」。78
  重要的是,保罗这样解释创世记廿一章,乃是用了「预表 / 寓言」的方法(参加四24的「比方」),79 并不是创世记原来的意思。
  (二)保罗和希伯来书的作者(罗九7;来十一18),都引用本段第十二节「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以下两点值得留意:
  (1)保罗引用本段第十二节指出,不是所有亚伯拉罕肉身生的儿女,都是他的后裔,只有「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罗九8);以实玛利只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儿子,但不是应许的儿子。只有那些蒙拣选应许的儿女,才可得到上帝预定的福气。80
  为甚么以撒乃是「应许的儿女」(创十八10、14),以实玛利却不是?这完全是因为上帝的拣选。81 若我们进一步问:为甚么上帝拣选以撒?答案是:因为上帝的恩典。82
  (2)希伯来书的作者却用本段第十二节,解明亚伯拉罕的信心伟大,因为上帝要他把以撒献上,而他知道从以撒他才得到后裔。把以撒献上,上帝所应许「从以撒生的……后裔」从何而来?(来十一18)。所以,亚伯拉罕所面对的,就如冯荫坤博士所指出:「应许与命令之间先后不一致……然而他因着信心,遵命将以撒献上为祭」。83
  (三)以撒和浪子(路十五11~32)
  有释经者认为家传户晓的浪子比喻和本段相关,84 大儿子就如以实玛利,做足一切应做的事,但蒙恩的却是浪子(和以撒相似),浪子和以撒都是次子。
  不过,我们要注意,浪子和以撒相异的地方远超过相似之处。
 应用
  (一)我们不该用自己的方法,去「催迫」上帝的应许实现,否则到头来可能会带来痛苦,就如撒拉所经历的。
  (二)我们要防备妒忌,尤其是对自己的家人、同工,因为妒忌会冲昏头脑,使人做出不该做的事。
  我们也要避免为了金钱、物质而伤害家人、同工,甚至做出致人于死地的卑鄙行为。
  如果我们不小心,就算上帝为我们行了大事,我们却不但没有因此满怀感恩,反因心中潜伏的嫉妒和忿恨,或为了金钱而害人。
  (三)亚伯拉罕顺从上帝,甚至作自己最不想做的事,这是我们要学习的。如果清楚某些事情是祂要求我们作的,就算极不想作,也要顺服。
  当然,有时候我们不知道祂对我们的要求是甚么?我们可恳切求问祂指示,祂怎样帮助亚伯拉罕知道祂的心意,也会同样帮助我们。85
  另一方面,上帝有时候要求我们做一些不想做的事,乃要我们学习不再倚靠一些人或物,免得他们 / 它们变成了我们投靠的「埃及」,忘记了那最大的资源──上帝自己。
  (四)我们在痛苦中不要忘记,上帝有恩典和能力,可使悲剧化为喜剧,祂以前怎样帮助夏甲和以实玛利逃过死亡,今天也会按祂的旨意给我们援手,救我们脱离痛苦。
  就如有人婚姻失败,要独自抚养孩子,也可求上帝帮助,祂会帮助单亲的父亲或母亲,就如祂帮助夏甲这单亲母亲一样。
  亚伯拉罕不能尽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如供应儿子的需要、教养他;上帝却补足,祂成为孤儿的父亲,使以实玛利长大成人。
  (五)当我们遇到迫害或危难,要像以实玛利那样向上帝呼求,请祂帮助,祂必聆听;这是本段一个重点(第17节),也是「以实玛利」一名的意思。
  祂听了以实玛利口喝的呼求,供应一口井给他们母子,远超过所求的。我们也应抱着这种信心和盼望,求祂帮助我们面对困境。
  当然,祂聆听不等于祂一定会按我们所求的去帮助,但祂会按祂认为对我们最好的方法去回应。
  我们要向祂求救,因为祂必不会忘记我们,就如夏甲不会忘记以实玛利一样;「妇人焉能忘记他吃奶的婴孩,不怜恤他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四十九15)。
  (六)面对痛苦,不要只看见苦难,忽视了上帝的预备,救我们出苦境。我们必须「打开眼睛」,多注目于祂的恩典,而不是用放大镜去看我们的痛苦,以致眼睛被泪水遮盖,看不见祂的恩典够我们用的。我们必须用手把眼泪抹干,就会发觉眼前一亮,「柳暗花明又一村」。
  (七)我们面对因为有所丧失(loss)而导致的忧愁,最好的方法是保持对上帝的信心,按祂的吩咐去行,正如主所说:「你们心里要忧愁,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十四1)。这乃是亚伯拉罕面对失去儿子,门徒面对失去主所应有的态度。
  (八)我们要留心自己所采取的决定和行动,不只对自己有影响,也牵涉甚至连累别人,86 正如夏甲痛苦的遭遇(包括两次离家),都因撒拉所做的决定所导致;也如夫妇离婚,受影响最深的不少时候都是儿女。
  (九)今日在教会四周有很多人像夏甲和以实玛利两母子,面对着很大的危机,濒临死亡边缘,发出很大的呼声;我们有否效法上帝「听见他们的声音」呢?
  只要我们稍为留心观望,就会发觉旁边有太多的夏甲,他们都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他们 / 她们都在等候我们伸出援手!87
  (十)我们要多谢上帝,因祂拣选我们这些外邦人,让我们可以成为「应许的儿女」,全因为祂的恩典,就如祂按祂的应许拣选以撒一样。不过,我们这些凭信心得救的人,怎样对待其他人呢?我们会否像以实玛利或如保罗时代那些不信之犹太人(及犹太化信徒),迫害其他人呢?
  (十一)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万分忧愁,为人父亲的要学习为儿女忧愁,挂念他们,让他们感受到父爱,这会有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自我观念,接受自己是按着上帝的形象样式而造的。88
  我们都盼望儿女经历上帝的爱,知道上帝以他们为荣,就如西番雅先知所说的:「耶和华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而欢呼」(番三17)。89 然而,最能帮助我们儿女有此经历的,莫过于先经历父亲因他们而欢乐,真心爱他们。90
 附录
从亚伯拉罕在本章的表现,看如何面对失败
  我们都知道犯罪后,要向上帝和人认罪求赦免,真心悔改,且接受上帝的饶恕。不过,有时候我们并不是犯罪,只是一时不慎做错事、失败。在这些情况下,应如何面对?以下两点值得考虑:
  (一)要效法亚伯拉罕从失败和错误中学到功课
  第十六章记载他没有主见,忽视了上帝的应许,盲目地按照撒拉所说的娶夏甲为妾(「亚伯兰听从了撒拉的话」,第2节);后来撒拉投诉夏甲,他又推卸责任,以致夏甲离家出走,亚伯拉罕险些失去他的妾和她的儿子以实玛利。
  但他从失败中学到功课,今次面对类似的情况,不再重蹈覆辙。他不再像上次一样,听从妻子的要求,直到上帝吩咐他这样做。
  他吸取了在第十六章所学的教训,不再软弱无能,任由妻子唆摆,做出不合上帝心意的事情。
  我们都会犯错,重要的是不可一错再错,必须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才可成长。91例如有人很喜欢开玩笑,有时环境不适宜开玩笑,也照样开金口「娱乐大众」,或是取笑别人,伤害了人也不知道。这样的人(尤其是传道人)应该小心,经人提醒或「闯祸」后,就该从失败中学到教训,以致日后在适切的场合才讲笑,且不会以谑虐人。可惜,很多人都倾向重蹈覆辙,常犯同样的错误,心理学家称这种倾向为「重复强迫行为」(repetition compulsion);92 就如有些人遇到困难,就以「逃避」来回应,不从过往「逃避」所带来的不好后果吸取教训,下次遇困难又再次「逃避」,一生都在「逃避」。又如父母放纵青春期的儿子,招来头痛、心如刀割,当女儿踏入青春期,父母重蹈覆辙,以致女儿又像哥哥那样不听教。父母未能从失败中学到功课。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失败常会发生,重要的是,如何从失败中学到功课,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以致生意成功,把失败变为成功之母。
  怎样可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1)首先,不要掩饰自己所犯的过错,勇敢而自由去承认它,切勿让它扩大,乃要设法补救。
  对待自己,要像对待一个朋友,接受他的缺失,但是鼓励他改善。93
  (2)多作反省的功夫,每日三省吾身,益处甚大;当我们犯错后更须反省、用心观察,知过能改,从善如流。
  苏格拉底说:「没有经过反省的生活,是不值得活的。」
  (3)在上帝面前立志尽力改善错失,不愿重蹈覆辙。
  我们如能这样做,偶然也有一错再错的时候,但是至少不会迷迷糊糊,而是清楚明白:错在哪里?如何做错?以及自己为何一再犯错?以致不断改善,这显然比束手无策、后悔莫及好得多。
  主前第六世纪的赫克利图(Heraclitus)有一句名言:「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我们很多遭遇和性格有关,而性格是可以改良的,可惜许多人都有一错再错的倾向,好像不能从同一错误中救拔出来,影响一生的遭遇。如果我们不断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则不会落入重复错误的陷阱中。
  失败是一回事,从失败中记取教训则是另一回事。
  (二)不要因失败而沮丧、放弃
  当我们失败时,最自然的反应就是沮丧,很想放弃、归隐,不和人来往。这是错误的态度。以下的一个例子可帮助我们,94 知道面对失败应有的态度。
  1929年1月1日,美国两间大学,乔治亚州理工学院(Georgia Tech)及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UCLA),进行美式足球比赛,角逐玫瑰杯(Rose Bowl)。加州大学有一个球员怀尔(Roy)在对方的范围内取到足球,他立刻向前走,希望为自己球队赢取七分;可惜,他一时混乱,走错方向,竟向着自己的底线走。他走了六十五码,差点因此输七分,幸而他的队友拦着他,终于失了两分。
  上半场完毕,观众都在想:下半场加州大学的教练会否让这个球员怀尔出场呢?球员入到更衣室,大家坐下,怀尔坐在一角落,双手掩着面,像饥饿的婴儿号啕大哭。更衣室内鸦雀无声,没有人说话,甚至教练也不说话;或许他也在挣扎:下半场该否让怀尔出场?
  离开下半场开场还有三分钟,教练终于开口,他望着队员说:「原班人马打下半场。」球员站起来,一个一个跑出球场,只有怀尔仍然坐在地下;教练叫唤他,他不理睬。最后教练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你听到吗?我说原班人马打下半场。」怀尔抬起头来,脸颊滴着泪水:「教练,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加州大学,对不起自己,我没法子去面对现实。」教练将双手放在怀尔的肩膊上,说:「怀尔,起身出去,这场球赛你只打了一半。」
  怀尔站起来,鼓起勇气出去,打完下半场。赛后他的对手同声说:「从来没有见过人打球像怀尔下半场那样出色。」
  当我们不小心失败了,千万不要因此沮丧、放弃,上帝要把祂的手放在我们肩膊上,温柔的对我们说:「你虽然失败,不要紧,起来,继续向前,因为球赛只打了一半,还有下半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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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玖三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结盟(廿一2234
本分段回应上帝呼召亚伯拉罕时所宣告要赐福给他的应许,如今连外国君主亚比米勒也看出亚伯拉罕是个蒙福者,故前来立约,因盼望和上帝所赐福的人结盟。亚伯拉罕却趁机「翻旧帐」,指责亚比米勒的仆人──不止一次1──霸占他的井,双方会否因此闹得不愉快,甚至不能结盟呢?
 结构
(i) 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立约 廿一22~23
(ii) 亚伯拉罕答允和亚比米勒立约 廿一24
(iii) 插曲:亚伯拉罕投诉亚比米勒 廿一25~26
(iv)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 廿一27~31
(v) 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分手 廿一32~34
以下六方面值得留意:
(一)本段蕴藏了交叉平行:
  (A)亚比米勒采取主动(廿一22~23)
    (B)亚伯拉罕主动(廿一24)
      (C)插曲(廿一25~26)
    (B')亚伯拉罕主动(廿一27~32a)
  (A')亚比米勒采取主动离去(廿一32b ~34)
(二)有释经者认为本段包含了亚比米勒三次讲话,应按此分段:2
引言(22a)
亚比米勒第一次讲话和亚伯拉罕的回应(22b ~25)
亚比米勒第二次讲话和亚伯拉罕的回应(26~28)
亚比米勒第三次讲话和亚伯拉罕的回应(29~30)
加插:别是巴一名的起源(31~33)
结束(34)
(三)也有释经者认为本段是由两份文献组合而成,3 因为:第一,两次提到「立约」(第27、32节)。第二,两种牲畜(第27、28节)。
但不少释经者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本段原是独立、完整的单元。4
(四)本段和第二十章相连:5 第一,本段提到亚比米勒厚待亚伯拉罕(第23节),回应第二十章十四至十六节。第二,本段记载「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第25节),回应第二十章二节,亚比米勒差仆人把撒拉「取了去」。第三,本段记载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不要「欺负」他,这词乃反映亚伯拉罕在第二十章所做的事〔参第23节「诠释」(二)〕。第四,本段记载亚比米勒说:「谁作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第26节),回应第二十章十节,亚伯拉罕并没有告诉亚比米勒他和撒拉不但是兄妹,也是夫妇。第五,本段提到亚伯拉罕「把羊和牛给了亚比米勒」(第27节),回应第二十章十四节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两个动词完全相同。
(五)本段和上一段(创廿一8~22)相连,如:第一,都论及在别示巴井附近所发生的事。第二,亚伯拉罕有上帝同在,就如以实玛利一样。6 第三,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不可欺负他的子孙,正如撒拉不容许儿子以撒被欺负。7 第四,夏甲和亚比米勒都是「外邦人」。
(六)本段(第廿一章的结束)和前一段(第廿一章开首,第1~7节)相应:第一,都和上帝的应许有关:第廿一章一开始就记叙上帝使亚伯拉罕终得儿子,本段则记叙亚伯拉罕得到迦南地第一块物业。上帝应许亚伯拉罕会有很多后代、得迦南地为业,现在一步一步应验。第二,都和「生产」有关:前一段提到撒拉不能生育,现在竟然生下儿子;旧约曾用「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四12)、「石胎」(箴三十16),描写不育。本段却提到亚伯拉罕获得「水井」,又种树,岂不回应撒拉变成多水的井和结果的树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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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ndeht 于 2014-12-13 17:28 编辑

i. 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立约(廿一2223
亚伯拉罕处理了撒拉嫉妒所引致的家庭纠纷,又要面对家庭以外的问题。9 他欺骗过的亚比米勒,在「军长非各」陪同下,从基拉耳找上门来(第22节),10 前来别是巴找他(第31节)。别是巴在基拉耳东南约二十五哩。
亚比米勒今次前来,竟有「军长」陪同,反映亚伯拉罕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巿民,乃是很有势力和声威的人。11 另外,本节并没有提到亚比米勒「王者」的身分(他在第二十章二节称为「基拉耳王」),也暗示他和亚伯拉罕地位相等。12
(一)前来之原因
亚比米勒发觉亚伯拉罕是一个蒙恩的人,因所作的事,「都有上帝的保佑」(第22节)。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1)如前文所指出,这句话直译是:「都有上帝同在」。
(2)有其子必有其父,本章第二十节提到以实玛利有「上帝同在」,以致可以在旷野生存、长大成人;本节却指出为父的亚伯拉罕也有「上帝同在」,结果是无往不利,行事成功,惹人羡慕。
(3)亚比米勒知道亚伯拉罕有「上帝同在」,因亚伯拉罕「所行的事」都顺利蒙恩,明显反映出上帝的同在。13
这些「事」可包括:第一,亚伯拉罕为亚比米勒祈祷,使他和家人因此得医治(创二十17)。第二,年老的时候仍可喜获麟儿。第三,「行」原文是「分词」,指亚伯拉罕所做的每一件事,包括他牧畜、种植都成功。14 他一举一动都令人感到他是个「蒙恩人」。15
亚比米勒从亚伯拉罕日常的经历中,看见上帝的手在运行,他用「属灵」的角度诠释亚伯拉罕「属世」的遭遇。
(4)亚比米勒在本处用了「上帝」一词,创世记里的外人常用这名称描叙亚伯拉罕所信之耶和华(创卅一29,四十一38)。
(二)前来之目的
亚比米勒前来,要和亚伯拉罕结交、立约,藉此保证亚比米勒自己和后人都不会受亚伯拉罕这蒙恩人「欺负」(第23节)。
亚比米勒曾上过亚伯拉罕的当,知道他不好惹;他现在还加上了上帝的同在,势力愈来愈大,成了「危险人物」;16 亚比米勒把握机会,趁早和亚伯拉罕立约,免得自己的后代受亚伯拉罕欺负。他要和亚伯拉罕订定盟约,免去后患。17 第廿三节「我愿你如今在这里指着上帝对我起誓」,乃指订立盟约(参第24、27节)。
关乎「欺负」,以下三点须留意:
(1)「欺负」的意思
这动词直译是「诡诈对待」(《圣经新译本》),包括不守约,18 这和下文「我怎样厚待了你」的「厚待」相对(第23节),因「厚待」可解作「忠诚」(参《现代中文译本》),乃指遵守盟约的条款。所以,亚比米勒在此要求亚伯拉罕立约,立约后就按约的内容去行,不要违反。
另外,亚比米勒在此采用「欺负」(「诡诈对待」),因为他在第二十章曾受亚伯拉罕用「诡诈对待」,因此要求亚伯拉罕不再耍手段、行事犴诈,凡事以「诚」相待(「厚待」)。
(2)不可「欺负」的对象:第一,亚比米勒自己。第二,亚比米勒的「儿子,并子孙」(第23节)。19 「儿子」原指后代、子孙(《吕振中译本》作「苗裔」),「子孙」乃指「继承人」。20 第三,亚比米勒的土地,特别是亚伯拉罕所居住的非利士地(第23节下「你也要照样厚待我与你所寄居这地的民」,应作「你也要照样厚待我,和你所寄居的这地」)。「地」和该地的居民相连。
3)不可「欺负」的原因
因为亚比米勒曾「厚待」亚伯拉罕(「我怎样厚待了你」,第23节),这明显指第二十章所记载的事情,「厚待」除了包含对盟约忠诚,更指「慈爱」(诗廿三6);其重点是人有需要时,立刻按对方所需的加以援助。21
总括来说: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两件事:第一,消极方面,不用欺诈手段(「欺负」)。第二,积极方面,要用恩慈相待(「厚待」)。
ii. 亚伯拉罕答允和亚比米勒立约(廿一24
(一)亚伯拉罕好像毫不思索就回答:「我情愿起誓」(第24节),原文只有两个字〔anoki issabea〕,直译是「我、发誓」,是十分有力的回答。
(二)「发誓」和立约常连在一起(代下十五11~15;结十六8),因立约的仪式包括了起誓,就如「两下彼此立誓,彼此立约」(创廿六28);「约书亚与他们立约……也向他们起誓」(书九15);「与他们立约,使他们在耶和华殿里起誓」(王下十一4)等。
(三)不过,为甚么亚伯拉罕的回答如此「精简」?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对亚比米勒的建议不热衷,勉为甚难答应。第二,他心中积藏了对亚比米勒的一些怨恨,22 这就是下一分段所论及的。
iii. 插曲:亚伯拉罕投诉亚比米勒(廿一2526
既然亚比米勒说他「厚待」亚伯拉罕(第23节),亚伯拉罕就把握机会提出投诉(「指责」,第25节)。
(一)投诉的内容
就是不久之前,亚伯拉罕曾掘了一口井,却为「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第25节),亚伯拉罕因此要求亚比米勒主持公道。「霸占」乃指强者用武力抢夺弱者的人或物(创卅一31;利十九13;伯二十19;弥二2)。23 基拉耳一带比较干燥,水井是生活 / 生存的必需品;24 亚伯拉罕所掘的水井被人占去,自然愤恨、不甘。
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不要「欺负」他和自己的后代,哪知,亚伯拉罕先下手为强,指出自己受到亚比米勒的仆人「欺负」。
(二)投诉的回应
亚比米勒申辩:第一,他不知道「谁作这事」(第26节)。第二,他现在才得知这事,「今日我才听见了」(第26节),因为亚伯拉罕一向都没有提及(「你也没有告诉我」,第26节);25 亚比米勒暗示亚伯拉罕应早就向他投诉,以致他可采取适合的行动。
亚伯拉罕受欺负,却「不出声」,这不是处理「被人得罪」最好的方法。
(三)投诉的结果
创世记的作者并未记录亚伯拉罕听完亚比米勒的解释后有何反应,26 也未有提及亚比米勒会否采取实际行动,去解决亚伯拉罕的投诉。27 为甚么呢?因为作者只想表达他们现在的关系和以前不同,大家结了盟,亚伯拉罕因此可向亚比米勒投诉,不像结盟前亚伯拉罕被欺负了,却投诉无门。
iv.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廿一2731
本段记载了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二人就彼此立约」(第27节)。28
(一)立约的仪式
(1)亚伯拉罕把一些礼物送给亚比米勒,作为立约的预表;当时的人立约时可交换礼物(王上十五19;赛三十6);约拿单和大卫「结盟」,就「从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刀、弓、腰带,都给了他」(撒上十八3~5)。
亚伯拉罕所送的礼物包括:「羊和牛」(第27节)。正如前文所指出,第二十章记载亚比米勒把「牛羊、仆婢」赐给亚伯拉罕(创二十14),世界轮流转,现在亚比米勒接受亚伯拉罕所送的「羊和牛」。
(2)亚伯拉罕除了送大礼给亚比米勒,还做了一件事,就是「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第28节)。29 亚比米勒觉得很奇怪,就问:「你把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处,是甚么意思呢?」(第29节)。亚伯拉罕回答:「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第30节)。
原来亚伯拉罕这样做,有法律的含义,他要亚比米勒接受这「七只母羊羔」,藉此表明亚比米勒同意:他们面前那口井属于亚伯拉罕,是他所挖掘的。
那「七只母羊羔」作为「证人」,30 证明亚比米勒曾经这样同意,不可以「反口」。这可能是很古老的风俗,接受了对方的礼物,等于承认对方所讲的话千真万确。31
(二)立约的地点
亚比米勒虽曾被亚伯拉罕「欺负」(参创二十5),32 但他今次仍然相信亚伯拉罕的说话,承认那井是亚伯拉罕所挖掘的,该井归亚伯拉罕所有;这是亚伯拉罕在迦南地拥有的第一份物业。33
一切条件都商议好,彼此间的问题都弄清楚,他们就正式立约,「在那里起了誓」(第31节)。
正因为他们在那地「起了誓」,那地因此名叫「别是巴」(Beer-sheba),「别」(Beer)意为「井」,「是巴」(sheba)可解作「七」或「誓」;34 在此究竟是「七」还是「誓」?有两种解释:第一,《和合本》在此加上了「就是盟誓的井」,这句话是原文所没有的,译者加上这句,明显把「是巴」(sheba)解作「誓」。35 所有中文圣经都这样翻译。第二,「是巴」(sheba)在此应指「七」,这名的意思是「七井」,36 乃回应「七只母羊羔」作为证人的井,因为本节一开始就说:「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这名字该和上一节的「七只母羊羔」相关。如接受这解释,就要把虚词〔ki〕解作「当」,而不是「因为」,37 全节直译则作「所以他给那地方起名叫别是巴,当他们二人在那里起誓的时候。」
上述两个解释都合理,作者用「是巴」一词,正因为它有双关的意思(play on words),让读者念到别是巴一名,不但想起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在该地起誓立约,以后河水不犯井水;也想起亚比米勒曾接受那「七只母羊羔」,证实该地那口水井属于亚伯拉罕。
v. 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分手(廿一32~34)
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立约后,大家分道扬镳。(一)「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第32节),此处提到「非利士」,关乎它的历史,参「附录」(一)。
亚比米勒和军长离去,表明他们不但承认那口井属亚伯拉罕所有,连井旁附近地带都视为给了他;他们因此离开那里,回到属于亚比米勒的「非利士地」。
  (二)亚伯拉罕却留在别是巴,做两件事:
(1)他「栽上一棵垂丝柳树」(第33节)。38 有六点须留意:第一,「柳树」可高达三十呎,是「南地」北面旷野常见的植物,可遮荫、食用。39 第二,亚伯拉罕初抵迦南,最先停留的地点就是「示剑地方,摩利橡树」(创十二6),后在希伯仑「幔利的橡树」居住和筑坛(创十三18),今次他却亲手栽种「柳树」。40 第三,亚伯拉罕在这里种树,类似他建祭坛,41 都是记念上帝在某地为他作了大事,是一种感恩的记号。42 第四,这树也表示他在寄居之地会有足够的水,以至树可以生长。43 第五,树预表和平共处(亚三10),这树记念他和亚比米勒以后和睦相处。44 第六,为甚么他种树而不建祭坛呢?因为正如前文指出,本段记载了亚伯拉罕得到迦南地第一口井,种树作为纪念最适切,因树长青、持久,45 和亚伯拉罕及后代终得迦南「永远为业」相应(创十七8)。46 另外,树可回应撒拉变成多结果子的妇人,可参「结构」(六)。
(2)他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上帝的名」(第33节),公开敬拜上帝〔关乎「求告……名」,可参创四26的「诠释」(六)〕。47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本是政治和商业的层面,但亚伯拉罕的回应乃是「敬拜」(属灵层面)。对他来说,每日的经历都和敬拜分不开。48
亚比米勒称亚伯拉罕所信奉的为「上帝」(第22节),对于亚伯拉罕来说,这位「上帝」却是:
第一,他的「耶和华」,和他关系密切。49
第二,「永生上帝」,关乎这伟大的名字,有五点值得留意:(A)这名字着重上帝永远活着,不像迦南一些神祇每年都死一次。正因祂永远活着,故此祂是可信的,绝对不会改变和失信。50 (B)亚伯拉罕称耶和华为「永生上帝」,回应祂在第十七章应许,祂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永远的约」(创十七7、13、19)。同理,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会逝世,但他们的约长久不变。51 (C)这位「永生上帝」从「亘古到永远」(诗九十2),是「永在的上帝耶和华」(赛四十28),是「真上帝、活上帝、永远的王」(耶十10)。祂超越时间的限制,因祂「的年数世世无穷」,天地都要灭没,祂「却要长存」、「永不改变」(诗一○二24、26、27)。(D)这是创世记的作者称上帝的第四个名字:第一是「至高的上帝」(创十四22),第二是「看顾人的上帝」(创十六13),第三是「全能的上帝」(创十七1)。(E)「永生上帝」一名,后来只在旧约圣经出现多一次(赛四十28,《和合本》作「永在的上帝」)。
(3)他「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第34节),包括了基拉耳、别是巴等地,52 就是后人(如创世记原来的读者)称为非利士人的地域。53 这句话也可指亚伯拉罕后来由别是巴搬返基拉耳。54 无论如何,亚伯拉罕常常迁居,他和后代「从这邦游到那邦,从这国行到那国」(诗一○五13)。55
「多日」表明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所立的约果然有效,他们经过很长的时间,仍能和平共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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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22-34
  (一)本段记叙亚比米勒主动要和亚伯拉罕立约:
  (1)因为他看见亚伯拉罕有上帝同在,日渐强大,故从基拉耳前来和亚伯拉罕缔结盟约,希望亚伯拉罕允诺,厚待亚比米勒和他的后代及百姓:不用欺诈手段(「欺负」),乃是恩慈相待(「厚待」)。
  亚比米勒盼望借着结盟,多了亚伯拉罕一位好邻居,而不多一个仇敌。
  (2)亚伯拉罕很爽快,一口答允和亚比米勒立约,又把握机会,向亚比米勒投诉他仆人曾抢夺了他的一口井。亚比米勒告诉亚伯拉罕,他不知道这事发生,因那天才第一次听闻这事。创世记的作者并未记下亚比米勒后来有否采取其他行动,例如谴责那犯事的仆人,或把井归还给亚伯拉罕。
  (3)亚伯拉罕按照当时立约的风俗,把一些牲畜送给亚比米勒作为礼物,且另外送出七只年轻母羊,请亚比米勒接纳,作为证明他同意面前那口井属于亚伯拉罕,没有人可以占用。亚伯拉罕且称那地为别是巴。
  (4)立约完毕,他们分道扬镳,亚比米勒回非利士地去,亚伯拉罕却留别是巴,裁种柳树记念耶和华永活的上帝为他所成就的大事,又在那里公开敬拜上帝。
  重要的是,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按照所立的约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二)本段说明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逐渐应验:第一,他成为万国的祝福,其他国家的君主如亚比米勒,都要主动和亚伯拉罕结盟,藉此分享他所蒙的福泽,不想成为他的敌人。第二,他得到了迦南地的一口井,成了这井的主人,行出了得着迦南地为业的第一步。
  (三)本段反映出亚伯拉罕和上帝亲密的关系:第一,上帝和他同在,别人都看得出来。第二,上帝乃是他的耶和华。第三,他公开敬拜上帝,因祂是永远活着的。
  (四)本段也表明上帝的恩典,因为亚伯拉罕虽曾用欺诈手段(「欺负」)待人,上帝仍和他同在。
  上帝和他同在,不是因他有甚么好处,完全是恩典。
 旧约
  (一)上帝和祂所爱人同在,是旧约常出现的题目:第一,祂除了和亚伯拉罕同在,也和其他族长同在:以撒(创廿六3)、雅各(创廿八15,卅一3,四十六4)、约瑟(创卅九2~3)。这是创世记重要的信息。第二,祂和摩西同在(出三12)。第三,祂和约书亚同在(书一5、17,三7)。第四,祂和大卫同在(撒下七3)。第五,最重要的是,祂的独生子道成肉身,也与人同在,祂的名字是「以马内利」(赛七14;太一23)。
  (二)亚比米勒要求亚伯拉罕「厚待」自己和后代,因为亚比米勒曾经「厚待」亚伯拉罕。旧约也有一些经文,和过去的「厚待」相关:第一,喇合曾要求探子恩待她父家,因她曾恩待探子(书二12~14)。第二,扫罗恩待基尼人,因他们曾恩待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撒上十五6)。第三,大卫厚待亚扪王哈嫩,因哈嫩的父亲曾厚待大卫(撒下十1~2)。
 新约
  (一)亚伯拉罕和第三福
  主耶稣指出「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太五5)。这正是亚伯拉罕在本段的经历,他采取温柔的态度待亚比米勒,愿意和对方立约,大家和平共处,得到了在迦南地一口井。
  亚伯拉罕所得到的井,作为他日后会得到迦南地为业的凭据,叫人想起「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4)。
  新约教导我们,若是能行,该用温柔及和平的态度,与弟兄姊妹和睦共处(可九50;罗十二18;林后十三11;帖前五13)。57 而且,我们也要「追求与众人和睦」(来十二14)。
  另外,新约也提供了不少指示,让我们知道如何和未信的人相处:包括用「智慧」(西四5)、「行事端正」(帖前四12)、「有好名声」(提前三7)。
  (二)亚伯拉罕受欺负的反应
  亚伯拉罕给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井,他的反应就是把忿怒藏在心里,不采取任何行动去处理,也不告诉亚比米勒;结果,他心里积怨。
  马太福音把主耶稣对这问题两方面的教训,放在一起:
  (1)我们被肢体「得罪」或欺负,可依下列三步骤去处理:第一,当我们和那「得罪」自己的弟兄独自在一处的时候,就「指出他的错来」(太十八15),用爱心说诚实话。58 第二,若他不听,就带两三个人同去作见证。第三,他仍不听,就告诉教会,让教会处理。
  (2)另一方面,我们要饶恕那「得罪」我们的人,饶恕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5)。
  如果我们只饶恕而不去「处理」(指按上述三步骤和「得罪」我们的人「相谈」),可能放纵了对方,对他不好;他或许会继续和加倍「得罪」我们,这对他和我们都不好。另一方面,单是「处理」而不饶恕,则心中的怨恨或许变成毒疮,对自己不好。
 应用
  (一)上帝乃是耶和华,和我们有亲密的关系,且祂永远活着,不会改变;我们可以全心信靠祂,祂必守信。
  (二)我们要恳求上帝和我们同在,这是每个族长都经历到的恩典。当人得到上帝同在,可有三种福气(正如耶和华对以撒说:「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创廿六3):第一,就如本段所提到,亚伯拉罕有上帝同在,凡事都顺利亨通;约瑟(创卅九2)、大卫(撒下七3)也有相似的经历。但要注意,这「凡事」指合上帝心意的事情,而亨通并不代表「发达昌盛」。第二,正如前曾提过,有上帝同在,则不用惧怕(参雅各的经历,创四十六3~4;约书亚,书一5~6);上帝同在使人刚强,可以面对害怕。第三,有上帝同在,就得到上帝保护(创廿八15;诗四十六7、11)。
  不过,以下两点不能忽视:
  (1)我们除了祈求上帝同在,更要留意自己的行为和动机,若我们合乎祂的心意,祂必与我们同在。
  (2)当上帝和我们同在,有时候别人可以看得出来,有助我们向未信之人作见证。
  我们都要祈祷:「上帝啊,求你帮助我们经历你的同在,以至在人面前表现你的荣耀,为你作美好的见证。」59
  (三)我们待人不可用欺诈手段(「欺负」),乃用恩慈相待(「厚待」);或说,我们要爱人如己。当我们爱人时(包括「彼此相爱」),有两种的结果:第一,众人就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约十三35),又成了活的见证。第二,我们自己会活得有意义、有喜乐、不惧怕,「半夜敲门也不惊」。
  (四)我们要睦邻,像亚比米勒那样,希望和亚伯拉罕这位邻居结盟;我们若善待邻居,大家彼此协助,不是各怀鬼胎、互相攻击,则可省去许多麻烦。
  美国今日其中最头痛的问题,仍是黑人、白人种族岐视、斗争,加拿大也同样为了白人和印弟安原居民之关系大伤脑筋。如果大家都能像亚比米勒和亚伯拉罕那样相安无事,就可减少很多仇恨。
  我们要效法亚伯拉罕,以及新约的教导,学习如何和未信的人相处。
  (五)我们要学习如何对待那些「得罪」我们的人,亚伯拉罕这方面处理得不好,受到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井,却不告诉亚比米勒,而心里因此积怨。
  我们应跟从马太福音所提出那三步骤去处理这种问题,同时候要饶恕他们。
  (六)我们不但要善待别人,因为我们想人怎样待我们,就要先怎样待人;另外,我们更要记得别人如何厚待我们,就知恩图报,同样以爱待对方,实践「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好」方面的含义。
  (七)亚比米勒看见亚伯拉罕「安定繁荣」,就知道上帝和他同在。同理,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后,就公开敬拜耶和华,立约乃是一件「属世事件」,但亚伯拉罕的回应,就是敬拜(属灵的层面),因他从这盟约看见上帝给他的应许一步一步地应验。
  属灵的敏锐眼光正是但以理书所强调的「智慧」,真正的智慧能够穿过事物的表面,看出背后深一层的意义(但一17~20,二11,四27~29等)。60
 附录
一 旧约中的非利士
  (1)创世记的「非利士」
  我们都知道非利士人属于「海上民族」(Sea People),61 约于主前1200年才从迦斐托出发,侵占了埃及尼罗河三角州,后北上,击败当时中东霸主赫人帝国,定居在迦南的西南沿海一带。62
  所以,非利士在迦南出现,远比亚伯拉罕时代迟,为甚么本章提及「非利士地」(第32节),第廿六章提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有学者因此认为出了错误,年代倒转。63
  其实,主前1200年非利士人在迦南称霸,但不等于该日子以前没有非利士曾迁移到迦南。64 本段所提的亚比米勒,乃是第一批由爱琴海入侵迦南地的「海上民族」,65 他们占据了基拉耳,以那地作为首府。66 这些人可说是后来于主前1200年才移民、住在沿海一带的非利士人之先头部队;67 两批人不一定有血统关系,只是都源于爱琴海和安拿多利亚(Anatolia),且居住在迦南西南部沿海一带。68
  有一些理由支持这说法:
  第一,非利士人早期的故乡是爱琴区的迦斐托,耶利米称非利士人为「迦斐托海岛余剩的人」(耶四十七4);亚摩司也提到耶和华曾「领非利士人出迦斐托」(摩九7);69 迦斐托和迦南地早有往来,因为:70 (A)迦斐托人在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前,曾入侵迦南,攻入迦萨,驱走亚卫人,并居于那地(申二23)。71 (B)在夏琐和乌加列早已发现迦斐托式的陶器。(C)主前第十八世纪的马里文献,提到夏琐王送礼给迦斐托。
  第二,后来的非利士人(1200 B.C.)所用的陶器,在迦南地如伯善和耶利哥早有发现(1500 B.C.)。72
  第三,亚比米勒的军长名叫「非各」,这名属于亚拿多利亚名字,73 非利士人可能经此区而入侵迦南。74
  所以,非利士人并不是等到主前1200年才首次迁徙至迦南,那些早期移民到迦南的非利士人,移民之目的乃是为了把谷类食物送回故乡,因故乡地多岩石,出产不够自供自给。75
  (2)其他旧约经文的「非利士」76
  出埃及记指出上帝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避开非利士地,因恐怕百姓遭遇战事,后悔离开埃及(出十三17)。约书亚记提到分地给各支派时,非利士一带是未被占领的地区(书十三2)。
  士师记时代的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最顽强的敌人;士师记第三章三节指出,上帝留下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和其他列国,藉此试验选民愿否听从祂的命令。第一个和非利士对敌的士师是珊迦,用棍打死六百非利士人(士三31)。大力士参孙曾娶非利士女子为妻,后来却一生和他们作对,屡次战败非利士人。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他为大利拉诱诘,泄漏力大的秘密,卒被非利士人擒获,轰轰烈烈与敌人同归于尽(士十六)。撒母耳管理以色列时,曾借着祈祷使非利士大败(撒上七10);但他们死灰复燃,不断侵扰以色列人,这也是选民请撒母耳为他们立王的原因。
  扫罗管治以色列期间,非利士人最活跃,旧约提及非利士人,有八十次都和这时期有关。扫罗登基后三年,曾与儿子约拿单大战非利士人;可惜,他们父子后来也为了抵御非利士人而战死沙场。
  大卫一生和非利士结下不解之缘;他杀死非利士的「巨无霸」歌利亚,又杀了一百非利士人,用他们的阳皮给扫罗作为礼金。大卫后来逃避扫罗追杀,逃往非利士的迦特城,在那里招兵买马,直到扫罗死后,才返国在希伯仑作王。大卫作王后,屡次击败非利士人,他们每年要向大卫进贡,非利士从此衰落,圣经很少再提及他们,只剩下「巴勒斯坦」一名纪念他们的存在,该名(Palestine)乃源于「非利士人」(Philistine)。
二 考古学中的非利士
  考古学的发现,如非利士的陶器、非利士建筑物,及各种文献(特别是埃及文献),帮助我们对非利士有更深的认识:
  (1)文化
  第一,非利士人是军事专家,因从赫人学了冶铁,控制了迦南地的铁器(撒上十三21~22),歌利亚所穿戴的全副军装和武器,反映出非利士人这方面的专长(撒上十七5~7)。77
  非利士人不但有一流的装备,更精悍善斗,大卫的军队包括非利士人;押沙龙背叛,大卫逃亡也靠六百非利军协助(撒下十五18),大卫的私人保镳也有非利士人。希伯来文「头盔」一词借用非利士文;以色列人御敌的城堡,也是仿效非利士的形式而建。
  第二,非利士人不仅是军事专家,也善于经商。他们为了方便经商,建筑了许多大道,直通以色列各城,如非利士的以基伦便有大路,直达以色列的伯示麦。
  (2)政制
  迦南的非利士人采用城市制,以五大城为主: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迦特、迦萨(撒上六17;耶廿五20);78 每城各有首领治理(撒上五11,六12,廿九2)。有关切身的事情,各城的居民可以提出意见,但重大的决定则由五位首领组成的最高的政府去处理。大卫曾得迦特首领亚吉信任,被邀同去攻打以色列,但其他首领发现大卫在军中,表示不满,投票决定把他赶走(撒上廿九1~11)。
  (3)宗教
  第一,偶像
  非利士借用了迦南地的神祇,主要是:(A)巴力西卜,即是新约的别西卜(太十二24;可三22;路十一15),巴力西卜(Baal-Zebul),意为「巴力王子」,以色列人却称它为「巴力苍蝇」(Baal-Zebub),"Zebub" 意为「苍蝇」。巴力西卜是以革伦最著名的偶像(王下一2~3)。(B)亚斯他录,是非利士人的战争和爱女神,非利士人曾抢去扫罗的军装,放在亚斯他录的庙里(撒上卅一10)。(C)大衮,非利士人至高的神明,被视为巴力的父亲,大衮意为「五榖」,乃掌管五榖和生产之神祇。在迦萨、亚实突都有它的庙宇(士十六23~30;撒上五1~5),参孙丧生于迦萨的大衮庙里,扫罗的首级也是钉在大衮庙中(代上十10)。
  第二,信仰
  非利士人十分迷信,战争时喜欢随身带着神像(撒下五21)。他们把扫罗的军装放在亚斯他录庙里,因认为若不是亚斯他录协助,他们不可获胜,故把战利品(扫罗的军装)放在此女神庙里,以示感激。非利士是不受割礼的民族,因此受到其他近东国家鄙视(士十四3,十五18;撒上十四6,十七26;撒下一20;代上十4)。
  非利士人喜欢占卦(赛二6),以为藉此可预知未来;可惜,连选民的君王也仿效,亚玛谢患病时,就派人去向以革伦的巴力西卜问卦,想知道可否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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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玖四 亚伯拉罕献以撒(廿二119
本段记载亚伯拉罕灵程的高峰,他把上帝所赐给他的独生子(也是上帝应许的「基石」)献上;他经历到信心最大的考验。1 这考验是要找出他是否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去遵行上帝的命令,这和人平常遇到困难及痛苦所带来的考验不同;当然,这并不是说亚伯拉罕受此考验时全无痛苦。2
 结构 3
(i) 开场 廿二1a
(ii) 上帝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 廿二1b ~2
(iii) 预备起行 廿二3
(iv) 抵达山脚 廿二4~6a
(v) 前往山顶 廿二6b ~8
(vi) 预备献祭 廿二9~10
(vii) 上帝的使者阻止亚伯拉罕献以撒 廿二11~18
(viii) 结束 廿二19
以下九方面值得留意:
(一)本段又是交叉排列:
  (A)开场(叙述)
    (B)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独白)
      (C)预备起行(叙述)
        (D)抵达山脚(对话)
        (D')前往山顶(对话)
      (C')预备献祭(叙述)
    (B')阻止亚伯拉罕献以撒(独白)
  (A')结束(叙述)
根据这个结构,可知本章的重点是(D)和(D')两次对话,两次都用了模棱两可的表达方式,暗示亚伯拉罕盼望和相信:上帝必会带他们父子回去和仆人重聚,又预备燔祭羊羔。4
(二)本段和上一章第八至廿一节结构类似:5
(1)上帝吩咐亚伯拉罕赶逐以实玛利、献以撒(创廿一12,廿二2)。6
(2)亚伯拉罕顺从上帝(创廿一12,廿二2)。
(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创廿一14,廿二3)。7
(4)亚伯拉罕预备食物和献祭的用品(创廿一14,廿二3)。
(5)都在荒山野岭:以实玛利在别是巴的旷野、以撒在摩利亚山(创廿一14,廿二2)。
(6)都提到「小树」(创廿一15,廿二14)。
(7)以实玛利和母亲同行,以撒则和父亲(创廿一15,廿二6)。
(8)以实玛利和以撒都濒临死亡的边缘(创廿一16,廿二14)。
(9)上帝 / 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创廿一17,廿二11、15)。8
(10)上帝的使者鼓励夏甲「不要害怕」(fear not,创廿一17),又指出亚伯拉罕「敬畏上帝」(fear God,创廿二12)。
(11)上帝开了夏甲的眼睛,她就看见「救命」的水井,亚伯拉罕也举目观看,就见代死的公羊(创廿一19,廿二13)。
(12)夏甲取水给以实玛利喝,亚伯拉罕取了公羊献作燔祭,代替儿子(创廿一19,廿二13)。
(13)上帝的使者吩咐夏甲「用手」扶着以实玛利(创廿一18),又命令亚伯拉罕不要在以撒身上「下手」(创廿二12)。
不同的是,亚伯拉罕因为顺从上帝而下手杀害儿子,夏甲却是被环境所逼,眼见儿子快要死去,仍束手无策。重要的是,本段回应上一章第八至廿一节,暗示亚伯拉罕几乎失去了他所有的儿子。
另一方面,本段不但和上一章夏甲、以实玛利的经历相似,也和夏甲在第十六章逃走的经过相似(可比较创十六7和廿二11,十六10和廿二17,十六13~14和廿二8)。
(三)在第七至第八节的对话中,按照原文的次序,以撒用「父亲」开始,亚伯拉罕用「我儿」结束,首尾相应。
(四)分段(v)〔廿二6b ~8〕用「二人同行」开始和结尾,又是首尾相应。
(五)分段(vii)的中间(第17~18节)记载了亚伯拉罕所得的福,又是首尾相应和交叉排列:
  (A)他得福
    (B)他有很多后代
    (B')后代会胜过敌人,占取敌人的城市
  (A')万族得福(因他后代)
(六)第一至九节和第十一至十九节重复之处如下:9第一节:「亚伯拉罕」,「我在这里」第十一节「亚伯拉罕」,「我在这里」第二节:「带你儿子……献为燔祭」第十二节「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第三节:「亚伯拉罕顺服神,照吩咐做」──真敬畏第十二节:「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第四节:「亚伯拉罕举目看见」第十三节:「亚伯拉罕举目观看」第五节:「往那里去拜一拜」──敬拜第十四节上:「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敬拜第八节:「上帝必自己预备」第十四节下:「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第九节:「他们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第十九节:「他们回到别是巴」
(七)如果我们把第十七章和本章连起来,可发现亚伯拉罕的约和挪亚的约(节六~九章)相似:神应许立约六18十七2~8约所带来的要求六14~16、19~21,七1~3十七1、9~14,廿二2履行约的要求六22,七5十七23~26,廿二9~10献燔祭八20廿二13立约九9~17廿二16~18
这可解释上帝为何在本段要求亚伯拉罕献以撒(约的要求)、献公羊为燔祭,以及上帝为何起誓(立约)等:10
(八)研究叙事文的学者指出,每段都有不同的人物扮演一些「角色」,11 通常都会有一个发动者(sender),通过一个人物(subject)向接受者(receiver)输送 / 传达 / 寻找一些「东西」(object),这个人物会得到别人帮助(helper)或遇到阻挠(opponent),即是:
发动者→→→→→「东西」→→→→→接受者↑↑
帮助→→→→→→→人物←←←←←←←阻挠
创世记第廿二章一至十九节,可表列如下(「亚」即是亚伯拉罕):(1)发动者→→→→→→东西→→→→→→接受者(上帝) (想知道亚是否敬畏) (上帝)→↑→↑帮助→→→→→→→人物←←←←←←←阻挠(亚的信心)  (亚)(亚舍不得以撒)(2)发动者→→→→→→东西→→→→→→接受者(神) (以撒)(亚)→↑→↑帮助→→→→→→→人物←←←←←←阻挠(亚的信心) (亚)(亚舍不得以撒)
如根据这分析(2),上帝试验亚伯拉罕,为要叫他真正得到以撒。
(九)不少学者认为叙事文有固定的「格式」,12 开始时提到一种「负面」的情况,如缺陷、混乱、争斗等。跟着就会记叙四个步骤把「负面」的开首改变为「正面」的结局。13 这四步包括:第一,主角计划自己或促使别人去采取一些行动;第二,主角或其他人有能力和愿意进行这些行动。第三,采取了策划的行动。第四,对这些行动作出评估。14
若我们拿本段为例,开头是一种「负面」(缺陷)状态,上帝要确定亚伯拉罕是否真正敬畏祂。跟着第一步是促使亚伯拉罕献上以撒,第二步涉及亚伯拉罕是否有能力和愿意这样做(他有「三日」去思想和改变初衷,第4节),第三步就是他果然采取了献以撒这不可思议的行动,第四步是上帝评估:「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最后,事情有了「正面」的结局:亚伯拉罕获上帝再次应许赐福。
i. 开场(廿二1a)本段一开始就记下两件关乎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情:
  (一)日期
亚伯拉罕何时献以撒?乃在「这些事以后」(第1节)。以下两点须留意:
(1)「这些事」指甚么呢?
可能包括第廿一章两件事,就是夏甲和以实玛利被逐,及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立约,第廿一章末提到亚伯拉罕在别是巴,这也是他在第廿二章的住处。不过,我们不能忽略第廿一章还记载一件「事」,就是以撒出生,上帝的应许终于兑现,大家都喜气洋洋、兴高采烈(第1~7节);想不到一进到「以后」的范畴,以撒很快就要被杀,上帝的应许似乎要落空。15
(2)「以后」指相隔多久呢?
  亚伯拉罕在本段称以撒为「童子」(第5节),这可指婴儿至成人〔参创廿一12的「诠释」(一)〕。有三点可证明以撒已是十多岁的青年,就如约瑟十七岁时也称为「童子」(创卅七2):第一,亚伯拉罕曾把木柴放在以撒身上,让他背负。第二,以撒所问的问题反映出他颇成熟、懂事理。第三,第廿一章以实玛利被逐,本段的以撒被献上,两个都称为「童子」;所以,以撒可能和以实玛利被逐时年龄相若,都是十多岁的青年。
犹太拉比为了强调以撒甘愿献上自己,故把此处的「童子」解作「成人」,认为以撒当时已是三十七岁;16 拉比提出的理由是,撒拉死时一百二十七岁(创廿三1),她逝世乃因知道以撒要被献上,抵受不住这夺命的打击,伤心过度、遽然去世。而她生以撒时,年九十岁,故以撒被献上时已是三十七岁的成人。这样解释假设了撒拉死亡和以撒被献有关,这是圣经所没有提及的。
总括来说,「这些事以后」乃指以撒断奶后十多年,现已长成为一个健壮的青年。
就在一切看来都很完美的时候,危机就快来到;「这些事以后」这句话在创世记出现,通常都是危机的先兆。17
  (二)原因
为甚么亚伯拉罕要献以撒?因为「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第1节)。
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这句话原文直译是:「这上帝,祂试验亚伯拉罕」(the Elohim-He tested Abraham),这不是一般的写法,因为:第一,通常在「上帝」一词的前面无须加上「这」,此处的「这」强调这位上帝乃是亚伯拉罕的「上帝」。第二,「试验」的主词明显是「上帝」,作者却不厌其烦的加上了「祂」,又说明试验亚伯拉罕的不是别人,乃是他的上帝。第三,希伯来文句子多把动词放在主词前面,如「试验上帝亚伯拉罕」,但此处为了强调主词,故把主词(上帝)放在动词(试验)的前面。
创世记的作者不想读者有任何误会,便用上述三种方法清楚说明:今次乃是上帝自己试验亚伯拉罕,并不是其他人或鬼灵,也不是他一时兴起,自己想出来的「玩意儿」。
(2)「试验」〔nasa〕一词在旧约可用上帝或人为主词。
第一,人「试验」上帝(《和合本》多译作「试探」),乃是负面、错误的做法,如以色列人在利非订「试探」上帝,看祂是否在他们中间(出十七7);他们虽然看见上帝的荣耀,和祂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祂十次,不听从祂的话(民十四22);「试探」上帝和遵守祂的命令相对(申六16~17)。
第二,关乎上帝「试验」人,以下五点须留意:
  (A)祂这样做,目的是找出人的动机或意向(或说,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情况);例如上帝试验出埃及的以色列人,看他们是否愿意遵守祂的命令及尽心爱祂(出十五25,十六4;申八2、16,十三3,卅三8)。士师时代上帝留下一些迦南人,试验以色列人是否愿意谨守遵行祂的道,还是随从外邦神祇(士二22,三1)。18
上帝「试验」人,显出人的「真相」,就如示巴女王用难解的问题,测验所罗门,找出他是否如传说中那样聪明(王上十1);又如但以理和三友要求太监长试他们十天,看看他们是否因为不吃王膳而面黄骨瘦(但一12)。
上帝借着「试验」,使亚伯拉罕「真相」显露无遗,重点却不是揭发他心中的丑恶;相反,上帝的「试验」,乃要把亚伯拉罕的优点发掘出来。19
重要的是,上帝「试验」人,不仅让受试验的人知道自己的真相,更是作为「教材」,让后人知道如何敬畏上帝;从这角度来看,上帝「试验」人,类似于祂教导和指引人。20 所以,当摩西对以色列人说:「这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不是」(申十三3),并不代表上帝不知道他们的心态,乃是要他们这样做,好让后代知道他们所做的,且可以效法。
这解释和「试验」〔nasa〕的字根〔nes〕吻合,21 因该词解作「杆子」(民廿一8)、「大旗」(赛卅一9)。上帝「试验」亚伯拉罕藉此用他作为指标,让人可以效法他的典范,就是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去顺服祂的吩咐。
(B)上帝试验人,都和信心有关,看人对祂是否全心信靠。而选民试探上帝,也和信心相连,多因他们信不过上帝。22
这引伸出上帝为何要试验人的第二个主因,就是让人通过考验更进步,因为:(a)「才顶盔贯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夸口」(王上二十11),一个刚穿上盔甲还未出去打仗的人,怎可以和那从战场回来除下盔甲的人相比呢?试验可像战役一样,使一个熟知如何对上帝有信心的人,通过行动,把理论「实践」出来,23 变成一个真正对上帝有信心的人。24 (b)人的心态和行动相关;一个有信心的人通过考验后,信心会更大;一个敬畏神的人经过考验会变得更敬畏,就如士兵通过真正的战役,变成更优良的精兵。
(C)上帝「试验」人所用的工具,包括在旷野遇见饥饿口喝(出二十20)、假先知(申十三3)、外邦人(士三14);重点都是令受试验者感到压力很大、几乎不能承担所要面对的。
(D)本处是旧约圣经唯一记载上帝「试验」一个人;25 通常祂试验的对象都是「团体」(如以色列人)。26
(E)此处乃记载上帝「试验」人,故译作「试验」或「考验」都适合,不会像《思高本》所用的「试探」那么容易令人误会,因为雅各说:「上帝不能被恶试探,也不会试探人」(雅一13)。27 「试验」和「试探」有三方面的分别:28 (a)「试验」源于上帝,「试探」我们的却是魔鬼。(b)魔鬼「试探」人,目的是毁灭、加害(雅一14~15;彼前五8),这正是蛇在伊甸园所做的;上帝「试验」人,目的却是使人刚强(出二十20;申八2),因祂希望人「终久享福」(申八16)。29 (c)当我们遇到试探时,耳边会响起一些声音:「做这件事你会开心,不要担心它本是错误的。」但在试验中,所听见的是:「做这件应做的事,虽然它十分困难。」30
ii. 上帝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廿二1b 2
上帝如何考验亚伯拉罕?祂并没有告诉亚伯拉罕祂要试验他,31 只是两次对他说话(在异象或梦中):32
  (一)第一次说话33
上帝呼叫他说:「亚伯拉罕!」(第1节下)。我们读起来,感到上帝似乎用很亲昵的声音呼叫亚伯拉罕,而他一听就知道是上帝呼叫他,恭敬的回答:「我在这里」(第1节下)。
「我在这里」这句话在本段出现了三次(本节、第7、11节),表明亚伯拉罕今次经历的三个阶段:接受吩咐献以撒;34 因为献以撒所感受的痛苦;接受吩咐停止献上以撒。35
创世记的作者用亚伯拉罕回应:「我在这里」,为他下文对上帝的顺服留下伏笔;36 上帝要他做甚么,他都会愿意,且准备好去依从上帝的吩咐,就如以赛亚听见上帝说:「我可以差遣谁呢?」他就回应:「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六8)。
  (二)第二次说话
既然亚伯拉罕已准备好接受上帝的吩咐,祂于是叫他做三件事:37
(1)「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第2节),以下两点须注意:
第一,「带」(take)原文后面有虚词〔na〕,这有请求的含意,故应译作「请你带你的儿子」。38 关乎这重要的虚词,有三点须留意:(A)有释经者指出,旧约只有五处地方记载上帝用「带」加上〔na〕对人讲话,39 每次都是要求人做一些难以想象和了解,又看来不合理的事(除了本处,还有创十三14,十五5;出十一2;赛七3)。40 创世记的作者用此表达方式,暗示上帝要亚伯拉罕所做的事绝非寻常,是他作梦也想不到的。41 所以,带有虚词〔na〕的请求,要求被请求的人完全信靠。42 (B)这客套的请求也暗示上帝知道祂要求亚伯拉罕做的,不但艰难,且要付出昂贵的代价。43 (C)这请求也暗示亚伯拉罕有自由不接受上帝的吩咐,可选择不接受此挑战;这也是下文所提及做出最后的决定前,有三天给他去思考及衡量(三日旅程)。
第二,亚伯拉罕要「带」甚么或谁呢?就是「以撒」。此处用三方面描写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关系:(A)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是他一百岁才得的儿子;创世记十六至廿一章只提到「儿子」一词二十五次(指亚伯拉罕的后裔),但本段却提了十次,可见其重要性。44 上帝要求亚伯拉罕所献上的,竟是他亲生「儿子」。(B)以撒是亚伯拉罕「独生的儿子」,45 这比「儿子」更亲密,以撒是他唯一的儿子,除了以撒,再没有其他儿子。作者为何称以撒为「独生的儿子」,因为以实玛利已离去,杳无?影;事实上,由第十七章末以实玛利受割礼后,作者再没有提到他的名字,或称他为亚伯拉罕的儿子,直到他出现在父亲的丧礼上(创廿五9)。46 (C)以撒是亚伯拉罕「所爱的」,47 这更宝贵;有人可以只有一个独子而不爱护,但以撒乃亚伯拉罕所深爱的独子。
这三个描述一个比一个更亲密、更「贴身」,由「儿子」至「独生的儿子」,再至「所爱的」;这叫人想起上帝吩咐亚伯拉罕离开吾珥时提到「本地、本族、父家」也是一个比一个更亲密(创十二1)。
(2)「往摩利亚地去」(第2节),亚伯拉罕要带着他以撒前往「摩利亚地去」。有两点须留意:
第一,此处的「往」〔lek lka〕(go to yourself),也回应第十二章一节;在全本旧约只有本处和第十二章这样用法。两次都和亲人有关,本段要求亚伯拉罕前往上帝所指示的摩利亚山去,以致他要斩断「将来」(因没有后代);在第十二章他则要斩断「过去」,离开本族、父家。另一方面,他在第十二章会通过「往」而得到上帝的祝福(包括有很多子孙成为大国),在本段则因为「往」而失去唯一的后代。
第二,亚伯拉罕和以撒前往之目的地,乃是「摩利亚地」,旧约除了本处,只有历代志下三章一节提到这名字,指出所罗门在「摩利亚山」建圣殿。48 不少阿拉伯人相信耶路撒冷圣殿山的清真寺(Dome of the Rock)地下那块石,就是昔日亚伯拉罕献以撒的巨石。49 但是,我们暂时仍不能百分之一百肯定:亚伯拉罕去的「摩利亚地」,就是耶路撒冷的圣殿山。50
「摩利亚」一名可有四种解释:51 (A)耶和华看见。(B)亚摩利人之地。(C)王地。(D)耶和华是我的老师(可参申十一30;伯卅六22;箴五13;赛三十20)。
上述的(A)、(C)、(D)都可取,因(A)吻合本段经文的意思;(C)源于胡利文(Hurrian),和耶路撒冷的背景相合;(D)则和第十二章六节的「摩利橡树」相连,也可解释圣殿建在摩利亚山,表明圣殿乃是教导人认识律法的地方。52
(3)「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第2节),亚伯拉罕要做的第三件事,就是在摩利亚地,上帝所「指示的山上」,53 把以撒「献为燔祭」,通过此举动把以撒交出来,「给」上帝(第12节)。54 以下四点须留意:
第一,为甚么亚伯拉罕要在「山上」献以撒?55
这是因为当时的人,认为在「山上」可以和上帝相交,圣殿也建在山上(诗四十八1~2),上帝向以色列人宣告启示时,也降临在西乃山(出十九20)。本段第十四节也指出:「在耶和华的山上祂被 / 将会被看见」〔请参该节的「诠释」(二)(3)〕。
第二,在旧约所有祭献中,只有献「燔祭」时要把祭牲完全烧得,一点也不可留下。七十士译本多用〔holokautoma〕一词翻译「燔祭」,56 英文「大屠杀」(holocaust)一词,正源于这希腊文字。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慈爱的上帝怎可以要求亚伯拉罕牺牲他所爱的独生儿子?且要他把儿子切开,活生生烧死?所以,哲学家康德认为,这一节经文所记载的话不是源于上帝,祂不会要求亚伯拉罕做这样不合道德的事。57 何况以撒若被斩死和烧光,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怎可实现呢?58 以下三点要注意:
(A)「五经」指出头生的儿子要归给上帝(出廿二29),这当然不是说要把长子献为祭,乃用动物代替(出卅四20);后来利未人在会幕任职,就是视为代表了头生的儿子(利四45~49)。59 所以,上帝吩咐亚伯拉罕把以撒献上,乃这传统的先例。
(B)设若我们同意亚伯拉罕献以撒,类似把头生的归给上帝,但问题仍在:为甚么上帝要求亚伯拉罕把以撒当作燔祭献上,而不是要求亚伯拉罕用动物代赎?有三种可能的答案:(a)有释经者认为在亚伯拉罕时代,献人为祭乃合法的献祭方式,60 就如当时候容许兄妹结合一样。但是,创世记第四章已清楚指出杀人是罪,而第九章岂不是又禁止杀人吗?我们很难想象上帝吩咐亚伯拉罕做祂禁止的事。(b)犹太人某些传统认为,亚伯拉罕误解了上帝的吩咐;上帝只叫他把以撒「献上」(带上去),并不是叫他把以撒杀了(作燔祭),因「带上去」和「燔祭」原文同字根〔lh〕。61 但是,这解释和全段的内容不吻合。(c)更好的答案是:上帝在此向亚伯拉罕作出很特殊的要求,正因为这要求不合理,上帝亲自向亚伯拉罕讲话,而不像下文借着使者传递消息。当然,上帝发出这不合理的要求,只是考验他,不是真的要他这样做(如事情后来发展所表明的);62 所以,作者开宗明义,先讲出上帝要「试验」亚伯拉罕。另一方面,事情后来的发展证实,上帝会让亚伯拉罕用公山羊代替以撒当作燔祭。63
(C)所以,我们不能用这段经文作为支持献上孩子为祭,尽管以色列人曾受迦南人(尤其是摩押人)影响,把孩子烧死作为祭牲。64 但是,圣经屡次禁止这种做法:(a)律法禁止这样做,如「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利十八21);「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利二十1)。(b)皇帝禁止人这样做,约西亚下令:「不许人在那里儿女经火,献给摩洛」(王下廿三10)。(c)先知攻击这样的做法,不准人「为自己的罪过献上长子」(弥六7)。
这三种「权威」都异口同声禁止这种献祭,可见这是不可以接纳的。
第三,虽然上帝叫亚伯拉罕献上以撒,甚实亚伯拉罕要献上的也是他自己(他的意志),65 因为以撒乃是他的「命根」,也是上帝给他的应许之基石;失去以撒,相等于失去了上帝的应许。亚伯拉罕通过献上以撒,交出他生命的主权。
第四,上帝甚少叫人做一些祂不愿做的事,祂叫亚伯拉罕献上以撒,后来却应验在祂身上,祂献出祂独生爱子,为人舍命(约三16;约壹四9;徒二23)。
话说回来,最另人讶异的是,亚伯拉罕没有对上帝这看来全不合乎常理的吩咐,提出抗议和反驳;他曾经为了所多玛的居民和上帝争论、讨价还价,为甚么面对独子死亡,及自己将会无后,会默然无声,一句话也不说呢?66
或许作者通过亚伯拉罕的静默,衬托出他对上帝的顺服,他愿意把上帝赐给他最宝贵的礼物交出来。当他这样做的时候,结果就是:他会得到上帝赐福(第17~18节)。67
iii. 预备起行(廿二3
亚伯拉罕一生虽有犯错,但他对上帝那种顺服的态度始终如一。虽然他不明白、也不能接受为何上帝吩咐他献上以撒,但他还是按吩咐去做,对上帝唯命是从,乃他一生的写照(创十二4,十七23,廿一14)。作者在这里只记下亚伯拉罕所做的事,只字不提他内心的感受和挣扎,让读者自行思考。68
(一)他采取五项行动:第一,「清早起来」(第3节),这说明他如何迅速遵行上帝的吩咐;上一次他「清早起来」把儿子以实玛利赶走(创廿一14),今次他「清早起来」,又和儿子以撒被除灭有关。69 第二,他「备上驴」(第3节),为驴预备好鞍子。70 第三,他「带着两个仆人」(第3节),他从众多仆人中选取了两个。「仆人」和第五节的「童子」原文同一个字〔naar〕,都着重受人监管:「仆人」受主人管辖,「童子」则要听命于父母。71 第四,他带着「他儿子以撒」(第3节)。第五,他「劈好了燔祭的柴」(第3节)。
(二)关乎这一连串行动,有五个问题必须回答:
(1)为甚么亚伯拉罕亲自「备上驴」,「劈好了燔祭的柴」?他为何不吩咐仆人代劳?
作者通过亚伯拉罕不假手他人做这两件事,可能强调:第一,亚伯拉罕要亲手执行上帝的吩咐,以免出错。第二,亚伯拉罕当时心情极差,故意忙于工作,72 不让自己有空间去面对那快要临到的痛楚。73
(2)为甚么他先「带着两个仆人」,后再带「他儿子以撒」?这岂不是倒转了次序。
作者故意这样记叙,可能让读者感受亚伯拉罕实在不愿和儿子永别,故尽量拖延,直到最后一刻才叫儿子出来。
(3)为甚么他要「劈好了燔祭的柴」?难道他预知摩利亚是不毛之地,找不着木柴吗?74 为甚么他不等到抵达该地才劈柴呢?
他这样准备,确保抵达摩利亚地,不会因为找不着柴而不能完成上帝所吩咐的。
他做足一切准备,因立志要按上帝的吩咐,把儿子活生生烧死,献为燔祭。
(4)为甚么他要最后才「劈好了燔祭的柴」?他岂不应先「备上驴」、「劈好了燔祭的柴」,才带以撒出来?可能有两个答案:75 第一,他把劈柴放在最后,因不想儿子出来,见到劈好的木柴,就知道父亲今次出门为的是献燔祭。第二,他最后才劈柴,因这最令他感到痛苦,就如他在第廿一章等到最后一分钟,才把以撒以实玛利交给夏甲(创廿一14)。
(5)为甚么作者要这样仔细记叙这几个行动?他这样做似乎浪费了宝贵的篇幅,为何他不直截了当叙述亚伯拉罕抵达献祭的现埸?76
答案是,作者故意让读者通过这些行动,去猜想亚伯拉罕当时的心情和予盾;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如劈木柴,他在想甚么呢?他有否一面劈柴一面流泪?他的心可能像木柴一样被刀破碎,名副其实「悲痛欲绝」。
iv. 抵达山脚(廿二46a
创世记的作者没有记下亚伯拉罕一行人头两日的旅程,或他们途中的谈话,77 一跳就到了「第三日」(第4节)。78 他们当时已由别是巴抵达摩利亚地(参创廿一33和本段第19节)。
这几日的旅程十分重要,因提供机会和时间,给亚伯拉罕思想、反省今次的决定所带来的后果。所以,他在下文采取行动献上以撒,并不是出于一时冲动,乃经过深思熟虑,愿意不计代价去遵从上帝的吩咐。79
当他抵达摩利亚地,他做三件事:
(一)他「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第4节),80 这暗示他当时已得上帝指示,知道要在哪个山顶献以撒为祭。犹太拉比认为上帝所指示的山顶有云彩围住,亚伯拉罕一看就知那是他献以撒的地方。81
他从远处望着那「屠埸」、「伤心地」,内心的伤痛岂是外人可以明白呢?
(二)他吩咐仆人在山下等候他和以撒回来,他们父子二人暂时离开去「拜一拜」(第5节),即是敬拜上帝,82 完毕就归回。
虽然他痛苦万分,因很快就要和独子诀别,且要亲手杀死儿子,但他还是一步一步按上帝的吩咐去做;他安排两个仆人在原处等他和以撒回来。
他称以撒为「童子」,而不是「我的儿子」,反映出他想和快要丧命的以撒在情绪上「分离」、「分隔」(detached)。83
不过,当他对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他究竟说甚么呢?难道他不知道以撒将会一去不返?我们可从四个角度解释这几句话:第一,他故意隐瞒事实,不想以撒84 和仆人知道以撒将被杀(这类似他在第八节模棱两可的回答)。第二,或许他并不是故意撒谎,但因为心理和精神压力太重,故神智不清,说话糊涂。85 第三,他私下决定到了山顶不献上以撒为燔祭,父子可以一同归来。第四,他相信虽然上帝吩咐他献上以撒,但上帝必会兑现祂的应许,就是他会从以撒得到很多后代;所以,以撒不一定会被杀死。有释经者认为亚伯拉罕在此的表现和约伯相似,约伯认为「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一21);亚伯拉罕却相信「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是耶和华,再赏赐的也是耶和华」。86 他相信以撒终会「全身而回」,一根头发也不会少。或许亚伯拉罕在登山的路上,不停向上帝祈祷,求上帝把以撒再赐给他。
上述四种解释头三种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如第一种暗示亚伯拉罕说谎,这和本段经文着重他对上帝忠诚不吻合;又如第二种解法和亚伯拉罕后来的行动不一致,他哪里像一个神智模糊不清的人?第四种解释可取,但我们不能否认作者在此似乎故意含糊,留下的记叙满了神秘、不可知的色彩。87
(三)他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第6节),自己则手拿「火与刀」(第6节),这「火」可指「火石」或「火种」,都是「生火」的用具。「刀」并不是一般的「小刀」,乃是类似长剑的大刀(箴三十14,「刀」和「剑」平衡),88 可用来宰割尸体(士十九29)。
关乎以撒背柴,以下三点该留意:第一,以撒代替驴子驮背木柴,和主耶稣亲背十字架相应(约十九7)。89 第二,第廿一章十四节记载亚伯拉罕把饼和水「搭在夏甲的肩上」,今次却是把柴放在以撒背上,两次都是极之痛苦的经历。第三,为甚么以撒要背柴?因为等一会他要被放在柴上烧死,这和亚伯拉罕拿「火与刀」相应,因他将会用这两件东西杀死以撒。90v. 前往山顶(廿二6b ~8)
作者把一幅十分凄怆的图像勾画在我们面前,包括了两个行动,一次简短的对话。
(一)第一个行动
在摩利亚山脚下,有两个男人,一老一少,正徒步登山;他们「二人同行」(第6节下),思想却不同。
年少的正在踌躇,觉得老父这几天的举动和平日有异,不知出了甚么问题;为甚么父亲似乎心事重重、人在心不在、答非所问,且比平日针默得多?
年老的父亲带着极沉重的心情,每一步都很费力,表面上可能是因为登山体力不支,真正的原因乃是他尽量拖慢,行得愈慢,和儿子同在的时间就可稍为延长。
对于百多岁的亚伯拉罕来说,这是最痛苦的「同行」,91 每行一步,他的心就像被大锤重击一下;因他和儿子正向着死亡前行,除非上帝更改祂的吩咐或施行神迹,使快要成为燔祭的以撒能够失而复得。
亚伯拉罕和儿子拖着沉重的脚步,默默地「同行」;摩利亚山上弥漫着一片令人不寒而栗的寂静。92
(二)对话
年少的以撒终于按捺不住开口,「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第7节),这句话原文直译是:「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他说:『父亲哪!』」这累赘的结构(两次提到「说」),强调他和亚伯拉罕父子的关系,也衬托出他的呼叫:「父亲哪!」(第7节)93
这是何等亲昵的叫唤,乃是亚伯拉罕一向最喜欢听见的话。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儿子这样叫唤,带给他无限的痛苦和感慨,因转眼间,他就永远听不见「父亲哪!」这呼叫。
虽然如此,亚伯拉罕却强自振作,回答:「我儿!我在这里」(第7节)。这是他在本段第二次说:「我在这里。」上一次回应上帝,今次乃回应儿子,故他加上:「我儿」。
这本来是人间最美丽的图画:儿子呼叫:「父亲哪!」(爸爸),父亲回应:「我儿!」(儿呀)。可是在亚伯拉罕这父亲的心中,他带着血泪作出此回应,因不知道还有多少机会可叫「我儿」。
以撒当然不能体会老父复杂的心情,继续发问:「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那里呢?」(第7节)
当以撒听见父亲对仆人说,他们只去「拜一拜」就回来,以撒知道这敬拜乃指献燔祭,而燔祭需要「羊羔」;所以,他有此一问。
亚伯拉罕回答:「我儿,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第8节),这可解为:94 第一,「我儿,我深信上帝会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是信心的宣告。95 第二,「我儿,上帝必会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是预言。96 第三,「我儿,我希望上帝会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是他的盼望,97 他不知道上帝会否这样做。第四,「我儿,求上帝预备作燔祭的羊羔!」这是祈祷。98
创世记的作者在此再次故意模糊,99 让读者自己猜测,就如亚伯拉罕所说:「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第5节)。
无论如何,以撒再没有追问下去,可能他满意父亲的答案(承受了父亲的信心),或许他根本不明白父亲的回答,但又不想再问,只有沉思猜想其意思。100
(三)第二个行动
这和第一个行动无异,都是「二人同行」(第8节),但心情和上次可能有别。
以撒变得迷惘;亚伯拉罕除了加多一层担忧,挂心儿子可能已发现事有蹊跷,更觉得很快就会失去了爱儿,除非上帝在最后一分钟加以援手。
两个「同行」的人,很快就会永远分离。这叫人想起以利亚临升天前和以利沙一起的情景,他们「二人一同前往」(王下二1~6)。
vi. 预备献祭(廿二910
父子二人抵达目的地,就是「上帝所指示的地方」(第9节),亚伯拉罕跟着做五件事:
(一)他先「筑坛」(第9节),以前「筑坛」为了敬拜上帝(创十二7、8,十三18),今次却为了要在坛上亲手杀死独生子。以前「筑坛」乃因上帝宣布了应许,今次却因上帝吩咐他杀死那应许的以撒。101
(二)他「把柴摆好」(第9节),准备烧死心爱的独子。
(三)他「捆绑他的儿子以撒」(第9节),「捆绑」〔aqad〕在旧约圣经只在此处出现一次,犹太人惯称本章为 "Aqedah",即源于此词。亚伯拉罕把儿子的手和脚都绑起来。102
无可否认,以撒年轻力壮,当父亲「捆绑」他时,他可以抗拒,和父亲纠缠一番,他并没有这样做,也没有大声喊叫求救、埋怨;103 这都表明他甘心被献上作为燔祭。104 犹大人传统指出以撒不但愿意,且鼓励父亲不要犹豫,应按上帝所吩咐把他杀死。105
(四)他把绑好的以撒「放在坛的柴上」(第9节)
(五)他「伸手拿刀」(第10节),要用那把刀「杀他的儿子」(第10节)。有两点要注意:第一,「刀」一词除了本章之外,还在士师记十九章廿九节,和箴言第三十章十四节出现,士师记叙述以法莲山地那利未人,用「刀」把他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士十二29),这令人想象那「刀」若落在以撒的身上,那情景实在惨不忍睹。第二,「杀」通常指杀死祭牲(利一5、11),用刀割断祭牲的颈脖(咽喉)。
作者在此提到亚伯拉罕用刀杀的对像,乃是「他的儿子」,叫人感到格外心寒。
值得注意的是,如丹麦哲学家祁克果所提出:「亚伯拉罕拿刀杀儿子之前,并没有向天呼求。」为甚么呢?因为「他知道这是上帝要求他最艰难的献祭,但是,当上帝要求时,没有一个祭是太难献上的,他于是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106
  vii. 上帝的使者阻止亚伯拉罕献以撒(廿二1118
就在最紧急的关头,耶和华介入拯救以撒。
  (一)对话
(1)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喊亚伯拉罕,107 两次叫他的名字:「亚伯拉罕!亚伯拉罕!」(第11节)。这和第一节只叫他名字一次不同,反映出情况紧急,刻不容缓;108 就如耶和华从荆棘里两次呼叫:「摩西!摩西!」(出三4),从天上两次呼唤「扫罗!扫罗!」(徒九4)一样。109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就是本节前的经文都用「上帝」一名,为甚么到了本节却用「耶和华」一名,提到「耶和华的使者」(第11节),而不是「上帝的使者」?
有释经者认为创世记的作者故意这样做,让读者知道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乃是「上帝」,但阻止他这样做的乃是「耶和华」;作者这样分别,强调耶和华和亚伯拉罕及他后代关系密切,因为彼此订立了盟约。110 另一方面,以撒出生也因为「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创廿一1),所以,在此处救以撒脱离死亡的也是「耶和华」。
当亚伯拉罕听见耶和华的使者喊他,立刻回应:「我在这里」。
(2)耶和华的使者跟着吩咐亚伯拉罕:「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第12节)。111
「不可……下手」原作「不可伸出你的手」,不可用你手中的刀伤害他。
「一点不可害他」原作「不可对他做任何事」,即是:不可让他受到任何损伤(《思高本》和《现代中文译本》的「不可伤害他」可取)。
(3)耶和华的使者解释为甚么亚伯拉罕不可伤害以撒,不用杀死他作为燔祭,因「知道」亚伯拉罕「敬畏上帝」(第12节);怎样可知呢?就是通过亚伯拉罕没有将他的「儿子」、他「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上帝(第12节)。亚伯拉罕通过献以撒这行动,把心中对上帝的敬爱表达出来。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第一,这里用「知道」一词,不是说上帝本来不知道,现在才知道,乃指亚伯拉罕所行的证实祂所知道的(可比较创十八21)。112 这是一种通过「经历」而产生的「知道」。有释经者指出旧约的「知道」常是欢乐的呼叫,如人听见好消息时的反应;所以,当耶和华的使者说:「现在我知道」,这或许是带着欢乐而说出来的。113
或许我们会问:上帝既然早已知道亚伯拉罕会通过这考验,为甚么仍要他接受考验?114 答案是(如前文提及上帝试验人的原因所指出):
(A)上帝试验人有教导的作用,让后人可以效法或作鉴戒;所以,此处的「知道」包含的意思是:别人也可因为「知道」亚伯拉罕如何顺服上帝,而效法他。115
(B)考验对人有益,考验之目的乃是使人刚强(出二十20;申八2),如约伯所宣告:上帝「在左边行事,我却不能看见,在右边隐藏,我也不能见他。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伯廿三9~10)。116
第二,「敬畏上帝」并不是着重害怕上帝,它有四种含意:
(A)「敬畏上帝」乃指对祂「委身」(committed to God)、全心敬爱,把上帝放在生命的首位。117
(B)「敬畏上帝」在这里乃着重人顺服上帝(创四十二18;王下四1;伯一8;箴一7,十一2)。
(C)亚伯拉罕「敬畏上帝」,类似约伯「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恶事」(伯一1);他们两个都经历很大的试炼。
(D)「敬畏上帝」原文是〔yre lohim〕,和第八节「上帝豫备」〔yireh lohim〕读音相近;118 上帝「豫备」(参第14节),因亚伯拉罕「敬畏」。
第三,此处形容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独生的儿子」,删去第二节之「你所爱的」,原因何在?可能作者暗示亚伯拉罕既然愿意献上以撒,表明他并没有爱以撒多过爱上帝,故此不提「你所爱的」这句话。
第四,本节开始是「天使说」(原文是「他说」,指第十一节的「耶和华的使者」),中间提到「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结束时却说:「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这位使者和上帝同一位格〔有关这特点,可参第十六章「附录」(二)〕。
  (二)行动
亚伯拉罕听完使者的说话,应该如释重负,因不用宰杀以撒作为燔祭;但是,作者并没有记下亚伯拉罕对使者说话的感受和反应,也不提到他替以撒解绑,反而记载他随即采取行动献燔祭。作者藉此再次表明亚伯拉罕对上帝的顺服,他来到摩利亚地为的是献燔祭,现在任务还未完成,必须继续努力。所以,
(1)亚伯拉罕「举目观看」(第13节)。他抵达摩利亚地时,曾「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第4节),他所见的乃是儿子将要被杀的「屠场」,今次同样「举目」,看见的却是代替儿子被屠杀的动物。
他看见「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第13节),「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这句话,解释这动物为甚么会在该地出现。如果我们参考夏甲的经验(创廿一19),则可推想这只羊本来就「扣」在那里,只是亚伯拉罕没有看见。119
关乎「一只公羊」这句话,可有两种解释:
第一,《和合本》的「一只公羊」,把原文〔ahar〕(另一只 / 后面)改作〔ehad〕(一只)。120 无可否认,希伯来文的 "r"〔r〕和 "d"〔d〕很易混淆;而且,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人五经都是〔ehad〕(一只)。
第二,如保留原来的〔ahar〕,121 则可解作:(A)「后面」,就如《吕振中译本》的「见后面有一只公绵羊」。122 (B)「另一只」,即是在以撒这羔羊之外,有另一只。123 (C)根据乌加列文把〔ahar〕解作「即时」,全句变成「他举目,即时就见到一只公绵羊」。124
上述(A)和(B)的解法都可接受。
(2)亚伯拉罕事不容迟,立刻「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第13节)。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第一,以撒曾问父亲:「燔祭的羊羔在那里呢?」(第7节),亚伯拉罕回答:「上帝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第8节)。「羊羔」乃是年幼的绵羊,但上帝在摩利亚山所预备的并不是绵羊,而是「公羊」(公山羊),为甚么呢?(A)「羊羔」乃预表未成年的以撒,用公山羊献祭更适合。125 (B)「公羊」和燔祭同时出现,在旧约只有本处和利未记九章二至四节,及利未记十六章一、三节出现;前者和按立祭司有关,后者则论及赎罪日。126 所以,创世记的作者记叙上帝预备了「公羊」,把读者的焦点由个人转到团体的层面。127
第二,亚伯拉罕危机一过(指不用杀死以撒),就立刻献燔祭,叫人想起洪水过后,挪亚出方舟,第一件事也是献燔祭(创八20),上帝于是允诺不再用洪水毁灭挪亚的后代,亚伯拉罕献祭也导致后代蒙福(参第17~18节)。
第三,后来犹太人在重要的节期(如新年)都吹「公羊」所造的角,因相信吹角时,上帝会记念摩利亚山上所发生的事(特别是以撒甘愿献上自己)。
(3)亚伯拉罕给所在之地起新的名字,称它为「耶和华以勒」(第14节)。有三点须留意:第一,「以勒」〔yireh〕基本意思是「看见」(see),再延伸为「预备」(see to it)。所以,《思高本》把「耶和华以勒」译作「上主自会照料」,未尝不可。另有释经者把此处的「以勒」译作「看顾」,即是「耶和华看顾」。128 第二,亚伯拉罕所起的名字,重点乃是上帝所做的,而不是他自己对上帝的敬畏、顺服。129 第三,那名字存留很久,直到作者撰写创世记时,仍沿用该名;「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第14节)。
「耶和华的山」一词在旧约常出现,指锡安山(赛二2~3,三十29,六十五25,六十六20;弥四1;亚八3)。
「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bhar yhwh yireh〕可有多种译法(如前文所述,〔yireh〕可解作「看见」或「预备」):(A)「在耶和华的山上祂被看见」。(B)「在耶和华的山上祂将会被看见」。(C)「在耶和华的山上将有预备」(《和合本》的译法)。130
从文法上来说,(A)和(B)可取,131 因为:(a)〔yireh〕是 "Niphal" 形式,应作「被看见」。(b)若把〔yireh〕解作「被看见」,可回应上帝多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二7,十七1,十八1),两者是同一字根。(c)旧约圣经另一次提到摩利亚,也强调它乃是「耶和华向大卫显现」的地方(代下三1)。(d)七十士译本也作「在山上耶和华显现」。(e)亚伯拉罕在这里的经验类似夏甲,她称使者向她显现的井为「庇耳拉海莱」,记念她在那里看见那看顾人的耶和华(创十六13~14);132 所以,亚伯拉罕称那地为耶和华以勒,可能也是着重遇见耶和华。
或许作者故意采用了含糊的〔bhar yhwh yireh〕,去说明一件真理:耶和华通过祂的预备,让人可以看见祂(即是:「知道和认识祂」)。所以,本节可译作:「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直到今日人还说:『在耶和华的山上,祂可被见得到。』」对于亚伯拉罕来说,摩利亚山乃是耶和华预备的地方;对于后人来说,这山乃是耶和华显现祂自己的地方,让人可以经历到祂的实在。
  (三)祝福133
亚伯拉罕起名完毕,天上又有回应,「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第15节),宣告上帝的应许。
  1)祝福的原因
因为亚伯拉罕在上文所行的,就是不留下自己的「儿子」、「独生的儿子」(第16节);他顺服上帝到一个地步,愿意按上帝的吩咐献上自己的独生儿子。他配得上帝的应许。
第十八节再次提及亚伯拉罕蒙福的原因,因他「听从了」上帝「的话」。
所以,以下的祝福不是无条件的,乃因为亚伯拉罕所做了的事;后来上帝向以撒提及这些祝福时,再一次强调祂这样赐福给以撒,「都因亚伯拉罕听从」祂的话(创廿六5)。134
  2)祝福的方式
通过起誓,上帝「指着自己起誓」(第16节),这是必会兑现的福泽,因祂不可以背乎自己。上帝「指着自己起誓」,表明这应许最可靠,不会受任何事物阻碍而不实现(赛四十五23;耶廿二5)。在全本创世记里,只有这一次是上帝「指着自己」来起誓。135 创世记后来三次提到这「誓」(创廿四7,廿六3,五十24)。136
创世记的作者为了加强这誓言的可信性,原文在「指着自己起誓」后面,加上了先知书常用的「这是耶和华说的」〔num yhwh〕,就是《吕振中译本》的「永恒主发神谕说」、《思高本》的「上主的断语」。
「这是耶和华说的」〔num yhwh〕在旧约出现了三百六十四次,137 「五经」只有本节和民数记十四章廿八节提到这句话。这话强调耶和华说话可信,正如祂藉以西结先知所指出:「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这是耶和华说的」(结卅七14)。
  3)祝福的内容
第一,上帝会「赐大福」(第17节)给亚伯拉罕,「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原文直译是「赐福、我必赐福给你」(blessing I will bless you),即是「大大的赐福」,最丰盛的福泽。
第二,他会得到很多的子孙(可参创十三16,十五5,十七2),「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第17节),「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原文直译也是「增多、我必增多你的子孙」,即是「大大增多亚伯拉罕的子孙」。他们会多如「天上的星」(创十五5)、「海边的沙」(这是第一次提及)。
第三,他的子孙人多势众,必会胜过敌人,138 「得着仇敌的城门」(第17节),139 即是夺取敌人的城市。前几章虽曾提及将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的后代(创十二7,十三15~17,十五18,十七8),但没有像这里那样直接、肯定,暗示亚伯拉罕后代得迦南地为业的应许,比前更接近应验的阶段。
第四,他的子孙成为万国得福的渠道,「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第18节),把第十二章三节的「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延伸至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和后代得福,目的是让他们成为赐福的器皿,使别人得福。
关乎这四重的祝福,有三件事值得留意:(A)它回应第十二章一至三节的应许,亚伯拉罕会由一人变成大国,且会使别人蒙福。第十二章四节至第廿一章多次提到,这「大国」包括很多后代,且能战胜敌人,得迦南地为业(创十五4~5,十六10,十七2、16~20,十八18)。(B)它的重点不只是亚伯拉罕个人,而是他的后代,这和第十二章一至三节不同。(C)重要的是,这四重祝福临到亚伯拉罕,因为他「听从了」上帝的吩咐;第十二章一至三节却记叙上帝主动应许要祝福亚伯拉罕,却只字不提原因或他要做的事。
上帝的应许和祝福与人的回应相连。140
viii. 结束(廿二19 141
  廿二19 「于是亚伯拉罕回到他仆人那里,他们一同起身往别是巴去;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
由于上帝介入,把悲剧变为喜剧,亚伯拉罕不但没有失去了所心爱的以撒,且获得上帝赐福。他于是离开了「耶和华以勒」这「开心地」,和以撒欢喜的下山去。
(一)他们回到两个仆人等候他们的地方,大家会合了,就启程赶回别是巴。
(二)亚伯拉罕和家人就「住在别是巴」(第19节),就是他栽垂丝柳树的地方(创廿一33)。
不过,有一件事不能忽略,就是本节全不提及以撒一名,为甚么呢?142 而且,本段记载了亚伯拉罕和以撒最后一次谈话,以撒离开亚摩利山后似乎真正「成人」了,143 无须依赖父亲。另外,本段以后也没有再记载上帝和亚伯拉罕谈话,转而向以撒显现(创廿六2)。
再者,本段只字不提以撒的母亲撒拉,144 难道她不关心独生儿子的死活吗?犹太学者认为亚伯拉罕害怕撒拉阻挠他遵从上帝的吩咐,故刻意隐瞒,以致她懵然不知。145 这不合理,因为亚伯拉罕若献上以撒作燔祭,他后来怎样向撒拉交代呢?另有犹太传统相信亚伯拉罕出门时并没有通知撒拉,回去后才告诉她,她一听见就大喊六声,跟着倒毙,146 这自然纯属臆测。
或许作者在本段只把焦点放在亚伯拉罕身上,为的是强调他如何顺服上帝,因此而得着祝福。作者故意不提撒拉,也不着重以撒在整件事所扮演的角色,免得读者忽略了作者最想表达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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