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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十分之一”不等于“不必奉献”,这两个概念能区分清楚么?
“甘心乐意的奉献是神所喜悦的”不等于“我心情不好就不必奉献”,这两个概念能区分清楚么?
正因为新约的奉献不再作为一种规条,而是从心而发的献上,因此基督徒应该奉献比旧约的十分之一更多才对,如使徒行传2章44-47节中信徒的生活是凡物公用。
另外,旧约的奉献可不仅仅是一个十分之一而已哦,旧约时代的人有好几个十分之一奉献呢。
民数记18章21-24节
18:21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18:22 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18:23 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18:24 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圣经明确吩咐以色列百姓要在自己所得中取十分之一,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这是给他们办理会幕之事的酬劳,因为利未人没有别的产业。对于今天的教会来说,利未人是教会全职侍奉者的象征。他们因办理神家的事,专职属灵上的侍奉,没有别的产业,也没有别的收入。当教会信徒当从自己所得取十分之一酬劳他们时,也借着金钱的摆上与全职工人一同有份于服事神的事。
申命记12章17-19节
12: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12:18 但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欢乐。
12: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这个十分之一是用于在神所指定的地方一同吃喝快乐。这个原则应用到我们现代的教会生活中的话,也就是教会的公共生活所需,是大家共同的支出,如场地的费用,以及水电等其他日常的开销之类。
申命记14章28-29节
14: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
14:29 在你城里无份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这个十分之一是每三年一次,这项奉献是给寄居的、孤儿、寡妇以及无份无业的利未人,实际上这也是最早的慈善捐输。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奉献,是在《出埃及记》中记载为了建造会幕而献上的,也就相当于今日的建堂奉献,或是圣工奉献(建造属灵圣殿)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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