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耶和华的天使抵达所多玛(十九1~3) 本分段记载那两个负责调查的天使抵达所多玛城,且得到罗得款待;「天使」(第1节)一词原作〔malakim〕,其意为被差遣者(参创卅二3「打发」);3 从第十八章可知,他们是用人形状现身的天使。4 (一)客人抵达的时间 乃是同一日的晚上,「晚上」(第1节)。这句话有两种含义:第一,创世记的作者用这句话暗示他们并不是普通人,因为幔利至所多玛相距约四十哩,5 且路崎岖难行,常人要行走两天才可到达,6 但他们几个钟头后就抵达,实在令人惊讶。第二,「晚上」和第十八章的正午相比,可说是光与暗对比。7、8 (二)客人到所多玛的原因 就是代表耶和华到该城搜集证据,调查祂所听到的是否属实(创十八20~21),且看看在所多玛城中有多少个义人,是否达到十个。 (三)客人所遇到的主人 就是那在幔利接待他们之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他当时「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第1节)。9 旧约时代的「城门口」,乃是居民买卖的市场(王下十1;尼十三19)、聚集的地方(有石椅坐),10 就如大卫坐在城门口,众民都到那里(撒下十九8);「城门口」也是城中长老和其他领袖开会议事、11 处理紏纷和诉讼的场所(创廿三10;申廿一19,廿二15,廿五7;得四1;王上廿二10;伯五4;诗一二七5;摩五10)。12 或许罗得当时并不是独自一人坐在那里。这也可解释为甚么城中的居民知道有客人停留在罗得家中(第5节)。 无论如何,只有他一人看见异乡客,就立时有反应;这也暗示所多玛人不接待异乡客;下文将会指出,他们不但不接待,反要加害。 留心罗得所探取的行动:第一,「看见他们,就起来迎接」,(第1节),像亚伯拉罕那样热切。13 第二,「脸伏于地下拜」,(第1节),这比亚伯拉罕在第十八章第一节「俯伏在地」更有礼和庄重,因本处特别提到「脸」一词。14 他这样做表示把对方视为上宾。15 第三,他邀请客人留宿时,「我主啊,请你们到仆人家里洗洗脚,住一夜,清早起来再走」,(第2节)。「我主啊」〔donay〕,和亚伯拉罕在第十八章三节所用的「我主」〔donay〕原文不同,16 此处明显是跟人打招呼时所说的「先生」,而第十八节的「我主」可指上帝。 罗得跟他们打过招呼后,就发出邀请;正如前文已指出,他原意就是:请到我家里过一夜、洗洗脚,明早再上路吧。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1)他留两位客人在家中过夜,因当时已是晚间,客人不宜上路。 (2)他住的地方是房子(「家」),17 不像亚伯拉罕住在「帐棚」(创十八1);这分别不代表罗得比亚伯拉罕更富有,只因亚伯拉罕住在城外,而罗得住于城内。 (3)他提议客人翌日一早就上路(「清早起来再走」),意思是,他们应在所多玛人未起床前就离开,免得遇到不必要的麻烦。18 所以,罗得其实知道这城居民的恶习。 两位客人却一口婉拒罗得,说:「我们要在街上过夜」(第2节)。「街」〔rhob〕原指「宽阔的地方」,译作「广场」较佳,因指在城门口附近的广场。19 《和合本》在阿摩司书五章十六节,把同一个希伯来字译作「宽阔处」,因该词和下一句的「街市」平行。 为甚么客人不想前往罗得家中过夜?他们这样拒绝别人接待,在中东是极不寻常的举动,罕有发生,20 可能他们试验罗得的真诚;21 第二,作者也通过他们的话,暗示在罗得家中住宿将会有意料不到的麻烦。 (四)客人婉拒,罗得不接受。 他「切切地请他们」(第3节),有两点值得留意:第一,为甚么罗得这样做,甚至似乎要强逼他们在他家中留宿?22 这是否因为两位天使以年青英俊的美男现身,23 而他熟知城中男人丑恶可耻,若两位客人留在街中,必会悲剧收场?24 第二,罗得这样迫切地邀请客人,叫人想起他叔父亚伯拉罕如何恳切请求耶和华改变主意,拯救所多玛城中的义人,且因他们而饶恕所多玛城;罗得也恳切请求客人改变主意,留在他家中过夜,他这样做也救了他自己一命,他的家人也因此得到饶恕和获救。 (五)客人接受罗得招待 创世记的作者在这里用了「筵席」(第3节)一词,这词在创世记乃形容「满月喜酒」(创廿一8)、婚筵(创廿九22)、寿筵(创四十22),都是满桌佳肴;但罗得为客人所预备的只不过是几块「无酵饼」,25 这是最容易、最省时预备的食物(出十二39;撒上廿八24)。他和他的叔父不同,亚伯拉罕对客人说:「我拿一点饼」(创十八5),预备的却是「筵席」。 不但如此,亚伯拉罕、撒拉、仆人都参与款客的工作,本章只提到罗得亲自为客人预备食物。 ii. 罗得保护他的客人(十九4~11) 本分段表明所多玛人罪大恶极,他们实在行「可憎的事」(结十六)。 (一)事情发生的时间 客人吃完饭,正准备就寝,「他们还没有躺下」(第4节);令人恶心的事就发生了。 此处用「躺下」描叙睡觉,因为这词可暗示性交,26 就如波提乏妻子对约瑟说:「你与我同寝罢」(创卅九7),原作「你和我一同躺下」。创世记的作者此处提到两位天使未曾「躺下」,为下一节所多玛人所提出那猥琐的建议留下伏笔。 客人「还没有躺下」,所多玛人就出现,反映他们如何焦急、急不及待行恶。 (二)事情发生的经过 (1)「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第4节)。「城里各处的人」原作「城中各地(从这边到那边)的男人」,27 「连老带少」再强调全城的「男人」,因为「老少」这对比乃代表全部,28 并不是说那些围攻罗得房子的,只是「鸡皮鹤发」的老翁和「少不更事」的小伙子,29 乃是全城的男人都前来参与作恶。作者用了「城里各处」和「连老带少」两句话描写「全城的人」,不分地区、不分年纪,都有分犯罪。30 这岂不是暗示这城除了被围攻的罗得,「一个义人都没有」?所多玛被毁灭乃是罪有应得。 (2)他们不但围攻,还大叫大嚷:「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那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第5节)。城中男人要求罗得把客人交出来,任他们污辱、为所欲为。 正如前文指出:「任我们所为」原文直译:「我们可以认识他们」。「认识」〔yada〕这动词在旧约出现了九百四十八次,其中十五次乃指「性交」;31 八次是男人为主词(创四1;17、25,廿四16,卅八26;士十九25;撒上一19;王上一4),五次是女士为主词(创十九8;民卅一17;士十一39),只有两次(本节和士十九22)乃是男人为受词,即是同性的媾交。32 英文 “ sodomy ”(意为「鸡奸、兽奸」也源于「所多玛」(Sodom)。33 有人反对把本节的「认识」解作「性交」,34 但这和下文不合,因为罗得称这样做为「恶事」(第7节),且建议把两个未嫁的女儿献出来,反映这些男人所要求的不是「大家倾谈」、「认识一下」、「增进友谊」这么美好。他们所要的,是满足「反自然的性欲」(犹7,《现代中文译本》)。 我们知道圣经反对同性性交,所多玛居民却好像不觉得这是甚么大错;而且,合城的人企图凌辱两个客人,也实在和中东待客应有之道大相违背。 犹太拉比认为所多玛人这样做,乃受城中富人怂恿,因他们不想外人迁来分薄利益;一有陌生人进城,这些富人就会推动城中男人要求和该客人性交,藉此吓怕有心移居去所多玛的外人。35 另一方面,「任我们所为」也反映出所多玛人那种放纵、只想玩乐的态度,把强奸客人当作一种娱乐。 (3)无论如何,罗得面对着这伤天害理的要求,挺身而出,硬着头皮从房子走出来,和这群来势汹汹的「暴徒」理论,「罗得出来,把门关上,到众人那里」(第6节)。值得注意的是,创世记的作者特别指出罗得「把门关上」,暗示他所做的为了保护在屋内的客人,不想他们受害。他本身也是一个勇敢的人,36 因门一关上,他也关了自己的后路,不能逃入屋内。37 (4)他尝试和这些不讲理的人讲道理,请求这些人不要这样做,「众弟兄,请你们不要作这恶事」(第7节)。他称他们为「众弟兄」,反映出:第一,这些要污辱客人的暴徒乃是男士。第二,他和他们熟稔,希望他们留情面给他,放过客人一马。第三,这样亲昵的称谓含有「软化」的作用,希望「回答柔和,使怒消退」(箴十五1)。第四,最重要的是,大家既为「弟兄」,不应彼此伤害,也不应伤害「弟兄」的客人,及下文提到的「弟兄」之女儿。这称谓叫人想起该隐和亚伯的关系。 (5)他愿意把两个未曾出嫁的女儿作为「代替」的「牺性品」,交出来任由他们蹂躏;「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第8节)。 「还是处女」原作「还未认识男人」,回应他们在第五节所要求的。 罗得这样做是「妥协」,以罪解罪,而不是指责他们不应这样做(虽然他曾提及「恶事」一词)。 (A)为甚么罗得这样建议?可能有六个原因:(a)他知道所多玛人所要的是同性媾交,或许这群变态的男人不会对他的女儿感到兴趣;这只是缓兵之计。(b)他作为他们的「弟兄」,他们可能不会伤害他的女儿。(c)当时情况紧急,他阵脚大乱,在燃眉之急下出此下策,未经过深思熟虑。38 (d)当时社会着重保护客人多过自己家人,他的做法在当时来说并无不妥。39 他为了尽自己义务去保护客人,不惜付出任可代价。(e)他这样建议,因在所多玛住久了,耳濡目染,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不觉得这是错误的。40 难怪他两个女儿也不觉得和父亲乱伦也何不妥。(f)或许他认为所多玛人强奸未曾出嫁的妇女,比反自然的性交,罪恶总要轻些。 我们不清楚他当时的想法,只知道这个提议不能接受,就如我们不能同意亚伯拉罕献出撒拉一样(创十二11~15);但对罗得来说,宁愿牺性女儿也不容让两个客人受凌辱(the lesser of two evils)。 (B)罗得没有征求女儿同意,便主动建议把她们献出来,这为下文她们也不征求他同意和他发生乱伦行为,留下伏线。 (C)这两个女儿有如亚伯拉罕在第十八章所提及的义人,亚伯拉罕求耶和华因为义人而饶恕所多玛,现在罗得也求所多玛人因为两个女儿而放过两位天使。 (D)罗得这样提议,类似士师耶弗他牺牲了他未出嫁的女儿(士十一31、34~40)。41 圣经记下作为我们鉴戒,不是鼓励我们仿效。 (E)「任凭你们的心愿」原文直译是:「你们看怎样好」,即是「你们认为甚么是善」,回应「分别善恶树」。所多玛人认为是好的(善),其实是极之不好(恶)。 (F)罗得指出他这样建议,乃因为要遵守当时款待客人的义务,42 「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作甚么」(第8节)。 「舍下」原指「楝梁」(参代下三7;王下六2在《和合本》却译作「木料」),用作支撑房子的,此词在本处可译作「在我屋檐下」,43 乃指罗得栖身之所。 (6)可惜这些男人因为兽欲攻心,理智尽失,耳朵都似乎聋了,罗得那番道理哪里会听进心内! 他们反唇相稽: (A)吩咐罗得滚开,「退去罢」(第9节),「不要阻碍我们做想做的事」。 (B)指出罗得只不过是外人,那有资格管他们,作他们的法官;「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作官哪」(第9节)。 创世记的作者曾用「寄居」一词描写亚伯拉罕下埃及(创十二10)。 「作官」一词有三件事值得留意:(a)它原指法官(《圣经新译本》),乃是法律的权威,断定甚么是对、甚么是错(回应第十八章十九节的「秉公行义」)。他们不觉得罗得有资格说他们所做的不对。(b)这和全无法律地位的「寄居」者成对比。(c)「官」在此也包括领袖,或「指挥官」。44 他们讽诮罗得,一个外人竟妙想天开,以为自己有权指挥城中的原居民,规定甚么可做、甚么不可做。 最讽刺的是,原来全城里只有这个寄居的外人是义人,他鹤立鸡群,唯一有资格指出他们的罪行。 (C)他们恐吓罗得,若还不知机而退,会用更残酷的手段对付他,「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第9节),意思是他们要凌辱他代替那两个客人。45 他们忘记了所多玛城欠下亚伯拉罕拯救之恩(创十四16),而亚伯拉罕冒死去抢救,乃因罗得在其中;所以,罗得可说是他们间接的救命恩人。但他们本性恶劣,加上欲火攻心,甚么都不顾了,只想满足他们的欲望。 (7)他们都不等罗得回复,立时就采取行动;他们不但「动口」,更「动手」,要用手推开罗得,往前冲,破门进入他的房子;「众人就向前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第9节)。罗得曾强逼客人在他家中留宿(「切切」〔pasar〕),现在他因为留客人住宿而被人「拥挤」,也是〔pasar〕;罗得强逼客人目的是保护他们,所多玛人挤逼罗得,目的是为了加害客人;何等强烈对比! (三)事情发生的结果 就在这千钓一发之际,门打开了,两位天使跟着做三件事: (1)「伸出手来,将罗得拉进屋去」(第10节),这是拯救的行动。46 (2)「把门关上」(第10节);上一次是罗得关门(第6节),今次是天使把门关上,就如耶和华亲手关上方舟的门(创七16),外面的人不可以进入。 (3)使罗得门外那些暴徒「无论老少,眼都昏迷」;「昏迷」这词在旧约还出现了一次,就是耶和华听了以利沙的祈祷,使亚兰人「眼目昏迷」(王下六18)。本处所多玛人「眼都昏迷」可有两种解释:第一,指他们被强光照射,立时眼瞎,47 就如保罗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徒九3)。霎时间所多玛人眼前漆黑一片,甚么都看不见。第二,他们并没有瞎眼,只是眼目昏眩,虽看得见,但昏花缭乱,看得不清楚,因为光线猛烈,48 眼睛几乎不能睁开,自然不知道哪扇门才是罗得房子的进口;他们「摸来摸去,总寻不着房门」(第11节)。 第二种解释合理,因为:(A)若他们眼瞎,为甚么继续找房门?(B)眼瞎本身已是很厉害的刑罚,上帝还要把他们完全消灭吗?除非我们接受这盲眼只是暂时的。(C)「昏迷」一词基本意思是「光线猛烈」,49 亚兰文旧约也把本句翻作「眩眼的大光」。50 这群暴徒前来罗得所住的地方,目的是要「认识」两位客人,现在竟然连罗得住在哪里也「认不到」,这是很大的讽刺。 另一方面,罗得本要保护客人,现却受客人保护。 (四)事情发生的含意 (1)所多玛人不但没有善待客人,尽了款客之道,反而还要加害客人。这是对人所作的恶事(人与人之间的罪恶),也是应做而不做的罪。51 (2)另一件应做而不做的罪,就是当他们行恶的时候,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起来劝吁、阻止、指斥(除了寄居的罗得)。 (3)因为全城的人都参与犯罪,一个义人都没有。 (4)他们虽然不知道客人真正的身分,但他们实际上犯了创世记第一至十一章常提的罪恶,就是逾矩、越限,作为人竟要和天使发生关系。 iii. 天使宣告要毁灭所多玛(十九12~13) 十九12 「二人对罗得说:『你这里还有甚么人吗?无论是女婿、是儿女,和这城中一切属你的人,你都要将他们从这地方带出去。13 我们要毁灭这地方,因为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 本分段乃是第十八章十六节至第十九章廿九节的高峰,正式宣布毁灭所多玛。 天使调查完毕,刚发生的事足以证明所多玛城只有罗得一个义人,不值得饶恕。天使因此采取行动: (一)拯救 他们要协助罗得把他的家人带走,远离所多玛。这些家人可能包括「女婿、儿女」(第12节)。把「女婿」放在较亲的儿子、女儿之前,实在有点特别,52 加上有三十七本抄本及撒玛利亚人五经都没有「女婿」一词,不少释经者赞成把它删去。53 不过,天使先提这些未来「女婿」〔参下文第14节的「诠释」(一)〕,或许因为他们不是和罗得同住,他当前急务就是去找着他们,劝他们离开。 另一方面,此处并无提及罗得的妻子,可能因为:第一,她已和他合而为一,不用分开提反。第二,天使知道她后来不舍得这城(第26节),并没有真的「从这地方出去」(第12节),故不提及她。 为甚么要速速离开?因为: (二)毁灭 他们要把所多玛完全毁灭,「我们要毁灭这地方」(第13节)。有两个问题要讨论: 第一,为甚么要毁灭?因为他们已证实耶和华所听见的呼声确实,必要这样严厉对付所多玛;「城内罪恶的声音在耶和华面前甚大」(第13节)。这「声音」一方面回应第十八章二十节,证实所多玛该受毁灭;另一方面也叫人想起本章第五节所多玛人的「呼叫」:「把他们带出来」。我们的主耶稣也因为犹太人呼叫:「释放巴拉巴给我们」(路廿三18)、「把他钉十字架」(可十五13、14),而被人当作罪犯钉死。 第二,谁会执行毁灭的工作?就是两个客人,「耶和华差我们来,要毁灭这地方」(第13节)。 iv. 罗得劝吁他的女婿(十九14) (一)罗得哪敢迟延,立刻出去找着女婿。由于此处「女婿」〔hatan〕,可指那些和女子订了婚或结了婚的男人,而动词「娶」又是过去分词,没有清楚的时式;所以,很难决定究竟是「娶了」或「将要娶」(第14节);七十士译本用「娶了」,武加大译本采用「将要娶」。 笔者赞成用「将要娶」,因为:第一,第八节提到罗得的女儿「还是处女」,除非我们接受罗得不只有两个女儿;若是,为甚么她们并没有和父母一同逃生呢?或许她们选择和丈夫一起,留在所多玛。第二,若是未来女婿,可解释他们为何不听罗得的话;他们以为这位未来岳父因他们有分参与刚发生的「骚动」(第4~5节),故用托辞取消婚约。54 (二)当得找着未来女婿,因为时间紧逼,不能再兜圈子,直截了当对他们说:「你们起来离开这地方;因为耶和华要毁灭这城。」(第14节) 哪知,「他女婿们却以为他说的是戏言」(第14节)。「戏言」原文字根和上一章撒拉的「暗笑」、「笑」(创十八12、13、15)相同;所以,罗得未来女婿不相信他的话,乃因为他所说的太荒诞、不可能发生的,就如九十岁的妇人不可能生儿子一样。对于罗得女婿来说,所多玛这样兴旺,一片太平,哪会遭毁灭?何况他们可能根本不相信耶和华是上帝,怎会相信祂的话呢? 我们常会批评罗得,说他为人其身不正、品行差、时常开玩笑,以致他的话不为人相信。55 这并不是本段经文的意思。问题乃在他两个未来女婿,不够眼光、远见,看不出自己道德出错及所处的险境,放过了得救的机会。 无论如何,罗得既不能说服两个未来女婿,垂头丧气回到自己家中。 v. 天使和罗得一家离开所多玛(十九15~16) 可能罗得回到家中,一家大小都陷入沮丧和无助的情况;他的妻子对所多玛依依不舍,女儿又舍不得和未婚夫永别,每一个人都在拖延,希望有奇迹出现。那两个「救命」的天使见情况不妙,时间又紧逼(「天明了」,第15节;这指凌晨时分,太阳快升起了),立刻采取行动: (一)他们「催逼」罗得(第15节),就如他曾「切切的请他们」一样(第3节,原文同一个字)。 (二)他们吩咐罗得(没有时间客气和客套):「起来!带着你的妻子和你在这里的两个女儿出去」(第15节)。 为甚么?「免得你因这城里的罪恶同被剿灭」(第15节),「罪恶」在这里可解作「罪恶所带来的刑罚」。56 他们不希望罗得和受罚的所多玛一同灭亡。 这正是耶和华答允亚伯拉罕的:不让义人和恶人一同被消灭(创十八23~24,同样用「剿灭」一词)。 (三)他们拉着罗得一家的手,「就拉着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第16节),拖他们离开;这是天使第二次拉罗得的手,上一次拉他入屋,今次却拉他出屋,因为: (1)「罗得迟延不走」(第16节)。57 罗得晓得催逼未来女婿赶快「离开这地方」,自己却「迟延不走」;教人的是一套,做出来的却是另一套。58 他「迟延」,59 可能有四个原因:第一,挂念那些不愿离开的女婿,竭尽心思,要想出新的办法说服他们。60 第二,他受未来女婿那番话影响,开始怀疑天使的说话。第三,没有勇气采取行动(和亚哈斯相似,赛七10~13)。61 第四,他害怕一出门口就遭袭击。62 (2)「耶和华怜恤罗得」(第16节),即是要饶恕他、不让他受损和致命(出二6;申十三8;撒上十五3、9)。63 (四)他们把罗得一家安置在城外暂时安全的地方,「安置在城外」(第16节),等罗得和家人稍为喘气。 (五)本分段天使的行动正和第一至三节倒转:那处记载他们抵达所多玛,罗得恳求他们在他家中留宿,免得他们受伤害;这里记叙他们离开所多玛,催逼罗得离开他的家,免得他和家人遭毁灭。 vi. 罗得求天使不要毁灭琐珥(十九17~22) (一)天使和罗得一家逃离所多玛城,天使在城外跟着吩咐罗得和家人两件事: 第一,继续逃走,走向山上(第17节),这指死海东面,后属于摩押的高山(罗得乃是摩押人的先祖)。罗得在山上才是真正脱脸、得救,就如挪亚方舟停在山上一样(创八4)。 第二,「不可回头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第17节)。不然,他们会「被剿灭」(第17节)。这表明要毁灭的不只是所多玛,乃是附近一带,包括由耶利哥至琐珥的「平原」。「不可回头看」本是强调要迅速离开,免得因为回头望而有所延误,重点是「赶快」;哪知罗得的妻子正因此招致杀身之祸。 (二)罗得立刻回答: (1)他不能接受天使的吩咐,「我主啊,不要如此」(第18节)。他一方面说「主」,另一方面说「不」,他并没有把自己的主权交出来,且要限制「主」应做甚么,不应做甚么。 这也是彼得的问题:「主阿,万不可如此」(太十六22),对主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约十三8),「主阿,这是不可的」(徒十14)。 (2)他不想逃往山上,因为: 第一,山太远了,怕未抵达已遭毁灭,「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这灾祸临到我,我便死了」(第19节)。 第二,不想完全放弃旧日的生活方式,希望任在所多玛邻近之地。64 第三,害怕在山上遇到人或兽袭击,他和家人就会死亡。这样,天使所做的一切就会白费;「你仆人已经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显出莫大的慈爱,救我的性命」(第19节),意思是:「你不愿见我在逃亡中死了,以致你所做的前功尽费」。 归根结柢,罗得乃像建告巴别城的人一样,向往城市的生活和保障。而且,他怀疑天使拯救他的能力,担心未去到山上就和所多玛一并灭亡。 虽然如此,天使仍要拯救他,因为这是耶和华的「恩」和「慈爱」;罗得获得救其中一个因素,乃耶和华的恩典。 (3)他请求天使准许他逃往一座小城,因为:65 第一,「这座城又小」(第20节),意思是城既然这么小,人口不多,天使应较易放过这城。阿摩司也用「微弱」作为求情的理由(摩七2、5)。「那城名叫琐珥(琐珥就是小的意思)」(第22节),由原有的名字「比拉」(创十四8),改为「琐珥」。第二,因这城「又近,容易逃到」(第20节),他不会未抵达已遭毁灭。 (三)天使再向罗得显出「慈爱」,答允了他所求的,且因为他的缘故不毁灭琐珥,就如耶和华应允亚伯拉罕,愿意为了城中的义人(虽然只有一个)饶恕了那城。 琐珥获饶恕乃因罗得的祈祷,再次可见祷告的功效。 (四)天使还吩咐罗得立刻起行逃往那里,因要等罗得一家抵达琐珥,才开始施行毁灭所多玛和其他城市;「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为你还没有到那里,我不能作甚么。」(第22节)。66 vii. 耶和华用火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十九23~26) (一)罗得按天使的吩咐赶忙逃往琐珥,抵达时「日头已经出来了」,和他们开始逃走(「天明」,第15节)已相隔好几个钟头。旧约用「日出」预表义人得救、恶人受刑(赛九2;玛四1~2)。 此处不再提及天使,他们或许已经返回天上。 (二)当罗得和家人抵达琐珥,毁灭就开始(正如天使所预告,第22节): (1)毁灭的发动 发动和下令今次的毁灭乃是耶和华自己,作者两次提及祂的名字:「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下来。 「降」原指下雨;耶和华在创世记第一次降雨,目的乃是使地上的植物可以生长(创二5),第二次降雨之目的,却是毁灭全地(创七4),今次也是为了毁灭,但所降下的却不是雨水。 (2)毁灭的过程 有两种讲法: (A)耶和华从天上降下「硫磺与火」(第24节),《吕振中译本》翻作「硫磺雨跟火雨」。「硫磺与火」本是两个名词,第二个名词「火」该解作形容词,67 即是「燃烧着的硫磺」(参《现代中文译本》)。68 耶和华在这里的举动,叫我们想起那穿细麻衣的人,把火炭「撒在城上」(结十2)。本章所撒下的,却是比火炭厉害得多,乃是像雨水般之「燃烧着的硫磺」。 (B)有些释经者把「硫磺与火」视为预表耶和华的刑罚(申廿九22;诗十一6;赛三十33,卅四9;结卅八22),不一定真从天上降下这些灭人的「武器」;69 他们认为这些城市毁灭乃因为地震(第廿五节的「毁灭」和第廿九节「倾覆」同一个字),地震把该区地下蕴藏的天然气体、硫磺和石漆(沥青)引发,一接触空气,便燃烧起来,酿成火灾,大火蔓延到附近的城市,无一幸免。70 接受这解释的人,把「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解作「这地震乃是耶和华亲自促使发生的」,71 而地震发生的时间和毁灭的程度也是奇迹。72 虽然笔者觉得(B)和经文没有冲突,但仍觉得(A)可取,因为:(a)这是经文最自然、直接的解释,且和创世记记载洪水时上帝「降雨」吻合。(b)第二种讲法(B)假设「倾覆」一定解作地震,这不是百分之一百肯定〔参下文(5)毁灭的程度〕。(c)第廿四节强调「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下。73 (3)毁灭的范畴 这包括「所多玛和蛾摩拉」(第24节),及「那些城和全平原」(第25节)。 (4)毁灭的对象 (A)「城里所有的居民」(第25节),无一生还,因懂事的没有一个是义人。 (B)「连地上生长的」(第25节),指地上的植物。为甚么要特别提及? (a)这样细腻去刻划被毁灭的对象,叫读者知道今次毁灭,无一生物幸免生还。(b)这回应第十三章,该处指出这一带「约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都是滋润的……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创十三10)。现遭刑罚后,截然不同,最肥沃的土地变成灰烬,甚么都烧光了。(c)回应上述耶和华在创世记三次「降雨」,第一次使植物生长,今次像第二次一样,目的都是毁灭,但所毁灭的对象乃回应第一次,使植物消灭。74 (5)毁灭的程度 第廿五节提到上述的对象「都毁灭了」(参第29节),这动词〔hapak〕原意乃是「倒转」,可以形容地震;75 但「都毁灭了」在本段可指比地震更厉害的「大灾难」76;这也是本词在约拿书第三章四节的意思。 (三)罗得的妻子也遭毁灭 耶和华只下令毁灭上述城市,可惜,罗得的妻子舍不得这些城市中的所多玛;她「回头一看」(第26节);结果,她「就变成了一根盐柱」(第26节,可参申廿九23),「盐」和毁坏、刑罚有关(士九45;诗一○七34;耶十七6)。77 以下三件事值得留意: (1)不少地方都有人变为石头的传说,最突出的莫过于望夫石,安徽当涂、江西德安、香港沙田、湖北的武昌都有雷同的记载。78 (2)圣经在此并没有详细描叙她怎样「变成了一根盐柱」。经文并没有说,她立时变成了「盐柱」;79 可能她被燃烧着的物体击中,当场倒毙,80 尸体跌在路边,后被盐和其他矿物遮盖,看起来就像一根倒在地上的「盐柱」。81 圣经并没有说她成了一根「直立」的盐柱。 有些释经者把本节视为「名源」(aetiology)的描叙,意思是,作者这样写,因该地有一些盐岩侵蚀后形成种种奇形怪状,甚至酷似妇女的形象,后来的人认为,甚中一个盐柱乃是罗得妻子的形象。82 支持这种解释的理由不充分,且和经文最自然的意思相反。 (3)圣经在此没有提出她为甚么要回头看。可能: 第一,她像丈夫那样舍不得所多玛,83 人虽离开,心仍留在城里。84 她可能最舍不得的是留在所多玛的财富,特别是那些不动产(物业)。85 所以,主耶稣警告我们:「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21)。 第二,她或许是好奇,想看一下所多玛烧毁的情况。 创世记前曾强调不适当的「观看」导致悲剧(夏娃、上帝的儿子)。 重点是:不听从天使的吩咐,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她违反了天使直接、清楚的宣告;所以,她就受到刑罚,有如亚比拿达的儿子乌撒违反了上帝的命令(民四15),就被击杀(撒下六6~7)。 viii. 结束:亚伯拉罕望向所多玛(十九27~28) 亚伯拉罕再次出现,「清早起来」(第27节)暗示他前一晚睡得不好,甚至不能入睡,因挂念所多玛及其中的罗得;大利乌也因为挂念在狮子坑中的但以理,「睡不着觉,次日黎明就起来」(但六18~19)。下一次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创廿二3),也是带着同样沉重的心情往摩利亚地去献上以撒。 亚伯拉罕一言不发,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他走到「从前站在耶和华面前的地方」(第27节),因他曾在这地和耶和华「理论」、「恳求」耶和华饶恕所多玛。 第二,他伸长颈脖俯视死海一带,观看他曾为它们代求的城市,想知道有甚么事情发生。 「观看」(第28节)回应第十八章三个客人「向所多玛观看」(创十八16)。后者的「观看」和调查及刑罚有关,亚伯拉罕「观看」,乃要知道所多玛是否受了刑罚。 他所看到的是「那地方?气上腾,如同烧窑一般」(第28节)。「?气」指黑烟,诗人提到黑烟把皮袋熏黑(诗一一九83);一缕一缕的黑烟,遮盖大气层。「如同烧窑一般」原作「如火炉的烟」,这些城市已变成大火炉,不断冒出黑烟,浓烟沵漫,把蓝白的天空污染了。 亚伯拉罕一看就知道这些城市己受了刑罚,证明所多玛城里没有十个义人,耶和华因此并没有因为这些义人而饶恕这城。 但是,他第二个请求,就是求耶和华不要把义人和恶人一并毁灭,这有否得到接纳呢? 他得不到答案,只有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该地,就是他向耶和华发出这两个请求的地方。他不知道耶和华有没有按祂所求的去做。 大地只留下一片沉寂。 ix. 附录:罗得获救后的遭遇(十九29~38) (一)本分段一开始就回应上一分段,亚伯拉罕或许在担忧耶和华有否答应他的请求,不要把义人和恶人一并毁灭。 原来耶和华答允了,「当上帝毁灭平原诸城的时候,他记念亚伯拉罕,正在倾覆罗得所住之城的时候,就打发罗得从倾覆之中出来」(第29节)。罗得并没有和所多玛人一并消灭,因为耶和华「记念」他的叔叔亚伯拉罕。 洪水时期,上帝「记念」挪亚和方舟里一切生物,就使水退(创八1);今次耶和华所「记念」的不是祂所拯救的罗得,乃是亚伯拉罕,或说亚伯拉罕的祈祷。 为人代祷大有功效。 (二)那么,被救出的罗得如何呢? (1)搬家上山 当天使叫他逃往山上,他婉拒,现在却主动由琐珥搬往山上,「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第30节);在山上他们选了「一个洞」作为居所(第30节)。以利亚逃避耶洗别追杀,也进了何烈山的「一个洞」,住在洞中(王上十九9)。86 为甚么他搬家?因为「怕住在琐珥」(第30节);他怕甚么呢?可能:第一,他害怕琐珥的居民欺负他和两个弱质女儿。87 第二,他怕上帝会改变主意,按原定计划把琐珥都消灭。88 第三,他因为住在「灾场」所多玛附近,心有余悸、常有梦魇,充满了害怕。就如最近报载新疆伽师县发生黎克特制六级大地震后,居民害怕地震再发生,宁愿搭帐篷露宿,也不愿回到旧居。89 以上都是推测,创世记的作者并未指出他害怕甚么。 (2)乱伦悲剧 父女相依为命,日子应可以过得去;但是,罗得女儿担心没有机会生儿育女,唯有出此下策,和父亲乱伦,藉此为自己获得儿女,「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第30节),并不是「为父亲」存留后代。90 她们两个这样做,动机不正,生儿女乃是为了自己,完全不顾及这些儿女的好处。 以下十点值得留意: (A)她们这样做,因为「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规进到我们这里」(第31节),即是她们嫁人的机会很微;91 因为父亲年纪大了,不会再结婚生子,92 不能为她们积极去物色夫婿。另一方面,罗得或许吸取了在所多玛居住的教训,不准她们和山下城市的人交往,她们也可能害怕误托终身,不敢随便与该地的男人交往。所以,在绝望的境况里,唯有向父亲「下手」。 (B)旧约用「进到我们这里」描叙性行为,只出现两次(本节和申廿五5),都指「亲属」性交。93 (C)罗得曾计划牺牲她们去保护客人,现在她们也牺牲罗得去得到后代;他怎样待人,人也怎样待他,只不过这些「人」竟是他亲生女儿。 罗得和女儿的动机不是邪恶,但行动却不值得赞许。 (D)讽刺的是,天使曾拯救罗得和他的女儿脱离险境,以致她们可以不用牺性自己的童贞;现在,她们并没有面对任何危险,但却主动牺牲童贞和父亲的尊荣。 (E)她们把父亲灌醉,「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第32节);94 这反映父亲若知道她们的计谋,一定不会同意。95 罗得仍然保持义人的伦理。不过,罗得也犯错,因容让女儿把他灌醉,他应该制止及坚持不饮过量的酒。96 罗得醉酒明显回应挪亚获救后的遭遇,也因为醉酒而犯错,导致儿孙被咒诅,就如罗得的后裔受咒诅一样。 (F)两个女儿「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第33、35节),罗得都不晓得;这里又是用对比代表全部(诗一三九2,「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罗得根本不知道女儿做过甚么事。 (G)本分段两次提到罗得「不知道」(第33、35节),这动词回应本章前所提及的「认识」(第6、8节),也叫人想起挪亚醒后「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创九24)。 (H)创世记的作者并没有记下罗得后来知道女儿向他所作的事有何反应,他似乎不但有时候做事犹豫不决、举棋不定,且十分被动,没有主见。另一方面,或许他觉得太羞耻,激动到连一句话也讲不出。97 其实,第三十至卅八节用两个角度描叙罗得被动、懦弱,没有履行父亲应有的尽任:(a)创世记提到「同寝」,通常都是男做「主词」,98 但这动词在本分段出现了五次,罗得都是「受词」。(b)本分段记载给儿子起名的都是他女儿,而不是作为父亲 / 祖父的他。 (I)两个女儿对于这乱伦行为似乎觉得「正常」,不以为忤。这是否反映出她们受所多玛的伦理、道德观影响呢?99 (J)两个女儿和罗得「同寝」的结果(第33、35节),就是生下了「摩押」和「便亚米」(第37、38节)。 「摩押」意为「从我父亲来的」、100 「父亲的水(种子)」,101 他是「摩押人的始祖」(第37节)。102 「便亚米」意为「我亲属的儿子」,他是「亚扪人的始祖」(第38节)。103 两个名字都反映他们如何受孕,两族人都成了以色列人的世仇(士三12~30,十一4~33;撒上十一1~11;撒下八2,十1~19;王下三)。104 不但如此,这两族人后来犯了所多玛人的罪,就是不接待异乡客,以致受到咒诅(申廿三3~7)。 (3)悲惨结局 (A)罗得本有好的开始,和叔叔亚伯拉罕一同离开哈兰,前往应许之地,但因为错误的选择,加上和恶人结交、同住;到头来,他失去了家产、妻子,且犯了乱伦,从此销声灭迹。圣经甚至没有提及他去世,这和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那里,他两个儿子以撒、以实玛利把他埋葬」成了对比(创廿五8~9)。 (B)不但罗得自己晚节不保、晚年不快乐,且他和女儿所生下的后代,后和亚伯拉罕的子孙长期对敌,受到咒诅。 不过,在悲惨中仍有恩典,本章记叙了毁灭,最后却以「婴儿出生」作结束,留下一线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