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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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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但当说上帝“洁净祂的教会”免于一切罪恶,应许在洗礼中赐予救赎的恩典,并在祂的选民中成就此恩时——我们更倾向于将这些表述与罪的罪责相关联,而非罪的存在本身。
在祂儿女的重生过程中,上帝确实摧毁了他们内心的罪恶国度(因为圣灵赐予他们力量,使他们在争战中得胜);尽管罪恶不再掌权,但它仍继续存在于他们心中。
因此,我们说,“旧人已被钉在十字架上”,在神的儿女中,罪的律法已被废除,然而仍有一些残余存在;这些残余并非要支配他们,而是要使他们因意识到自己的软弱而谦卑。
我们承认,这些罪确实不被归咎于他们,就像这些罪根本不存在一样;但我们同样认为,正是由于上帝的怜悯,圣徒们才得以从这种罪责中解脱出来,否则他们本应被公正地视为罪人并在上帝面前负有罪责。
要证实这一观点并不困难,因为圣经中有明确的证据予以支持。
还有什么比保罗在《罗马书》中的宣告更明确的呢?
首先,我们已经证明他在那里是以一个重生之人的身份说话;奥古斯丁也用最有力的论据证明了这一点。
我暂且不提他使用“恶”和“罪”这些词汇。
然而,那些想要反对我们的人可能会对这些话提出异议,但谁能否认对神律法的反抗是邪恶的?谁能否认对公义的反对是罪恶的?最后,谁会不承认哪里有属灵的痛苦,哪里就有罪责?
保罗对这种疾病的所有描述,都予以了证实。
此外,律法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可以据此简明决断这一问题。
因为我们被命令要全心、全意、全力爱上帝。
既然我们灵魂的一切能力都应当被对上帝的爱所占据,那么显然,那些在心中容纳丝毫私欲,或在思想中容纳任何可能使他们偏离对上帝之爱而陷入虚妄之念的人,都未能履行这一诫命。
那么呢?灵魂的这些特性——受突发情感影响、通过感官认知、在思想中形成观念——难道不是人性使然吗?
当这些特性为虚妄腐败的思想敞开大门时,难道不正是表明了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对上帝的爱吗?
因此,凡是不承认肉体的一切不节制欲望都是罪恶,并且不承认他们所称的“引发罪恶的欲望”是罪恶之源的人,必然会否认违背律法就是罪恶。
12.
如果有人认为,将人类所有的本性自然欲望一概予以定罪是荒谬的,因为这些欲望是上帝——自然的创造者——所赋予的,那么我们回答说:我们绝非谴责那些上帝在人类初次创造时就深深植入其本性中的欲望,因为这些欲望若被根除,便会摧毁人性本身。我们所定罪的,仅仅是那些那些抗拒上帝诫命的狂妄无度之欲。
然而,由于人性的败坏,其所有能力都已如此扭曲和腐败,以至于混乱和放纵在我们的一切行为中都显而易见;因为欲念与这种过度行为密不可分,因此我们断言欲念本身已然败坏。
或者,如果希望用更简洁的语言概括我们的观点,我们可以这样说:人类的所有欲望都是邪恶的;我们认为这些欲望是有罪的,并非因为它们是自然的,而是因为它们是过度的;我们断言它们是过度的,因为从一个腐败和污染的本性中,不可能产生任何纯洁或无瑕的东西。
奥古斯丁的观点与本论并无实质分歧,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所偏离这一教义。
当他过于害怕伯拉纠派试图加诸于他的恶名时,他有时会避免使用“罪”这个词;然而,当他说“罪的律法仍存在于信徒中,唯有罪责被废除”时,他已充分表明自己并不反对我们的观点。
13.
我们将引用其他一些段落,从中奥古斯丁的观点将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在他的著作《斥朱利安》第二卷中,他写道:“这罪之律法,在属灵的重生中已被废除,却仍在必死的肉体中存续;因信徒藉圣礼重生,罪咎得以消除,故此罪之律法已被废除;但它仍存续着,因为它催生出那些连信徒也须与之抗争的欲望。”
又说:“因此,即使在如此伟大的使徒身上,虽然罪的律法在洗礼中被废除,但并未彻底根除。”
又说:“罪的律法,其残余的罪责在洗礼中被除去,安布罗斯称之为不义;因为肉体的情欲与灵相争,本就是不义的。”
又说:“罪在使我们受其辖制的罪责中已经死亡;尽管已经死亡,它仍会叛逆,直到被埋葬的完美所治愈。”
在第五卷中,他更加明确地指出: “心灵的盲目既是一种罪恶,因为它表现为人拒绝信靠上帝;又是一种对罪恶的惩罚,因为它使骄傲的心灵受到应得的惩罚;当任何罪恶因心灵的盲目而被犯下时,它同时也成为导致罪恶的原因;
同样,肉体的私欲与圣灵争战——既是一种罪恶,因为它是对心灵治理的违抗; 也是对罪的惩罚,因为它是因不服从者的过失而加诸的;同时也是导致罪恶的原因,或因背离而同意,或因感染而产生。”
在这里,他明确称其为“罪”,毫无含糊;因为,在推翻错误、确立真理之后,他便不再畏惧诽谤;
同样,在《约翰福音讲道集》第四十一篇中,他无疑表达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若你在肉身中服侍罪的律法,就当遵照使徒本人的教导——‘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肉体中作王,使你们顺从它的私欲。’他并非说‘不要让罪存在’,而是说‘不要让罪作王’。只要你们活着,罪必然存在于你们的身体中;至少要让它失去其统治权,使它的命令不得实现。”
那些主张情欲并非罪恶的人,通常会引用雅各书中的这段话——“情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但这一反对意见很容易被驳回;因为,除非我们认定雅各在此处仅指实际恶行,或本罪,否则即使是邪恶的意愿也不能被视为罪了。
但既然他将放荡和犯罪的行为称为情欲的产物,并赋予它们“罪”的名称,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情欲本身不是一种邪恶之事,也不必然意味着它不值得在上帝面前受到定罪。
14.
当今时代,有些重洗派信徒竟幻想出一种我无法理解的狂热,他们陷入某种疯狂的放纵,而非灵性的重生。——他们认为,上帝的儿女既然已恢复到无罪的状态,便无需再费心抑制肉体的放纵,反而应当顺从圣灵的引导,在圣灵的指引下,绝不会犯错。
若非他们公然且傲慢地传播此种观点,人们绝不会相信人类的思维会陷入如此疯狂境地。
这确实是荒谬绝伦的;但那些自欺欺人,将上帝的真理扭曲成谎言的人,因其亵渎的狂妄,理应受到这样的惩罚。
难道尊卑贵贱、是非曲直、善恶美丑、德行与恶习之间的所有区别,难道都必须被消除吗?他们说,这种区别源于旧亚当的诅咒,而我们已通过基督得以从这种诅咒中解脱出来。
那么,难道,现在贞洁与淫乱、诚实与欺诈、真理与谎言、公平与掠夺之间不再有任何区别吗?
他们宣称:“抛开一切虚妄的恐惧吧!圣灵绝不会命令你做任何邪恶之事,只要你坚定不移、无畏地顺从圣灵的引导。”
谁不为这些荒谬的观念感到震惊?
然而,这种哲学在那些被欲望的狂热蒙蔽了双眼、抛弃了常识的人中却颇为流行。
但他们为我们捏造的是怎样的基督,又是怎样的圣灵呢?
因为我们只承认一位基督和他的圣灵;先知们曾颂扬他,福音书宣称他已被启示,但福音书并未给我们这样的描述。
那圣灵不是谋杀、淫乱、酗酒、骄傲、争竞、贪婪或欺诈的庇护者;而是仁爱、贞洁、节制、谦逊、和平、温和与真理的源头。
祂并非狂热的灵,鲁莽行事,不分是非;而是充满智慧与理解,能够正确分辨正义与不义。
祂从不鼓动放荡不羁的放纵行为;而是明辨是非,区分合法与非法,倡导节制与克己。
但我们为何还要费力去驳斥这种荒谬的狂热?
对基督徒而言,圣灵并非一个狂暴的幻影,既非人们自己在梦中创造,也非从他人发明中获得;而是他们虔诚地在圣经中寻求对他的认识;
圣经中关于他有两点教导——首先,他被赐予我们是为了我们的成为圣洁,使我们从一切污秽中得以洁净, 并引导我们顺服神的公义;这种顺服若不制服情欲,便无法实现,而这些人却允许情欲肆意妄为;其次,我们虽因他的圣化而得以洁净,然在肉身重担之下,便仍被诸多恶习与软弱所环绕。
因此,既然我们离完美尚远,便当时时不断进步;既然我们被恶习缠绕,便当日日与之争战。
此外,我们也应当摆脱一切懈怠的安逸,保持最警醒的专注,以免在缺乏警惕的情况下,被肉体的陷阱所困扰和击败; 除非我们确信自己已取得比使徒更大的进步;尽管如此,使徒仍被“撒旦的使者”击打,为使他的力量“在软弱中得以完全”;并且他忠实地描述了肉身与圣灵之间的冲突,这是他亲身经历的。
15.
当使徒在描述悔改时,列举了七种情况,这些,或是导致悔改的原因,或是悔改带来的结果,或是悔改的组成部分,他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
这七种情况是:谨慎、辩解、自责、恐惧、渴望、热忱、报复。
我不敢断言它们究竟是原因还是结果,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两者都有可以支持的论据。
它们也可以被称为与悔改相关的情感;但既然我们可以在不讨论这些问题的情况下理解保罗的意思,我们就满足于对它们的简单解释。
他接着指出:属神的忧伤会带来谨慎。
对于一个因得罪了上帝而深感不安的人来说,这种痛苦同时激励他勤勉警醒,使他能彻底挣脱魔鬼的罗网,更谨慎地防范其阴险的攻击,以免今后违背圣灵的引导,或因疏忽大意而陷入安逸的危险境地。
接下来是自我辩解,在此处并非指罪人试图通过否认自己的过错来逃避上帝的审判;而是一种借口,其本质更多在于对惩罚的恳求减免,而非对自身正义的自信。
正如那些并非完全丧失责任感的孩子,他们在承认并忏悔自己的过错时,同时又反对惩罚,并且为了获得宽恕,他们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证明自己并未抛弃对父母应有的敬重;简而言之,他们以这种方式为自己辩解,并非为了证明自己清白无辜,而是仅仅为了获得宽恕。
随后是自责,罪人会在内心深处痛悔,与自己争辩,并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愤怒,同时他会回想起自己对上帝的背叛和忘恩负义。
“恐惧”一词指的是,每当我们反思自己的过失,以及上帝对罪人那可怕的严厉惩罚时,心中所产生的那种战栗之感。
因为我们无法不被一种惊人的不安所震撼,这种不安教导我们谦卑,并使我们在未来更加谨慎。
如果前面提到的谨慎是恐惧的产物,那么,现在我们就能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一致性。
他似乎是用“渴望”一词来表示对职责的勤勉和对命令的迅速服从,而对自身过失的认知应当成为这种勤勉和服从的最强大动力。
与之类似的是“热忱”的含义,他紧接着提到这一点;它指的是当我们被这样的想法激起时,心中燃起的热情:“我做了什么?如果不是上帝的仁慈拯救了我,我又会落入何种境地?”
最后一点是报复或惩罚;因为我们对自己越严厉,对自己的罪过越严格地审视,我们就越应该怀有更强的希望,相信上帝会仁慈和怜悯。
确实,一个对神圣审判心存敬畏的灵魂,必然会对自己施加某种惩罚。
真正虔诚的人会体验到羞耻、困惑、哀叹、自我厌恶等情感所蕴含的惩罚——这些皆源于对过犯的严肃认罪。
但须谨记:自我惩罚当有节制,免得悲伤将人吞没;因惊惶的良心最易坠入绝望深渊。
而通过这种诡计,撒旦只要察觉到有人因对上帝的敬畏而感到沮丧,便会将他们越推越深,陷入悲伤的深渊,使他们永远无法再站起来。
诚然,若最终化为谦卑,且始终怀抱着获得宽恕的希望,这种恐惧便不会过分。
然而罪人仍当谨记使徒的训导,在激励心灵自责之时,须防备因过度的恐惧而感到疲惫,并在心灵上变得软弱;因为这会使我们远离上帝,而上帝正是通过悔改呼召我们归向祂。
关于这一点,伯纳德也给出了非常有用的劝诫:“为罪忧伤确属必要,但不可永无休止。
我劝你时常放下对自身过失的焦虑追忆,转而怀抱对神恩的甘美追思。
让我们将蜂蜜与苦艾调和,当这甘苦交融的良药下咽时,其有益的苦涩便能恢复我们的健康;如果你反思自身的卑微,也当默想上主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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