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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ht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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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圣经注释 - 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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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 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创十三1~十四24
  本段开始讲论亚伯兰和侄儿罗得的关系。对于无子的亚伯兰来说,侄儿罗得占有特殊的地位,他会否过继作为亚伯兰的养子,帮助亚伯兰由一人成为「大国」呢(创十二2)?罗得会否在上帝所宣告的应许中扮演任何角色呢?
  本段分为三部分:
  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创十三1~13)。
  亚伯兰获上帝应许赐地和后裔(创十三14~18)。
  亚伯兰奋勇救罗得(创十四1~24)。
  这三部分是交叉平行(A、B、A'),中间突出了上帝向亚伯兰所宣告的应许。
  创世记提及不少兄弟相争,如该隐和亚伯、以实玛利和以撒、以扫和雅各、十兄弟和约瑟。有释经者认为罗得父亲早逝,他拉把罗得视为儿子多过孙儿,这两章经文(第十三至第十四),可视为罗得和亚伯兰相争。1
  这讲法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如亚伯兰和罗得是否被创世记的作者视为两兄弟呢?这几章经文岂不是把罗得描述为亚伯兰的跟随者,需要受保护?另外,他们两个真正相争吗?在第十三章亚伯兰完全没有和罗得相争,只是他们的仆人争斗;当他们后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时,亚伯兰也让罗得先选择,全不争竞。第十四章所记载的亚伯兰岂不是罗得的「拯救者」,多过兄弟或相争者吗?
参一 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创十三113
以下九点值得注意:
  (一)第一节《和合本》把「罗得」放在「并一切所有的」之前(《当代圣经》也是),这不是原文的次序,「罗得」该在「并一切所有的」的后面(参《吕振中译本》、《思高本》、《新译本》)。
  创世记的作者为甚么把罗得放在财物之后呢?参本节的「诠释」(二)。
  (二)第二节「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极多」,原是「亚伯兰的牲畜、银、金极多」。除了《和合本》,其他中文圣经都把牲畜放在前面,且把「金」排在「银」之先,因为读起来比「银、金」较通顺。1
  (三)第六节「那地容不下他们」,名词是阴性,动词却是阳性。撒玛利亚人五经因此把动词改为阴性。2
  (四)《和合本》把「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这句话,放在第七节末,原文次序刚相反,应是「亚伯兰的牧人和罗得的牧人相争;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参其他中文圣经)。最后这句话解释为甚么牧人会相争。
  (五)第八节「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中间本有连接词(「和」,《和合本》作「也」),这可以是解释的连接词,本节这两话可作「你我不可相争,即是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不可相争。」
  (六)第八节「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是弟兄)」,原作「因为我们是男人、兄弟」,「兄弟」解释「男人」,故可直译为「因为我们是兄弟」。《吕振中译本》译作「我们是族兄弟」;《思高本》译「我们是至亲」(《现代中文译本》、《圣经新译本》也是一样),《当代圣经》的翻译:「你我情同手足」,这翻译可取。
  为甚么亚伯兰要说:「我们是男人、兄弟」,而不直截了当说:「我们是兄弟」?参本节的「诠释」(二)。
  (七)有些抄本把「直到琐珥」(第10节)写作「直到琐安」(埃及城市)。3 我们应保留「琐珥」,因该城常和所多玛、蛾摩拉同列(创十四2、8,十九22~24、30)。
  (八)第十二节「直到所多玛」,可作「接近所多玛」。4
  (九)第十三节「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原作「所多玛人是可恶和罪人,在耶和华面前极大」,有释经者建议把「极大」视作形容「耶和华」,全句变作「所多玛人在伟大耶和华面前是可恶和罪人」。5
 结构
(i) 引言 十三1
(ii) 问题 十三2~7
(iii) 解决 十三8~11
(iv) 结束 十三12~13
  以下五方面值得注意:
  (一)我们可把本段分为两大部分:6 第一,第一至第五节是「报告」。第二,第六至第十三节是「相争」。
  (二)创世记的作者把本段放在第十二章后面,一方面因为两件事发生的次序本是连接,另一方面也因两件事相似:第十二章(第10~20节)亚伯兰靠己力和聪明,去面对旱灾引致的饥荒;今次罗得为了避免旱灾引致的饥荒,而选择了水源充足的约但河平原。他以为这样的决定最聪明,到头来却碰到一鼻子灰。
  作者把两段放在一起,间接表达出单靠己力面对危机的危险。
  (三)本段和第十二章有密切的连系,如第一节(「一切所有的」)、第二节回应第十二章二十节,第二节(「金、银、牲畜」)回应第十二章十六节,第三至第四节(「伯特利和艾中间」)回应第十二章八至第九节等。7
  本段第十节提到「埃及」,除了回应第一节,也叫人想起第十二章第二段(第10~20节)。
  (四)第六节指出问题的核心,就是他们财物太多,「不能同居」。第九节亚伯兰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请你离开我」,第十一节罗得就「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
  可见创世记的作者通过本段的结构,把这主题一次又一次带出来,到了本分段末,作者再次说「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第12节)。罗得愈分愈远。
  (五)本段用了不少的插句(括号 / 注解),包括:第一,第二节。第二,第五节。第三,第七节上(「当时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第四,第十节中(「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第五,第十三节。
  第三和第五彼此呼应,前者提及迦南人,后者却指出所多玛人。8
参二 亚伯兰获上帝应许之地和后裔(创十三1418
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一)第十四节「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思高本》翻作「请你举起眼来,向东西南北观看」,这吻合原文。其他中文译本都不这样翻译,可能觉得上帝吩咐人做事,不须说:「请。」
  为甚么此处用「请」呢?请参本节的「诠释」(一)。
  (二)第十七节「你起来」(全部中文圣经都是这样翻译),英文圣经却有不同的译法,如「来吧」,1 或没有译出来;2 因为「你起来」假设亚伯兰当时是坐下,这和上下文不吻合。3 究竟此处是甚么意思?该如何翻译?参本节的「注释」(二)。
 结构
(i) 引言 十三14a
(ii) 吩咐 十三14b
(iii) 原因 十三15~16
(iv) 吩咐 十三17a
(v) 原因 十三17b
(vi) 结束 十三18
  以下四方面值得注意:
  (一)耶和华在本段提出的两个原因:第一个包括了「地」(第15节)和「后裔」(第16节),第二个和「地」(第17节)有关;三节交叉平行(地、后裔、地)。
  (二)本章分为两段:上一段亚伯兰和罗得冲突(第1~13节),本段却是应许。上一章同样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应许(创十二1~9),第二段亚伯兰和法老的冲突(创十二10~20)。
  如把两章放在一起,又是交叉平行:应许、冲突、冲突、应许。4 人的问题不能阻止上帝的应许兑现。
  (三)本章这两段亚伯兰和罗得还有其他相应的地方:5第一段本段分开 (第9、11节) (第14节)举目看见 (第10节) (第14节)向左向右 (第9节) 东西南北 (第10节)全平原 (第10节) 全地 (第14节)帐棚(第12节) (第18节)
  (四)本段最后一节提及亚伯兰的行程,回应本章开始时,他从埃及上到南地,首尾相应。而且,本章两次提及亚伯兰筑坛(第4、18节)。所以,不少释经者认为本章应作一单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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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i. 引言(十三1
  (一)当亚伯兰被赶离埃及,他就回到老家「南地」(第1节)。9 创世记的作者并未交代该地的饥荒是否已结束。不过,亚伯兰今次既是被人赶走,就算该地仍有饥荒,也非归回不可;他无选择可言。
  (二)那在第十二章第十至第廿节「失迹」了的罗得,再次出现。有两件事须注意:第一,此处他的名字像在第十二章第五节一样,排在撒莱之后。10 这吻合创世记第二章上帝设立婚姻制度时的构想,夫妇的关系最首要;对亚伯兰来说,妻子应比侄儿占更重要的地位。第二,原文把罗得的名字排在亚伯兰财物的后面,作者这样做,暗示罗得和亚伯兰关系疏离,为下文他们分开留下伏笔。11
  (三)创世记的作者描叙由埃及上南地的旅程为「上去」(第1节),因为由南至北;埃及文也用相同的动词记载埃及官员前往迦南。12 值得注意,以色列人后来出埃及,也是带着兵器「上去」(出十三18);亚伯兰再次成了后裔的先驱。
  (四)当亚伯兰一家大小回到南地,本以为逃过埃及的厄运,回到较熟悉的地方,可以喘一口气,享受平静的生活;那知,新的问题又出现。13
ii. 问题(十三27
(一)人生所遇到的问题种类繁多,有些是因为缺乏、不足而产生,这里的问题却相反,乃因拥有太多东西。
  作者一开始就指出亚伯兰十分富有,他有很多「金、银、牲畜」(第2节);这都是人所梦想得到的东西。有四点值得留意:
  (1)当亚伯兰获法老送大礼时,「金、银」并不在所列的名单内。这些贵重金属从何而来?有两个可能:第一,法老曾送他这些宝物,只是未有提及;亚比米勒也给亚伯兰一千银子作为遮丑费,这可支持这说法(创廿16)。14 不过,这假设法老和亚比米勒做法相同,我们未有足够的资料证实这假设正确。第二,这些「金、银」乃是他在哈兰时所赚取的。这可取,因为:
(A)第十二章提及他们在「哈兰所积蓄的财物」(第5节),「财物」可能包括「金、银」。
(B)设若「财物」不包括「金、银」,亚伯兰离开哈兰前,可能把「财物」卖了换取「金、银」,容易携带。15
  (2)此处把「牲畜」排在「金、银」之后(第2节),因为「牲畜」乃是下文的争拗之导火线。16
  (3)「极多」(第2节)一词,原文和第十二章第十节饥荒「甚大」同一个字,创世记的作者藉此暗示:第一,上帝帮助亚伯兰,使他通过「大」饥荒变成「大」富翁。第二,当亚伯兰下埃及,他面对的是「大饥荒」,今次由埃及上来,他要面对「大财富」所导致的麻烦。17
  (4)作者在第一和和第三节之间插入本节,目的是为下文的争论留下伏笔;下一节才是接续第一节。
  (二)第三节继续第一节记叙亚伯兰的行程:
  (1)亚伯兰由「从南地渐渐往伯特利去」(第3节)。他分阶段(「渐渐」的意思)由一处去到另一处;畜牧通常找到水原和草地,就停在那里一段时间;而且,牲畜需要竭息,不可以不停地行走(创卅三13)。
  (2)亚伯兰之目的地,乃是他从前住过的地方,就是「伯特利和艾的中间」(第3节),「也是他起先筑坛的地方」(第4节)。
  为甚么他要回到此处,圣经并无解释。可能:第一,这是他较熟悉的区域。第二,此处比南地多雨量。第三,他想回到前所筑的祭坛那里,敬拜上帝,「他又在那里求告耶和华的名」(第4节)。18 事实上,「筑坛的地方」在「五经」乃指人盼望能够亲近上帝的地方(创廿二3,廿八11)。
  值得注意,第十二章第九节记述亚伯兰去到南地,并未提及他在那里筑坛;同样,在埃及地也没有提到他筑坛和敬拜上帝。或许他只在示剑、伯特利与艾之间筑了坛,故回到该处敬拜。
  就算亚伯兰不只曾在这两地筑坛,我们也觉得第三点合理,因为第三至第四节两次用「从前」和「起先」这种副词,强调亚伯兰回到旧地,回复他和上帝原有的关系。19
  (三)第三至第四节连接第一节关乎亚伯兰的行程,第五节则回应第一节所提到陪同亚伯兰由埃及回来的罗得。
  罗得也成了富翁,拥有「牛群、羊群、帐棚」(第5节),以下几点可留意:
  (1)作者并无解释罗得从哪里得到这些财富。有以下的可能:第一,他在埃及时也蒙法老送以大礼。20 第二,他在埃及和回到南地后赚取的。第三,是他从哈兰带去埃及,再带回来迦南。
  第一种可能较弱,因为第十二章第十六节记载法老只送礼给亚伯兰,并未提及送礼给罗得。21 我们无法肯定第二和第三那一种较优胜。
  (2)如果把罗得和亚伯兰的财富作一比较,罗得拥有牛、羊,但没有驴和骆驼,及那贵重的金、银。但罗得拥有「帐棚」(第5节),有几件事须讨论:第一,「帐棚」是作者记叙亚伯兰财富时没有提及。不过,亚伯兰和罗得都住在「帐棚」,亚伯兰不可能不拥有自己的「帐棚」。第二,作者特别提到罗得拥有「帐棚」,并不是因为他喜欢收集「帐棚」,22 乃因下文会记叙他挪移帐幕(第12节)。第三,第五节的「帐棚」原文是复数,罗得拥有不止一个,暗示他除了家人,还有雇工同住。有释经者猜测罗得和亚伯兰各有二十至三十人同行,就是牧羊人及他们的家人。23
  (3)罗得看来也颇富有,但比不上亚伯兰,难怪作者描述亚伯兰金、银、牲畜「极多」(第2节)。
  正因为他们富有,问题就产生了;上帝的赐福,带来了新的挑战。
  (四)问题乃因:
  (1)财多地少,「那地容不下他们;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第6节)。「那地」乃指他们拥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两家人共同牧畜,因为当地山多草少,水源不足。24
  所以,两家的牧人时常「相争」,25 这指吵架、龃龉(《思高本》译作「口角」),动口不动手;26 他们争拗多为了争占草地和水源,就如基拉耳的牧人和以撒的牧人争水井一样(创廿六20);摩西的「未来妻子」要打水饮羊,也被其他牧人赶走,率演出了「英雄救美」的一幕(出二16~19)。27
  值得注意的是,争吵的不是亚伯兰和罗得,乃是他们的牧羊人。有释经者认为这一批雇工,以为要争斗才可致富,把别人打倒才可成功。28 但他们的主人所经历的却相反:致富乃是上帝的恩典。29
  (2)为甚么土地不够呢?因为除了他们两家,还有当地的原居民(「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第7节)。30
  (A)「迦南人」乃是迦南地主要居民。31
  (B)「比利洗人」一名在旧约出现了二十三次。32
  有释经者认为「比利洗」一词可解作「无墙的乡村」(申三5),故把「迦南人」视为住在城市的当地居民,「比利洗人」则指城市以外的居民。33
  这解释不成立,因这两族常和迦南地其他的居民并列(创十五20;出三8,廿三23;申七1;书三10;王上九20;代下八7)。34 或许我们可说,亚伯兰未在迦南地安顿,「比利洗人」已在该地居住,且多住在山丘上。35
  (C)第十二章第六节只提到「迦南人」,此处却加上「比利洗人」,表明人口稠密,作为外人的亚伯兰和罗得自然要另找出路,解决土地不足的问题。他们两个家庭后来都离开了。
  (五)人与人之间产生问题,起码可有三种处理的方法:第一,双方都感到愤怒,互相大骂。第二,漠视问题存在,当作没有事情发生过。第三,平心静气找出解决的办法。
  亚伯兰采取了第三种方法,主动找罗得商谈,同心寻求解决之道。
iii. 解决(十三811
亚伯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他指出今次的分争必须解决;他对侄儿说:「你我不可相争」(第8节),这句话有三点值得留意:
  (1)它类似今天二人往法庭打官司,其中一方向对方说:「让我们庭外和解。」36 作为长辈的亚伯兰主动要求侄儿和解。
  (2)此处的「相争」〔mrb〕,和第七节牧人「相争」〔rb〕虽然同字根,但不是同一个字。亚伯兰所说的「相争」就是出埃及记所提及的「米利巴」(出十七7),该处乃是描写以色列人争闹和试探上帝。37
  「相争」在旧约多涉及人民对领袖或上帝不感激和埋怨,38 亚伯兰会否暗示今次两家争吵,乃因罗得对他不尊敬?不感激他多方的照顾?另外,作者用这词,为下文罗得拣选美好的土地留下伏笔,表明他对叔叔不感恩。
  (3)亚伯兰讲这句话(「你我不可相争」),用了「请求」的助语词〔na〕,表明这是合理的做法(可参他对撒莱说:「求你说你是我的妹子」,创十二13)。亚伯兰在本章第九节也同样请求罗得(「请你离开我」)。两句话暗示:面对现在的处境,最可行的就是:停止分争、你我分开。
  (二)为甚么不可纷争、要和解?因他们是「骨肉(原文是弟兄)」(第8节);他们既是「手足」,自然以和为贵,比较煮豆燃豆萁好得多。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骨肉(原文是弟兄)」原文直译:「我们是男人、兄弟」。这是较特别的讲法,为甚么不直接说:「我们是兄弟」?第一,亚伯兰这样做,乃暗示我们既是男人,就不应该争吵,何况我们还是兄弟呢?39 第二,兄弟相争乃是创世记的重要主题,亚伯兰这样说,叫人知道他对罗得,和该隐对兄弟亚伯的态度行为真是天渊之别,也和后来以扫雅各、约瑟和十兄的关系不同。
  (2)为甚么亚伯兰称侄儿罗得为「兄弟」(「骨肉」的原文)?有三个可能:第一,因为罗得父亲早逝,罗得为祖父他拉视作如同己出(参雅各对约瑟两个儿子的态度,创四十16)。40 第二,此处「弟兄」乃指「亲人」(创廿四27,廿九12)。这也是雅各用此词的意思:「当着我们的众弟兄你认一认」(创卅一32),《和合本》把同一个词译作「亲属」(利十4)。41 第三,亚伯兰这样说,因他已计划让罗得先选择土地,故用此称谓,减轻罗得不安或尴尬;大家既只是兄弟,罗得先选也没有甚么不妥。
  第二种可能较合理,因创世记常这样用。
  重要的是,亚伯兰「纡尊降卑」,和侄儿谈话有如兄弟、如平辈,可见他气量宽宏。
  (3)虽然亚伯兰只提出了大家是手足这理由,其实,他不想和罗得争斗,也可能因为害怕被当地虎视眈眈的居民攻击;唯有家人同心,才可应付外敌。42 另有释经者指出亚伯兰想解决纠纷,因不想在拜偶像的人(迦南人和比利洗人)面前争执,羞辱了耶和华的名。43
  (4)重要的是,亚伯兰想和罗得把问题解决好,一劳永逸,因他渴望和平,实践「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的真理(诗一三三1)。44
  (三)亚伯兰跟着指出他们须分开,他对罗得说:「请你离开我」(第9节)。若不分开,他们仍会因地方不够而争吵(第6节指出问题的癓结:「那地容不下他们」),分开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应验了上帝在第十二章的吩咐,亚伯兰要离开「父家」(创十二1)。45 这讲法忽视亚伯兰离开「父家」时,乃是和罗得同行;他们一齐离开「父家」。
  第十一节记叙罗得「往东迁移,他们就彼此分离了」。到了本段末,作者提到罗得「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第12节);罗得与叔叔愈分愈远。
  (四)亚伯兰请罗得先选择要去的地方。罗得选择「向左」(第9节),亚伯兰「就向右」;罗得「向右」,亚伯兰就「向左」。「左、右」乃是面对着东面(太阳升起)而说,故此,「左」指北方的土地,就是示剑至耶路撒冷一带;「右」是南方,由希伯仑至别示巴。46
  亚伯兰的提议,有两点值得注意:
  (1)他是长辈,但把选择权先让给晚辈。而且,作为罗得的「代父」或「家长」,他应可行使父系社会中父亲无上权柄,他要怎样做就怎样做;罗得根本无话可说,必须服从。47
  (2)上帝岂不是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吗?这是他应得之地,属于他的;但是,他甘愿让出来给罗得。
  亚伯兰这样做,反映:第一,亚伯兰对罗得关怀备至。48 第二,亚伯兰为了保持「弟兄和睦」,而放弃自己的权益。49 第三,亚伯兰对上帝有信心,他觉得就算罗得选择了迦南全地(应许之地),上帝也会有办法兑现祂的应许。50 这是「信心的退让」,由退得进。51
  亚伯兰今次能用智慧解决难题,因他对上帝有信心。52 他既对上帝有信心,就甘愿放弃本有的特权。
  (五)罗得老实不客气,忘记了孔融让梨的美德,他做了三件事:53
  (1)他「举目看见」(第10节),54 睁大眼睛四处张望,找寻他想拥有的土地。55
  罗得当时站在伯特利,高出水平面约二千八百八十六呎,可以远眺约但河谷。56 他望见梦寐以求的乐土,就是「约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A)「琐珥」在死海南部或东南,称为「棕树城」,也是「约但河平原」最南端。后来罗得离开所多玛,就是走到此地避难(创十九23)。创世记的作者在此已暗示,罗得觉得好的地方并不是真正的好。57
  (B)「约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琐珥」,这地区乃在别示巴之南。换句话说,罗得并没有在亚伯兰所提的两个选择中任择其一,他选了应许之地以外的地区(参第12节)。58 「约但」近代有译作「佐敦」(如香港特别行政区之九龙区的佐敦道),原意为「下降」。59
  (C)这地区有一个特点,就是「滋润」(第10节),即是水源充足(除了约但河,还有山涧清泉),难怪「琐珥」盛产棕树。对于刚经历过旱灾的人来说(创十二10),「滋润」真是很大吸引;罗得眺望着约但河平原,心中暗暗欢喜,因为他知道他可「在干旱之年毫无挂虑」,因所种植的仍会「结果不止」(耶十七8)。直到今日,这地区仍以水源充足而驰名,在该区以北的耶利哥就是出名的绿洲,常年青葱翠绿,盛产各种水果。60
  这地区「滋润」的程度如何?作者提出两个譬喻:(a)「滋润」「如同耶和华的园子」(第10节),这指伊甸园(赛五十一3)。有建议把「耶和华」解为「最高级」,「耶和华的园子」即是「最美的园子」。可是,此处应指伊甸园,因为:第一,创世记第二章特别提到该园有河「滋润」(第10节)。第二,罗得在这两节的表现(第10~11节),回应夏娃在伊甸园的表现,都和选择有关。61 (b)「滋润」「像埃及地」(第10节);正如上文所说,埃及地因有尼罗河灌溉,泥土自然十分「滋润」。此处提到「埃及」,暗示罗得在该地居住时受到影响,希望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能够像「埃及」。
  (D)罗得所望见的确是一流美地,但创世记的作者指出,这情形后来有所改变,因罗得所见到的约但河平原,乃是「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蛾摩拉以先」的情景。不久,这块美丽的乐土就会变成废墟。
  (2)罗得观望完毕,毫不犹豫,即时作出「选择」(第11节),选了「约但河的全平原」。「于是罗得选择约但河的全平原」这句话,原文直译「于是罗得为自己选择……」,暗示他只顾己益的心态,他没有想到亚伯兰的利益,更遑论把好的土地留给亚伯兰。
  不过,罗得这样做只是为自己打算、长远计划,62 这岂不是亚伯兰在埃及面对危机时所做的吗?
  (3)他按所「选择」的「往东迁移」(第11节)。创世记头十一章的一些人物,犯罪后都是向东移,如亚当夏娃(创三24)、该隐(创四16)。「往东迁移」岂不是暗示罗得这次行动将会以悲剧收场?
  (六)当罗得采取了「向东移」的行动,他就和亚伯兰「分离了」。第十二节显示罗得这行动,不但离开了叔父,也是离开了上帝应许给叔父的迦南地,因为作者指出,「亚伯兰住在迦南地,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平原的城邑」并不属「迦南地」。63
  当罗得离开了应许之地,他也失去了成为亚伯兰后裔的资格,因为上帝对亚伯兰应许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裔」(创十二7)。64
  罗得不但得不到上帝所应许的福泽;更可怕的是,当他离开了上帝应许之地,就迈向咒诅。65
  (七)罗得为甚么这样选择呢?他在本段的表现(尤其是他的选择),令人想起亚伯兰在埃及的行为,同样自我中心、企图用自己的方法得到福泽。
  或许,亚伯兰在埃及所作所为,成了罗得学习的对象,罗得「有样学样」,学了不是最好的东西;66 亚伯兰的身教可说是一败涂地。
  (八)亚伯兰今次面对问题的表现,和他在埃及面对问题殊不相同。他在埃及偏重自己的生命,今次却为了弟兄和睦而放弃自己原有的权益。他不再是要「得好处」,乃愿意「付出」,他明白了「施出受更为有福」的金科玉律。67
  有释经者认为他这样改变,乃因在埃及上了一堂永不能忘的功课。68
  (九)还有一点不可以忽略,就是亚伯兰今次一见问题出现,他就做长者应做的事,立刻采取行动,主动约晤罗得把问题解决,不让问题恶化。69 当他和罗得商谈解决问题的方法时,他却主动放弃长者原有的权利,让后辈先行选地。
  亚伯兰当机立断、慷慨大方的精神真值得学习。
iv. 结束(十三1213
  本分段乃是亚伯兰和罗得两叔侄的「分水岭」,亚伯兰住在应许之地,罗得却在应许之地外面。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本章开首指出亚伯兰和罗得从埃及上南地(第1节),本节却指出亚伯兰安顿在「迦南地」(第12节),罗得却仍在走动,并没有停在应许之地。
  (二)罗得怎样移动呢?第一,他乃是「渐渐挪移帐棚」(第12节),这可指他得当地人准许,不断扩大可以牧畜的范围。70 第二,他向着「所多玛」移动,「直到所多玛」(第12节)。或指他搬到该城附近,因〔ad〕这介词可解作「附近」(申二33;士四11)。不久,他就住在城中(创十四12)。
  (三)「所多玛」是怎样的一个城市?第十三节指出该城的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这句话直译是:「所多玛人是可恶和罪人在耶和华面前极大」。虽然「极大」接近「耶和华」,但它该是形容「罪人」多过描写耶和华伟大。全句作:「所多玛人是可恶和在耶和华面前是大罪人」。有两方面要注意:第一,「可恶」在创世记曾形容洪水时的人,他们「罪恶很大」(创六5)、「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八21)。所多玛人败坏的程度直追被洪水淹没的人;所以,所多玛人也该受消灭。第二,他们不但「可恶」,且是「大罪人」。作者上一次用「罪」一词,乃是在第四章第七节,论及该隐面对的试探。原来所多玛人和洪水毁灭的人与该隐相似。
  「五经」指出「罪人」已要处死,「大罪人」自然比「罪人」更差一等。
  想不到所多玛的居民不只是「大罪人」,还是「可恶的大罪人」,一身兼「三坏」,真是无可救药、坏到极处。
  作者用所多玛人的罪恶,和该地区何等美好作对比:那地区水源充足、居民却是作恶多端(恶念充足);那地区顶好、居民却是顶坏、坏到透。71
  可惜,罗得选择的标准只是该地区是否美好,而不去探索区内居民的品格。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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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13
  (一)作者记叙亚伯兰渐渐迁移到伯特利和艾中间,因他要回到曾建祭坛的旧地,回复他和上帝的关系。亚伯兰和罗得都成了富翁,以致居住的地方不够两家人牧畜之用,因该地还住有原居民迦南人和比利洗人。
  (二)亚伯兰眼见两家的牧羊人相争,立刻采取行动防止争吵恶化,免得两家人为了财富内战,酿成内忧外患。他渴求和平,于是请罗得离开。73 这是本段的重点。74
  (三)亚伯兰让罗得先拣选想要的地;亚伯兰不坚持「长幼有序」,反而甘愿放弃自己的权益,大方地、慷慨地礼让后辈。
  (四)罗得单凭「外表」,选择了水源充足的约但河平原,他以为这样做可以不再受旱灾困扰。那知这却成了他遭灾的第一步。
  (五)他选择了该地区,就向东迁移,渐渐搬去所多玛附近。结果,他成了历史上第一个信心的堕落者。75
  有释经者认为罗得的选择有三特点:76 第一,显示出他的性格(第10~11节)。第二,促使他搬去所多玛(第12~13节)。第三,导致他蒙受莫大损失(创十九1~28)。
  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本段乃是亚伯兰的爱心和罗得的私心之对比。然而,我们也不能忘记,从新约的观点来看,罗得的问题只是他不亚伯兰一样有信心,因此他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的名单内名落孙山。让我们不要过分指责罗得,加上太多莫须有的罪名。
Ⅴ 旧约
  (一)本段和第十二章第十至第廿节相似:第一,两段都是用一个「困难」开始,第十二章是「饥荒」,本段是地方不够用。第二,第十二章(第10~20节)亚伯兰靠己力和聪明去面对旱灾引致的饥荒,本段罗得为了避免旱灾引致的饥荒,自以为聪明,选择了水源充足的约但河平原。
  (二)亚伯兰渐渐迁移到伯特利和艾中间,回到曾建祭坛的旧地。后来他的孙儿雅各也按上帝的吩咐,回到上帝曾向他显现的伯特利,且在那里筑坛(创卅五1~7)。
  (三)亚伯兰和罗得土地不够,也是后来以撒和非利士人(创廿六12~22)、雅各和拉班(创卅43)、雅各和以扫(创卅六6~7)所面对的问题。解决这问题的方法都是「分开」。
  (四)罗得离开亚伯兰的过程,和夏娃、上帝的儿子们犯罪的过程相似:第一,罗得首先「举目看见」(第10节),叫人不期然想起夏娃「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创三6)、「上帝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创六1)。77 「举目看见」可以带来不好的效果,大卫犯罪的导火线,岂不是因为「在皇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一个妇人沐浴」(撒下十一2)。第二,罗得即时作出「选择」(第11节)。夏娃看了那棵树上的果子,就选择不听从上帝的吩咐;上帝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丽,就「随意挑选」(创六2)。第三,罗得按所「选择」的「往东迁移」(第11节),采取行动。夏娃和上帝的儿子们也在选择后采取行动,如摘果子(创三7)、娶人的女子为妻(创六2)。
  (五)罗得和建巴别塔的人相似:第一,他和亚伯兰「分离」(第11节)。第二,他「往东迁移」(第11节)。第三,他挪移「直到所多玛」(第12节)。第四,第十四章指出他后来住在所多玛(第12节)。
  这四部曲这岂不是建造巴别塔的人犯罪的过程吗?第十章末提到「分为邦国」(第32节),跟着就有一群人「往东边迁移」,到了「示拿」(巴比伦),就「住在那里」(创十一2)。
  有释经者指出创世记的作者,借着罗得和建巴别塔的人之相似,把所多玛和巴比伦连起来,暗示所多玛被毁灭乃是预表巴比伦必被灭。78
  罗得成了这两个城市的「连接线」。79
  (六)诗篇第一篇开宗明义指出敬畏上帝的人,好像一棵树,这树「栽在溪水旁,故能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诗一3);这棵树可以结果和长得茂盛,全赖于水源充足。
  耶利米先知也指出倚靠耶和华的人真有福,因他必「像树栽于水旁,在河边扎根,炎热来到,并不惧怕,叶子仍必清翠,在干旱之年毫无挂虑,而且结果不止」(耶十七8)。
  罗得选择了靠近水源的地区,但他有否像这两段经文所描述,倚靠耶和华呢?
  (七)以撒后来学了父亲的谦让,把应得的让给了别人(创廿六21~22);这应验了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原则。
  (八)值得注意,亚伯兰如何慷慨对待罗得,后来亚伯兰的后裔也同样善待罗得的后裔摩押人(申二8~19)。80
  (九)亚伯兰追求和平,这正是旧约常教导以色列人要做的(利十九17~18;诗一二二8;箴三29~34)。
 新约
  (一)新约强调基督徒要追求和平(「与众人和睦」,来十二14),「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太五9)。
  如何使人和睦?使徒雅各提到「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并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种的义果」(雅三17~18)。当我们追求与人和平,就更能反映我们所信的是「赐平安的上帝」(罗十五33;林后十三11;腓四9;帖前五23)。
  (二)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叫人想起新约所记载为了和平而「分开」的情况:第一,保罗和巴拿巴为了马可而争论,解决的方法也是「分开」(徒十五39)。第二,如不信的配偶要「离去」,也要让他或她离开(林前七12~15)。
  (三)有人要主耶稣分家产的仲裁员,主就讲了个比喻和一段教训(路十二13~32),其中有三件事叫人想起亚伯兰和罗得的「分开」:第一,贪心的问题(第15节)。第二,忧虑(第22节)。第三,对上帝不够信心(第28节)。
  有释经者指出:这正是那些牧人和罗得面对的试探。而亚伯兰的表现乃因为他对上帝有信心,故不用忧虑。76
  (四)保罗说:「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五7);这节的上文,也讲述「帐棚」(林后五1~5)。
  罗得为自己选择搭「帐棚」之地,岂不是「凭着眼见」,而不是「凭着信心」呢?
  信心是甚么?岂不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十一1)?
 应用
  (一)我们要学效亚伯兰,多些回到我们敬拜上帝的旧地(祭坛),重新得力。这是好的「怀旧」,回忆我们和上帝过往关系。82 如有进步,就应感谢;如后退,就当回转,重得起初的爱心(启二3)。
  (二)我们要学效亚伯兰处理人际问题和冲突的方法:
  (1)不要逃避和退缩,乃是立刻主动约见,寻求解决之道。
  (2)解决问题,应效法他采取的态度:
  (A)甘愿为了保持和睦而放弃自己的权益。我们要追求和平,不要为了利益和弟兄姊妹争拗、相斗。83
  这种舍弃乃是一种礼让和仁爱;84 爱是愿意舍出,爱是要爱到痛心,正如亚伯兰甘冒失去应许之地,也要相让。
  有学者提到中国的「仁者爱人」,不但指以克己复礼为本的血缘亲情之爱人;天命下贯的先天性,就是去私欲而达天理,这已全非血缘亲情可比。85
  (B)有时为了保持和睦,大家分开是可行的方法;不一定要在一起或共同工作。当然,为了和平,我们要留心我们的态度,尽量「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7~18)。
  (三)我们要小心「选择」,因为生命就是由选择组成。选择有「滚雪球」的特性,今次的选择将会促致下一次的选择,互有关连。多数的选择都不是无关重要。
  罗得他先选择约但河平原,跟着就往东迁移,再搬到所多玛附近,最后就住在城中;一次选择错误就成千古恨。
  (四)我们不能肯定罗得选择约但河平原时,是否已得闻该地区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他的选择明显是基于外表和只顾自己的利益,卒导致败落。
  我们选择,要注意这两件事:
  (1)不要像罗得、夏娃、上帝的儿子只重视外表,就如选配偶时不要只看外貌而忽视品性和灵性。我们做选择不应只「凭着眼见」。
  (2)不可像罗得那样自我中心,必须记得「爱神、爱人、爱己」的原则,不应一面倒,只关心自己的利益。
  怎样可减少选择时单为自己呢?就是实践上文提到主耶稣所教导那三件事:第一,加强对上帝的信心,「凭着信心」去选择。第二,因为信得过上帝会照顾我们,不该过分忧虑。第三,防备「贪心」这试探,要避之则吉。
  如要做到这三件事,就要像诗人和耶利米所教导:要倚靠上帝。
 附录
从亚伯兰面对纷争,看家人应如何处理冲突?
  正如上文指出,我们通常处理争吵都会采用三种方法,就是:
  (一)双方都感到忿怒,互相大骂。
  (二)漠视问题存在,当作没有事情发生过。
  (三)平心静气找出解决的办法。
  家人(尤其是夫妇)遇到冲突、争执,也多数采用三种其中之一种。86
  陈先生、陈太太二人本身较率直开朗,且都在美国读大学,很欣赏当地人那种「想到甚么就讲出来」的态度。结婚后遇到大家不同意见时,二人都会直截了当,讲出自己的看法,有时候愈讲愈大声,发展至大骂,吵过不停。
  李先生和李太太两个都在传统家庭长大,双方的父母都较沉静,强调家和万事兴。当李先生和李太太为了家庭预算,讨论得颇激烈时,就会自然停止,李先生出街散步,李太太入厨房弄饭。晚饭时大家都不再讨论家庭的预算,且不再讨论,除非万不得已。
  王先生夫妇二人不满意自己父母处理冲突的方法,他们立志,结婚后一定要尝试讲出个人的看法。他们果真这样做,但当他们发觉自己开始激动,很快会火爆,就会冷静,降低声线,且另选时间,「开会」讨论大家不同的意见,务求可以妥协。
  无疑,王先生、王太太处理冲突的办法最好;但陈先生、陈太太所用的方法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
  (1)起码他们愿意表达意见,不会把冲突所带来的忿怒压抑,以致像毒脓渐渐涨大,一发无法收拾。
  (2)陈先生夫妇这类性格较易表达对伴侣的热爱,不会不冷不热。如果他们积极和消极的表达比例是五对一,意思就是他们积极的表达(指爱护对方、欣赏对方等)五次,才发脾气、吵闹一次,则婚姻影响不大。87
  李先生、李太太处理冲突的方法最危险,因大家都为了害怕对方不高兴而不表达,久而久之所压抑的情绪可发展成怨恨,大家也愈来愈保持距离。婚姻关系最要紧是表达情感,唯有愿意表达,才可促使二人「接近」、「亲近」。88
  当然,在婚姻以外的人际关系里,李先生、李太太所采用处理冲突的方法,有时候是可行,甚至必需。
  话说回来,家人冲突可采取下列五个步骤去解决:89 第一,大家冷静下来,讨论引起冲突的问题 / 原因。第二,大家都愿意坦诚,不企图隐瞒任可意见和感受。第三,大家立志在处理冲突的过程中,真心和平心静气去聆听对方所说的话。90 第四,大家都学习尊重对方的感受,不去批评或鄙视。第五,大家尝试且努力找出处理的方法,又付诸实行。
  当然,最重要的是,让上帝成为家庭之主,通过祂的救赎和领导,大家彼此相尊重。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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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 引言(十三14a
(一)这是圣经所记载耶和华第二次对亚伯兰讲话,第一次吩咐他出吾珥,又应许他会成为大国(创十二1~3)。今次吩咐他做两件事,且应许赐福给他;这些福气和成为大国有关。
  (二)为甚么耶和华在这时候应许赐福给他呢?有释经者指出这应验了「先求上帝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太六33);亚伯兰追求和平,耶和华就把他需要的「这些」东西加给他,7 就是和成为大国有关的东西。
  (三)耶和华第一次吩咐完了,亚伯兰就照着做,离开了哈兰,「罗得也和他同去」(创十二4);今次的吩咐却与罗得无关,因他已经「离别亚伯兰」(第14节)。罗得离开了亚伯兰,和耶和华的应许绝缘。
  (四)有趣的是,上帝今次显现好像是突然而来的,祂忽然出现和亚伯兰讲话。8 这并不正确,因介词「以后」不但指时间,也可作因果。9 上帝显现是因为罗得已离开了,他乃是应许以外的人,耶和华等他走了,才显现向亚伯兰重申应许。
  (五)本章一开始记载罗得和亚伯兰同行,大家在一起,现在却分开了;第卅三章开首记录雅各和以扫在一起,结束时他们也分开了(第16~17节)。10
ii. 吩咐(十三14b
(一)耶和华吩咐亚伯兰做一件事:「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第14节下)。这吩吩本有请求的助语词〔na〕,《思高本》因此译作「请你」。
  人用这助语词,通常表明所要求的是合理和最可行〔参创十二13节的「诠释」(四)〕。为甚么创造宇宙的耶和华会这样对人讲话?是否太客套呢?
  旧约圣经记录上帝对人讲话,只有四次用此助语词(本节,创十五5,廿二2;出十一2)。每次上帝都是要求人接受和做一些出人意外、超出人可以理解的事情,这和人用这助语词相反。有四点要留意:第一,本节耶和华要求亚伯兰接受一件他不能想象的事实:他眼见四方的土地会属于他(第17节)。第二,第十五章第五节则要求亚伯兰相信,他虽年老,仍会有自己的后裔,且多如天上众星。第三,第廿二章第二节要求亚伯兰把心爱的独子献上。第四,出埃及记第十一章二节要求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时,问邻舍拿金器银器。
  这四件事看来都是不合理、不可信,上帝却要求亚伯兰和以色列人照着祂的话去做。上帝用助语词〔na〕发出一个预告:我现在要求你做一件你觉得很不合理的事,你仍要跟着所吩咐的去做。11
  (二)耶和华吩咐亚伯兰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有两点值得留意:第一,「举目看见」正是罗得在上文所做的(第10节)。不同的是,亚伯兰并不是自己要「举目观看」,乃是按耶和华的话去做。罗得为自己去观看选择,亚伯兰却让耶和华为他选择。第二,有人认为当亚伯兰按耶和华吩咐观看,就等于签了合约,时间一到,就可获取(申三27)。12 这也是为甚么魔鬼领主耶稣上了高山,霎时间「把天下万国都指给他看」(路四5)。13
  (三)「你所在的地方」(第14节)应在伯特利和艾中间,有认为是在伯特利东北五哩的地方,该地是巴勒斯坦中部最高之地,高出水平面三千二百九十一呎。14 所以,亚伯兰可看见地中海、约但河东岸、希伯仑的山丘。
iii. 原因(十三1516
(一)「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第15节)的「看见」,回应耶和华初次和亚伯兰说话:「往我要指示你的地去」(创十二1);「指示」原意是「我会使你看见」,和此处「看见」同一字根。15 亚伯兰因为顺从耶和华的吩咐离开了家乡,来到耶和华使他看见的地方,就可得着他看见之地。
  (二)耶和华跟着告诉亚伯兰他所看见的地(「一切地」,第15节),16 耶和华都会「赐给」(第15节)他。「我都要赐给你」这是法律的术语,等如口头的合约,必会兑现:17
  (1)「赐给」的对像乃是亚伯兰和他的后裔;这和第十二章不同,因该处只论及把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创十二7)。其实除了一口井和埋葬他尸体那一小块地,亚伯兰有生之年,并未得到迦南地,为甚么此处说上帝把地赐给他呢?因为:第一,耶和华应许把地赐给亚伯兰和他的后裔,所用的词汇就如中东君王把地赐给他们的忠臣,18 这种赐予通常都包括臣仆和他的后代。第二,亚伯兰虽「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十一13)。19
  (2)「赐给」的时间乃是「直到永远」(第15节),有四件事要注意:第一,这是今天以色列人觉得巴勒斯坦乃属于他们的一个主因。无论他们离开该地多久,该地仍是他们的地,因他们拥有该地的年期是「直到永远」。他们和迦南地永不可分割,20 弥赛亚国度会降临在该地。21 第二,「直到永远」有时可指一生,如奴仆「永远服事主人」(出廿一6),或如撒母耳「永远住在」会幕(撒上一22)。释经者因此反对把这句话解作「直到永恒」。22 这是正确,因我们知道世界「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彼后三10);迦南地不会永远存在。此处的「直到永远」应指很长的时间,无限长久的时期。23 第三,为甚么以色列人曾丧失该地(主后第一至第二十世纪)?因为他们没有履行上帝和亚伯兰所立的约。24 第四,用「直到永远」这句话描写亚伯兰所得的产业,正和罗得所选择到那很快会毁灭的所多玛、蛾摩拉作对比(第10节)。
  (三)亚伯兰的「大国」有了国土(多是山区),25 仍需「国民」,耶和华跟着应许亚伯兰会有很多的「后裔」,多如地上那不可数算的「尘沙」(第16节)。
  (1)这是修辞学夸张的描述,意思是亚伯兰会有无数的后裔;地上「尘沙」难以数算,他的后代也不能计算,其数目之多远超出人数算的能力。26
  (2)当时的国家人口不多,亚伯兰的国民多如「尘沙」,这比「大国」的人口多出许多倍。
  (3)创世记后来描述亚伯兰的后裔多如「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廿二17;另参创十五5),本节却只说多如地上的「尘沙」,因吻合他四方八面观看土地(「东西南北」,第14节)的情景。27 耶和华向睡在地上的雅各显现时,也同样说:「我要将你现在所躺卧之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你的后裔必像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必向东西南北开展。」(创廿八13~14)。可见作者所用关乎后裔众多的形容词,吻合经文的上下文。
  (4)「尘沙」回应创世记第二章人是地上的「尘土」所造(创二7);28 无论亚伯兰将会有多少后裔,他们都是耶和华所造的。
  (5)亚伯兰究竟有没有这么多的后代呢?新约圣经提供很好的解释。29
  (6)重要的是,对于没有儿女,且妻子又不能生育的亚伯兰来说(创十一30),耶和华这个应许一方面是好消息,另一方面也是不容易接受,他只能凭信心去相信。
iv. 吩咐(十三17a
(一)第一次耶和华吩咐亚伯兰举目观看,已经和地业有关,第二次的吩咐,叫他在该地走一遍,代表把土地的业权交给他;30 这回应第十五节凡他所见的土地,耶和华「要赐给」他和他的后裔。
  古中东不少国家如赫人、埃及人都采用本节所描写的习俗;皇帝会在一小块土地上走一遍,代表他是国土的主人。努斯文献记载当地人买土地,交易时卖主会把他的脚从土地上移开,买主就把他的脚放在土地上。这可能就是拿俄米至近的亲属把「鞋脱下」的原因(得四8);好像把脚移开,表明他放弃购买拿俄米那块土地。31 所以,上帝这样应许以色列人:「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都必归你们」(申十一24;书一3)。
  (二)第十七节「起来」这个动词,或会叫人误解亚伯兰当时是坐着,其实「起来」乃是下一个动词「走遍」的介绍词,勉励亚伯兰立即去做。32 所以,我们可把两句话译作「来吧,马上『纵横走遍这地』。」33
v. 原因(十三17b
(一)耶和华在此处再次强调:祂吩咐亚伯兰这样做,因把迦南地赐给他。
  (二)这里并无提及「后裔」,因上文(第15节)已提,无须赘述。
vi. 结束(十三18
(一)「搬了帐棚」(第18节)再次表明亚伯兰的客旅人生,是个不折不扣的寄居者。
  (二)他今次搬去「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第18节),34 以下六点须留意:
  (1)罗得向东搬移(第11节),亚伯兰却是向南行,向着山地进发。35(2)
  (2)巴勒斯坦的「橡树」高达二十至二十五呎,有如荫蓬,是炎热时的「避难所」,「幔利的橡树」应是凉快之地。
  (3)「幔利」只在创世记出现,36 除了是亚摩利人的名字(创十四13,「幔利」协助亚伯兰救侄),通常都指本节这地区;或许这地本属这亚摩利人「幔利」,故得此名。
  后来亚伯兰迎接三位神秘访客也是在「幔利的橡树」,这地称为「亚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创卅五27),雅各也曾在这里居住。
  (4)「希伯仑」约于主前1737年建成(有城堡和组织),37 它位于耶路撒冷南面十九哩,高出水平面三千四十呎,土壤颇肥沃,出产不少水果;它的南面适合牧畜,因有大量水泉和水井,且雨水较多。38 有考古学家把「希伯仑」视为「流奶与蜜之地」的代表(民十三23)。39
  大卫曾在此地作王七年(撒下二1),它位在全国中间,且易守难攻。所罗门死后,儿子耶罗波安害怕埃及人进攻,故在此地建城设防(代下十二1~12)。此后旧约和新约都未再提及此城。
  「幔利」在「希伯仑」北面,相隔约二哩;40 「希伯仑幔利」何指呢?这有两种可能:41 第一,「幔利」本指区域,后改称为「希伯仑」。42 第二,「幔利」位于「希伯仑」城内,属于城里一区,就是亚摩利人聚居的地方。43
  值得注意的是,创世记的作者后来把这两个地方「等同」,他说「幔利就是希伯仑」(创廿三19)。
  (5)当亚伯兰抵达「希伯仑幔利的橡树」,他「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第18节)。以下三点要留意:第一,这是创世记记载他所建的第三座祭坛(参创十二7、8)。第二,他建坛的地点也是迦南人崇拜偶像的地方,44 再次表明他不但出淤泥而不染,且愿意在最不容易的地方为所信的作见证。第三,亚伯兰这样的表现,和罗得后来与所多玛居民「混合」成对比。
  (6)「希伯仑」和「幔利」这地区,当时不但矗立了亚伯兰的「祭坛」,而且,创世记第十四至第十九章所记载的事迹都在这地发生,族长也埋葬于此地。
  (三)本节一开始就说「亚伯兰就搬了帐棚」,并无记录亚伯兰有否按耶和华的吩咐观看和在该地走一遍。有三种讲法:第一,他并没有做,因为这两个动作如上文所指出乃代表获得业权,而这地真正占取者乃是他的后裔,故他并没有做。45 第二,他按吩咐做了,但作者并未记下。46 亚伯兰一生的特色就是顺服上帝,不会、也不敢不按耶和华的话去行。第三,他「搬了帐棚,来到希伯仑」,就等于他「纵横走遍这地」。47
  第二种讲法可取,因和创世记所描绘的亚伯兰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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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6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4-18
  (一)亚伯兰善待罗得,甚至愿把应许之地双手奉上;鉴察人心的上帝在罗得离开以后,就向亚伯兰显现。正如上文指出,每当亚伯兰愿意为耶和华「舍弃」一些东西,祂就会重申祂的应许。
  祂是恩典的上帝,祂把恩典的奖赏赐给亚伯兰。48
  (二)祂按所应许的把迦南地送给亚伯兰和他的后裔。正如亚伯兰把「遍地」让罗得选择(创十三9),罗得随即观看,采取行动,把帐棚搬到所选择之地;上帝也吩咐亚伯兰向东西南北观看,然后他就搬帐棚去希伯仑幔利的橡树。49
  但他们的经历有四点不同:第一,罗得所搬去的地方会被毁灭(第10节),亚伯兰所得之地会「直到永远」(第15节)。第二,罗得的后裔不能得到他所选的地,亚伯兰之地却会成为他后裔的产业(第15节)。第三,亚伯兰去到居住之地,就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第18节),圣经并未有记载罗得这样做。第四,最大的分别乃是,罗得随己意去选择,亚伯兰却接受耶和华为他所作的选择。
  (三)上帝对亚伯兰的吩咐(观看和走遍所在之地),包含有法律的效力,代表亚伯兰和后裔必会得到应许之地。虽然如此,亚伯兰仍需用信心接受,因为「迦南人与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第7节)。
  (四)除了得到国土,亚伯兰也得上帝应许赐给他许多「国民」,多如地上的尘沙,没有人可以数算。
  由一人至一国(大国)的应许如可应验,现在渐渐明朗化。
  (五)最重要的是,上帝的应许必定实现,祂按着祂的时间介入,不让任何事物阻挠祂应许实践。
  (六)本段也指出亚伯兰的生平特色,就是「帐棚」和「祭坛」;他在应许之地只是一个寄居者,他所倚靠的乃是他敬拜的耶和华。
 旧约
  (一)第十二章第一段(第1~9节),记载亚伯兰离开吾珥之后,获得上帝应许;今次上帝向他重由应许,也在他和罗得分开之后。上帝在创世记最后一次向亚伯兰重述应许,也是在他愿意和以撒「分开」──即是献上以撒为祭──之后(创廿二15~18)。
  (二)本段和第十二章第二段(第10~20节)成对比,后者记载亚伯兰因为信心不够,用自己的方法得着财富;本段却因为他信得过上帝必会兑现应许,不再靠自己的方法,甘愿放弃属于他的土地,而得到上帝赐他土地。
  两次都提及上帝介入,第十二章用灾殃刑罚法老,第十三章向亚伯兰宣告应许。两次都有好结果,第一次亚伯兰财宝增加,第二次他得着上帝应许,知道必有后裔和土地。50
  (三)本段和第十三章第一段相似:第一,亚伯兰讲话,把地让给罗得;上帝讲话,把地赐给亚伯兰。第二,罗得和亚伯兰都举目观看。第三,罗得「渐渐挪移帐棚」,回应亚伯兰「搬帐棚」。
  当然,结果却截然不同,因为罗得按己意选择,亚伯兰却接受耶和华为他所作的选择。
  (四)亚伯兰按耶和华的吩咐所做的两件事:观看和行走,叫人想起后来摩西和约书亚带领选民占取应许地,同样「观看」(申卅四1~4)和「踏地」(书一3)。
  亚伯兰在本段所做的,象征式地为他的后裔获取迦南地。51
  (五)上帝应许亚伯兰的后裔多到不能数算,这主题多次在创世记重复(创十五5,十六10,廿八14,卅二12)。
  巴兰描写在旷野的以色列人众多,说:「谁能数点雅各的尘土,谁能计算以色列的四分之一?」(民廿三10)。
  所罗门王也指出以色列人「多得不可胜数」(王上三8)。
 新约
  (一)亚伯兰除了自己尸体埋葬之地及一口井,并未得到迦南地,但他虽「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来十一13)。即是说,他在应许兑现之前,「已从远处看见应许兑现,且从远处表示欢迎」。52
  (二)上帝应许亚伯兰会有许多后裔,新约圣经作者指出这包括亚伯兰属灵的子孙,就是相信了主耶稣的人(罗四16~18),如保罗所说:「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兰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了」(加三29)。所以,亚伯兰的后裔真是多如地上的尘沙,「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启七9)。
  (三)基督徒作为亚伯兰后裔虽然不会得着迦南地,但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基督徒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加三29),即是得着救恩,53 得称为义。54 第二,可得到「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第三,当主耶稣再来,全世界都属于祂(包括迦南地,诗二8),基督徒可参与祂所管辖的国度。
  (四)亚伯兰的后裔会得着迦南地「直到永远」(第15节),这应许应验在主耶稣身上,因祂再来时会是全地的君王,世界永远属于祂。
 应用
  (一)当亚伯兰愿意为上帝有所放弃,上帝的应许就临到。当我们按祂所吩咐的,愿意为祂放下、舍弃一些事物(甚至是人),就会得到祝福。
  许多宣教士愿意离家背井,到远方传福音,虽然辛苦,却感受上帝赐福;正如主耶稣所说:「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许多人在奉献金钱和帮助人的过程中,也有此经历,55 就像主所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路六38)。
  (二)当我们不坚持为自己选择、按己意而行,就会发觉上帝为我们所预备的最好。祂知道甚么对我们最好,又愿意我们得着最好的。
  (三)全世界的基督徒都是亚伯兰的后裔,但所承受的不是迦南地,却是更好的救恩和各种属灵的恩典。可惜,我们今日很易被世界牵着鼻子走,只渴慕物质的福泽,就如拥有更多的物业,而漠视属灵方面的恩典。我们有否为着这方面的恩典献上感谢呢?
  (四)亚伯兰的生平特色就是「帐棚」和「祭坛」,值得学习。我们一方面不以世界为我家,另一方面要在此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中不断保持和上帝沟通,且为所信的作见证。
  滕近辉牧师指出亚伯兰曾建四座坛:第一是因着信领受而感恩之坛(创十二7),第二是因信探索新境之坛(创十二8),第三是因信扩展之坛(创十三18),第四是因信奉献之坛(创廿二9)。56 我们为上帝建了甚么坛呢?
  (五)我们要切慕亚伯兰的后裔主耶稣再来,当那日祂会得着全世界为祂的产业,且要作王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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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三 亚伯兰勇救罗得(十四124
  本段有以下的特点:
  (Ⅰ)它乃创世记难解的经文,曾被视为不能解决的「疑难、谜语」,1 特别是那神秘的麦基洗德。不少释经者认为本段乃创世记最难解的一章;2 也有释经者把它视为创世记至以斯帖记最困难的一章经文。3
  (Ⅱ)本段所用的字汇若不计算名字在内,有百分之四点五从未在旧约其他地方出现,另有百分之六点五是稀有的字,很少为旧约作者采用。4 换句话说,本章有百分之十一的字汇很少在其他经文出现。5
  (III)释经者对于本段事迹发生的日期意见纷纭,由主前第十九世纪至第四世纪。6 本段的记载是否曾在历史发生,更有不同的见解。7
  (Ⅳ)本段乃唯一记载亚伯兰打仗的经文。
  (Ⅴ)本段是第十二章至第廿二章中(亚伯兰事迹),唯一没有记录上帝向人说话的一章。
  (Ⅵ)本段是第十二章至第廿二章中,唯一未曾提及上帝应许的经文。可是,本段从两方面反映出上帝的应许:8 第一,上帝应许与亚伯兰同在,本段暗示祂的确如此做,不让亚伯兰受到伤害。第二,上帝曾应许那些咒诅亚伯兰的必受咒诅,那四个掳掠了罗得的君王因此而受咒诅,被打到落花流水。
  本段虽有这么多特点和疑难,它的主题却很清晰,就是亚伯兰勇救那已离开他的侄儿罗得。
  亚伯兰由一个追求和平的君子(创十三1~13),变成勇猛的战士。9以下九点值得注意:
  (一)第一节《和合本》作「当暗拉非作示拿王,亚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玛作以拦王,提达作戈印王的时候」,这并不是最好的翻译。原文直译是「在示拿王暗非、以拉撒王亚略、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的日子」,应和下一节连在一起,「当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攻打所多玛王比拉……」;所以,《思高本》和《现代中文译本》的译法可取。10
  (二)《现代中文译本》把「当暗拉非作示拿王」,译作「巴比伦王暗拉非」,原文却是「示拿」。「示拿」和巴比伦的关系,请参本节的「诠释」(一)。
  (三)第二节上「所多玛王比拉」,第二节下提到一位「比拉王」,这两个名称原文不同拼法,前者第二个子音为 “ r ”,后者是 “ l ”,11 《吕振中译本》把前者译作「比锐」,以兹分别。12
  (四)第七节上「他们回到安密巴」,其意好像返回自己的地方。较好的译法是「他们转到安密巴」(《思高本》、《圣经新译本》、《吕振中译本》)。
  (五)第七节下「杀败了亚玛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该翻译作「攻占了亚玛力人全部领土,也击败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圣经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
  (六)第十节「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意思不明,因为《和合本》的译者知道「掉在坑里」会死掉,但「所多玛王」后来出现(第17节),并未死去,译者故此在本处用含糊的笔法翻译,希望避过这看来是矛盾的地方。
  原文该作「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的时候,都掉在坑里,其余的人都向着山上逃跑」(《圣经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思高本》、《当代圣经》)。如果这样翻译,怎可解决上段所提到的矛盾呢?参本节的「诠释」(四)。
  (七)第十九、廿二节「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原文次序乃是「愿至高的上帝、天地的主」(参《思高本》、《现代中文译本》)。《和合本》、《圣经新译本》、《吕振中译本》、《当代圣经》把次序倒转,原因不明。
  (八)第十九、廿二节「天地的主」删去了本句原有的动词(《当代圣经》、《思高本》也是),《圣经新译本》和《现代中文译本》把本句译作「创造天地的主」、《吕振中译本》作「天地的制作主」,为甚么有此分别,参本节的「诠释」(三)
  (九)第廿二节「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耶和华起誓」,暗示亚伯兰未见所多玛王前已经起了誓(《吕振中译本》、《圣经新译本》也用「已经」),其他中文译本却用「现在时态」:「我指着……发誓」(参《当代圣经》、《思高本》、《现代中文译本》)。究竟哪一种译法才对,参本节的「诠释」(二)。
 结构 13
(i) 亚伯兰勇救罗得的背景 十四1~12(ia) 四王联军第一次攻打五王 十四1~4(ib) 四王联军第二次攻打五王 十四5~12
(ii) 亚伯兰勇救罗得的经过 十四13~16(iia) 亚伯兰得闻罗得被掳去 十四13(iib) 亚伯兰采取行动救罗得 十四14(iic) 亚伯兰追杀掳掠罗得的敌人 十四15(iid) 亚伯兰救回被掳去的罗得 十四16
(iii) 亚伯兰勇救罗得后的表现 十四17~24(iiia) 亚伯兰会见所多玛王 十四17(iiib) 亚伯兰和麦基洗德晤面 十四18~20(iiic) 亚伯兰和所多玛王商谈 十四21~24
以下八方面值得注意:
  (一)「亚伯兰」一名在本章出现了七次,而麦基洗德两次的祝福,每次原文都是七个字,可见「七」这数目在本章占了重要的地位。
  (二)第一节提及四王,第二节记下五王,第八节则是五王,第九节四王,明显交叉平衡(A、B、B'、A')。不过,提及四王的名字只在第二节(第8节只提城市名称),五王的名字却两次提到。即是说,进攻者的名字重提两次,守卫者的名字只提一次。14
  (三)第十节两次提到「逃跑」,原文次序:所多玛王「逃跑」、「掉」、「剩下的」、「逃跑」,又是交叉平行和首尾相应;作者这样做,用较缓慢的速度结束这段的叙述。15
  (四)第十一至第十二节记载四王把财物「掳掠」,也把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第十六节指出亚伯兰把被掳走的财物「夺回」,连罗得和他的财物都「夺回」。
  这工整的对比表明亚伯兰做到他准备做的事。另外,「掳掠」原文字母 〔lqh〕,和第十五节「分队」〔hlq〕相似,〔hlq〕在第廿四节译作「应得的分」。16
  (五)第十八节记录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亚伯兰,这和所多玛王「出来」作战,以及他空手迎接亚伯兰成对比(第8、17节)。另一方面,「所多玛王」不但只是空手迎接亚伯兰,且和他讨价还价(第21节),「麦基洗德」除了带着饼和酒欢迎亚伯兰,还为他祝福(第19~20节)。作者藉此对比表明「麦基洗德」胜过「所多玛王」。17
  (六)第十七至第廿四节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乎所多玛王(第17节),第二部麦基洗德(第18~20节),第三部所多玛王(第21~24节);18 三部分交叉平行。
  (七)我们可用另一角度看这段经文:19
  第十七节:「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A)
  第十八节:「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B)
  第十九至廿节:「麦基洗德对亚伯兰说」(B')
  第廿一节:「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A')
  第廿二至廿四节:「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
  所以,我们不能接受第十八至第廿节原不属于本段的讲法;因作者乃故意把「所多玛王」和「麦基洗德」作对比。20 事实上,如果没有第十八至第廿节那段经文,读者怎可能明白第廿二节「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指谁呢?21
  (八)第十九节下至至第廿节上原用诗歌体裁写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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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i. 亚伯兰勇救罗得的背景(十四112
ia. 四王联军第一次攻打五王(十四14
(一)第一节记叙四王从东方来攻打约但河平原的五王。23
  (1)「当暗拉非作示拿王」(第1节),这王究竟是谁,我们不能肯定。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示拿」应指巴比伦一带(创十10,十一2),撒迦利亚先知也把「示拿」和巴比伦连在一起(亚五11)。第二,「暗拉非」可能是亚摩利人一位战士。以前的释经者把他视为罕谟拉比,24 现知不正确,25 因罕谟拉比是当时最强大的国王,不会作为「基大老玛」的跟从者,且两个名字拼法不同。26
  (2)「亚略作以拉撒王」(第1节)。有两点要注意:第一,「以拉撒」可能是米所波大米北部的亚尔撒(Alsi),或是哈兰附近的以兰撒拉(Elansura)。27 另有释经者建议「以拉撒」(Ellasar)类似亚喀得文的〔al assur〕,前者〔al〕指城市,〔assur〕就是「亚述」;28 也有释经者认为「以拉撒」位于今天的土耳其东部。29 第二,「亚略」可能是胡利人(Hurrian),30 有认为他就是拉撒天艾里阿古(后称为瓦拉德辛),这只是揣测。31
  (3)「基大老玛作以拦王」(第1节),他乃是四王联军的首领,因第五节提到「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不过,若他是联军的统师,为甚么这里不像第九节把他排在第一位呢?32 有释经者认为这里乃按四王名字的字母次序排列,「暗拉非」、「亚略」第一个字母如英文的 “ a ”,「基大老玛」却是 “ k ”,故排在第三(「提达」用 “ t ” 开头),而第九节却按他们的重要性排列。33 另有释经者则指出「暗拉非」是「示拿」的国王,把他排在第一位,藉此把第十四章和第十章、第十一章串连起来(创十10,十一2)。34
  以下两件事值得注意:第一,「以拦」本是闪的长子之名字(创十22;代上一17),他的后代发展成为以拦国,国土位于巴比伦以东和波斯湾以北(今天伊朗西南部),35 西部就是乌莱河(但八16)。36 这国的首都就是著名的书珊城,但以理曾在该地见异象(但八2)。以拦国约于主前700年被亚述王西拿基立征服,不久就被欧亚人同化;到了波斯王古列的时候,以拦国就消失了。新约圣经提及以拦人在耶路撒冷目睹圣灵降临(徒二9)。第二,「基大老玛」是谁呢?有认为他是库特拉格玛(Kudur-Lagamar),37 或是库特兰肯地(Kudur-Nankhundi)。38 我们不能肯定谁是「基大老玛」,只知道主前2000年那期间,乃以拦国十分强盛的时期,「基大老玛」该是这时期的君王。39 「基大老玛」乃是以拦名字,意为「拉加玛尔女神的仆人」。40
  (4)「提达作戈印王」(第1节),有两点要注意:第一,「戈印」原文意为「邦国」,可作地名(书十二23)。第二,「提达」(Tidal)应是赫人(Hittite)一位领袖,41 主前1750至1200年有四位赫人君王都以此为名。42
  正因「提达」是赫人,有释经家因此把「戈印」视为赫人一个城市。43
  这四个从东面来的君王,分别属于亚摩利、胡利、以拦、赫族;他们结成联盟,出兵攻打死海南端的五个城市(第2节)。44
(二)这五个城市面绩不大,却各拥有一个君王:
  (1)「所多玛王比拉」(第2节),「所多玛」在创世记出现了三十六次,有二十次和下文的「蛾摩拉」并列。「所多玛」常代表罪恶满盈的城市,新约多次提及它被毁灭(太十15;可六11;路十12等)。
  「比拉」意为「罪恶」,或是「征服者」。45
  (2)「蛾摩拉王比沙」(第2节)的名字意为「邪恶」。46
  (3)「押玛王示纳」(第2节)的意思是:「善(月神)是父亲」。
  (4)「洗扁王善以别」(第2节)意为「威武的名字」,或「神祇的名字有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比拉」和「比沙」两个名字都用希伯来文第二个字母开始,「示纳」和「善以别」则用希伯来文最后第二个字母开始;所以,有释经者认为这些名字可能是「假名」。47
  「比拉」意为「罪恶」、「比沙」意为「邪恶」,这两个名字或许反映他们所统治的城市(「所多玛」、「蛾摩拉」)罪大恶极(创十八16),为第十九章的记载留下伏笔。48
  (5)「比拉王」(第2节)的名字并无提及,有释经者建议把全句译作「琐珥王比拉」,这却不是本句希伯来文最自然的解释。为甚么创世记的作者没有记下「比拉王」的名字?可能因他撰写本章时采用了当时一些历史文献,文献里并无提到「比拉王」的名字,作者忠于文献,没有把这王的名字加上去。49
  我们知道本段采用其他文献的资料,50 因多次加上一些「注脚」,如下一句「比拉就是琐珥」、「西订谷就是盐海」(第3节)、「安密巴就是加低斯」(第7节)、「沙微谷就是王谷」(第17节)。51 其实,这些「注脚」也反映本章是早期的作品。52
  「比拉就是琐珥」(第2节),以下三点值得留意:
  (A)这句话表明「琐珥」古时名叫「比拉」。
  (B)「琐珥」虽然是个小城(名字的意思就是「小」,创十九22),却是重要的地界(创十三10;申卅四3),但它正确的位置却引起不少争论。
  创世记第十三章记载罗得观看平原的城市,「琐珥」好像位于约但河谷,申命记第卅四章三节提及上帝把「耶利哥的平原,直到琐珥都指给摩西看」,这城应位于耶利哥的平原;其实,圣经并未说罗得和摩西真的看见「琐珥」,只指出他们所见的地区,南端就是「琐珥」,二者并无矛盾。53
  (C)重要的是,「西订谷」在本章出现了三次(第3、8、10节),作者只解释一次,「西订谷就是盐海」(第3节);另一方面,「比拉」只出现两次(第2、8节),每次都加以注解:「比拉就是琐珥」。作者为何这样做?他乃为下文第十九章所发生的事留下伏笔(创十九22)。54
(三)这五王在「在西订谷会合」(第3节),有四件事要留意:
  (1)「会合」原意为大家联手(《现代中文译本》作「会师」),五王联盟对抗来侵犯的四王。55
  (2)他们在「西订谷」集合,因这五个城市可能座落于谷中。56
  (3)「西订谷就是盐海」(第3节),表明当创世记的作者撰写本章时,这谷已不存在,成了「盐海」一部分。
  「盐海」即是「死海」,长约四十六哩、阔九哩半;57 这海含盐分高达百分之三十二,一般海洋只含盐约百分之三(参民卅四3;申三17;书三16,十五5)。这也可解释为甚么考古学家未有发现这些城市任何的遗址,可能是死海日渐南移,把这些城市淹没。58
  「西订」〔sdm〕和「所多玛」〔sdm〕原文相近,后者乃是本章多次提到的地域。
  (4)五王联盟敌不过四王联军,成了「基大老玛」的附庸国 / 隶属国,共十二年之久(服事他「十二年」,第4节),但在第「十三年就背叛了」(第4节)。59 即是该年不按规定向「基大老玛」进贡。60 为甚么在「十三年背叛」,有释经者认为「基大老玛」于该年忙于和阿拉伯东北部的民族开战,五王因而乘机叛变,争取独立。61 或许他们厌倦了作为附庸国的种种限制,忍无可忍,揭竿而起,从事反抗斗争。
  「基大老玛」知道五王作反,自然勃然大怒,因为不单收入减少,最难下台的是「丢脸」。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这群叛党,正如尼布甲尼撒不肯放过背叛他的约雅敬王,派兵攻击他和毁灭犹大国(王下廿四1~2)。62
ib. 四王联军第二次攻打五王(十四512
(一)「基大老玛」不能忍受五王联盟作反,找回以前的三个帮手,再次联军,在第「十四年」出兵,前往约但河平原平反叛乱(第5节)。这是四王联军第二次出兵攻打五王联盟。
  为甚么第「十四年」才出兵,可能是筹备联军各项事宜。63
  创世记的作者称四王联军为「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第5节),反映「基大老玛」的领导地位。
  (二)「基大老玛」一行人进攻五王之前,顺道在约但河东岸由北至南「横扫」其他地区的民族,包括:
  (1)「在亚特律加宁,杀败了利乏音人」(第5节),这是身材高大的强悍民族,属于迦南十族之一(创十五20)。巴珊王噩是最后一个利乏音人(书十二4),他的床长达十三呎半,宽六呎(申三11)。
  「亚特律加宁」乃指位于「加宁」附近的「亚特律」,64 即是今日的亚斯他加废墟(Tell Astara),65 位于加利利海东西二十哩。「亚特律」(Ashteroth)一名源于迦南女神亚斯他录(Ashtoreth)。66
  (2)「在哈麦杀败了苏西人」(第5节),也是很高大的民族,他们可能就是「散送冥」(申二20),因地理位置也类似。
  「哈麦」位于「亚特律」南面、死海东北,在伯善东面约十九哩。67
  (3)「在沙微基列亭杀败了以米人」(第5节),同样以身材魁梧而著名,68 「以米」的意思是大得惊人,令人一见就不寒而栗,他们是摩押地的原居民。
  「沙微基列亭」可能是「基列亭」山谷,位于「哈麦」和「西珥山」之间。69
  (4)「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杀败了何利人」(第6节),70 他们乃是以东人占据西珥前的原居民(申二12、22);他们称为「西珥的子孙」(创卅六20),后为以扫的后代征服。71
  「一直杀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第6节),这是今天的以拉他(Elath),位于阿卡巴湾口。72 「伊勒」意为「树木」,「巴兰」乃是迦南南面偌大的旷野(创廿一21;民十12)。
  (5)「杀败了亚玛力全地的人」(第7节),这不是准确的翻译,原文意思是:四王占领了全部「亚玛力」的土地,就是「安密巴」一带。
  「亚玛力」是以扫之孙儿(创卅六12;代上一36),世居南地旷野,乃是以色列人的大敌。所以,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抹掉(申廿五17~19)。后来希西家王终于打败了亚玛力人(代上四40~43)。
  「他们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第7节),记叙四王联军离开了「伊勒巴兰」,转向西北到达「安密巴」,即是后来称为「加低斯」的地方。
  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四十年,「加低斯」乃是他们在旷野的重要基地(民十三26,廿22),这地也作为迦南南方的边界(民卅四4);「加低斯」位于别是巴南面四十六哩,离开死海只有六十哩。
  四王联军离开「加低斯」,就向东北进发,直达「哈洗逊他玛」。
  (6)「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第7节),他们本是迦南的后代(创十16),乃迦南地的居民(参第16节;书十5,十一3)。73 他们原居于幼发拉底河的西部地区,后于主前第二十至第十九世纪迁徙至迦南一带。和亚伯兰时期相近的马里王心利琳、罕谟拉比都是「亚摩利人」。
  定居在迦南的「亚摩利人」很快便反客为主,成为了迦南十个部族的代表。74 当上帝对亚伯兰说:「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十五16),祂乃指「亚摩利人」所代表的迦南居民,不只是针对「亚摩利人」一族。75
  摩西所打发的十二探子回来报告时,指出「亚摩利人」比以色列人「又大又高」(申一27~28)。他们这方面和上述的「利乏音人、苏西人、以米人」不分伯仲。虽然如此,他们也被四王联军征服。
  「哈洗逊他玛」就是隐基底(代下廿2),离开四王联军的目的地死海(「西订谷」),只有二十哩。
  四王联军打败了在隐基底的「亚摩利人」,便挥兵向着敌人的大本营「西订谷」进发。
  (三)关乎以上六种民族,有四件事值得留意:
  (1)他们都住在约但河东部,就是在「王道」(king's highway,民廿17)的沿途。
  (2)当以色列人入迦南时,征服约但河东部的次序和这里刚刚相反。76
  (3)为甚么四王联军攻打这些民族?第一,可能他们也背叛以拦王「基大老玛」。77 第二,或许四王害怕当他们和五王联盟作战时,这些民族忽然加入攻击他们,以致自己措手不及;所以,四王先下手为强,把这些民族征服,免去后患。78 第三,四王攻打这些民族,因想占领「伊勒巴兰」(第6节)附近的铜矿。79 第四,他们这样做,为了通商的权利,80 护卫通商航路,就是「王道」,由大马色至阿卡巴湾,继续前去阿拉伯的示巴。81
  这四种讲法都有可能,我们不能肯定哪一种正确。
  (4)这些民族包括了高大威猛的利乏音人、苏西人、以米人、亚摩利人(申二10~11),仍敌不过四王联盟,可见四王军力十分雄厚,攻击这些民族势如破竹,逢战必胜。这为下文亚伯兰要从他们的手,抢回侄儿罗得及其他人民留下伏笔,亚伯兰面对的阻力实在又大又难。
  (四)话说回来,当四王联军在「以拦王基大老玛」率领下,82 秋风扫落叶似的打败了上述六个民族,就浩浩荡荡到来叛国的大本营,就是「西订谷」(第8节)。五王也不甘示弱,在该谷严阵以待,83 一场大战就很就会展现在读者眼前。
  可是,创世记的作者只用一句话,记叙他们的战争(「四王与五王交战」,第9节),可能两军势力悬殊,一交手就分出高下,五王联盟螳臂挡车,不堪一击,立刻溃败,四散逃走。
  哪知,要逃走也不容易,因为「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第10节),84 「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第10节),他们二人可能一时不慎,竟然「掉在坑里」;其余的人幸运得多,逃过「掉在坑里」的厄运,「往山上逃跑」(第10节),即是死海两旁的地区。
  按常理,这两个君王「掉在坑里」,85 应该一命呜呼,立时与世长辞,86 为甚么所多玛王却会再出现(第17节),大方地把财物馈送亚伯兰呢(第21节)?87
  有释经者把「有掉在坑里的」的「有」,解为这二王的部属,二王并没有「掉在坑里」,88 这也是《和合本》的翻译。
  更好的解释是把「掉在坑里」视作「躲在坑里」,89 因该动词字根〔napal〕可指主动下去,如利百加一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创廿四64)。
  这两个皇帝躲藏在坑里暂避,90 直到四王联军走了,才再露面。
  (五)四王战胜五王,跟着就抢夺战利品,「四王就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第11节),91 「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第12节)。
  这就引发亚伯兰救罗得的英勇行为,为甚么亚伯兰这样做?因为罗得是「亚伯兰的侄儿」(第12节),原文直译是「亚伯兰兄弟的儿子」,强调二人的血统关系。
  这两节两次用「掳掠」一词,因希伯来文学喜欢在高潮的地方采用「重复」的技巧。92
  为甚么罗得也在「掳掠」之列?因他「当时正住在所多玛」(第12节)。他不再是在城外牧畜(创十三13),他的帐棚已经搬了入城。
  创世记的作者通过罗得被「掳掠」,暗示离开了亚伯兰的人(即是远离上帝的应许)会有不幸的遭遇。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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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亚伯兰勇救罗得的经过(十四1316
  本分段用很精简的笔法,记叙亚伯兰拯救侄儿罗得的经过。每一节都有清楚的重点。
iia. 亚伯兰得闻罗得被掳去(十四13
  (一)当罗得发现自己无辜被掳,必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忧心忡忡(他的妻子和女儿也可能同时被掳),94 他可能以为一生都不会被救释,只是等死而矣。哪知奇妙的事发生。
  (二)有一个逃脱了的人,就是上文所说「往山上逃跑」的(第10节),他重获自由,并没有就此躲藏起来,反而走去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第13节),把坏消息告知亚伯兰:他的侄儿罗得被四王联军掳去。这人向亚伯兰报信,有三点值得讨论:
  (1)他向亚伯兰报告有关罗得的遭遇,或许他本身乃罗得的仆人。95 他找亚伯兰,因相信只有亚伯兰才有力量,又愿意拯救罗得。96
  (2)这里并没有详细记下这人的报告,不知道他向亚伯兰讲了甚么话,只说:「他告诉亚伯兰」(第13节)。这和旧约其他「报信」不同,那些报信通常都颇详尽,把战败的经过清楚描绘(撒上四12~17;撒下二2~10,十八19~33)出来。97
  为甚么本段的报信如此精简?可能作者希望读者集中在跟着要发生的事情,衬托出亚伯兰伟大的性格。
  (3)此处称亚伯兰为「希伯来人」(第13节),创世记只有在这里如此称呼他。其重点乃指出亚伯兰的家源,他和其他迦南地的居民藉贯不同,他乃是闪的后代、希伯的子孙(创十一14~26)。98 亚伯兰和幔利不同,因幔利乃是亚摩利人,而亚伯兰却是闪族人(希伯的后代)。99
  不过,「希伯来人」这名称在创世记都出自外人(非以色列人)的口,可能带有鄙视的意味,认为亚伯兰或子孙只是由河那边移民来迦南地的外人,并不是当地的原居民。100
  (三)当那逃出来的人向亚伯兰报信时,他正住在「幔利的橡树那里」(第13节)。这回应第十三章第十八节,「亚伯兰就搬了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那里居住」。他一直在该地居住,没有搬去其他地方;「居住」指长期住在一处(创廿六2,卅五22)。101
  (四)作者跟着介绍「幔利」,及他和亚伯兰的关系:
  (1)「幔利」是一个亚摩利人〔参第7节的「诠译」(二)(6)〕。正如在第十三章十八节的「诠译」(二)指出,「幔利」在创世记通常都作地名,只有这里是人名。102
  (2)他「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第13节):第一,「以实各」也只在本章作人名,意为「一串葡萄」,在希伯仑附近有一「以实各谷」(民十三24),这名的来源就是因为以色列的探子曾在该地砍了一串葡萄,其体积巨大,两个人才可扛回来(民十三23)。第二,「亚乃」也可作地名(代上六70),意为「尊崇者已答允」。103
  这三个亚摩利人看来都是有财有势的人,因为他们的名字可作地名,且他们可以出兵帮助亚伯兰。
  这三人「曾与亚伯兰联盟」(第13节),这为下文(第24节)留下伏笔。原来他们参加亚伯兰救援罗得的行动,乃因和「亚伯兰联盟」。
  「联盟」指「通过约而连在一起」;在当时的社会里,二人若「歃血联盟」,其中一个被欺负,另一人就要出手协助,因大家曾起誓互相帮助。104 创世记提到亚伯兰曾和非利士人和赫人协议及买卖(创廿一22~34,廿三3~16),只有此处记载他和人「联盟」。105
  他们三人和「亚伯兰联盟」,故后来出兵协助亚伯兰救人的行动(第24节),106 何况他们的族人曾在「哈洗逊他玛」被此四王杀败(第7节)。107
iib. 亚伯兰采取行动救罗得(十四14
(一)亚伯兰一「听见」罗得被掳去(第14节),108 立刻采取行动,好像全不犹豫、胆怯。为甚么呢?因为罗得乃是他的「侄儿(原文是弟兄)」。109
  「弟兄」一词有三点值得注意:110 第一,它回应亚伯兰为了解决地方不够的问题时,对罗得说:「你我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骨肉(原文作弟兄)」(创十三8)。第二,它表明亚伯兰和罗得的关系,大家是至亲。第三,它暗示虽然罗得选地时,并没有以礼对待亚伯兰(他的「弟兄」),亚伯兰却不念旧怨或旧恨,马上去救罗得,因他当罗得是他的「弟兄」。他不但不念旧恶,更没有幸灾乐祸或落井下石;他没有说罗得有此下埸咎由自取,因选择了约但河平原的城市。111
  (二)圣经并没有记载任何人要求亚伯兰去救罗得,乃是他自告奋勇这样做。112 他不但这样做,且行动果断迅速,绝无拖泥带水。
  他一「听见」,「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第14节)。
  (1)「率领」一词的基本意思是「倒空」,就如雅各十个儿子「倒口袋」(创四十二35),或如人拔刀出鞘(出十五9);这词在本节描述亚伯兰好像把所住的屋子当作皮具,翻箱倒箧,把所有能出动的都「招聚」在一起,准备出发,他们倾巢而出。113 他所「招聚」的人有两种描述:第一,他们是他「家里生养」的,即是他家所雇用,专责保安,有点像今天的私人保镳。他们既是亚伯兰「家里生养」的,自然比外人可靠。114 第二,他们是「精练壮丁」〔hnikayw〕,这词的原文只在本节出现,其字根可指「教导」、「训练」(申廿5;箴廿二6),此处乃指受过训练的奴仆,相等于雇佣兵。115 亚伯兰所「招聚」的乃是职业军人,不是普通的奴仆;他们可以和四王联军一较高下。
  亚伯兰「招聚」了多少人?答案是「三百一十八」。这数目引来不少争论:
  (A)犹太拉比指出,「三百一十八」正是第十五章所提到的仆人「以利以谢」(第2节)一名的数值。116
  (B)有教父认为若把这数目用希腊文写出来,则「一十八」乃是 “ IH ”,和「耶稣」一名头两个字母相同,「三百」是 “ T ”,故象征「十字架」。所以,「三百一十八」代表「耶稣的十字架」。117
  (C)「三百一十八」乃象征的数字,代表「许多」,就如主前第十四世纪的埃及法老阿曼何他贝三世(Amenhotep III),提到他的新娘带同三百一十七个随从抵达,118 新娘加随从又是三百一十八个。119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Iliad)也提到,被杀的男人共三百一十八。120
  (D)「三百一十八」是实际的数目,亚伯兰招聚了这数目的战士出征;这是正确的解释。
  但是,这个数目的雇佣兵怎可和四王联军对抗,甚至把他们打败呢?有释经者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是圣经把亚伯兰的胜利大事渲染,事实上只不是一种偷鸡摸狗的打劫行动」。121 我们不能接受这讲法,因和事实不符。请看下文第十五节的「诠释」(一)(3)及「附录」(三)。
  另一方面,为何亚伯兰雇用这么多的战士?可能是保护他的牧畜业和商队,免受外人侵袭和抢掠。122
  (E)除了这「三百一十八」雇佣兵,亚伯兰的盟友幔利、以实各、亚乃和他们的仆人也参加了这次救人行动(第24节)。
  (2)亚伯兰很快便「招聚」了这批战士,第二步就是马上起程,追赶四王联军,马不停蹄「直追到但」。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但」位于黑门山脚,乃是应许之地最北的地带(士廿1;撒上三20);以色列人说:「从但到别是巴」,即是由北而南。有释经者却认为这里的「但」乃指基列北部的「但雅安」(撒下廿四6),123 离开死海南端十五至二十哩;124 这讲法最值得商榷的地方,就是不能和下一节的「何把」连接。第二,「但」本名叫「拉亿」,到了士师时代才改名(士十八29);所以,「直追到但」可能是编者修订过的,125 或是文士抄写时用了当时的地名取代了古时的名字。126 我们不能因此就说创世记不是摩西所写。127 第三,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至「但」约一百三十哩,对于八十多岁的亚伯兰来说,不能不算是长途跋涉。
iic. 亚伯兰追杀掳掠罗得的敌人(十四15
(一)当亚伯兰在「但」追到四王联军,便展开一场战事:
  (1)交战的时间:「在夜间」(第15节),这是一流战略,趁敌人不防备的时候猝然进攻。何况四王联军经过多场战役,加上长途跋涉,已成为「疲兵」,晚上定必酣睡,直至亚伯兰突袭才惊醒。128
  (2)交战的策略:「分队」进攻(第15节),以致敌人不知有多少的攻击者。
  究竟他把战士分成几队呢?可能是两队、129 三队,130 主要是看可从多少方向进攻四王联军的营地。
  值得注意是,本节提到「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亚伯兰亲自参与作战,不只是在旁吶喊或指挥。131 他年纪不轻(约八十四岁),132 仍然为了侄儿而不顾老命,这种「为人」的精神真值得欣赏。
  (3)交战的经过:作者只用了一句话描叙交战的经过,亚伯兰和仆人「杀败」敌人(第15节),「杀败」一词曾用来描写四王联军如何胜过六个民族(第5、7节)。亚伯兰和他的战士究竟如何把敌人打到落花流水呢?为甚么他们如此厉害,可以轻易击败连身材高大的「利乏音人」、「苏西人」、「以米人」(第5节)都敌不过的四王联军?他们用的是甚么武器,是否比四王联军的武器优胜?
  不少释经者认为亚伯兰所攻击的敌军,可能只是尾随主力军后面,负责护送掳物的部队,故亚伯兰可以大胜。133 这讲法值得商榷,因下文明说:「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王」(第17节),而不是说「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部分的军队」。
  或许我们可从另一角度探索亚伯兰得胜的原因,就是创世记的作者记录今次战争的笔法。他只用了一句话叙述两军打仗的过程,是否暗示今次得胜乃因上帝亲自参与,用超自然的方法帮助亚伯兰和盟友打败敌人呢?
  四王联军掳掠了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就如埃及法老抢夺了亚伯兰的太太撒莱;这些行为可视作「咒诅」亚伯兰,行事者也因此遭上帝「咒诅」(创十二3)。134 上帝「降大灾」打击法老和他的全家(创 十二17),也可以同样降灾打击四王和他们的军队身上,以致他们被亚伯兰和他的仆人所胜。
  无论如何,亚伯兰今次获胜,除了战略成功(晚上分队突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攻打敌军),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至高的上帝把敌人」交在他手里(第20节)。
  (二)亚伯兰一行人不但击败敌人,且穷追不舍,直到迦南地最北,就是「大马色左边的何把」。以色列人看「东方」为指南针基点,描叙方向时都面向东方,南方就在右边、北方在左、西方在后。135 「何把」位于「大马色左边」,即在「大马色」北面。136 「大马色」即是大马士革。
  「何把」即「大马色」北面,应是迦南地以外的地方。作者强调四王联军被赶离迦南地,不会轻易返回。137
iid. 亚伯兰救回被掳去的罗得(十四16
  亚伯兰今次大获全胜,最重要的是,他完成了拯救行动的任务,把罗得救回来。以下几点须讨论:第一,本节两次提到「夺回来」(第16节),回应第十一至十二节两次的「掳掠」。本节不但提到「一切财物」,也特别提及「罗得和他的财物」,这也回应第十一至十二节。第二,本节没有提及被拿走的「粮食」(第11节),可能早已被四王联军吃光。第三,本节提到的「妇女」(第16节),138 这是第十一至十二节没有提及的。不过,我们知道古代中东战争,胜利者常把妇女掳走,作为妻妾或奴隶(申廿一10~14;王下五2)。139
  亚伯兰任务完成,把被掳去的人救回来,140 剩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分配救回来的战利品?亚干曾为了战利品犯罪连累了全部以色列人(书七1),大卫也曾面对战利品所带来的危机(撒上卅21~25)。无论如何,这是下一分段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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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iii. 亚伯兰勇救罗得后的表现(十四1718
亚伯兰会见所多玛王(十四17
  亚伯兰打败了四王联军,启程回家,这么多人由「何把」(第15节)回到希伯仑,约需几个星期。他们凯旋归来,那些曾被四王联军打败的人当然万分高兴,举行盛大的欢迎会。
  (一)欢近行列排首位的是「所多玛王」(第17节),他在这段日子里已收拾好残局,从所多玛城来到耶路撒冷,欢迎亚伯兰这位大英雄。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上一次所多玛王「出来」(第8节),乃和四王联军交战,今次「出来」却是欢迎亚伯兰打败了四王联军。
  另一方面,「出来」可指诚意的欢迎(出四14;撒上十八6;箴七15),但也可指「出来」对质、对证、查询,就如摩西「出到营外迎接」打胜米甸凯旋归来的以色列人……向他们「发怒」(民卅一13~14);「出来」甚至和「追杀」连在一起(书八6)。
  所多玛王今次「出来」,应是欢迎亚伯兰,但是否诚意呢?作者在这里并未交代,留待下文揭晓。
  (2)此处只提「所多玛王」,而不提及其他四个君王(如蛾摩拉王),因为:第一,本段最重要人质是罗得,而他「住在所多玛」(第12节)。第二,「所多玛王」乃五王联盟的首领、发言人。141
  (二)欢迎行列迎接亚伯兰的地点是「沙微谷」(第17节),创世记的作者跟着说明「沙微谷就是王谷」,「王谷」只在旧约出现了一次(不计本节),就是押沙龙在该谷立一根石柱,称那柱为「押沙龙柱」,为自己留名,因他无子传宗接代(撒下十八18),该谷若非汲沦谷,就是欣嫩子谷,142 或是这两谷中间。143 以下两点要注意:
  (1)「王谷」既位于耶路撒冷南面约一哩半,可见所多玛王乃北上到该地,迎接「救星」亚伯兰。所多玛王十分心急,要尽快得回被四王掳走的人和财物。
  (2)「王谷」的位置,为下一节麦基洗德突然出现留下伏笔,因为:第一,他是「撒冷王」(第18节),「撒冷」就是耶路撒冷,144 该谷的所在地。第二,麦基洗德一名的「麦基」,意思就是「我王」,回应「王谷」。
iiib. 亚伯兰和麦基洗德晤面(十四1820
正当亚伯兰和所多玛王在寒喧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145
(一)他是谁?
  (1)他名叫「麦基洗德」(Melchizedek,第18节),146 这名可有三种解释:147 第一,「洗德是仁义」,这把「洗德」(zedek)视为迦南神祇,主管公平、公正。第二,「我王是洗德」,或「洗德是我王」,148 因「麦基」是「我王」(「麦」“ Melch ” 是「王」,「基」“ i ” 是「我」)。第三,「我王是仁义」,149 把「洗德」解作形容词,意为「仁义」、「公义」、「公平」。150
  有释经者接受第一和第二种的解释,因迦南人喜欢用神祇的名字作为自己名字一部分,而第一和第二种解释都把「洗德」(zedek)视为迦南神祇。151 可是,第三种把「麦基洗德」解作「我王是仁义」可取,因为:152(A)「麦基洗德」(Melchizedek)类似「亚多尼洗德」(书十3),后者意为「我主人是仁义」。153(B)「洗德」在名字中出现,多作形容词,如「约萨达」(拉三2,「萨达」是「洗德」),意为「『约』(耶和华简写)是仁义」,又如「约撒答」(该一1,「撒答」即是「洗德」)同一意思。(C)新约提到「麦基洗德」是「仁义王」(来七2),这支持他名字意为「我王是仁义」。
  (2)他是「撒冷王」(第18节),乃是「撒冷」城的君王。154 以下三点须讨论:
  (A)「撒冷」在何处?(a)诗人指出上帝「在撒冷有他的帐幕、在锡安有他的居所」(诗七十六2),这两句同义平行,155 「撒冷」即是「锡安」。156 另一位诗人指出,在「锡安」作王一位君主,同时候也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一一○4)。「撒冷」和「锡安」的关系密切毋容置疑。而「锡安」在旧约圣经通常乃指耶路撒冷内的圣殿山或耶路撒冷全城。157 (b)耶路撒冷有一个王名叫「亚多尼洗德」(书十3),大卫的祭司也名叫「撒督」(撒下八17,十五24~29,原文同字根,),他或许在大卫攻打耶路撒冷时已是当地的祭司。158 所以,「洗德」一名和耶路撒冷可能有关连。(C)伪经《创世记启示录》把「撒冷」解作耶路撒冷:亚伯兰「来到撒冷,就是耶路撒冷」(廿三13);159 犹太史家约瑟夫也这样解释。160
  所以,「撒冷」就是耶路撒冷。161
  (B)「撒冷」怎样演变为「耶路撒冷」?
  「撒冷」本是亚摩利神祇(结十六3),迦南人用它作为此城的名字。162 到了大卫作王,采用了「耶路撒冷」一名,「撒冷」这名为人摒弃和遗忘。「耶路撒冷」之「耶路」乃指城市,「耶路撒冷」原意为「撒冷神的城市」。
  (C)创世记的作者为甚么用「撒冷」,而不用「耶路撒冷」?有以下可能的原因:
  (a)本段乃记叙亚伯兰和迦南君王的对话,用迦南人称呼这城的名字,比较适切。
  (b)「撒冷」另一个意思是「平安」,163 亚伯兰刚刚完成了救人的任务,又把敌人赶离迦南,他使迦南各城市得享「平安」,用「撒冷」恰当。164
  值得注意,当诗人记叙上帝在祂的圣所折断武器,也用「撒冷」一名(诗七十六2)。事实上,旧约圣经的作者有时候把「耶路撒冷」和「平安」连在一起(赛二1~5;弥四1~4),暗示该城名字的意思不再是「撒冷神的城市」,乃是「平安的城市」。165 大卫不但以耶路撒冷为首都,且把他两个儿子起名为「押沙龙」、「所罗门」,「沙龙」和「所罗」都和「撒冷」同字根,大卫希望他的儿子出入「平安」。
  (c)此处用「撒冷」,因原文三个子音〔slm〕和「所多玛」〔sdm〕读音相近;而「撒冷」的君王麦基洗德和「所多玛」王的对比,正是本段重点之一。所以,用「撒冷」比用「耶路撒冷」更好。
  (3)除了是君王,麦基洗德也是「至高上帝的祭司」(第18节),166 有四点值得注意:第一,我们不能肯定君王身兼祭司一职在当时是否只限于「撒冷」,因圣经和其他文献都没有提到迦南君王拥有这双重身分,但我们知道亚述和赫人的君王同时候担任祭司一职。第二,「撒冷」有「祭司」一职,或许因该城是当时重要的宗教中心。167 第三,这是圣经第一次提到「祭司」,和后来亚伦家的祭司不同,以色列君王不准同时候担任「祭司」的职衔。168 第四,麦基洗德乃是大卫一位子孙的「样本」,因该子孙将会同样在耶路撒冷为君王和祭司(诗一一○)。169
(二)麦基洗德出现有何目的?
  (1)他出来尽地主之谊,因欢迎会举行的地点(撒冷的东南附近的水泉),170 乃在他管辖的范围。
  作为主人,他当然不是两手空空参加欢迎会,乃「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亚伯兰一行人(第18节)。有四点须留意:第一,有释经者把「饼和酒」,视为麦基洗德和亚伯兰立约后大家享用,171 但本章并无足够的证据支持这说法。更有释经者把「饼和酒」与圣餐连在一起,这绝对不是创世记的原意。172 第二,「饼和酒」主要是给亚伯兰一行人吃过饱、喝得开心;173 他们经过战争和长途跋涉的旅程,又饥又渴,需要食物、饮品补充体力。174 第三,诗人曾把耶和华比喻为好客的主人,为流浪客在敌人面前预备了「筵席……福杯满溢」(诗廿三5)。「筵席」原作桌子,代表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如「饼」;「福杯」里所盛满的该是葡萄「酒」。麦基洗德作为主人,也为那战胜了敌人的亚伯兰预备了「饼和酒」。第四,「饼和酒」和君王(撒上十六20)、175 献祭(民十五2~10;撒上一24)有关。176 这和麦基洗德是君王、祭司的双重身分吻合。
  (2)麦基洗德出现另一目的,是作为亚伯兰和所多玛王的中间人(仲裁者 / 调停者),帮助他们二人处理战利品的问题。177
(三)他出现后采取甚么行动?
  (1)他先为亚伯兰「祝福」(第19节),这叫人即时想起创世记第十二章三节,上帝应许亚伯兰说:「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178 麦基洗德「祝福」亚伯兰,盼望亚伯兰得着能力。179
麦基洗德祝福「祝福」时,用了两个名字称呼耶和华:
  A)「天地的主」(第19节)
这有四点须讨论:
  (a)「天地的主」原文直译为「创造天地的主」,这句话原文只在本节出现过。「天地」前面并没有冠词,因是诗歌体裁。180
  (b)《圣经新译本》和《现代中文译本》把「天地的主」译作「创造天地的主」;《吕振中译本》却译作「天地的制作主」,因原文本有动词〔qana〕,这字可解作「创造」、「拥有」。181 《吕振中译本》的翻译,表明这动词不是创世记第一章常用的〔bara〕。为甚么麦基洗德用〔qana〕而不用〔bara〕呢?这可能反映出他是迦南王,而不是亚伯兰的后代。182
  有释经者建议把〔qana〕解作「生育」,183 这是受了迦南神话影响,且假设此处「天地的主」乃指迦南地最高的神祇。184
  我们应把〔qana〕解作「创造」,185 因为:
第一,这词本意为「创造」,后才发展为「拥有」、「购置」。186
第二,主前第八至第二世纪的文献,都有用「创造大地」描写外邦的神祇。187 不过,外邦神祇只称为「地」的创造者,没有像此处称上帝为「创造天地」的主。188
第三,把这动词解为「创造」,令人想起上帝「创造天地」,回应创世记第一至第三章的主题。189
  (c)「天地的主」强调祂不单是以色列人的主,乃是全世界的主宰,而本段的人物包括非以色列人的君王,用此名字十分适合。
  (d)旧约常把「天地的主」,和上帝帮助人连在一起;当人得着「天地的主」帮助,自然信心十足。190
B)「至高的上帝」(第19节)
有五点值得注意:
  (a)此处「上帝」原文是〔el〕,不是常用的〔lohim〕。191 〔el〕在旧约圣经可指以色列人所敬拜的独一真神,其意思可能是「强壮」;迦南人也用此名称呼他们的神祇。
  (b)「至高」〔elyon〕在旧约曾单独出现,《和合本》译作「至高者」(民廿四16)。192
  (c)「至高的上帝」〔el elyon〕指出麦基洗德所敬拜的,比其他神祇更崇高,193 胜过敌人所敬拜的神祇。194
  (d)「至高」和〔el elyon〕常在旧约出现,着重上帝有能力帮助人(如诗一二一2,一二四8,一四六6);但以理很喜欢用此名称描述上帝(但三26,四17、24、25、32、34,五18、21,七18、22、25、27),195 祂超然至尊、全能、196 具有无上权威。197
  (e)有释经者以本节「至高的上帝」,单指迦南地最高的神祇,198 但我们要留心:
第一,这名在旧约(除本节外)只出现了一次,「他们也追念上帝是他们的盘石,至高的上帝是他们的救赎主」(诗七十八35),明显指耶和华上帝。199
第二,本章第廿二节把「至高的上帝」解为「耶和华」。对于亚伯兰来说,麦基洗德所事奉的「至高的上帝」乃是「耶和华」。200
  弥迦先知预言,到那日万民都要去到耶路撒冷,在那里敬拜耶和华,各国不再争战(弥四1~5);麦基洗德在本章的表现正吻合这景象。他作为外邦人,却敬拜「至高的上帝」。201
  (C)为甚么麦基洗德在此处提及「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有以为本分段原是亚伯兰和麦基洗德立盟约,202 创造世界的耶和华被视为是这盟约的证人。203
  不过,经文明显指出麦基洗德乃奉上帝的名,为亚伯兰祝福:「他为亚伯兰祝福」(第19节)。
  (D)他如何认识这位创造天地的主呢?有以下的可能:
(a)有释经者指出这乃因麦基洗德也是亚摩利人,204 而亚伯兰的祖先和亚摩利人有渊源(创廿四25,卅一18~24;申廿六5);所以,麦基洗德也可能像亚伯兰一样,通过亚摩利人一种的传统认识了上帝。205
(b)麦基洗德的先祖敬拜上帝,他从家教中认识了耶和华。206
(c)上帝向他启示,如向亚伯兰启示一样。207
(d)亚伯兰曾向他讲述有关上帝的道理。208
  因为圣经没有明文提及,我们不能肯定上述哪一种正确。
  (E)为甚么麦基洗德要祝福亚伯兰呢?因为亚伯兰战胜了四王联军,又把被掳去的人救回来;这是麦基洗德在下一节所提及的:「至高的上帝把敌人交在你手里」(第20节)。
  (2)正因这缘故,他除了祝福亚伯兰,且赞颂说:「至高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以下两点值得留意:
  (A)「称颂」原文也是「祝福」。麦基洗德为亚伯兰「祝福」(第19节),乃求上帝使后者得着能力;本节他「称颂」(原文「祝福」)上帝,乃愿祂因用大能所做的奇事名声显扬,更多人认识祂(出十八10)。209
  这短短两节的讲话三次提到「祝福」,回应上帝对亚伯兰的应许(创十二3)。
  (B)麦基洗德「称颂」上帝的原因,就是祂帮助亚伯兰大胜四王联军,是祂自己把「敌人交在」亚伯兰手里。有两点要注意:
(a)「敌人」一词的字根和「痛苦」有关(伯七11;申卅二27),即是导致人受苦的侵略者。210
(b)「交在」这动词(除了本节)只在旧约出现了两次(箴四9;何十一8),意为「送给」。211 上帝把这些敌人送给亚伯兰,以致他轻易告捷。
  (3)麦基洗德在这两节经文所讲的话,可说是旧约神学的精綷,因他指出上帝是:创造主(第19节)、救赎主(第20节)。
  (四)亚伯兰对麦基洗德祝福的回应,就是把「十分之一」送给麦基洗德(第20节),212 亚伯兰为甚么这样做?
  (1)正如前文所提到,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和麦基洗德订立盟约,「十分之一」乃指需要缴纳的税项。213
  这假设他们曾立盟约,我们不能肯定这假设正确;而且,就算他们真是订立盟约,也没有证据支持亚伯兰向麦基洗德臣服或需要麦基洗德协助,故缴交税款。亚伯兰的武力看来不会弱过麦基洗德。
  (2)也有认为当时的君王有权拿取人民的「十分之一」,就如撒母耳预先警告百姓:你们要求立王,必要记得王会把「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取十分之一」(撒上八15)。所以,亚伯兰把「十分之一」送给麦基洗德。214
  这讲法值得商榷,因为麦基洗德并不是亚伯兰的君王,后者并没有义务送出「十分之一」;除非我们有足够的资料,证明亚伯兰所居住的希伯仑隶属耶路撒冷。215
  (3)亚伯兰把战利品十分之一送给麦基洗德,就如后来耶和华对摩西说:「把所掳来的分成两半,一半归与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归与全会众」(民卅一27),亚伯兰所做的类似把「所掳来的」分一些给麦基洗德。216
  大卫也有类同的经验,他把战利品分给那些那些因为疲惫而「留在比梭溪」,没有回打仗的二百人(撒上卅21~25)。亚伯兰也把战利品分给留在撒冷的麦基洗德。
  (4)亚伯兰这样做,因为麦基洗德祝福了他,他有义务依从当时的习俗,217 把「十分之一」送给「至高上帝的祭司」(第18节),218 藉此向「上帝」表达感恩。219
  (3)和(4)两种讲法合理。
  (五)当亚伯兰把夺回来的战利品之「十分一」,送给麦基洗德,暗示他拥有这些本不属于他的物品。根据当时的习俗,亚伯兰既从敌人手中夺回这些物品,就成了新的「物主」。220 下文所多玛王的话也证实这习俗的确存在。
亚伯兰和所多玛王商谈(十四2124
  当所多玛王看见亚伯兰把夺回来的十分一送给麦基洗德,立刻作出反应,因亚伯兰所送出的礼物本属于五王联盟,他仿佛是「慷他人之慨」。
(一)所多玛王开口,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罢!」(第21节)。
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他这番话好像表明他才真是慷慨的人,愿把所有的「财物」送给亚伯兰。但是,正如前文所说,亚伯兰夺回这些物品和人质,就拥有这一切的「主权」,可按所喜欢的处置和分派。第二,所多玛王首先要求:「把人口给我」,然后说「财物你拿去」。有释经者指出这次序反映出他自我中心,并没有感激亚伯兰冒死出兵救回财物和人质。221
(二)亚伯兰也即时回应,当众发誓。
有十件事须留心:
  (1)这是圣经所记录的第一个誓言。
  (2)第廿二节「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耶和华起誓」,好像暗示亚伯兰未见所多玛王前已经起了誓。「起誓」原文本是「过去时式」,指已完成了的动作;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早已预料所多玛王会有此提议,故未见后者之前已向上帝起誓,222 这表明亚伯兰这个决定乃是经过详细考虑、慎思,不是霎时冲动而作的。223
  这并不是最好的解释;其实,旧约希伯来文第一身的「过去时式」,可指「现在时式」;224 此处应解作「现在时式」:「我指着……发誓」。225
  (3)「起誓」原文直译:「我举起我的手」,强调誓言庄重、必会照着去做(出六8;民十四30;申卅二40),就如上帝「向天举手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申卅二20)。当时的人起誓多举起右手,但天使曾「向天举起左右手」,指着活到永远的主起誓(但十二7)。226 直到今天,人起誓时一只手向天举起,另一只手则按着圣经或其他物品上。
  (4)本处的「起誓」〔rom〕并不是常用的〔nasa〕,因和「十分之一」常连在在一起的「举祭」(民十八26),原文是〔trumat〕,这和本处「起誓」〔rom〕同字根。227 作者因此用「起誓」〔rom〕,而不用〔nasa〕,藉此和上文所说的「十分之一」连结起来。
  (5)亚伯兰指着麦基洗德所说的「天地的主,至高的上帝」举手发誓,且加上了「耶和华」一词。麦基洗德敬拜这位真神,可能不知道祂的名字,亚伯兰却知道祂就是「耶和华」。228
有三点要留意:
第一,亚伯兰奉天地万物的主宰的名起誓,这为他的后代留下楷模;以色列人不可以奉假神的名起誓(耶十二16;摩八14)。229
第二,有释经者认为「耶和华」一词乃后人加上的,藉此宣传以色列人单单敬拜耶和华。230 另有指出这词是后人加上,表明亚伯兰没有放弃他原有的信仰。231 这些讲法都值得商榷。232 创世记作者在此提及「耶和华」,表明亚伯兰所敬拜的上帝,就是后来以色列人所敬拜的耶和华。233
第三,为甚么要指着上帝的名字起誓?这乃请求祂做证人,若起誓者不按誓言去做,祂会处罚。234
  (6)亚伯兰起誓的内容是:任何属于所多玛王的物件,「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他都不会拿去(第23节)。
  「一根线、一根鞋带」究竟是甚么意思:235
  (A)这句话代表最不值钱的东西:(a)古时的人离婚时,会用亚兰文说:「一条草、一根线也不会多拿。」(b)当人破产,分配财物时,会说:「一条草、一块木也不会多拿。」(c)乌加列有君王曾得赫人君王援助,赶走侵略的敌人,前者想送礼以表谢意,但赫王婉拒,不接受属于乌加列王的财物,「一条草、一块木也不要」。
  以上三种情况都强调不会拿走任何东西,就算最不值钱如「一根线、一根鞋带」也不会拿去。
  (B)「一根线、一根鞋带」乃是用对比代表全部(merism),236 亚伯兰指出他甚么都不会拿走。
  (7)亚伯兰这样起誓,不拿任何夺回来的财物,因不想所多玛王说:「我使亚伯兰富足」。这句话有三种含意:第一,亚伯兰曾用手段得法老馈赠成为富翁,他不想重蹈覆辙,再给人非议,批评他富有乃拜所多玛王所赐。亚伯兰不想受惠于所多玛王,免得别人忘记了亚伯兰今次得胜,全是上帝的恩典,以致所多玛王褫夺了上帝的荣耀。237 第二,他已学到宝贵的功课,一切都源于上帝,就如他今次战胜,乃因上帝帮助;他要倚靠上帝、不倚靠人,他不想靠所多玛王致富。238 或许,他根本不想和所多玛王有任何「牵连」。239 第三,亚伯兰不想自己所得到财富来自所多玛王,变成亚伯兰的「得」,就是所多玛王的「失」。240
  亚伯兰「分文不取」,表明他今次出兵并不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财富,乃为抢救自己的亲人。241 后来先知以利沙医好了亚兰王的元师乃缦,也同样不肯收受乃缦的馈赠(王下五16~17)。242
  有释经者指出:亚伯兰本是个富翁,而人愈富有就愈希望多得一些,亚伯兰竟然胜过这自然的欲望,实值得配服。243 他对上帝的信心帮助他培育出高尚的品格。244
  (8)亚伯兰拒绝接受所多玛王的建议拿取任何财物,不但因他不想所多玛王说:「我使亚伯兰富足」,更因为亚伯兰所夺回来的财物中,包括了罗得的财物,他怎可占取自己侄儿的财物呢?这是不公平的做法,尽管他有此权利,因所有夺回来的财物都属于他的。245
  (9)亚伯兰不拿所多玛王的财物,但他指出:
  (A)这不包括已用去的,就是他「仆人所吃的」食物(第23节)。食物吃了,有如覆水难收,不可还给所多玛王,何况这些「仆人」原本就有权享用那些食物。
  「仆人」原作「年轻人」〔naar〕,反映出:(a)亚伯兰所雇用的「精练壮丁」,都是年轻力壮(第14节)。(b)这词可指战士。246
  (B)「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第24节),亚伯兰三位盟友有分参战,应获得当时习俗所准许的战利品。亚伯兰这样说,表明他对待所多玛王十分慷慨,他并没有拿取他「应得的分」。
  (10)此处记载亚伯兰发誓不拿属于所多玛王的财物,但他岂不是曾把夺回来的十分一送给了麦基洗德?是的,亚伯兰的确曾经这样做,但他对所多玛王所讲那句话,乃指亚伯兰自己不会拿取所多玛王任何财物,并不包括亚伯兰送给麦基洗德的财物。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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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ndeht 于 2014-12-7 12:30 编辑

 原意
  (一)创世记的作者指出亚伯兰是一个「新人」,不再是那个在埃及的懦夫,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位满有爱心、勇敢、果断的英雄。248
  他不顾性命的危险,竭力去抢救侄儿,虽然这侄儿曾漠视尊卑的道理,为自己拣了最好的土地。但是,当亚伯兰一听见侄儿遇危,他里面的「他拉血液」立时沸腾,马上招兵买马,前去抢救侄儿。这是对家人应有的责任。
  亚伯兰抢救侄儿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第一,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至「但」已百多哩,还要追至更北的「何把」;对于八十多岁的亚伯兰来说,这种长途跋涉并不容易。第二,更困难的是他所面对的四王联军兵力雄厚,他们曾经不费吹灰之力便击败了五王联盟,更把那六族强悍高大的国民打败。亚伯兰的对手比大卫所面对的歌利亚还厉害得多。249 亚伯兰为了营救被掳去的侄儿和其他人,却奋不顾身,拼了「老命」也要去抢救。
  (二)亚伯兰抢救成功,因为:第一,他有一群勇猛善战的帮手,包括他三个盟友。第二,他战略成功,趁四王联军最疲惫的时候,夜间出兵,分队偷袭,果然把对方杀过措手不及。
  不过,这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正如麦基洗德的宣告,亚伯兰能够行动成功,因为上帝把敌人交在他手里。250 这些敌人排山倒海似的,把六个民族和五王联盟击败,其实力可见一斑。亚伯兰能够在一夜之间把他们打败殊非侥幸,乃因上帝帮助他。
  (三)本章也显明上帝必兑现祂的应许:
  (1)虽然亚伯兰要力战实力雄厚的四王联军,但他得到上帝保守,免受杀害,以致祂的应许按时兑现。
  没有人(就算最有权势的法老和四王)可以阻挠上帝的应许实现。251
  本章记述亚伯兰按上帝的应许:第一,「成为大国」,可和四王联军对抗。第二,上帝「赐福」给他,他大胜敌人。第三,因他打败四王联军,成了家传户晓的英雄,他的「名为大」(创十二2)。
  (2)凡祝福亚伯兰的,就如那和他结盟的三位兄弟,因着他而得福;同理,麦基洗德祝福亚伯兰,就得着后者夺回来的「十分一」财物。
  相反,与亚伯兰为敌的,如那四王联军就受到咒诅,因他们竟然抢夺亚伯兰的侄儿。252 另外,所多玛王对亚伯兰的态度近乎「咒诅」,253 所多玛王将会得到应得的回报,这为下文第十九章所多玛城被毁灭留下伏笔。254
  (四)本章也表明亚伯兰在有需要时也会使用武力,就如以色列人用武力和敌人争战一样。255 不过,我们要记得亚伯兰用武乃为了拯救亲人。
  另一方面,本章暗示亚伯兰的后裔以色列人,必会像他一样战胜敌人,因为「四王」乃预表「全部」。256 亚伯兰如何保护应许之地,以色列人也会同样保存亚伯兰留下给他们的地方。
  (五)本章是第十三至第十八、第十九章的「连接」,因为本章指出罗得已由「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创十三12),变成「住在所多玛」(第12节),这可解释第十八和第十九章所发出的事。
  (六)本段回应创世记其中一个主题,就是蒙拣选的不是长子(那位大),而是年幼的儿子(位小的),如该隐和亚伯、以实玛利和以撒、以扫和雅各、十兄和约瑟等。麦基洗德本是比亚伯兰位分较低,但却成了较高的,因他为亚伯兰祝福。
  (七)本段暗示所多玛王的「不是」,他对待亚伯兰远远不及麦基洗德。亚伯兰并没有为麦基洗德做了甚么,但麦基洗德带备食物、饮品迎接他,又为他祝福。亚伯兰虽然冒生命危险、付出很大的代价去救回所多玛城的居民和财物,该城的君王却空手出来迎接亚伯兰,且以不友善的态度对待亚伯兰。
  (八)虽然所多玛王的做法令人摇头,亚伯兰却「以善报恶」,并没有拿走他应得的分。亚伯兰自从在埃及学了功课,对人的态度明显改变了;他首先礼让罗得(第十三章),现在又慷慨对待所多玛王(本章)。
  亚伯兰在埃及学到功课,就是不靠外人致富,乃倚靠耶和华,更不会借着拿取别人的财物去加增自己的财产,虽然他有这权利,因他冒死把那些人救回来。他出兵救人,乃是为了救回侄儿,并不是要得到更多财富。
  (九)本章阐述一件真理,麦基洗德虽然是外邦人,却认识上帝,他成了后代许多敬拜上帝的外邦人之先驱(如喇合、乃缦等)。
 旧约
  (一)约书亚记两次记录「五王联盟」,第一次是五个亚摩利王只面对以色列人的攻击(书十5)、第二次是非利士人五个首领(书十三3)。当约书亚记提述那五个被攻打的亚摩利王时,只记叙他们的名字一次(书十3)。
  本章(创十四)论述五王联盟防卫四王攻击,第二节记录这五王的名字,第八节却只提到五个城市的名字,五王名字不重提,但四王(攻击者)的名字却再次提及(第9节);本章和约书亚记第十章记载手法类似,攻击者的名字提两次,防卫者名字只提一次。257
  (二)本段的罗得类似第十三章的撒莱:第一,他们都是亚伯兰的亲属。第二,都被「带走」(第十二章第15节「带进」,和此处的「掳掠」原文相同)。258 第三,都没有「发言权」,被带走时一言不发。第四,都在应许地之外被带走。第五,都是无辜、无助的受害者。
  虽然他们同样遇危,亚伯兰的反应却迥然不同。这可能是他从埃及的「失败」中学到攻课,不再以同样的态度去面对亲人被掳。259 当然,他现在的财力和声望也远胜他在埃及的时候。
  (三)亚伯兰追打四王联军,类似基甸和米甸人的争战(士七1~24),有四点相似地方:第一,基甸只带三百人出战(第7~8节)。第二,基甸把这三百人分成三队(第16节)。第三,基甸在夜间攻打敌人(第19节)。第四,基甸得胜乃因耶和华使米甸人互相击杀(第22节);亚伯兰得胜因为耶和华把敌人交在他手里(创十四20)。
  (四)扫罗也把「百姓分成三队」,在「晨更的时候」入了亚扪人的营,击杀他们(撒上十一11)。
  非利士人也学效扫罗把兵「分为三队」(撒上十三17),围攻以色列人。
  (五)希西家作犹大王时,西拿基立的大军曾围攻耶路撒冷,但耶和华说:「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必保护拯救这城。」列王纪下的作者跟着记载:「当夜耶和华的使者出去,在亚述营中杀十八万五千人」(王下十九34~35)。这次战役有以下特点:第一,耶和华介入,打发使者去杀死敌人。第二,耶和华介入,乃为了祂自己的名字,及祂仆人大卫的缘故。260 第三,耶和华的使者杀死敌人的时间,乃是晚上。
  或许我们可以猜测,亚伯兰在本章可以在「夜间」大胜敌人(第15节),乃因上帝为了祂名字和祂仆人亚伯兰的缘故。
  (六)麦基洗德对亚伯兰说:「至高的上帝把敌人交在你手里」(第20节),「交在」原文字根〔mgn〕和第十五章耶和华对亚伯兰说:我是你的「盾牌」(第1节)相同。耶和华暗示,亚伯兰你不用害怕,因我是你的「盾牌」,会把你的敌人「交在」你手里。
  (七)亚伯兰对待四王联军和所多玛王的做法,类似摩西论及以色列人应如何和异国打仗(申廿1~15):
  (1)不要怕比自己人多的国家(创十四1;申廿1)。
  (2)靠耶和华争战(创十四20;申廿1、4)。
  (3)耶和华怎样把敌人「交在亚伯兰的手里」(创十四20),也会把以色列的敌人「交付他们的手」(申廿13)。
  (4)亚伯兰坚持不要所多玛王的东西,除了「仆人所吃的」(创十四24),这正是摩西的吩咐:「你上帝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申廿14下)。
  (5)亚伯兰把夺回来的拿出十分一送给麦基洗德,以及他后来对所多玛王所讲那番话,表明亚伯兰觉得他有权占据所有他夺回来的物件,这也是摩西的教训:当他们战胜敌人,「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申廿14上)。
  (6)麦基洗德出来迎接亚伯兰,乃以撒冷王和至高上帝「祭司」的身分(创十四18),而摩西却指出「上阵的时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申廿2)。
  (7)最有趣的是,本段亚伯兰招聚的「精练壮丁」(创十四14),原文〔hnikayw〕只在此处出现,但摩西所提到「奉献」一词(申廿5)的字根〔hanak〕,261 和「精练壮丁」〔hnikayw〕字根相同。
  创世记的作者表明亚伯兰虽是摩西律法以前的人物,但他所做的和上帝通过摩西所颁布的律法吻合,可见亚伯兰合上帝的心意。262
  (八)关乎这突然出现的麦基洗德,诗人曾提到「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一一○4)。以下三件事值得注意:
  (1)这诗乃是「皇帝诗」,对象是大卫在耶路撒冷作王的后裔,在加冕时唱颂本诗。263 这诗也是「弥赛亚诗」,描述上帝所膏立的那位理想的王(弥赛亚)。264
  大卫和他的后裔也是亚伯兰的子孙;麦基洗德为亚伯兰在撒冷祝福,这祝福将会延及在耶路撒冷作王的大卫后代。265
  (2)「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乃指:第一,这君王作祭司,不是根据当时已腐败的亚伦家的传统,266 乃按着那优越的「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第二,这君王的祭司乃是「永远」的。
  所以,本诗指出诗中的主角具有双重身分,像麦基洗德那样同时是君王和祭司。267
  (3)这诗所论及的君王将会应验在主耶稣身上,他是大卫的后代,将会作王,又按「麦基洗德的等次」永作祭司,或如先知撒迦利亚所说:「祂坐在位上,掌王权,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两职之间筹定和平」(亚六13)。
  (九)诗人提到他一生要赞美耶和华,因为祂会帮助倚靠祂的人(诗一四六1~6)。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诗人鼓励人「不要倚靠君王」,乃要倚靠「耶和华上帝」(第3~5节)。第二,为甚么要倚靠耶和华,因祂「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且必「守诚实,直到永远」(第6节)。
  这岂不是亚伯兰在本章的表现吗?他不倚靠所多玛王,乃倚靠「天地的主」(第20、22~23节)。268
 新约
  (一)亚伯兰怎样倚靠上帝去和比他强大的四王联军打仗,信徒也要「靠着主」、穿上全副军装和那比我们强大的魔鬼争战(弗六10~18)。
  (二)新约的作者指出,主耶稣就是诗篇一一○篇所描述的君王,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可十二35)。
  (三)希伯来书的作者第一次提到麦基洗德,就是引用诗篇一一○篇,指出主耶稣乃是「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来五6)。269
  作者指出主耶稣和麦基洗德有三点相似的地方:
  (1)都是上帝的祭司,且永远为祭司(来七1)。
  (2)都拥有王者的身分,且和「平安」相关(来七1~2)。
  (3)都不是按亚伦的等次为祭司,因麦基洗德无父无母,不是世袭作祭司(来七3);同理,主耶稣虽然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却奉上帝委派,「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来六17~22)。
  所以,主耶稣的祭司职位高过从亚伦而来的利未祭司,因为:第一,麦基洗德为亚伦的祖先亚伯兰祝福(来七2、6~7)。第二,麦基洗德收纳亚伯兰给他的十分之一(来七2、4~10)。
  这两件事证明麦基洗德位分较大(来七7);麦基洗德位分大过亚伯兰,则一定大过亚伯兰的后代亚伦。所以,主耶稣「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位分大过亚伦。
 应用
  (一)上帝必按祂的应许行事,就如本章所记载的事迹反映出祂一一兑现祂给亚伯兰的应许;这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我们无论遇到甚么事情、落在甚么境况,仍然要紧握祂的应许,且深信祂必按所应许的去做,这是基督徒应有的希望 / 盼望。希望和乐观不同,乐观是一种性格,凡事从好处看;一个悲观性格的人仍然可以满有希望,因希望与个人性格无关,乃建基在上帝的话语。上帝既然这样应许,必会实现,我们因此满有盼望。
  (二)我们要学习亚伯兰不念旧恶,尽力帮助家人;当家人遇到危险,我们必要尽力帮忙,甚至不惜付上生命也要去援手。
  我们要对家人忠诚,矢志不渝;我们对家人的态度,不该是「条件式」的,如果他们对我们好,就善待之,对我们不好,则远离、漠视。亚伯兰并不是这样对待罗得。
  (三)我们要做真正的英雄,愿意不计代价,去帮忙有需要的人。1996年10月28日的《时代周刊》提及一件感人事迹,日本大阪地下铁站有多人在等候地铁车,忽然有一个十七岁高中女生因头晕昏厥跌落在铁轨,恰巧地铁车正疾驶过来,就在这千钓一发之际,四十九岁的任马阿枝先生(Toshio Yamauchi)奋不顾身跳下去,一面抱起这位伤者,一面向司机摇手示意。司机立刻紧急剎车,在马先生面前停下来。
  如果马先生挂心自己的安全稍为犹豫,延迟一会儿才跳下去,司机就没有足够时间剎车。大阪警方指出那女子能够从死门关救出来,全因为马先生那不顾自己、只为救人的大无私精神。马先生却自谦说:「我女儿和这位伤者年纪相若,能够帮助她,我感到很高兴。」
  (四)帮助人不该只为了有所「得」,应为了爱人、关心人,就如亚伯兰救人,并不是为了多得财富。
  传道人这方面要格外小心,不要带领别人信主,使人得救(类似「救了他」)后,就用不正当的手段占取这些人的财物。异端邪教的领导人有时就陷入这网罗里。
  另外,我们工作和与人交往,不要把我们的「得」建立在别人的「失」上,最好是所谓「双赢政策」,大家都有所「得」。
  (五)亚伯兰拯救被掳去的人,我们也该营救那些被穷苦、贫乏、疾病和不公平所掳去及捆绑的人,就算只能够帮助一个,救一个人从这捆绑中出来,也是极有意义的。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三17~18)。
  怎样可以更有动力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就是要多些设身处地从他们的经历出发,因而产生「同情心」,可以感受他们的痛苦,这有助推动我们去采取行动,伸出援手。270
  (六)当我们帮助别人,就算遇到危险和困难,我们要相信上帝会按祂旨意援手,甚至用奇妙的作为救我们脱离困境,就如祂帮助亚伯兰、基甸、希西家王一样。
  (七)我们必须倚靠上帝,去和空中掌权者战争,因它势力比我们大得多。但上帝可以使我们得胜。271
  另一方面,我们物质的需要也须倚靠上帝,不是单单倚靠人;我们要为自己的需要多祈祷,而不是只求人帮助。当然,上帝可以借着人赐福我们。我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祂必把日用的需要赐给(太六31~33)我们。
  (八)我们要倚靠主耶稣,因祂不但是君王,更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作祭司,这位大祭司起码有三种特点:第一,祂体恤我们的软弱,因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四15)。祂是一位能同情我们软弱的大祭司,祂对我们的「同情」乃因感同身受的经历,且可以给予实际的帮助。272 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二18)。第二,祂能拯救那些靠着祂亲近上帝的人,且「拯救到底」(来七25上);「到底」指永远拯救。273第三,祂「长远活着」,为信徒代求(来七25下),祂为信徒「向上帝发出呼吁和祈求,求上帝宽恕、搭救、保守、更新,使他们至终得进荣耀里去」。274
  保罗也提到这重要真理:「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八34)。275
 附录
一 希伯来人(Hebrew)和希伯鲁(Hapiru)的关系
  本章第十三节称亚伯兰为「希伯来人」,这指希伯的后代(创十四13),这词后来演变作为希伯后人亚伯兰的子孙专有名称。
  在创世记里,只有本章第十三节和第卅十九章第十四、十七节,第四十章十五节用此词,都是外人对亚伯兰后代的称呼,他们不会自称为希伯来人。276
  「希伯来人」一词可有两种意思:
  (1)地理上的意义,指「在那边的人」,就如约书亚说「古时你们的列祖……住在大河那边」(书廿四2)。「那边」和「希伯来人」一词同字根。
  (2)种族上的意义,指「希伯的子孙」,特别是亚伯兰、以撒、雅各的后裔;277 这也是本章第十三节的意思,幔利是亚摩利人,亚伯兰乃是闪族希伯的后代。
  另一方面,希伯鲁原是迦南地的游牧民族,马里文献首次提到他们;他们强悍善战,到处扰乱定居民族的安宁,也曾被赫人雇用为佣兵。
  有释经者把希伯来人和希伯鲁等同,278 或视后者为前者的祖先,279 因两个名称相近。280
  不过,有六点要注意:第一,希伯鲁可能只指社会上的一个阶层而不是一个民族。281第二,希伯鲁并没有像希伯来人那种「支派」制度。第三,这两批人活动的地区不同;希伯鲁人于主前第二十世纪出现于小亚细亚,主前十六世纪于幼发拉底河的东岸,到了主前第十一世纪却活动于西乃旷野。282 这和希伯来人的历史不吻合。第四,希伯鲁和迦南地各民族友好,常帮忙迦南人对抗埃及,而希伯来人和迦南人却是「死对头」。第五,希伯来人(Hebrew)和希伯鲁(Hapiru)这两个名词不一定关连,因原文不但母音不相同,中间子音也不同。第六,如果亚伯兰是希伯鲁,为甚么不请其他希伯鲁援手,而请亚摩利人三兄弟帮忙?283
  或许我们仍未有足够的证据,去肯定希伯来和希伯鲁的关系,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就是旧约「希伯来」一词乃描述亚伯兰后代的血源,他们是希伯的子孙。
二 犹太人对被掳者的责任
  希伯来人亚伯兰在本章所做的事,为他的后代开了重要的先例,就是犹太人若被掳,他的同胞必要尽力拯救、「夺回来」(第16节)。
  犹太学者指出:「拯救被掳的同胞比较把食物和衣服送给穷人更重要,因为被掳者不但饥寒交迫,且面临生命危险」。284 犹太人若延迟拯救被掳的同胞,则类似杀害了他们。
  犹太法律准许慈善机构收到的捐款,可随意用于任可拯救被掳同胞的行动,虽然人捐款原不是为了赞助这种行动。
  由中世纪直至现在,犹太人把救援被掳同胞的义务,扩展至买赎沦为奴隶的犹太人。正如十六世纪有一位法国旅行家到处考察,他留意到当时土耳其大帝国的法律,准许回教和基督徒购买和雇用犹太人为奴隶,但他在各地都见不到一个犹太人奴隶。他相信,原因乃是犹太人不愿意任何同胞作奴隶;若有,其他犹太人必会竭力买赎回来。买赎或救赎回来,还会帮助他 / 她自立,因犹太人认为「助人自立乃最高之善」。285
三 从亚玛拿信集看创世记第十四章 286
  万里长城和运河都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工程。万里长城原是防备外患而建造的,历代加以修葺增筑,横跨数省,是世界最长的城墙。运河是隋炀帝下令挖掘的,让他乘船往杨州观赏花卉;后来江南江北的粮米,均由此河运送。
  埃及是历史上文化悠久古国。它的金字塔和尼罗河也是举世著名的。金字塔本是当时皇帝的坟墓,埃及人相信,人死后的生活和生前无异,需要像金字塔的建物为寄居之所。尼罗河不是人工挖掘的,它的景色不算太美。没有五色娇艳的波纹;两旁也无绿柳和红杏。但它乃是埃及的生命脉,灌溉两旁的农田;使埃及人民整年丰衣足食,不像迦南地常有饥荒。
  1887年,在尼罗河的中部离首都开罗大约二百哩的亚玛拿城,有个农妇锄挖土壤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刻着象形文字的泥版。后来考古学家继续发掘,共获得四百块泥版;这便是著名的亚玛拿信集。
(1)背景
  亚玛拿旧名亚克他顿,是埃及王亚孟挪菲斯四世(Amenophes IV)的首都。亚孟挪菲斯三世执政时,埃及虽仍辖管迦南地各城,但国家的势力日渐衰退,失去往日的雄风。亚孟挪菲斯四世继位后,埃及陷入混乱的状态;因为他全心致力改革宗教,冀望摒弃传统的多神教,鼓励全国人民敬拜太阳神阿顿(Aton)。他撰写了一首称颂阿顿的诗,描述阿顿的权力,说阿顿是至高的,创造了宇宙和一切生物。这诗公认为古代称颂神明最优美的诗歌之一。
  亚孟挪菲斯四世(亚孟神得满足的意思)且将他的名字改为阿克拿顿(Akhenaton),就是使亚顿神得益的意思。当时的人更改名字代表获得新的体验,生命有新的方向。亚伯兰听从上帝吩咐改名为亚伯拉罕,雅各易名为以色列,新约的扫罗改称为保罗,都是明显的例子。扫罗王的儿子伊施巴力(代下八33),也曾改名为伊施波设(撒下二8);亚比央(王上十五1)改名为亚比雅(代下十三1),用「雅」(耶和华)代替「央」(外邦的海神);比利雅大(代上十四7)改名为以利雅大,用「以利」(上帝)代替「比利」(巴力神)。亚孟挪菲斯改名为阿克拿顿,表明他坚决的心志,尊亚顿神为至高。亚孟挪菲斯不仅改名,且将首都迁至亚克他顿(Akhetaton),就是今天的亚玛拿。
  亚孟挪菲斯四世对宗教的狂热,忽略了国政,更不能兼顾鞭长莫及、遥远的迦南各城。亚玛拿信集就是这些城巿的诸王,因敌人压境而向埃及法老求救而写成的。这些信集藏于亚孟挪菲斯四世的首都,直至十九世纪末期,发现后公布于世。
  (2)和创世记第十四章的关系
  亚玛拿信集起码在下列两方面帮助我们明白本章经文:
  (A)写信给埃及法老的城巿包括:比布罗斯、乌加列、西顿、推罗、大马色、米吉多、夏琐、示剑、耶路撒冷、希伯仑、基色、拉吉、亚实基伦。这些城巿都是独立的城巿国家,各有自己的君王。这与创世记第十四章的描述吻合。有释经者曾本章抱着怀疑的态度,不相信每个城巿都有一个君王。但亚玛拿信集摒除了这些疑问,不但提到很多迦南城市的名字,也讲到每个城巿各有自己的王。
  另外,亚玛拿书简提到这些君王有时候各自抗敌,有时也联盟抵抗外敌,恰如本章记载五王联盟抵御四王联军一样。
  (B)有人怀疑亚伯兰如何能以三百一十八人,战胜四王联军。亚玛拿信集带给我们新的线索。原来上古两邦战争,全国人民通常都不会出去打仗,只用很少的军兵。例如亚玛拿信集记述耶路撒冷王押都希巴遭敌人侵袭,请求埃及法老派兵帮忙,请求的援兵的数目只是「五十」。又如比布罗斯王写信向埃及求救说:「若我王愿意,请借四十匹马给我,藉此可以抵御敌人。」推罗王亦曾写过两封信请埃及派救兵,一次请求埃及派出二十个兵。另一次请求十个。
  通过亚玛拿信集,我们知道迦南地各城一队兵约有五十人。信中请求埃及派救兵最高数目,也只是三百。在亚玛拿信集以前的亚伯兰时代,交战时用兵数量可能更少。287 难怪他能用三百一十八人,便可击败四王联军。288 而且,亚伯兰的盟友幔利、以实各、亚乃和他们的仆人也参加这次救人行动(第24节)。
  当然,像前文「旧约」所提述,基甸岂不是也只用三百人便打败敌军!亚伯兰和基甸二人除了战略成功,把人分成几队,且在夜间袭击,更有上帝的帮助。这是不可忽略的。
四 由亚伯兰的「精练壮丁」到「马加比」革命军
  正如前文所提到,「精练壮丁」〔hnikayw〕(第14节)只在此处出现,但它和「奉献」〔hanak〕(申廿5)同字根。而「奉献」〔hanak〕一词,就是今天犹太人很重要的节期「汉路卡」(Hanukkah)一名的来源。289 这节在圣经称为「修殿节」(约 十22),290 今天有作「众光节」,因家家户户在这节期都会点起九枝蜡烛或灯台。291 这节期乃于犹太历十二月十四日,为期一连八天,除了吃过节食物,大家还会互送礼物,尤如西方庆祝圣诞节。292
  这节期的背后有一段可歌可泣、令人难忘的英雄事迹。
  起源乃主前165年那轰烈的马加比革命。当安提阿哥四世统治叙利亚国时(175~164 B. C.),曾迫害犹太人,他在耶路撒冷大肆屠杀,把居民掳去卖为奴隶。最可怕的是,他竟然下令废除圣殿一切圣礼和献祭,毁灭所有的律法书,禁止守安息日和其他节期,也不准为婴孩行割礼。他还于主前167年在圣殿放置了一个新的祭坛,在其上献猪给丢斯神(他在圣殿设立了丢斯的神像),圣殿被他彻头彻尾污秽了。293
  安提阿哥四世用尽手段强迫犹太人放弃原有的信仰,但有一位祭司马他提亚坚决不肯在这位虐君所立的祭坛向偶像献祭。马他提亚带着五个儿子及一班不怕死的犹太人,组成了一支敢死队,誓言不向安提阿哥四世屈服。马他提亚逝世后,他第三子犹大(别号马加比,意为「锤子」)担任队长,敢死队也称为马加比革命军。他们经过了连场的苦战,革命成功,于主前165年重占圣殿,开始了洁净圣殿的工作,且于主前164年12月重献圣殿〔hanak〕,恢复原有的献祭,且一连八天举行献殿仪式。
  当他们洁净圣殿时,在殿中找着一瓶油,本来只够灯台用一日,哪知却足足用了八日;294 所以,犹太人每年都守这「修殿节」,为期八天之久。
  这节本指重献圣殿,把圣殿奉献给上帝;圣殿之所以能够重献,岂不是因为马加比革命军奉献自己,义无反顾、务要把那些落在水深火热的同胞救出来?这叫人想起亚伯兰所招聚那三百一十八个「精练壮丁」〔hnikayw〕,他们岂不也是「献身」、赴汤蹈火、冒着性命的危险,去救回那被掳去的人么?
五 希伯来人亚伯兰及天津市和平区。
  第十三章亚伯兰用爱心和礼让解决他和罗得之间的纠纷,本章则记录了亚伯兰如何帮助罗得,救罗得脱离险境。这两章显明亚伯兰两种特点:第一,追求和平、和睦共处;第二,乐意助人,不会自扫门前雪,而不理罗得瓦上霜。这两种优点最近在中国的一个地区表露无遗。295
  星岛日报报道天津市和平区只有十平方公里的面积,住了五十万人,最近该区有一口号:「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无力出主意。」重点是大家不可再只是自扫门前雪,乃要彼此帮忙。于是退休老人或有意做好事的青年,都纷纷设立义务咨询台和流动服务站,帮助有需要的人。
  就如理发师一知道区内的老人为了省钱而不理发,便立刻组织起来为六千多老人剪发。又如一位下岗妇女接受电视访问时,含着眼泪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区内的妇女联合会伸出友谊的手,帮助我重新找到了工作。」
  这种互相的精神改善了居民的人际关系,融洽的关系加强了居民的安全感,因罪案的数字不断下降;如入屋盗窃案1994年有九宗、1995年五宗、1996年(一至十一月)只有三宗。
  这种和睦相处、互利互助的社区,正反映出亚伯兰对罗得的态度,也是亚伯兰的后代希望永能保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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