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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分争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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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楼主的问题,关于安息日的。初代教会是如何聚会的?是每天?是每周主日?是每周主日加安息日?这我还真难下判断。很想知道这方面的研究报告。
但在很长的历史里基督徒都是主日聚会,改革宗也认为基督复活后以主日为安息日(就是周日),之前是一周的第七日为安息日(就是周六)。
但我承认我做不到,我平时主日确实是去教会的,但回家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与另6日并无区别。如旅游,主日就不去教会了。
这第四诫确实颇为特殊,其精义我认为是不做苦工(如以色列人在埃及做苦工),而不是什么都不能干,如我要游戏,上网,旅游......,这些事并不苦,什么都不让干的话,我反而会“不安息”。
这个话题的争论各方的观点了解了不少,我到现在都搞不清哪个是神的心意,最符合圣经,虽然我通读圣经有6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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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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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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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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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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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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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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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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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11 12:01
摩西不是能言的人,神与他作朋友。扫罗常常为自己的罪找理由和借口,有用吗?

我認真反思了一下這貼的討論,因為我對你們到底在捍衛什麼已經有點不解和迷惑了.

然後看了回覆我明白了,你們的信仰到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止.

你們只信到十字架,後面的復活你們是不信的. 因為你們不能接受基督衝破了律法,以嶄新的得勝者樣式成為眾人的期盼,又突破律法的秩序從天父領受賜下聖靈直接運行在眾人中. 對你們來說,這種不在律法之下的屬靈景況難以想像,而且太危險,你們直接無視聖靈.

教會中的各種偏差和世界的腐敗,跟你有什麼關係呢?屬靈爭戰又不是一天兩天,各種敵後作戰,地盤爭奪,間諜特工,都是早有的事了,連主在的時候都有加略人猶大.這並不能說明聖靈的保守不足夠,還需要律法的協助;只能說明那些敗壞的人本來就不在聖靈的看管下,本來就不是自己人. 至於真正屬主的弟兄,你若不把律法綁在他身上,你就不相信他至終得救,就不相信他能稱義,這安的什麼心呢?如果你連這點對信仰本身的信心都沒有,你到底是怎麼信基督的呢?說實在的只能說明你不信基督,或者信基督只信到十字架為止,不信基督復活.只有在律法之下死的耶穌你們才信,成全且超越律法活的基督你們不信.

話又說回來,即使主後的今天,也沒有人可以守得住律法,我們如今是完全的,完完全全的依靠聖靈運作的大能罷了.我們的善,我們的惡,都與他人聯繫在一起,在主的看管和聖靈的運籌下,有時交在這處,有時回在那處,至終是叫我們在神面前不被定罪,這是一個整體的事,與你人生中一切人事物都相關,並不是你單單一個人坐在那定你有罪沒罪,若是這樣,你是必定有罪,也難以被赦免. 我們人生中經歷的一切,自己既無法全然理解,更不能全部解決,受限於人的局限性,我們只有依靠聖靈的大能. 你們認為有律法你們就可以守住嗎?你們是這樣自大和幼稚嗎?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我們到底是在依靠什麼?是依靠律法?還是依靠聖靈?你們好好想想這個問題.

你們也不要找那些敗壞的基督徒來做例證,別人的敗壞和你有什麼關係?你可以審判他嗎?你發怒到底是為了什麼呢?人為了撒旦的作為發義怒還算可以,人向著人發怒(不管那人做了何事),這就不是基督徒的心,而是撒旦的心,別忘了,世界曾今的掌權者就是那惡者,發怒刑罰可算為它的道,它如今也還沒被從天摔下. 耶穌基督的道卻不是這樣. 若是舉例證,遵守律法卻引發邪惡的事也不少,美國恐怖電影中原型的始祖-震驚世界的變態殺手-Edward Theodore Gein,就是在完全遵守律法的環境下長大的,大概連阿米什人守的也沒他們一家純全,結的果子卻是什麼呢? 這些事談它有什麼意義呢?我們也不認為極端例證就能證明律法錯了,律法是良善的,這是聖經明文,討論至今我們誰也沒有反對,只是如今律法的事對救恩,對敬拜,已經沒有用處,除了使人知罪已經用不到它,因聖靈與我們同在. 你們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一定要抱著律法;我們相信你們信而得救,你們卻不相信我們信而得救,除非我們先在脖子上纏上律法的套繩,這樣一旦我們不小心失足,就可以馬上把我們吊死,免得你們的信仰被污穢了.你們的信仰真的很奇怪.

我也不打算再回這貼了.以下三個認知是我強調的中心,最後再講明一下.
1.我們信基督成全並超越了律法,他本來合乎律法的要求,就不在律法之下,卻故意將自己置於律法之下,就將律法的使用者-就是那掌權的惡者-敗壞了,從此對他的信就代替了對死的字句的信;對他賜下聖靈的依靠,就代替了人憑著律法對自己的依靠.

2.我們信人是全然敗壞無力自救的,即使聖靈同在的今天,我們也是軟弱常常犯罪,但借由聖靈運行在眾人中的大能,借由已經在天上地上掌權的主,我們得以穿上救恩的白衣,不被神定罪. 這不是因為我們可以守得住律法不犯罪,而是因著聖靈的工作,使律法的精義活在我們心裏,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們不至真得罪柄.

3.我們相信審判後的新天新地,天國中是沒有律法的.因為律法本是為罪而設立,在潔淨無罪的地方,律法也不存在. 如今我們雖然還在地上勞苦嘆息,也常常用律法來知罪懺悔,但在我們心靈中期盼的是沒有罪也沒有律法的天國,我們也不怕在地上就開始尋索那天國的樣式,因為我們相信主的保守,聖靈的同在.


弟兄如果可以接受這三點,我們就沒有衝突,我也閉口不再發言,因我相信你信仰的純全; 若是不能接受,我只能認為你是信基督信了一半,基督復活的信義還不在你的心裏.我也不想再回覆了,只願主保守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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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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