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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来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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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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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原著:托马斯·文森特   翻译:王志勇


问7:违背第二条诫命的第二大罪是什么:

回答:违背第二条诫命的第二大罪是迷信。


问8: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迷信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禁止的迷信就是:以其他任何方式或蒙恩之道敬拜上帝,而不是按照上帝所指定的方式去做,从而把人所发明的东西添加在了上帝所设立的制度中;这是私意崇拜,是使徒所谴责的。“为什么仍象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西2:20-23)。


问9:除了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规定的之外,在敬拜上帝的时候不可以加添任何东西吗?

回答:除了上帝在其圣言中所规定或指定的之外,在崇拜上帝的时候,不可以加添任何东西,作为崇拜的一部分;因为若非是上帝所设定的制度,就不过是徒然崇拜,既不蒙上帝悦纳,对于崇拜之人也没有任何益处。“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问10:隆重的仪式可以激发人们迟钝的大脑,使人更加专心,这样的仪式是否准许呢?

回答:a.即使上帝亲自在律法中所指定的那些仪式现在也已经是不适用了,更不用说人所制定的用于崇拜之中的仪式了。

b.假如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是上帝所指定的,就是属于真崇拜的;但是,既然这些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指定的,就必定是属于伪崇拜的,或者是属于被这些仪式所败坏的崇拜。

c.只有上帝所设立的敬拜制度才有来自上帝的祝福,既然这些教导性仪式并不是上帝所设立的,就没有什么意义,也无法有效地传递任何上帝的恩典。


问11:圣经中吩咐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教会是否可以因此为规矩和次序的缘故而设立某些仪式呢?

回答:根据圣经中的这一吩咐,教会可以而且也应当注意,在敬拜上帝的过程中,不要有不合乎规矩和次序的事;这就是说,在聚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上,上帝在圣经中设立敬拜的时候确实已经包括此类的事情了,没有这些环境的安排,对上帝的崇拜是无法进行的,教会可以安排上帝所指定的这些事情,使其按规矩有次序地完成;但是,这节经文并没有授权教会可以引进、设立新的敬拜内容,而隆重的教导性仪式已经被证明属于此内容;拜偶像的罗马天主教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所运用的诸如此类的事物,在圣经中没有任何保证,因此并不能说是合乎上帝所设立的规矩。


问12: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罗马天主教教会中所存在的偶像崇拜和迷信是什么?

回答:在崇拜上帝的过程中,罗马天主教教会所存在的偶像崇拜和迷信就在于:在施行圣礼的时候,他们声称饼真的变成了基督的身体,就跪拜领受,这显然是偶像崇拜;他们通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苦像而崇拜耶稣,这也是偶像崇拜;他们用人手制造了各种上帝的形象和图画,顶礼膜拜,这也是偶像崇拜;他们在祭坛前面或向东方跪下,向天使和圣徒祷告,特别是向童贞女马利亚祷告;他们在弥撒中用无血的圣体献祭;他们在大斋节所举行的各种迷信的斋戒;他们遵守各种迷信的节日,他们的神甫穿戴各种迷信的法衣;他们在圣饼中加奶油、油、唾沫,在施洗的时候划十字架记号;他们为钟施洗;用串珠祈祷,这些都是偶像崇拜之举;他们还有其他许多迷信的风俗,是在圣经中丝毫没有吩咐的。


问13:我们还有什么会违反第二条诫命的地方吗?

回答:我们违反第二条诫命,不仅包括偶像崇拜和迷信,还包括以下的方面:如果我们不为合乎上帝之规范的纯正的敬拜发热心;不努力运用我们的能力、按照我们所处的地方,根据圣经所设定的模式改革崇拜;对于上帝所指定的崇拜方式,不予运用,疏忽怠慢,尤其是加以藐视和抵挡,这都是违反第二条诫命的。“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2:17)。“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来10:25)。“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太23:13)。 “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帖前2:16)。“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上帝的道。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上帝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徒13: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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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52: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二条诫?
  
答:我们当守第二条诫,因为惟独神在我们身上是有主权的,我们是他的子民,并且神切切要我们专心敬拜他。
  
■略解略解:附加我们应该守此诫的特别理由是:(1)神在我们身上有主权(我是耶和华):(2)我们是属神的(你们的神):(3)神热心他自己的敬拜(是忌邪的神)。
  
1.诗九五2~3: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
2.诗四五11:因为他是你的主,你当敬拜他。
3.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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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原著:托马斯·文森特   翻译:王志勇


问1: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一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耶和华”,亦即上帝对于我们的主权。


问2:第一个理由有什么依据呢?

回答:第一个理由的依据就是:因为上帝是统治我们的大君王,唯独他有权力设立律法,规定崇拜他的方式,因此,我们既然是他的子民,因着对他的忠诚不渝,就当遵守他的律法和蒙恩之道,唯独以上帝在其圣言中所指定的方式崇拜他。“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因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万神之上”(诗95:2,3)。


问3: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二个理由是“你的上帝”-“我耶和华你的上帝”,亦即上帝对于我们的所有权。


问4:第二个理由有什么依据呢?

回答:第二个理由的依据就是:因为我们是属乎上帝的,所以我们就当与上帝及其约定保持亲近,特别留心偶像崇拜和迷信之事,这些都是使人心与上帝疏远的。“来啊!我们要屈身敬拜,在造我们的耶和华面前跪下”(诗95:6,7)。“他们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忘了上帝他们的救主”(诗106:19,21)。


问5: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三个原因是什么?

回答:第二条诫命所附加的第三个理由就是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上帝对于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上帝所喜爱的是他自己所指定的敬拜和规范,那些对此弃置不顾,转向自己所发明的东西的人,就极大地得罪了他。“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上帝,名为忌邪者”(出34:14)。


问6:上帝对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回答:上帝对他自己所指定的崇拜有忌邪之心,这表现在:

a.上帝把那些违背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恨他的,并威胁要惩罚他们直到三四代。“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b.上帝把那些遵守这一诫命的人视为是爱他的人,并应许怜悯他们上千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问7:上帝怎能因为父亲的过犯而公平地惩罚他们的孩子呢?

回答:a.如果孩子不效法父母,不犯同样的罪,上帝就不会因为他们父母的过犯而惩罚他们。“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结18:14,17)。

b.如果上帝因父母的罪报应在他们孩子的身上,这是因为孩子也犯了同样的罪,罪恶满盈,对他们的惩罚是极其公平的。“我的道岂不公平吗?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吗?”(结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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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第三诫

问53:第三条诫是什么?

  
答:第三条诫是: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略解略解:这条诫讲的是如何对待神的名。他的名就是指一切我们对他的称呼,或特别出名的称号。妄称神的名,就是随便或当儿戏似的使用神名:像亵渎神的发誓,或非礼使用神名,都是违反此诫。我们祷告的时候,常会听到这条诫命—奉你的名为圣。
  
1.出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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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54:第三条诫吩咐我们作什么?
  
答:第三条诫吩咐我们当存圣洁恭敬的心来用神的一切名字,称呼,属性,规则,圣经的话,和工作。
  
■略解略解:第三诫吩咐我们,要以十分虔诚的态度称呼:(1)神的名(耶和华);(2)他的头衔(万王之王);(3)他的属性(圣洁);(4)规则(祷告):(5)他的话,圣经;(6)他的工作(人)。
  
1.诗廿九2: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
2.启十五3~4:主神,全能者啊,你的作为大哉,奇哉!万世之王阿,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阿,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
3.传五1:你到神的殿,要谨慎脚步;因为近前听,胜过愚昧人献祭。
4.诗一三八2: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为你的慈爱和诚实称赞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话显为大,过于你所应许的。
5.伯卅六24:你不可忘记称赞他所行的为大,就是人所歌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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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原著:托马斯·文森特   翻译:王志勇


问1:在这条诫命中,禁止妄称上帝的名,我们如何理解上帝的名呢?

回答:在这条诫命中所禁止妄称的上帝的名是泛指,是指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


问2:上帝用什么向我们显明他自己?

回答:上帝显明他自己,所使用的是:

a.他在圣经中特别启示的名字,如上帝,主,自有永有的,耶和华等等。“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3,14)。“我从前向亚伯拉罕显现我全能的上帝;至于我名耶和华,你们未曾知道”(出6:3)。

b.他的尊称。如: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和雅各的上帝;创造主,鉴察人的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万国的王;万世之王;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发慈悲的父;救恩的上帝;听祷告的上帝,等等。“若不是万军之耶和华给我们稍留余种”(赛1:9)。“以色列圣者的锡安”(赛60:14)。“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6)。“创造地极的主”(赛40:28)。“鉴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于你何妨?”(伯7:20)。“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提前6:15)。“万国的王啊!谁不敬畏你?”(耶10:7)。“万世之王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启15:3)。“愿颂赞归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就是发慈悲的父”(林后1:3)。“上帝是为我们施行诸般救恩的上帝”(诗68:20)。“听祷告的主啊!凡有血气的,都要来就你”(诗65:2)。

c.他的属性。他以这些区分自己和受造物,如全能、永恒、眼不能见、无限量的智慧、无所不在、圣洁、不变、怜悯、慈爱等等。“因为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启19:6)。“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上帝”(提前1:17)。“我们的主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23:24)。“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本为圣”(诗99:9)。“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诗145:8)。“因为上帝就是爱”(约壹4:8)。

d.他的蒙恩之道;祷告,聆听,圣礼。“上帝啊!你的作为是洁净的”(诗77:13)。

e.他的圣言、律法和福音。“因你使你的话显为大”(诗138:2)。

f.藉着他的创造和护理之工。“诸天书说上帝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19:1)。“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他已施行审判”(诗9:16)。“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徒14:17)。


问3:涉及到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第三条诫命有什么吩咐?

回答:涉及到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第三条诫命吩咐我们:

a.使用它们。

b.存敬畏的心加以运用;也就是说,我们当为圣洁的目的而使用它们,旨在使上帝得荣耀,并以敬畏的方式运用,与上帝的大而可畏相称,上帝正是藉着这些方式显明他自身的。“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诗96:8)。“主神,全能者啊,你的道途义哉!诚哉!主啊!谁敢不敬畏你,不将荣耀归与你的名呢”(启15:3,4)。


问4:我们的圣洁和敬畏应该如何在这些事上显明出来呢?

回答:我们的圣洁和敬畏应当如此显明――

a.对于上帝的名字、尊称和属性:以圣洁、敬畏之心思念、默想它们,加以敬佩、畏惧、爱戴、渴慕,并以上帝为乐;圣洁、敬畏地用我们的舌头提及它们。

b.对于上帝所赐的蒙恩之道:以圣洁、敬畏之心使用它们,并在其中等待上帝,寻求上帝。

c.对于上帝的圣言:以圣洁、敬畏之心思想其中所反映的上帝的威严和权威,甘心乐意地加以顺服。

d.对于上帝的创造之工:以圣洁、敬畏之心思想上帝在其中所显明的无限的权能、智慧和伟大;对于上帝的护理之工:在上帝的一切护理之工中,以圣洁、敬畏之心察看、跟随、顺从上帝的计划,为上帝的怜悯赞美他,耐心承受上帝的责备、各样的苦难,交托顺服。


问5:何时我们才当特别地、圣洁地、敬畏地使用上帝用以显明他自身的一切呢?

回答:任何时候都当如此;但是,在我们蒙召专心敬拜他的时候,更当存圣洁和敬畏之心使用这些事物,在其中使上帝的名字分别为圣。


问6:在第三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敬拜,与第一条和第二条诫命中所要求的有什么不同之处呢?

回答:第一条诫命所言及的是敬拜的对象;第二条诫命所言及的是敬拜的方式;而第三条诫命所言及的则是敬拜的态度,要求以谦卑和敬畏之心,以真诚、恒切及各种圣洁的情感来敬拜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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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55:第三条诫禁止我们作什么?
  
答:第三条诫禁止我们亵渎或妄用神所藉以彰显自己的任何事物。
  
■略解略解:第三诫禁止我们,非礼或错误使用任何特别是表示与宣称神的名或物。每一件与他有关的事物都应该是圣洁的。
  
1.玛二2: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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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原著:托马斯·文森特   翻译:王志勇


问1:上帝的名字、尊称和属性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的名字、尊称和属性被亵渎、滥用:

a.在思考它们的时候,有轻慢和不敬之心,缺乏合宜的情感;特别是对上帝的名字心中充满藐视、仇恨和厌恶之情。“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玛1:6)。

b.在言及上帝的时候没有敬畏之心,在日常谈话中提及他的名字、尊称和属性,喊“主啊”,“上帝啊”,“上帝饶恕我”,“上帝救我”等等,并没有留意自己在说什么,或者在言及上帝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敬畏之心。“你的仇敌也妄称你的名”(诗139:20)。

c.虽是奉上帝的名宣誓,却是虚妄恶毒地把日常的谈话与毒誓混在一起,因自己所发明新的誓言而沾沾自喜,装腔作势;蒙召要在民事长官或其他人面前依法宣誓,却起假誓。“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4,37)。“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亚5:4)。

d.人奉主的名咒诅自己或他人,不管是因为开玩笑,还是因为鲁莽,或处于恶意。“非利士人就指着自己的神,咒诅大卫”(撒上17:43)。“彼得就发咒起誓地说:‘我不认得那个人’”(太26:74)。

e.亵渎主的名,出言反对上帝借以显明自身的上帝的名字、尊称和属性,或者把任何不当得的东西归在上帝身上。“你辱骂谁呢?亵渎谁?扬起声来,高举眼目,攻击谁呢?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王下19:22)。“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上帝试探’;因为上帝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

f.把上帝的名字用于任何咒语中。“那时,有几个有形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徒19:13,16)。


问2: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所设立的‘蒙恩之道被亵渎、滥用:

a.参与蒙恩之道的时候没有敬畏之心,在祷告、讲道、唱诗、接受圣礼,以及其它敬拜上帝之事上,于身体姿势、发笑、说话、睡眠或其他任何方面,不合圣徒的体统。“你到上帝的殿,要谨慎脚步”(传5:1)。“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

b.在接受蒙恩之道的时候,从内心中觉得无所谓,讲究形式;心思游离不定,心灵僵死枯干,与上帝的威严不相称,他们在蒙恩之道中所期待的就是上帝,而因为上帝是个灵,他所注重的是敬拜的属灵方面。“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

c.口里宣称信主,参加蒙恩之道,目的就在于让人把他们算为敬虔之人,却没有诚心地追求得蒙上帝的悦纳;仅仅利用敬虔作为肆行贪财、害人、行淫的遮盖。“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你们这假冒伪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太23:14)。


问3:上帝的圣言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的圣言被亵渎、滥用:

a.在思考或讲话的时候,轻视上帝的圣言,尤其是歪曲上帝的圣言,哪怕是一部分,用于粗鄙的玩笑。“无论是百姓,是先知,是祭司,问你说:‘耶和华有什么默示呢?’你就对他们说:‘什么默示啊!耶和华说:我要撇弃你们’。耶和华的默示你们不可再提,因为你们谬用永生上帝万军之耶和华我们上帝的言语”(耶23:33,36)

b.把上帝的圣言曲解成错谬的教训,败坏地抵挡其中所蕴涵的纯正、有益的教义。“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分争、毁谤、妄疑,并那坏了心术,丧失真理之人的争竞。”(提前6:3-5)。

c.误用上帝的圣言,把威胁用在义人的身上,使义人难过;把应许用在恶人的身上,怂恿他们继续行恶道。“我不使义人伤心,你们却以谎话使他伤心;又坚固恶人的手,使他不回头离开恶道得以救活”(结13:22)。


问4:上帝的工作如何被亵渎、滥用呢?

回答:上帝的工作被亵渎、滥用:

a.当人纵容自己的肉体,满足自己的私欲,不加节制地使用上帝的受造物的时候。“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13:13,14)。

b.当人兴盛的时候忘记上帝,对上帝的怜悯没有感恩之心,却因上帝的忍耐和慷慨,更多地沉浸在罪中的时候。“既得饱足,心就高傲,忘记了我”(何13:6)。“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醉酒积蓄愤怒”(罗2:4,5)。

c.当在逆境中发怨言,无耐心;屡教不改,在罪中变得越来越刚硬的时候。“你们也不要发怨言,象他们有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林前10:10)。“你击打他们,他们却不伤恸;你毁灭他们,他们仍不受惩治。他们使脸刚硬过于磐石,不肯回头”(耶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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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56:我们为什么当守第三条诫?
  
答:我们当守第三条诫,因为犯这条诫,虽能逃避人的刑罚,却不能逃脱神公义的审判。
  
■略解略解:这里特别警告我们,人虽允许我们犯此诫而不受罚,但神可决不这样。他不去不审判我们的。
  
1.申廿八58~59: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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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7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原著:托马斯·文森特   翻译:王志勇


问1:为什么这种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确实可以逃避人的刑罚呢?

回答:这种亵渎上帝之名的人,多半都避开了人的惩罚――

a.  因为人的法律没有也不会包括一切亵渎上帝之名的罪。

b.  因为那些已经涉及到亵渎、伪证、假誓等各种明显的亵渎上帝之名的罪的法律,许多当权在位的人并没有加以执行,他们本人也多是亵渎上帝的恶人,更乐意惩罚那些尊上帝之名为圣的人,而不是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


问2:为什么说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绝不会逃脱上帝公义的审判呢?

回答:那些亵渎上帝之名的人,绝不会逃脱上帝公义的审判,原因就在于上帝是公义的,他断不会以他们为无罪。


问3:主何时惩治那些亵渎他名的人呢?

回答:a.有时上帝确实在今生就惩罚他们,在今生就把可怕的灾患降在他们的身上。“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上帝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降奇灾”(申28:58,59)。

b.如果亵渎主名的人今生逃脱上帝的审判,来生他们绝不会逃脱永远的震怒和报应。“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愤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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