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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ht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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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圣经注释 - 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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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i. 闪的后代(十一1026
(一)闪生了「亚法撒」(第1011节):
  (1)「洪水以后二年,闪一百岁生了亚法撒」(第10节),有两件事要注意:
  第一,根据第五章卅二节「挪亚五百岁生了闪、含、雅弗」,第七章六节「当洪水泛滥在地上的时候,挪亚整六百岁」;因此,闪在洪水泛滥时该是一百岁,为甚么此处:「洪水以后二年,闪一百岁?」2
  (A)因为此处「一百岁」只是约数,3 创世记的作者着重数字的象征意义,如「五百」、「一百」都和「完全」相关。4
  (B)如果雅弗是闪的哥哥,5 则「挪亚五百岁生了」长子雅弗,两年后才生闪,也是合理的,因「挪亚五百岁生了闪、含、雅弗」并不是指他们三个是「三胞胎」,乃是挪亚五百岁才第一次作父亲。
  (A)的说法较可取。
  第二,闪比本段所有的人都迟做父亲(最接近的是他拉,其他人都早得多,平均三十六岁便生了儿子,闪比他们迟了六十四年)。作者指出闪到了一百岁才生子,表明他属于洪水前的人,比洪水后的人长命,故像第五章的人物,年纪较大才生第一个儿子(第五章的人物平均一百五十六岁才生儿子)。
  事实上,闪的寿命是六百岁(第11节),洪水前的人平均寿数是八百五十八岁,洪水后的人(本段)平均寿数是三百。
  (2)「亚法撒」在第十章排行第三(创十22),此处却当作是长子。怎样解释呢?
  第一,本节只记下上帝所拣选的后代,他不一定是长子。
  第二,创世记第十章不一定按长幼次序排列。6
  (3)「亚法撒」的意思可能是「迦勒底的坚堡」。7 重要的是,本部分一开始就从闪的五个儿子中只选其一(创十22),开始了上帝拣选的过程。闪其他四个儿子和他们的后代并不是「蒙拣选的族类」。8
  (二)亚法撒生「沙拉」(第12节),这名的意思是「兵器」或是一外邦神祇的名字。9
  (三)沙拉生「希伯」(第14节),这是希伯来人的祖先(参创十21)。
  (四)希伯生「法勒」(第16节),意为「分开」(创十25)。此处同样不提第十章所记述希伯另一个儿子(约坍),因约坍不属于上帝所拣选的后代。
  这拣选(应说「收窄」)的过程一路继续下去;由第十二章起,创世记将会只论述亚伯兰的家族。
  (五)法勒生「拉吴」(第18节),指「上帝的朋友」。10
  (六)拉吴生「西鹿」(第20节),其意为「后裔」;哈兰西部有一座城名叫「西鹿」。11
  (七)西鹿生「拿鹤」(第22节),其意为「吹走」;此处的「拿鹤」乃是亚伯兰的祖父,和亚伯兰另一个兄弟同名(第26节)。马里文献提到哈兰附近有一座城市名叫「拿鹤」。
  (八)拿鹤生「他拉」〔terah〕(第24节),此名和「月亮」〔yareah〕有关,这反映出「他拉」的父母敬拜月神;12 不过,「他拉」也可作城市的名字,13 位于哈兰附近的巴利克河畔(Belikh river)。14 月神是吾珥城主要的神祇。
  (九)他拉生了三个儿子,就是「亚伯兰、拿鹤、哈兰」(第26节);有两件事值得注意:
  (1)他们名字的意义:
  第一,「亚伯兰」原文由「亚伯」〔ab〕和「兰」〔ram〕两个字组成,前者意思是「父亲」,后者是「高举」;「亚伯兰」乃是「父(上帝)被高举」,15 或是「高举之父」、「尊贵之父」。16
  第二,「拿鹤」如上文所提出,其意为「吹走」。
  第三,「哈兰」此处是人名,意为「圣所」。17
  (2)按他们名字排列的次序是「亚伯兰、拿鹤、哈兰」,「亚伯兰」应是长子,但请注意:
  第一,正如在第九章廿四节的「诠释」指出,排列的次序不一定等于长幼的次序。创世记的作者喜欢把那蒙拣选的排在第一位,就如「闪、含、雅弗」一样。18
  第二,「哈兰」最早逝世,甚至比父亲还死得早,可能是三兄弟中年纪最大。19
  第三,「哈兰」的女儿「密迦」嫁给他兄弟「拿鹤」为妻,「哈兰」作了兄弟的岳丈,可见他的年纪比两个兄弟大得多。20
  (十)以下用图表把这部分的内容列举出来,以供参考:21属那一代名字 生子时的年岁 其余年岁 总岁数第一代 闪 100 500 600第二代 亚法撒 35 403 438第三代 沙拉 30 403 433第四代 希伯 34 430 464第五代 法勒 30 209 239第六代 拉吴 32 207 239第七代 西鹿 30 200 230第八代 拿鹤 29 119 148第九代 他拉 70 135 205第十代 亚伯兰 100 75 175
ii. 他拉的后代(十一2732
他拉的儿孙(十一27~28)这两节记录了第九代他拉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孙儿。
  (一)「他拉的后代」(第27节)表示开始了新的「后代」〔toldot〕,下一个「后代」〔toldot〕将会在第廿五章十九节出现。
  在创世记,每当「某人的后代」这句话出现,其后的经文多数集中讲述这人儿子的生平;22 因此,「他拉的后代」记录了他拉儿子亚伯兰的事迹,就如「以撒的后代」(创廿五19)叙述以扫和雅各的生平;「雅各的后代」(创卅七2)乃是约瑟生平的导言。
  他拉有三个儿子,就是「亚伯兰、拿鹤、哈兰」(第27节)。
  (二)此处不但记下他拉三个儿子的名字,也提到「哈兰生罗得」(第27节)。作者在此特别提到「罗得」,为下文留下伏笔(第十三至十四、第十八至十九章)。23
  (三)他拉的儿子死了,「哈兰死在他的本地迦勒底的吾珥」(第28节),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1)「本地」原文直译是「他出生之地」,就是哈兰出世的地方;这也可指「亲族之地」,亲人居住的地方。24
  (2)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出生,这是很出名的城市;「吾珥」(Ur)意思是「光」,它曾经是吾珥第三朝的国都。
  「吾珥」究竟位于何处?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有些学者认为它位于米所波大米东南、幼发拉底河旁边,离开巴比伦城约一百二十五哩。25 理由如下:
  (A)这是最自然的解释,因为这地后归「迦勒底」人统治(哈一6)。
  (B)中铜器时代(2100-1600 B.C.),曾有一大群人离开米所波大米南部(包括吾珥),移居外地,因该地经济衰退。这解释了为甚么他拉带着一家大小离开故乡吾珥。26
  (C)「迦勒底」人所「矜夸的华美」就是巴比伦(赛十三19);被掳的选民从该城出来回归故土(赛五十二11),亚伯兰离开吾珥,象征他的后代离开巴比伦。27
  第二,也有学者相信「吾珥」是在米所波大米的北部,在哈兰西北约二十哩,即是在现今叙利亚东部。28 理由如下:
  (A)他拉带着一家大小从南部的吾珥迁到哈兰殊不简单(相隔五百五十哩),从北部的吾珥搬到哈兰则容易得多。
  此外,从南部的吾珥去迦南,不会停留在哈兰。29
  (B)南部的吾珥不可能是「迦勒底的吾珥」,因「迦勒底」人在主前一千年才进侵米所波大米南部,主前第七至第六世纪才拥有管辖权。30
  楔形文献也从未称南部的吾珥为「迦勒底的吾珥」。31
  (C)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的家谱都没有提及「迦勒底」人,要到第廿二章廿二节他们的祖先「基薛」之名字才首次出现,且该处把「基薛」和「亚兰」连在一起;因此「迦勒底」可能是米所波大米北部同名的民族。32
  艾伯拉文献也提到「在哈兰的吾珥」。33
  (D)亚伯兰的「本族本家」乃在哈兰附近(米所波大米北部,创廿四4、7、10,廿八2,廿九4),这吻合以色列人的祖先是「亚兰人」(申廿六5)的讲法。
  南部的吾珥并不是像约书亚所说「在大河那边」(书廿四2),因它在幼发拉底河西面。
  (E)「迦勒底的吾珥」这句话在旧约四次出现,七十士译本每一次都把「吾珥」翻作〔chora〕,指「地区」、「地域」,「迦勒底的吾珥」变成「迦勒底的地区」;译者认为亚伯兰乃源于迦勒底地,不是限制于南部的吾珥。34
  (F)亚伯兰的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人的名字都和哈兰附近的城市同名。35
  究竟「迦勒底的吾珥」在那里呢?我们仍没有足够资料下定论;研究创世记的泰斗威斯特曼(Westermann),认为今日的学者大部分都相信吾珥位于米所波大米北部;36 这仍不能证明这一定正确。
  如果我们相信「迦勒底的吾珥」乃指南部的吾珥,则可接受「迦勒底」一词是编者后来加上去的,以便读者更易确定此城的位置,故用了当时人所皆知的名称:「迦勒底的吾珥」。37
  (四)他拉的儿子哈兰比他早逝;哈兰是第一个在圣经记载里比父亲早死的人。38
  作者指出哈兰逝世是「在他父亲他拉之先」(第28节),这句话暗示哈兰的儿子罗得代替了父亲在家里原有的地位,罗得像他拉的儿子多过孙儿。39
  另一方面,作者在此提到罗得父亲哈兰早逝,也为下文罗得和叔叔亚伯兰的关系留下伏笔;他拉死后,照顾罗得的责任顺理成章落在亚伯兰的肩头上。40他拉的媳妇(十一29~30) (一)第廿九节提到他拉的媳妇:
  (1)亚伯兰的妻子名叫「撒莱」(Sarai),意思是「公主」〔sarah〕,相等于亚喀得文的「皇后」〔sarratu〕,这是月神配偶的称号。
  (2)「密迦」(Milcah),意为「皇后」〔malkah〕,和月神女儿(Malktu)同名。「密迦」是利百加的祖母(创廿四24)。
  (二)第廿九节有几件事须注意:
  (1)「他拉」、「撒莱」、「密迦」这些名字原来都和「月神」有关,加上吾珥和哈兰都是敬拜月神的中心;我们可揣测他拉敬拜月神,正如约书亚对百姓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书廿四2)。41
  (2)作者提到拿鹤的妻子「密迦」时,加上了解释,她「是哈兰的女儿」;为甚么不同样交代「撒莱」的背景呢?原因如下:42
  第一,旧约圣经通常不详细记录女士的背景;今次论到「密迦」却提到她的父亲哈兰,因为「密迦」嫁给叔叔拿鹤(他是哈兰的兄弟),故特别交代。43
  第二,因为「撒莱」乃是亚伯兰同父异母的妹妹(创二十12),这在列祖时代是容许的,后来却视为犯了「五经」的法规(利十八9,二十17;申廿七22)。创世记的作者刻意不提「撒莱」的背景,免得引起读者误会。
  第三,作者故意在此不提「撒莱」的背景,留到第二十章才指出「撒莱」是何人的女儿,乃是一种文学技巧(悬吊、卖关子),让读者感到好奇和质疑,到第二十章才恍然大悟。44
  第三种讲法合理。
  (3)为甚么作者在本节会顺道提到哈兰另一个女儿「亦迦」呢?她和创世记的内容有甚么关系?
  其实,本段(第27~32节)提了八个名字(连「亦迦」在内),这和创世记作者惯常列下「十个」名字还相差两个;这两个可能就是亚伯兰的儿子以赛玛利(创十六15)和以撒(创廿一3)。45 第十个(以撒)将会是下文的有声或无声的主角。
  所以,本段若不提「亦迦」,则不能达到「十个」这完全的象征。
  (三)作者在第三十节加插了一句重要的说话,就是「撒莱不生育,没有孩子」;这为下文第十二至第廿二章留下伏笔。此处「不生育」并不等于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乃是仍未生下儿女,故下文补充:「没有孩子。」46
  旧约时代已婚女子「不生育」是很大的悲剧,因为:
  (1)结了婚的女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工作,就是抚育儿女(除了照顾丈夫)。
  (2)如果一对夫妇没有孩子,丈夫的「名字」不能一代一代传留下去,并没有履行「传宗接代」的责任。
  (3)当这对夫妇年纪老迈,身体孱弱多病,则没有儿女可照顾;死后也没有人埋葬和哭悼,这会影响死人来生的福乐(当时的人之信念)。
  一言以蔽之,妇女不能生育,就会失去了「安全感」;47 夫妇没有孩子,不但他们自己感到痛苦,且会遭别人鄙视(士十三2~3;撒上一2~8;赛五十四1),被人指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最令人诧异的是,上帝在创世记头十一章强调:「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为甚么在第十一章结束时,突然提到「不生育」(第29节)?除了为下文留下伏笔,这简单却灰暗的记叙是否暗示:将来亚伯兰的后代也会叫上帝失望,他们并没有成为万国的祝福呢?48
  另一方面,撒莱不生育,上帝却应许必使亚伯兰「成为大国」(创十二2),这是否反映「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创十八14)?
他拉的旅程(十一31
  第卅一节记载他拉带着儿子亚伯兰和孙子罗得、儿妇撒莱,离开吾珥前往迦南,有三个问题值得讨论:
  (一)为甚么他拉要离开吾珥?可能:
  (1)因为南部的吾珥于主前一九五○年为以拦人毁灭,以后就一落千丈,失去以前的繁华,且战乱不安;他拉离开可能跟随大伙儿离开祖家,到外面找寻人间的乐园,盼望明天会更好。49
  (2)因为儿子哈兰死在吾珥,他拉想离开丧子之伤心地。
  (3)因为上帝呼召亚伯兰离开吾珥,他拉抱着「老来从子」的心理,跟随他心爱的儿子前往迦南美地。50
  他拉和家人离开吾珥,走到「哈兰」,这是吾珥和迦南路程的一半;51 「哈兰」位于米所波大米西北(现今土耳其和叙利亚边境),是米所波大米通往地中海的交通重镇(结廿七23)。
  「哈兰」又名巴旦亚兰(创廿五20,廿八2),乃是以撒妻子利百加的家乡,雅各也曾在那地娶妻生子,住了二十年(创廿八至卅一章)。
  (二)为甚么他拉一家到了「哈兰」,就「住在那里」,不继续前行往应许之地?可能:
  (1)因为「哈兰」这出名的大城市不但繁荣舒适,更是拜月神的中心,他拉把该城当作他的第二家乡。52
  (2)他拉因长途跋涉,在「哈兰」病倒了,他的家人停在该地,直等他死后再上路。53
  (三)为甚么他拉的儿子拿鹤和家人没有同行?
  (1)亚伯兰并非长子,乃是最年幼的,故年纪老迈的拿鹤不愿同行。
  不过,这说法值得商榷,因作为父亲的他拉比拿鹤年长得多;他拉可以前往,为甚么拿鹤不能?
  (2)拿鹤和家人在下文(第十二至第廿三章)不会出现,故在此略过不提。54
  (3)拿鹤当时因事不能同行,后来才步父亲后尘迁徙到哈兰。
  第二和第三种讲法都合理。
  重要的是,拿鹤最终移民到了哈兰;哈兰后来称为「拿鹤的城」(创廿四10),可证明他移居到该地。55他拉逝世(十一32)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第32节),他生亚伯兰时是七十岁(第26节);当他逝世,亚伯兰应是一百三十五岁。第十二章四节记载「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因此,亚伯兰应在父亲死前六十五年离开了哈兰。
  这数据和新约矛盾,因使徒行传指出亚伯兰在「父亲死了以后」(徒七4),上帝吩咐他往迦南。
  有几个答案:
  (一)司提反在使徒行传的讲话乃是根据撒玛利亚人五经,该处记录他拉死时是一百四十五岁。
  (二)司提反引用希腊文译本,那译本根据不同的希伯来抄本,记载他拉一百四十五岁就死了。
  (三)司提反这句话乃是根据犹太人当时的传统,这传统和创世记的记载有出入。56
  (四)使徒行传提到的「父亲死了以后」,并不是肉身死亡,乃因他拉拜偶像,故对亚伯兰来说,虽生犹死。57
  (五)把第廿六节「他拉活到七十?,生了亚伯兰、拿鹤、哈兰」解作:他拉七十岁才喜获第一个麟儿(可能是「哈兰」),一百三十岁才生亚伯兰。正如前文指出:名字排列的次序不代表长幼次序,亚伯兰排在首位只是指出他是蒙上帝拣选。58(一)和(五)可取。59
  重要的是,他拉「死在哈兰」(第32节);这是否暗示有意义的生命要进到迦南地才开始?不能进入迦南,则名存实亡,和「死」分别不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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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0-32
  (一)本段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第10~26节)记载了由闪至亚伯兰的家谱,可用以下图表显示:闪→亚法撒→沙拉→希伯→法勒→拉吴→西鹿→拿鹤→他拉→亚伯兰
  亚伯兰乃是闪的后代;上帝在挪亚三子中拣选了闪,再从闪的后代中选出亚伯兰。61作者故意用「蒙福的」闪和亚伯兰作开始和结束,因为本段以后的主题和「应许」相关。62
  作者在这部分只轻描淡写和公式化地提及亚法撒至拿鹤这几个人,因为他们不是作者想要记述的重点;作者所关注的就是,上帝从闪的后代中拣选了他拉的儿子亚伯兰。
  (2)因此,作者在第二部分(第27~32节),就提述第九代的他拉和儿孙、媳妇离开吾珥,前往迦南应许之地,以及他死在哈兰的经过。63
  这部分用很精简的笔法提出三件和创世记第十二至第廿三章有关的事:第一,罗得和亚伯兰的关系。第二,撒莱不生育。第三,亚伯兰随父停留在哈兰。
  上述两部分加起来,一方面指出上帝拣选了亚伯兰,作为巴别塔后赐福的器皿;另一方面也作为由第一至第十一章进到第十二至第五十章的「转接」。
  第十二章就开始讲述第十代的亚伯兰之生平。64 从他所出的后代会成为一个新的团体,代替因巴别塔被分散了的团体。65 巴别塔使人受咒诅、分裂为万国;亚伯兰却会成为万国的祝福。
  上帝拣选亚伯兰,回应巴别塔的悲剧。
  (二)本段第一部分用「生儿养女」作为每一个人的结束;第二部分则着重蒙拣选的人如何向着应许之地迈进。
  本段这两部分是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以及第十二章以下的「转接点」:由死亡转到生养、由刑罚转到应许。66
  (三)本段也指出:他拉虽然敬拜偶像,耶和华创造天地的主仍然恩眷他,让他的家人(亚伯兰)成为万国得福的器皿。67
  他拉的儿子亚伯兰被「选中」,乃因上帝的恩典;就如上帝对耶路撒冷说:「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荣」(结十六3~14)。一切都是恩典。
  (四)本段让我们看到上帝在第六章的宣告已经应验了,「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创六3);洪水后,人的寿命大大缩减。68。
 旧约
  (一)本段和创世记第五章的家谱相似:
  (1)第一部分(第10~26节):
  第一,都是直线、垂直式的,集中在长子(或说是「被拣选者」)身上。
  第二,都是十代。69
  第三,最后都提到三个儿子。
  第四,重要人物在家谱的「位置」特别,例如以诺是亚当第七世孙,希伯是亚当第十四世孙,亚伯兰是亚当第二十世孙,70 由希伯至亚伯兰共有七代,由闪至亚伯兰共十代。71
  第五,形式类似:某人多少岁生了儿子、又活了多少年、并且生儿养女。
  唯一不同的是,第五章提及某人共活了多少年,「就死了」。72 本段第一部分却用「生儿养女」结束(而不是「就死了」),这是回应上帝在第九章一节的赐福:「你们要生养众多」。73 此外,第五章的人物比第十章长命得多,应验了第六章三节的话。74
  (2)本段第二部分(第27~32节):
  本部分开始和结束是「家谱」形式(像第五章),中间加插了他拉的儿孙、媳妇和他们离开吾珥前往迦南的经过;这和第五章「纯家谱」不同。
  (3)第五章和第十一章最大的相异,就是第五章论及所有的人,第十章只集中在一个家族。75
  (二)本段第一部分(第10~26节),和第十章的家谱的异同:
  上文已指出第十章的家谱包括了挪亚三个儿子,其中关乎闪后代那一段(创十22~29)和本段十分接近。可是,仍有以下三个相异的地方:
  (1)内容:第十章:闪→以拦→亚述→亚法撒→沙拉→希伯→法勒→约坍→十三个儿子→路德→亚兰 →乌斯→户勒→基帖→玛施第十一章:闪 →亚法撒→沙拉→希伯→法勒→拉吴→西鹿→拿鹤→他拉→亚伯兰→拿鹤→哈兰→罗得
  (2)重点:第十一章主要记录「长子」(「被拣选者」)。
  (3)数目:第十章记录了闪的五代,第十一章则记载了十代。
  (三)创世记的作者记录亚伯兰和以撒二人的生平,头一段记载相似(创十一28~32,廿五13~21):
  (1)亚伯兰的兄弟哈兰死「在他父亲之先」(创十一28);以撒的兄弟以实玛利也是死在「众弟兄」之先(创廿五18b)。76
  (2)第十一章简单地提起「拿鹤」(第29节),他将会成为亚伯兰的「亲家」;同样,第廿五章提起「拉班」(第20节),他也是以撒儿子的「岳父」。
  (3)第十一章指出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生育(第30节),第廿五章也记载以撒妻子不生育(第21节)。
  (4)亚伯兰离开吾珥时和侄儿罗得在一起(创十一31),后来却分开(创十三9、11);以撒的儿子雅各和以扫本在一起,是孪生子(创廿五22~24),后来也分开(创廿五23)。77
  (四)历代志上的作者把本段第一部分(第10~26节),撮录在他的作品里(代上一24~27),但他删去了本段原有的「生子的年岁」和「又活了多少年」;这样做和该书记录家谱形式一致。
  无论是创世记或历代志上,重点都是一样:亚伯兰乃是闪的后代。
 新约
  路加记录耶稣的家谱也提到闪至亚伯兰(路三34b~36a)。本段第一部分提到沙拉是亚法撒的儿子,「亚法撒活到三十五岁,生了沙拉」(创十一12);路加却说:「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路三36)。
  我们知道圣经的家谱都是「选择性」的,并不是记下所有的后代。
 应用
  (一)我们要记得上帝是信实的,本段第一部分那些人「生儿养女」,正是上帝在第九章一节的赐福兑现。
  (二)我们要紧记:如果已经嫁娶,且又想有儿女,就该「生儿养女」。不过,若暂时未能生育(像撒莱一样),仍要信靠;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78
  不过,「生儿养女」并不是人生最主要和唯一的目标。
  人生的目标应该是顺服上帝,就算当祂命令我们像亚伯兰离开自己的本家,去到不熟识的地方,也应听从;千万不要途中停留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住在那里」,不按照上帝原来的吩咐继续前往。
  (三)我们要多谢上帝,因得着救恩或被祂呼召全时间事奉,不是因为我们有甚么好处(我们不一定比拜偶像的他拉好得多),乃因为祂爱我们,主动向我们施恩。
  (四)我们不要随便犯罪,因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洪水前的人十分邪恶,上帝宣布要减短人的岁数,本章显示祂果然照做。
  当我们犯罪时,祂的管教或刑罚必按圣经的教训临到。
 附录
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的总结
  (一)这十一章的内容,就是:创造、犯罪、刑罚、拯救、再造。79
  创世记第一和第二章记录了上帝创造,第三章是人犯罪、刑罚,以及上帝拯救,第四章也是犯罪、刑罚和拯救,第四章末是再造(上帝借着塞特给人新的开始)。
  第五章是转接。
  第六至第九章包括了犯罪、刑罚、拯救、再造。
  第十章是转接。
  第十一章又是犯罪、刑罚、拯救,以及借着亚伯兰再造。
  第十一章中间加插了闪的家谱作为转接。
  (二)让我们重温这十一章的重点:
  (1)上帝创造世界,且造了人;人是创造的高?。上帝为祂所爱的人预备了居所、工作、配偶。
  (2)上帝爱人,让人类第一对夫妇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3)他们选择错误,第一次便在伊甸园犯了不守本位、越轨、逾矩的罪。结果,人被赶出伊甸园。
  罪入了世界,人愈来愈败坏;该隐杀亚伯、拉麦狂傲和暴戾,一代不如一代。
  上帝却怜悯人,借着塞特,让人延殖下去。
  (4)到了挪亚时代,世界更充斥着罪恶;甚至上帝的儿子竟然和人的女儿结合,又是犯了越轨、逾矩的罪行;加上地上满了强暴,上帝决定用洪水毁灭世界,把地洗涤干净。
  上帝再次怜悯人,保留挪亚一家,让人可重新来过。
  可惜,人仍然「从小时就心里怀着恶念」;义人挪亚竟然喝醉,他儿子含又犯了逾矩的罪恶。
  (5)到了巴别塔时代,人再次不守本位、越轨、逾矩,要建城和塔,塔顶要通天,与上帝看齐。
  第三章只是亚当和夏娃要成为神,第六章是一群人越轨和逾矩,就是上帝的儿子;到了本章所有人都犯了骄傲的罪,要「通天」;罪恶真可怕,穿过了空间和时间不止息地毒害人。
  结果,上帝刑罚人,变乱人的言语,把人分散;祂这样做也是为了阻止人犯更厉害的罪恶。
  同时,上帝兴起亚伯兰成为赐福人类的器皿;究竟他有否完成上帝的托付?这要留待第十二至第五十章才交代。
  (6)上帝选择亚伯兰显示祂一贯的慈爱:当人第一次在伊甸园犯罪,祂应许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三15),又为人缝制衣服(创三21)。
  该隐杀害了亲弟,上帝仍为他造了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四15)。
  洪水后,上帝不但为人保留了挪亚一家,且赐福给人(创八21,九1),又允诺不再用洪水毁灭世界(创九8~17)。
  巴别塔后,祂又选中亚伯兰,借着他去赐福万族;这位「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不改变的上帝(来十三8),会在亚伯兰的生平显出祂的慈爱。我们拭目以待!
  (7)最后,我们不能忘记:人三次犯罪,都是因为不守本位,要脱离上帝,人要成为神。80 这岂不是现代人最大的问题?
  许多人认为要以自己的喜好为标准,凡事「以我为主」,根本不把上帝放在眼内。另一方面,现代人自满自足、自负,以为不需要依赖上帝或任何事物。81
  上帝要求我们尊祂为主,顺从祂、倚靠祂、与祂同行。就如主耶稣向祂所爱的少年财主发出的邀请:「你真是了不起,从小就遵守了诫命,且有心追求真道,渴望得着永生;你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变卖你所有的,以及来跟从我」(可十14~21a)。为甚么要变卖他所有的?因为主不想他倚靠财富和财富所带来的权力;他要学习单一靠主、跟从主,每日和主在一起。
  这是上帝向人发出的呼唤:「不要学效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那些骄傲自恃的人,请你接受作为人的限制,让我为主,专心倚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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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卷一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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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卷二 前言
  本注释(卷一)探讨了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现在来到第十二至第五十章「族长」的时期;其实,头十一章经文可说是第十二至五十章的引言。以下六点值得先注意:
 族长生平的记载
  (一)经文。
  族长生平记载于创世记第十二至第五十章:
  (1)经文的内容。
  第十二至第五十章分为三大部分,集中记叙三位人物的事迹。第一,第十二至第廿五章第十一节的主角乃是亚伯兰(后改名为亚伯拉罕),第廿五章第十二节至第十八节加插了以实玛利的家谱及他逝世的记录。第二,第廿五章第十九节至第卅五章,乃记述雅各的生平,但也附述以撒一些事迹;第卅六章加插了以扫的家谱。第三,第卅七章至第五十章主角是约瑟,中间加插了第卅八章,记录了犹大和他儿子所作的恶事,反映雅各儿孙道德方面的堕落,为以色列人为何要在埃及为奴四百年提供了线索。1
  或许我们会问:为甚么在三位主角生平中加插以实玛利和以扫的家谱呢?创世记的作者这样做,或许是为了和第一至第十一章「相应」,因为该十一章经文五次用「以下是某某的后代」(创二4,五1,六9,十1,十一10),第十二至第五十章除了这三位主角之外,加上了以实玛利和以扫,也五次用同一句话作开始(创十一27,廿五12,廿五19,卅六1,卅七2),全书因此变得工整。
  (2)经文的结构。
  (A)如上段所述,三位主角生平原文都用「某人的后代记在下面」作开始(创十一27,廿五19,卅七2),跟着提到上帝的说话和启示(创十二1~3,廿五22~23,卅七5~11),以后的记载就围绕着这些说话,是要证明一件事实:上帝的说话必定兑现。
  (B)记载三位主角生平结束所采用的结构相同: (a) 家谱(创廿二20~24,卅五17~18,四十八5~6)。 (b) 妻子死亡和埋葬(创廿三,卅五18~20,四十八7)。 (c) 家谱(创廿五1~6,卅五22~26,四十九5~28)。 (d) 族长死亡和埋葬(创廿五7~10,卅五27~29,四十九29~五十14)。
  (二)生平。
  第十二至第五十章所记载的三位主角除了是祖父、父亲、孙儿的关系,生平经历也有不少相似之处,以撒的生平也是:2
  (1)亚伯兰、雅各、约瑟都曾离开家乡(创十二1,廿八2,卅七28)。3
  (2)亚伯兰、雅各、约瑟都曾与亲人不和(创十三7,廿七41,卅七28)。4
  (3)亚伯兰、雅各、约瑟三人都去过埃及(创十二10,卅七4,四十六6)。
  (4)亚伯兰的妻子曾为埃及法老所抢夺,约瑟却遭埃及人的妻子陷害(创十二14~16,卅九6~18)。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曾在基拉耳王面前称妻为妹(创廿1~2,廿六7)。
  (5)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妻子都曾不能生育(创十一30,廿五21,廿九31~卅8)。
  (6)以撒、雅各和约瑟虽不是长子却蒙拣选,约瑟的次子也是(创十七18~19,廿五23,四十八2,四十九22~26)。
  (7)以撒和雅各的新娘都是在井旁遇到的(创廿四15,廿九9)。5
  (8)外邦人从亚伯兰、以撒、约瑟身上都可见上帝赐福(创廿一21~22,廿六28~29,四十一39~40)。
  (9)亚伯兰、以撒、雅各都葬在麦比拉洞(创廿五9,卅五27~29,四十九29~32)。
  (10)亚伯兰、以撒、雅各都得到上帝亲自应许,将会得到后代、土地、福泽(创十二1~3,廿六2~5,廿八13~14)。
  最后一项论到上帝的应许是创世记重要的主题,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常常向亚伯兰直接显现、对以撒和雅各却减少了,对约瑟只借着梦向他启示,且没有直接提及祂给前三位族长的应许。6
  (三)族长。
  第十二至第五十章所谈论的人物基本上都是男性、是「族长」(patriarch),他们生活的时代称为「族长时代」(patriarchal age)。
  「族长时代」有甚么特点?它其实是父系社会,父亲为一家之主,负责照顾家人各方面的需要(无论是身体、心灵),而家人都要听命于他,不能抗拒;他是唯一的权威,至有权决定家人之生死,就如罗得有权说:「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心意而行」(创十九8);或如流便对父亲说:「我若不带他回来交给你,你可以杀我的两个儿子」(创四十二37)。若已婚的儿子与父亲同住,父亲对儿媳亦有完全的权威,犹大曾因为媳妇他玛被控通奸判她死刑(创卅八24)。7
  简单来说,在当时没有政府的社会里,父亲成了法官、祭司、主人,家人好像是他的财物,他可以全权支配,权力无可限制。8
  到了新约,主耶稣的言论对这种社会架构间接提出了质疑,为了篇幅关系,我们只举三个例子:
  (1)祂提到人为祂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儿女、田地」(可十29),则会得百倍报酬,跟着祂又说,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可十30);两节经文唯一不同的是,「母亲」代替了「父母」,「父亲」不再出现。
  (2)当主耶稣指出祂「新家庭」的成员,祂说「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姊妹和母亲了」(可三35),并未有提及父亲。9
  (3)第三个例子关乎浪子比喻的父亲(路十五11~32)。主提及这父亲所做的事,和当时「父系社会」的父亲截然不同。当时的父亲很少会做下列的事:第一,生前就把家产分给儿子。第二,天天等候儿子回来,以致从远处就看见儿子。第三,在公众地方抱着儿子颈项,亲吻儿子。第四,不等儿子认错,就下令把最好袍子拿出来给儿子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肥牛犊宰杀。第五,低声下气恳求大儿子接纳弟弟。
  主耶稣讲这比喻主要是反映上帝的爱,同时也是暗示当时父系社会的一些错谬,因上述第二至第五都是当时社会的母亲所做的事,倘若浪子父亲可以做,其他父亲岂不应效法吗?
  (四)小结。
  第十二章至五十章围绕着上述三个人物和他们的家庭,创世记因此是一本十分实用的圣经书卷。难怪美国在一九九六年掀起创世记热潮,要重得这失去的书卷。10
 族长属于哪个时代?
  要确定族长是哪个时代的人,最佳莫过于先研究族长的始祖亚伯兰属于那个时代。对此问题,释经者有以下不同的见解:
  (一)有说他是主前1500年间的人,这把圣经的年代大大加以压缩,也假设了出埃及是在主前1270至1230年之间。11
  (二)另有解经家认为亚伯兰属于主前1900至1800年的人,或较早一些,在主前2150至2000年,12 甚至早到主前2186至2166年。13
  怎样推算亚伯兰的年代呢?基本上有两种根据:
  (1)圣经的资料。
  (A)当以撒出生时,亚伯兰是一百岁(创廿一5),雅各出生时以撒六十岁(创廿五26),雅各一百三十岁下到埃及(创四十七9)。所以,由亚伯兰出生至至雅各下到埃及共二百九十年。
  (B)雅各的后代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这吻合上帝曾预言亚伯兰的子孙要在异地被苦待四百年(创十五13;徒七6)。所以,由亚伯兰出生至后代出埃及是二百九十加四百三十年,共七百二十年。
  (C)列王纪上的作者指出,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所罗门建圣殿前「四百八十年」(王上六1),故由亚伯兰出生至所罗门建殿共一千二百年(七百二十加四百八十)。所罗门建殿约在主前969年;所以,亚伯兰应在主前2169年出生。14
  表面看来,这是正确的计算方法;可是,有两件事不能忽略:
  (a)亚伯兰的后代留在埃及「四百三十年」,可有不同的解释:第一,这数字或许是象征数字,乃指十代(四十年为一代)。第二,七十士和撒玛利亚五经指出四百三十年这数目,包括族长寄居在迦南地和以色列人在埃及两段期间;所以,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只是二百一十五年。15 如这解释正确,亚伯兰乃出生于主前一九七一年。
  (b)「四百八十年」是否又该解作象征数字?指十二代(每代四十年),约为三百年。如果这解释正确,出埃及的日期乃是主前1290年,而不是1466年,亚伯兰生出乃在主前2010年。16
  设若(a)和(b)我们都接受,亚伯兰则在主前1795年出生。所以,单从以上的经文,我们不能肯定亚伯兰属于甚么时代,充其量只能说他出生的日期约在主前2169至1795年。
  (2)圣经以外的参考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当时中东的历史和考古学发现。17 举世闻名的解经家奥伯莱(W. Albright),认为亚伯兰约为主前1900的人;他指出亚摩利人(意为「西方」)于主前二十及十九世纪,在中东一带占了重要的地位,而亚摩利人的名字包括了圣经中特有的名字如亚伯兰、雅各、拉班、西布伦、便雅悯等,可见圣经的族长乃属这时代。18
  吴理恩则认为亚伯兰若生于主前2166年,抵达迦南时该为主前2091年(他是七十五岁),这吻合考古学对那年代的迦南所得的观察;譬如考古学研究结果反映当时迦南人口稀疏,这可解释为甚么亚伯兰能随意支搭帐棚,牧放牲畜。到了主前1800年,迦南地的西部就住满了人,这就和亚伯兰的经历相异。再举一例,主前2000至1850年间,巴勒斯坦的居民来往埃及十分普遍,这也反映到亚伯兰两次下埃及的情况。19
  班臣(Bimson)从考古学的角度,探讨族长去过的地方,指出亚伯兰应在主前2092年离开哈兰去迦南,雅各赴埃及则在主前1877年。如果我们接受他的建议,则可列出下表:20###日期 经文(主前) 事迹 年岁 (创世记)2092亚伯兰离开哈兰亚伯兰七十五岁十二142067以撒出生亚伯兰一百岁廿一52031撒拉逝世亚伯兰一百三十六岁、以撒六十廿三12007以扫、雅各出生以撒六十岁廿五261992亚伯兰逝世以撒七十五岁廿五71887以撒逝世以撒一百八十岁卅五291877雅各全家下埃及雅各一百三十岁四十七9
 族长时代的中东
  (一)这段时期中东米所波大米,较强大的势力是「吾珥第三朝」(Ur IIIDynasty),21 它的权力中心就是巴比伦的吾珥城。22 考古学家于1922年开始在该地发掘出不少建筑和文物,包括雄伟的庙宇、精妙绝伦的艺术品。当地的城墙是用土砖造的,城中的街道曲折,两旁都是民房,墙上不开窗户;现在的中东还保留着这种建筑形式。
  这时期米所波大米的文化极高,但宗教方面也有许多陋习,包括多神制度、用生人祭祀鬼神等;23 难怪法国史家勒农指出,亚伯兰其中一项成就,就是用羊代替人作为敬拜的祭性。24
  「吾珥第三朝」统治了米所波大米约五十年,便为以拦倾覆,该地区陷入混乱状态,直到亚摩利人的第一个王朝(第一巴比伦),在苏模亚般(Sumu-abum)领导下崛起(1830 B.C.)。不久,亚摩利人渗透米所波大米各处,包括当时重要的大城马里。
  马里位于幼发拉底河中游,在主前1730至1697年成为米所波大米的霸主。考古学家于1922年在马里,发现了约二万块用古亚喀得文写的泥版和碎片(称为马里文献),25 不少解经家认为这些文献有助了解以色列人的起源。26 考古学家又在马里掘出该城的旧宫殿,有房间二百五十间,包括客厅、厨房、库房、教室等,反映出当时生活质数极高。事实上,当马里管治米所波大米时,可以是当地贸易最发达的时候,因为人民到处做生意,远至小亚细亚、巴勒斯坦北部、和今日的塞浦路斯。27
  马里后来却为苏漠亚般的孙儿,就是罕谟拉比(Hammarubi)所代替;他乃举世闻名的罕谟拉比法典(Hammarubi Code)的作者。28
  当时的巴比伦王朝在罕谟拉比统治下,文化极高,文艺和学术的昌盛是古代少见的。文学著作包括史诗(就如「巴比伦的创造故事」和「吉尔卡麦士神话」等)、词典、文法书等;数理(尤其是代数)和天文学的著作也包罗万有。不过,这时代最伟大的作品乃是罕谟拉比法典。
  (二)这段时期的埃及乃属「第十二朝代」,可算是埃及最出名一个朝代之一。这朝代共有六个王(法老),每人平均在位三十多年;在他们统治下,埃及国很兴盛,建筑了运河,农业和采矿都很发达、医药和数学发展得很快、连文学都达到高峰。
  由于埃及兴旺强大,它派兵攻占了巴勒斯坦一带,远达巴勒斯坦北部的比布罗斯(Byblos)。29
  (三)这个时代的巴勒斯坦,入住了不少从外地来的游牧民族,其中也有上文提到的亚摩利人。有学者认为亚伯兰从哈兰迁徙至迦南,正是这移民潮的一部分,30 但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料去作此定论。31
  无论如何,这些游牧民族在主前第十九纪初期起,就定居下来,巴勒斯西部和约但河北部都发展为城市,只是在中部的地区(如示剑和耶路撒冷)仍没有太多人居住。
  当时的巴勒斯坦,无论在文学、艺术、建筑、科学都比不上米所波大米,且宗教信仰引致道德败坏,十分可惜。32
 族长居住的迦南
  「迦南地」和「迦南人」这两个名字,在旧约出现了一百六十次。33
  (一)名称。
  解经家一向都以为「迦南」(Canaan)一名最早出现在马里泥版,提及一名军官窥探「贼人和迦南人」,34 现知道艾伯拉泥版最早提及此名。35
  「迦南」一名的意思从何而来?第一,可能源于希伯来文的〔kana〕,其意为「征服」、「降低」,36 故迦南人即是「住在低地的人」。37 也有解经家把「降低」形容太阳在西面下山,故迦南人意为「西方人」。38 第二,或许源于亚喀得文〔kinahhu〕,意为「紫红」,在努斯出土文物中有一种染色料就以此为名。第三,迦南意为「紫色」,因迦南最出名的一种民族是腓尼基人(Phoenicians),这民族的名字和希腊文的〔phoinios〕相近,此词意为「像血那样的红色」,这和迦南地北部盛产的「紫色染料」同样颜色。第四,迦南的意思是「黑紫」,因腓尼基人常出海经商,肤色黑紫。39
  我们不能肯定「迦南」一名的来源;第一种讲法可取。40
  (二)土地
  埃及人曾撰写一个有关迦南的传说,名为「辛奴亥的故事」(Tale ofSinuhe)。这传说帮助我们认识族长时代的迦南地。
  话说主前1950年埃及法老驾崩,他的得力助手辛奴亥不为新王信任,被迫逃离埃及。他四处逃难,险被埃及军兵抓到,后他逃到比布罗斯,仍不能安心,唯有继续向东逃命,进入基丹(大马色东面),终于能逃脱埃及法老的势力。过了半年,辛奴亥接受迦南地某君王邀请,迁徙至迦南,受到一流的款待,王且把长女嫁给他为妻,又让他选择土地为产业。
  辛奴亥这样描写迦南的土地:「这实是肥沃的土地,满了无花果和葡萄、酒比水多、到处都是蜜糖和橄榄,所有的树都长满了果子、农地铺满了大麦、每一角落都有牲畜在走动」。
  提到所吃的食物,他说:「每天摆在我桌前的是美酒佳肴,各类的肉都用奶烹调。」
  虽然辛奴亥在迦南地过着人所羡慕的生活,他仍然不能放下「乡愁」。后来他接到祖国来信邀请他归国,就把迦南地的产业分给儿女,和他赞口不绝的「迦南」道别,踏上归途。
  辛奴亥的记述表明迦南真是「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出三8、17)。
  (三)社会41
  迦南实行城邦制,以城市为中心,连同周围的村庄便组成一独立社会。每城邦由一王统治,加上了贵族、自由民、半自由民、奴隶等不同的阶层。自由民和半自由民多是农民和工匠,奴隶则为战争中掳获的外人。
  各城邦在经济上以农业为主,也兼管其他行业如冶炼金属、木业、建筑、商业等。42
  考古学的发现可知迦南各城的人民贫富本不悬殊,大家生活朴素,这情况到了耶罗波安二世时(亚摩司、何西阿作先知)就有了显著不同,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迦南人善于建筑,建造了不少坚固的城堡,也精通各种艺术。当然,他们最大的一种贡献,就是发明了字母,希伯来文、希腊文、英文的字母都源于此。43
  (四)宗教。44
  要了解迦南人的宗教,不能不借助1928年春天在拉斯闪拉(Ras Shamra)掘出的乌加列文献(Ugaritic Literature)。45 这些文献解明迦南的宗教:46
  (1)神观。
  迦南人敬拜多神,且习惯把神祇分为三个一组:如天神(Anu)、地神(Enlil)、水神(Ea);月神(Sin)、太阳神(Shamesh)、星神(Ninna)。47
  除了这些大自然的神祇,迦南人还敬拜:
  (A)艾尔(El),其名之意为「大能者」,它是最高的神祇,只发命令给手下七十多个神祇去办事。48
  (B)亚舍拉(Asherah),艾尔的妻子,在旧约圣经出现了四十次。耶洗别曾从西顿,带了四百个亚舍拉先知往以色列(王上十八19)。
  (C)巴力(Baal),意为「主人」,本是艾尔和亚舍拉生的儿子;艾尔本是至高之神祇,但大权却落在这个儿子手上。巴力是迦南地最多人敬拜的神祇,它掌管风雨,控制地的出产,使妇人怀孕,是生产之神。
  (D)亚拿(Anat)嗜血如命,是巴力的妹妺和妻子。耶利米先知的家乡「亚拿突」可能是膜拜亚拿的中心,它或许是耶利米所提到的「天后」(耶四十四19)。
  (E)亚斯他录(Ashtoreth),也是巴力的妻子(且为艾尔的配偶),它性情暴烈,手持盾、矛在马上裸驰。非利士人击败扫罗和以色列人,把扫罗的军装放在亚斯他录庙里(王上卅一10),乃因他们认为战胜以色列人,全靠亚斯他录的帮助,故把敌人元帅的军装(战利品)放在它的庙里以示感谢。
  (F)海神(Yam)和鳄鱼(Leviathan)都象征邪恶的势力(诗七十四13;赛廿七1)。
  (2)祭祀。
  祭祀和守节是迦南宗教最重要一环。迦南人认为只要按时献祭、按例守节,神祇便会满足和高兴,不理会他们所作所为。祭物变成「贿赂」神明的工具,后来以色列人也受到影响,以为只要按时献祭守节,就不用遵守上帝的诫命。
  迦南人的祭祀十分残忍,不但宰杀动物,甚至将婴儿或孩童杀死献上为祭(参王下十六13,七17)。49 以西结先知曾斥责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他们「将儿女经火烧给偶像……杀了儿女献与偶像」(结廿三37~39,也可参十六20~21)。
  迦南人不但用儿女为祭物,也喜欢自伤身体作为向神祇哀悼,有一首乌加列的诗歌如此描述:50「他把哀伤的灰倒在头上, 满头满脸都是泥。 他身披麻衣, 于山中徘徊、哀泣, 愁苦地穿过森林。 他划破脸颊、割损手臂。 他割破胸膛如用犁耕地, 刺伤背部如挖沟槽。 他扬声喊叫: 巴力死了。」
  这诗的情景叫人想起在迦密山上的巴力先知的举动,「他们大声求告,按着他们的规矩,用刀枪自割、自刺,直到身体流血」(王上十八28)。撒迦利亚先知预言到那日,有人问假先知两臂中间是甚么伤?他们会回答,这是我在亲友家中所受的伤(亚十三6),不敢承认乃是自割祭祀方式所做成的伤害。
  (3)道德。51
  迦南人相信巴力曾和死神摩特(Mot)打斗,被困于地底,以致天不下雨,农作物枯萎(因巴力不能按时下雨)。巴力的妹妹亚拿到处寻找它,卒获其他神祇帮助、击败死神摩特,救出巴力。52 巴力获救后第一件事就是和亚拿及其他妇人淫交,跟着雨水大降,大地复生,农作物欣欣向荣。53
  迦南地每年四月至九月都较干旱,少有雨水,迦南人认为这几个月无雨,乃因巴力被死神所困。如要获得甘霖,则要仿效巴力淫交,巴力会得释放,降雨令百物滋生。巴力庙里有不少男妓和女妓,与拜巴力的人交媾。54 这正是《启示录》所描述的:「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奸淫的事」(启二14)。
  这种拜巴力的方式观念影响迦南人的道德,喜欢恣情纵欲,难怪先知把拜偶像比喻为「淫乱」。 族长在迦南的生活方式
  族长起初居住在帐棚(创十二8,十三6,十八1等),帐棚是用羊毛造的,用九根支撑承托着,平均面绩为一百五十平方呎。当时的富人多拥有几个帐棚,每个妻子各占一个;就如三个客人问亚伯兰说:「你妻子撒拉在哪里?」他回答:「在帐棚里」(创十八9),这可能是她的帐棚,因为以撒和利百加会面后,便带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创廿四67)。雅各也有不少帐棚,因为当拉班搜索失去的神像时,他先「进了雅各、利亚并两个使女的帐棚,都没有搜出来,就利亚的帐棚出来,进了拉结的帐棚」(创卅一33)。
  族长的帐棚颇简陋,不会有太多的家具;泥地上面通常会铺了草席或毛毡,晚上就睡在上面,男人办事多在帐棚门口(他们的办公室),就如耶和华显现时,亚伯兰坐在「帐棚门口」(创十八1)。列祖主要从事畜牧业和经商。
  帐棚外面摆放了用石堆砌,用来煮食的火炉,他们吃的有用面粉造的饼(创十八5,十九3,廿一14,廿七17)和肉类、喝的是鲜奶。奶种类繁多包括牛奶(创十八8)、绵羊奶(申卅二14)、山羊奶(箴廿七27)、骆驼奶(创卅二15)。肉类则有牛肉(创十八7)、羊肉(创廿七9)、野味(创廿五28)等。除了这些主要食粮,还有各种水果(无花果、葡萄、枣等)和蜜糖。所以,当先知哈巴谷描写饥荒之灾时,他说:「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哈三17);意思是:一切可吃的都没有了。
 附录:和族长背景有关的文献
  考古学在这方面有许多的贡献,但因为篇幅关系,我们不可能详细探讨这些有关的文献,下文只会集中在努斯文献,其他只略为提及。55
  (一)努斯文献(Nuzi
  祈亚拉博士(Dr. Chiera)于1925年获伊拉克邀请,前往该国东北的努斯,发掘主前1500年住在那里的何利人遗物。56他辛勤工作六年多,掘出差不多一万块坭版,包括有婚姻合约、商业和法庭所用的文件等。57
  通过这些文献,我们认识到当时的风俗习惯,可留意下列几方面:
  (1)家庭。58
  努斯泥版指出当时有一些家庭在父亲死后解体,兄弟间的商业贸易,犹如两位陌生人一样;产业远胜亲情。
  努斯的人重男轻女,没有儿子的喜欢收养儿子,养子在养父在死时帮养父工作,养父死后可获所有财产。但养父的太太若后来生了儿子,则养父的亲生儿子享有承受一切财产的权利。有些人收养儿子是为了「防老」,养子在他年老时侍候他,埋葬他的遗体,为他哀恸;按当时的风俗,死后没有人哀哭是非常可耻的。有时候收养的目的是为了招婿,以女妻之;养子成为家中一员,遗产不会为外人所得。这种收养的文件会特别声明,养子不能在养父的女儿之外另娶妻子,养子所有的子女和财产完全属于养父。
  (2)婚姻
  努斯的婚姻必须有婚约,没有婚约的嫁娶不算合法。新娘不能自己和男方立婚约,必须由父亲代办。父亲若去世或年纪太老,新娘的哥哥会代她订立条约。
  努斯人结婚主要为了生养子嗣。婚约提到,若太太不能生养子嗣,她要另外选一女子给丈夫为妾。撒拉要亚伯兰娶夏甲,利亚和拉结把婢女给雅各为妾,都是希望得着儿子,与当时的风俗吻合。59
  (3)遗产
  努斯的文献有不少遗嘱,指定遗产应如何分配。但按他们的风俗,口头的遗言和遗嘱同样有效。这种遗言的第一句多是「我已经老了。」或「我快要死了。」努斯城有两个哥哥控告弟弟私取家中婢女为妻,弟弟指出父亲临终前拉着他的手说:「你哥哥已有妻子而你没有,因此我把此婢女给你为妻。」两位哥哥告上法庭,法官却因他们父亲的遗言判弟弟有权获得该婢女为妻。
  努斯人可以把父亲指定或留下的遗产互相交换。例如,有人用三只羊换了哥哥原要继承的果园,犹如以扫为了红豆汤出卖长子的名分一样。这「长子名分」多指双份的遗产。在努斯,「长子」(指得双倍遗产的)不一定是头生的儿子,父亲可随意立任何人为长子。
  努斯坭版都规定若父亲有儿子,女儿不能继承财产;若没有儿子,女儿则有财产继承权。西罗非哈的女儿也求摩西把父亲的产业分给她们,因为父亲的儿子都死了(民卅一)。
  (4)法律
  努斯的文献提及许多特别的法例。例如某人若被他人杀害,城内的人要把杀人者治死。努斯的坭版提及到鞋在法律上的用途,正如路得记所表明,鞋和交易有密切关系。努斯人处理事情时把鞋给对方,证明双方同意这事,但这事不一定光明正大。所以撒母耳要以色列人给他作证,他没有从任何人手里接受过一双鞋(撒上十二3,七十士译本),即是说,他没有受贿赂而不公正。这也是为甚么阿摩司先知两次责备富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摩二6,八6)。
  (5)结语。
  正如我们在本注释(卷一)指出,现有不少解经家对于努斯文献所提供的背景资料有不同的看法;60 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滥用或误用。
  (二)艾伯拉文献(Ebla)61
  这是义大利考古学家(Paolo Matthiae),经过十年(1964~1974年)的努力掘出来的泥版,超过一万八千块。62
  艾伯拉位于叙利亚亚拉普(Allepo)南面四十四哩,是主前2400至2250年很发达的城市,以经商和贸易著名,人口高达二十六万,这在当时是极高的密度,可媲美今天的大城市。63
  在艾伯拉发现的文献,对研究旧约和族长生平有很大的帮助,64 例如亚伯兰、以实玛利、以色列、扫罗、大卫这些名字原来早已是近东流行的名字,地名如拿鹤(创廿四10)、夏琐、米吉多、耶路撒冷、拉吉、多珥等都在艾伯拉文献中提及。65 艾伯拉文献提供了不少族长时代的背景资料。
  (三)马里文献(Mari
  正如上文所指出这里所掘出的二万块坭版,对了解族长背景有极高的价值。泥版中提及的名字,包括哈兰、亚伯拉罕、雅各、约伯等,且提到拿鹤城位于哈兰里面;所以,以色列族长的名字在当时相当普遍。66 另外,这些泥版表明当时(1800B.C.)的人,常往其他城市经商。67
  除了这大批泥版,考古学家在该城旧址掘出一座很完整的王宫,墙上的壁画,及厨房和浴室的设备仍然完整无缺。68 这些遗物和文献让我们更明白主前第十九至第十八世纪近东的情况。
  (四)亚拉拉克文献(Alalah
  亚拉拉克位于叙利亚北面,这些文献在该地旧皇宫发现的,记录当时(1900~1470 B.C.)的情况。
  有些情况和族长生平相似,例如求亲者如何向未来岳父提亲(创廿九18);妻子七年不生儿子,丈夫可娶妾(创廿九18~21);如妻子后来生了儿子,该儿子被视为长子(而不是妾侍所生的)等。69
  一言以蔽之,我们现在研究族长的生平除了圣经,还有不少文献可供参考,但最重要的是看圣经的记载和所提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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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篇 亚伯兰的生平(十二1~廿五11
  本篇记录亚伯兰的生平,创世记的作者用了十多章的篇幅,描述这位伟人和上帝、家人的关系,1 让读者明白上帝如何履行祂要使亚伯兰成为大国的应许。
  这十多章可有不同的分段,最值得注意是其结构工整:2
正文: 
(A)前言:亚伯兰蒙耶和华呼召(创十二1~9)
  (B)撒拉遇危(创十二10~十二20)
   (C)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创十三1~十四24)
    (D)上帝和亚伯兰立约〔一〕(创十五1~21)
     (E)亚伯兰娶夏甲生子以实玛利(创十六1~16)
    (D')上帝和亚伯兰立约〔二〕(创十七1~27)
   (C')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创十八1~十九38)
  (B')撒拉遇危(创廿1~18) 
(A')结束:亚伯兰蒙耶和华赐福、试炼(创廿一1~廿二19)
附录: 
(A)亚伯兰兄弟拿鹤的家谱(创廿二20~24)
  (B)亚伯兰的妻子撒拉逝世、埋葬(创廿三1~20)
   (C)亚伯兰为儿子以撒娶妻(创廿四1~67)
  (B')亚伯兰逝世、埋葬(创廿五1~11) 
(A')亚伯兰儿子以实玛利的家谱(创廿五12~18)
  这是十分工整的交叉平行!不但「正文」和「附录」各有交叉平衡,而且「正文」的高峰记录了亚伯兰娶夏甲生子以实玛利(创十六1~16),这和「附录」的高峰亚伯兰为儿子以撒娶妻互相呼应(创廿四1~67),前者是他听从撒拉的话,凭己力实践上帝的应许,结果是弄到一团糟,后者却是上帝应许逐步应验,祂亲自带领亚伯兰仆人的脚步。
  创世记的作者在此用「双重」的描写,把一件事情用两个角度分析,相映成趣,如撒拉遇危(创十二10~20,廿1~18)、罗得(创十三至十四,十八16~十九38)、立约(创十五,十七)、夏甲和以实玛利(创十六,廿一8~21)、以撒出生(创十八1~15,廿一1~7)、亚比米勒(创廿1,廿一22~34)、旅程和试验(创十二1~9,廿二1~19)、迦南地(创十三,廿三)、家谱(创廿二20~24,廿五12~18)。3壹 亚伯兰蒙耶和华呼召(十二1~9)
  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一)《吕振中译本》把第二节「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译作「使你的名尊大,成为祝福的口头语」,《思高本》则作「使你成名,成为一个福源」。
  《和合本》和《圣经新译本》把亚伯兰作为使人得福的主词,《吕振中译本》则视亚伯兰的「名」为主词,《思高本》比较含糊,模棱两可。究竟那一种译法才对,可参本节的「诠释」\'7d。
  (二)第三节「为你祝福的……那咒诅你的」,这两句话原文稍微不同,因前者是复数,后者为单数;中文圣经都没有把这不同之处译出来;古译本如七十士译本、叙利亚文旧约、撒玛利亚人五经、武加大译本都把后者改为复数。1 为何「那咒诅你的」是单数呢,可参本节的「诠释」(六)\'7d。
  (三)第三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可有不同的翻译,如《吕振中译本》译作「地上万宗族都必因你的名而给自己祝福」。2 问题的关键乃牵涉「得福」这动词,它是被动语态(passive voice),3 抑是反身语态(reflexive voice)?4《和合本》和其他中文圣经探取前者,《吕振中译本》则选择后者。哪一种较好呢?参本节的「诠释」(七)。
  (四)第八节「支搭帐棚」原作「支搭他的帐棚」,「他的」原文用了古希伯来文的拼法。5

 结构
i耶和华呼召亚伯兰十二13
(ia)耶和华的命令 十二1(ib)耶和华的应许 十二2~3
ii亚伯兰回应耶和华的呼召十二49
(iia)离开哈兰前往迦南 十二4~5(iib)到了示剑十二6(iic)插曲:耶和华再次应许 十二7(iid)迁到伯特利 十二8(iie)再迁往南地 十二9
  以下九方面值得注意:
  (一)我们可从另一角度分析本段经文:6
上帝的话 (十二1~3)
  命令 (十二1)
  应许 (十二2)
  应许 (十二3)
亚伯兰的回应(十二4~9)
  旅程 (十二4~5)
  旅程 (十二6~7)
  旅程 (十二8~9)
  两分段都有三个层面,互相对称。
  (二)原文第一和四节都用「去」作开始,第九节末原文也是「去」,首尾回应。
  (三)第二至第三节七句话,可视作七句应许,是「完全」的应许;7 就如上帝应许给以撒(创廿六3~4)、以撒祝福雅各一样(创廿七28~29)。另外,这七句也可视为六句应许夹着一句命令,第四句「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乃是上帝对亚伯兰的吩咐,作为前面三句和后面三句应许的高峰。8
  如把第四句视作命令,可有下列结构:9命令(第1节)应许(第2节头三句)命令(第2节最后一句)应许(第3节)
  如果列出以上的「应许」,可发现其中还有不少变化:10第一次命令:往我指示你的地方去第一次应许:(A)我必叫你成为大国 (B)我必赐福给你(A')叫你的名为大第二次命令:你也要叫别人得福第二次应许: (B)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A)那咒诅你的(小看你的),我必咒诅他 (B')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第一次的应许,(A)和(A')都论到「大」,(B)则提及祝福。
  第二次应许:(B)和(B')也论祝福,而(A)则和第一次的应许相反,构成了「小」和「大」相对。
  两次应许用了交叉、同义、反义三种平行。11
  (四)第二至第三节的应许,在亚伯兰生平的开始(此处)、巅峰(创廿二16~18)、转捩点都再次出现(创十二7,十三14~17,十五1~7、18~21,十七1~21,十八10~14,廿四7),可见其重要性。
  (五)第二至第三节五次提到「福」,有释经者认为这乃回应上帝在第一至第十一章五次宣告的「咒诅」(创二14、17,四11,五29,九25)。12
  (六)第二节先说亚伯兰会得上帝赐福,第三节上:凡祝福亚伯兰的必蒙福;该节下:地上万族都会得福;这样由个人、群体、万族,一层一层建筑上去,实是很有组织的结构。
  (七)第三节头四句话「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原文直译是「我会赐福那些祝福你的,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也是工整的交叉平衡。
  (八)第一和第七节上,乃是上帝作主词,跟着是一番说话;第四至第七节下、第八至第九节都是亚伯兰作主词,跟着就是一个行动,除了第四节补充他的岁数,及第六节加上注解关乎迦南人在那地的注解。明显地,作者强调亚伯兰的顺从,他一听见上帝说话,立刻采取行动实践上帝的吩咐。13
  (九)第一节的动词是「去」〔lek〕,第四和第五节重复这动词,本段最后第九节再次提到亚伯兰迁往南地「去」,可见本段开始、中间、结束,都突出亚伯兰如何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做。他的顺服表彰在他那沉默的行动上。
贰 撒拉遇危(十二1020
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一)第十六节「亚伯兰得了许多牛羊、骆驼、公驴、母驴、仆婢」(《和合本》、《现代中文译本》、《当代圣经》),原作「亚伯兰得了许多羊、牛、公驴、仆婢、母驴、骆驼」(《思高本》、《吕振中译本》),《圣经新译本》则把「仆婢」放在「母驴」和「骆驼」之间。为何有此分歧?可参本节的「诠释」(三)。
  (二)第十七节「降大灾与法老和他的全家」,《当代圣经》把「大灾」译作「大灾难」,《思高本》译作「大难」,意思相近。可是,《现代中文译本》却译作「降灾祸……他们都患了可怕的疾病」,最后那句话是原文所没有的。《圣经新译本》(「严重的灾病」)和《吕振中译本》(「大灾病」)企图把两个意思连起来。究竟这句话是否指疾病?参「诠释」(二)。
  (三)第十九节「我把他取来要作我的妻子」是第一种译法,对于法老是否已娶撒莱为妻有点模棱两可。第二种是《当代圣经》的翻译:「我几乎娶她为妻」,暗示法老还没有这样做。第三种是《思高本》的译法:「我娶了她做我的妻子」(《圣经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也是),表明法老已经成了撒莱的新丈夫。哪一种才对?请参「诠释」(二)。
 结构
(i) 引言:下埃及去 十二10
(ii) 事前安排 十二11~13(iia)预测 十二11~12(iib)计谋 十二13
(iii) 事情经过 十二14~16(iiia)预测的应验 十二14~15(iiib)计谋的结局 十二16
(iv) 事后质询 十二17~19(iva)上帝介入 十二17(ivb)质问责骂十二18~19
(v) 结束:离开埃及 十二20
  以下五方面值得注意:
  (一)有释经者建议,本段应由第十二章十节至第十三章四节,1 因为:第一,第十三章三节提到「伯特利和艾的中间」,回应第十二章八节。第二,第十三章二节记载亚伯兰的金、银、牲畜「极」多,回应第十二章十节的饥荒「甚大」,这两个词原文相同。
  这建议值得商榷,因第十三章五节提到「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明显连接第一节,不应作为一段的开始。
  (二)另有释经者赞成把第十三章一节,作为本段结束,因为本段一开始提到亚伯兰的旅程,而第十三章一节也是,首尾相应。2
  这讲法看来合理,但第十二章二十节结束了亚伯兰在埃及的事迹,第十三章论及他由埃及上南地,应是新的旅程。何况第十二章结束时并没有清楚的主词,而第十三章一节却直接介绍亚伯兰作主词,应是新一段的开始。3
  (三)如果我们接受本段在第十二章二十节结束,可注意到:第二分段(「事前安排」)乃以亚伯兰所说的一段话为中心,第四分段(「事后质询」)重点乃是法老的话,二者彼此相应,突出了第三分段(「事情经过」),就是撒莱被带入宫,这是本段的中心。
  另一方面,第二分段只提到两位主角(亚伯兰和撒莱),第三分段的主角是撒莱和法老,第四分段的主角为法老和亚伯兰。所以,次序乃是亚伯兰、撒莱、撒莱、法老、法老、亚伯兰,明显是 A、B、C、C'、B'、A' 的交叉平行。
  (四)第十二节「他们就要杀我,却叫你存活」,原文直译是「他们会杀我,你他们使活着」;这又是交叉反义平行(他们杀、我、你、他们使活着),4 暗示两个动作同时进行,杀亚伯兰就保存撒莱。5
  (五)法老对亚伯兰所提出的质询,可分为三部分:第一,第十八节上法老说:「你这向我作的是甚么事呢?」这是在法庭里控诉的开场白,类似上帝对夏娃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创三13)。第二,法老跟着说:「为甚么没有告诉我他是你的妻子?为甚么说他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他取来要作我的妻子?」这是控诉的内容,指出被告究竟做了甚么「坏事」。6 第三,最后法老下令:「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他走罢!」这是判决,被告要受的刑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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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i. 耶和华呼召亚伯兰(十二13
  这乃旧约圣经其中最重要的一段经文,耶和华呼召亚伯兰成为祂赐福万国的工具。耶和华的呼召分为两部分:
命令和应许。14
  (一)这是圣经第一次记载耶和华直接向亚伯兰说话,也是上帝在人类历史里重要的讲话。15
  创世记第一部分(第一至第十一章)一开始就提到上帝说话,用话语创造了世界。祂在第二部分也用话语开始,借着亚伯兰再次「造出」一个新的团体。16 此处的说话把第一至第十一章和第十二至第五十章连起来。
  (二)耶和华吩咐亚伯兰做一件事,原文直译是「从你本地、本族、父家,你要自己前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go forth for you from yourcountry, from your homeland, and from your father's house to a land which Iwill show you),只有一个动词「前往」,这动词是命令式加上强调的代名词,可直译为「前往、为自己」,有以下的特点:第一,「为自己」表明亚伯兰自己要去,不可由其他人代替。17 第二,有释经者认为「前往、为自己」这结构,暗示亚伯兰要借着这行动,找到他的真我、真正的身分,他会寻得自己。18 第三,十三世纪一位犹太释经者把「为自己」(for you),解为「去到自己」(to you),要进到自己的深处(根),才可发挥自己的潜能。19 第四,「前往、为自己」,暗示要割断前有的「关系」,再建立新的关系;他要借着「离开」,脱离原有的一切,才可进到新的境界。20
  (三)他要「离开」哪里?第一,「本地」(第1节),指他的国家。第二,「本族」(第1节),指他的故乡,他和亲属居住的地方。第三,「父家」(第1节),他住的房子、他的祖家,就是他和直系亲人(父母兄弟姊妹)同住之处。
  这三处地方由远至近,愈来愈「贴身」。人离开自己的国家已不容易,离开土生土长的故乡更觉艰难,要和自己直系亲属道别当然痛苦。上帝吩咐亚伯兰向自己的同胞、亲人、嫡亲告别,割断和亲人、社团的联系,目的是要带领他前往新的地方。21
  (四)这新地方是哪里呢?就是上帝将要「指示的地」(第1节);上帝只把「方向」显示给亚伯兰知道,并未有提及细节(如应怎样去、终点在哪里、该地有何特点等等);22 难怪希伯来书的作者描写亚伯兰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来十一8)。
  他或许知道该向那处前进。如果方向正确,其他的问题就容易解决。何况他虽不知道要往哪里去,但知道吩咐他前去的是谁。
  「地」回应第十一章第四节「免得我们分散在地上」,建巴别塔的人害怕冒险,不愿按上帝的吩咐分散在全地(创九1);上帝向亚伯兰发出挑战,要他凭信心离开自己原来的地方,「分散」出去到迦南。
  (五)为甚么上帝吩咐亚伯兰离开自己的家乡?有学者认为吾珥宗教和道德坠落,他要离开才可以和将来会有的后裔「遵守上帝的道、秉行公义」(创十八19)。23
  这讲法并不准确,因迦南的宗教和道德并不比吾珥优胜。那么,为甚么上帝吩咐亚伯兰离开吾珥?答案在下一分段。
耶和华的应许(十二23
   如果亚伯兰听从上帝的命令,离开他的国家、故乡、父家,前往上帝指示的地方,将会得着下列上帝应许给他的福泽,包括:24
  (一)「成为大国」(第2节),以下几点要注意:
  (1)此处的「国」〔goy〕,回应第十章那些有「地土、方言、宗族」的国家(创十5、20、31、32),暗示从亚伯兰而出的「国」,将会有自己的国土、本国的言语、国民(宗族)、组织,绝不是临时聚在一起的乌合之众。25
  虽然他的太太不能生育,他自己又七十五岁,上帝却应许他会有很多后裔,多到可以组作一个国家,不但是国家,且是「大国」。
  (2)「大国」除了表明这国家的国民数目很大(人多势众),26 还会有很大国土(面绩大)、军力强大。27 「大国」这词已为下文上帝应许亚伯兰会有很多的后裔(创十三14~17)、很大的国土(本章第7节)、以及和上帝有很密切的关系(它强大的原因,本章第2、3节)留下伏笔。
  有释经者指出上帝在此只字不提及「国土」,因上帝不想亚伯兰只为了得着土地而顺从祂的吩咐(参撒但控诉约但的内容,伯一10)。28 不过,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参第7节的「诠释」(二)〕。
  (3)上帝一开始就提到「大国」,暗示祂跟着所讲的应许,不只是针对亚伯兰个人,会应验在由他所出的国家里。换句话说,以下的祝福不仅是临到个人,也临到从这人而出的团体;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在本段经文里,「亚伯兰」包含了由他而出的以色列国,他和他们二合为一。29
  (二)「我必赐福给你」(第2节),这是充满恩典的宣言。对于旧约的人来说,「赐福」一词和「膝头」相关,30 描绘被祝福者跪在赐福者面前,接受赐福者所给的礼物或帮助,就是被祝福者当时最需要的。31 此处「赐福」指甚么福气,或说亚伯兰最需要的是甚么?32
  (1)从上下文来看,这指着亚伯兰会有很多的子孙。因为:第一,一个国家除了必须有土地、方言、组织,更要先有国民。第二,旧约的人得着子女,乃是上帝赐福的明证。第三,本段的上文刚提及亚伯兰的太太撒莱「不生育、没有孩子」(创十一30)。
  亚伯兰的前景本是灰暗、绝望,因他似乎已注定「无后」;但上帝的应许临到,他得着福气,生命有了转机,前途一片光明,将会有很多后代;正如保罗所说:亚伯兰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四17)。33
  (2)指亚伯兰会「多产」,不但是后代多,物质也会富裕,34 如摩西所说:上帝会「赐福与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并你的五谷、新酒和油,以及牛犊、羊羔。你必蒙福胜过万民,你们的男女没有不能生养的,牲畜也没有不能生育的」(申七13~14)。
  创世记第一章提到「赐福」,也指「滋生繁多」(创一22、28)。
  综合来说,本节「我必赐福给你」指各方面都很丰富,包括儿女、牲畜、农作物等。
  (4)最值得注意的是,本节和下一节五次提到「赐福」〔barak〕(《和合本》有不同的译法,但都用「福」一字),这词字根在旧约用了三百九十八次,其中八十八次在创世记出现,可见这词在本书卷所占的重要地位。创世记叙述上帝和亚伯兰立约,目的乃是要赐福人,难怪这词不断出现。福泽乃是族长生平的一个主题(创十三15~16,十五5、18,十七6~8,廿二17~8,廿五11,廿六2~4,廿七27~29,四十九28)。他们的生命和祝福结连在一起,祝福就是他们生命的能力,使生命更加兴盛。35
  创世记的作者在这里多次提述「赐福」,回应第一至第十一章,因在那几章经文的转折点,作者都谈及上帝「赐福」(创一28,五2,九1)。
  (三)「叫你的名为大」(第2节),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这应许正是前一章那些建巴别塔的人盼望得到的;他们说:「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创十一4)。他们用尽力量去扬名,得来的却是「臭名」。亚伯兰完全不用做甚么,上帝却要主动使他的「名为大」;这是强烈的对比。
  (2)下文将会指出,旧约圣经只有亚伯兰和大卫得上帝使他们的「名为大」;所以,有释经者认为上一句「成为大国」和「叫你的名为大」这两句话,把创世记的族长和他们后裔以色列国的历史连在一起。36 而且,「叫你的名为大」也包括叫以色列国的名为大,威震四海,这正是大卫时代该国的写照。
  (3)我们都知道「名」在旧约乃指「整个人」,上帝使亚伯兰「名为大」,意思是亚伯兰不但名望高,且为人尊重,在人眼中看为伟大。37 所以,有译经者建议把「叫你的名为大」翻作「我必使你强大和知名度高」。38
  (4)中国人论到「人死留名」,39 亚伯兰的名声直至今日仍永留作为记念,他是世界三大宗教所敬仰的人物。
  (四)「你也要叫别人得福」(第2节),这句话直译是「要成为祝福」(be a blessing),其动词是命令式,旧约圣经只出现三次,除了这里,就只有以赛亚书十九章廿四节和撒迦利亚书八章十三节。这句话可有不同的解释:
  (1)把本是命令式的动词,改作第三身单数未完成式(it will be a blessing),40 这第三身单数(也是本句的主词),乃指亚伯兰的名字。《吕振中译本》的翻译「使你的名尊大,成为祝福的口头语」乃源于此解释。41
  (2)有建议把这词翻作「我会使它(名字)成为祝福」。42
  以上两种解释都窜改原文,不是最理想的做法。
  (3)像《和合本》一样,把亚伯兰视为「叫别人得福」的主词,他将会成为别人蒙福的渠道(参《当代圣经》的翻译)。43
  (4)按原文最直接的翻译,把动词视作命令式;44 上帝吩咐亚伯兰去成为别人的祝福;他要努去去尝试、去实行。45
  如果接受(3)的解释,则本节四句都是上帝的应许:第一,亚伯兰(及子孙)必会成为强大的国家;第二,他会得到上帝赐福;第三,他会大有名望;第四,他会使人蒙福。第四句的应许乃是头三句的结果。46
  设若我们接受(4),亚伯兰会得到上述三种恩典和福泽,然后他要尝试成为别人的祝福。换句话说,上帝吩咐亚伯兰做两件事(第1和第2节的命令式动词):47 第一,放下自己的国家、亲人、嫡亲,去到上帝要指示他的地方;第二,要使别人蒙福。这两件事相关,亚伯兰做了第一件事,才可以完成第二件;他必须先「离开」,才可「成为祝福」。48
  第(3)和第(4)哪一种较好?笔者认为第(4)根据原文直解,且结构精密,故较可取〔参上文「结构」(三)〕。
  亚伯兰(以及由他而出的以色列国)怎样才可以成为别人的祝福?有释经者认为他要去传扬他所事奉的上帝。49 不过,重要的是,上帝选召他是有双重目的:赐福给他,又借着他赐福给别人。50
  (五)「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第3节)。这两句话说明亚伯兰如何使别人得福:谁祝福他,上帝就会祝福谁。
  「为你祝福的」原是复数代名词,下一句该作「我必赐福与他们」。这反映有许多人会祝福亚伯兰。
  「祝福」包括善待、关怀等,就是好好对待亚伯兰。
  (六)「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第3节),这两句话有几方面值得注意:
  (1)第一个「咒诅」(字根〔qll〕),多指不尊敬的说话(出 廿一17;利廿四11;撒下十六5~13),故此《思高本》译作「咒骂」。〔qll〕包括轻看、鄙视、凌辱、和任可恶意的行动。51
  第二个「咒诅」(字根〔rr〕)却重得多,在创世记多为上帝向人所宣告的刑罚(创三14、17,九25),受「咒诅」的人得不到祂的祝福。
  巴勒邀请巴兰「咒诅」〔rr〕以色列人,但巴兰只「咒骂」〔qll〕他们(申廿三5)。
  上帝爱亚伯兰,人若「咒骂」他,就要受「咒诅」,所受的刑罚比做错的事厉害得多。52
  (2)「那咒诅你的」的「那」原是单数代名词,《和合本》故此把下一句译作「我必咒诅他」,这和前一句论到祝福的人(原文是「他们」)不同,为何有此分别?为甚么提到祝福就用复数,咒诅却用单数?第一,上帝暗示祝福亚伯兰的人远比咒骂他的人多。53 他是个蒙福者,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受上帝保护、是上帝所赐福的。第二,有释经者认为上帝提到「咒诅」用单数,「祝福」却用复数,藉此表明祂所关心的是赐福多过诅咒,或说本段的重点是「救恩」而不是「刑罚」。54第三,这只是文学技巧,强调「每一个」(every single one)咒诅亚伯兰的,都会受到刑罚。55 所以,单数和复数分别不大。
  (3)把本句关乎「咒诅」,和上一句论及「祝福」连起来,其重点是:上帝应许会保护亚伯兰,因他去到上帝所指示的地方,初到贵境,容易被人欺负,需要上帝特别照顾。56 另外,本段的亚伯兰和以色列国息息相关,故上帝在此也是应许会保护以色列国。
  (4)从圣经神学(尤其是救恩历史)来说,亚伯兰在上帝的救赎计划中占了特别的地位,为他祝福的就相等接受他所代表的上帝,自然得到祝福。57 到了新约,那些接受亚伯兰后裔耶稣的人,也同样因为相信祂而蒙福。
  「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这几句话,也反映出耶和华和亚伯兰的亲密关系,这为后来祂和亚伯兰所立的盟约留下伏笔。
  (七)「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第3节),这句话有几点要注意:
  (1)它回应第十一章数次出现的「分散在全地上」(第4、8、9节),人为了扬名导致散开,大家变得疏离;耶和华却使亚伯兰离开本地又得名声,以致人因他得福,可以再度亲密,不会感到疏隔。58
  (2)「万族」和第十章的「宗族」(创十5、18、20、31、32),原文同一个字,这是介乎「支派」和「父家」的单位。
  (3)「万族」是一个团体,此处乃以「团体」为单位,地上的「团体」会借着亚伯兰得着福气。
  (4)第二节最后一句话,亚伯兰要成为别人的祝福;本节上两句已指出他首先会使那些祝福他的人蒙福,此处却加以发挥,他不但要使祝福他的蒙福,更要成为「地上万族」的祝福。究竟这句话怎样应验呢?答案在下文。
  (5)关键乃在「因你得福」〔nibrku〕的意思,这动词是「被动」抑是「反身语态」?59 如属前者,则地上万族要借着亚伯兰得福(shall be blessed)、通过他得到上帝的福气;如属后者,地上万族要像他一样给自己祝福(shall bless themeselves),他们会说:「让我像亚伯兰一样蒙福」。60 以下几点不可忽视:
  (A)这动词该解作被动语态,因为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亚兰文旧约圣经都这样翻译;新约圣经也这样解释,如「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徒三25)、「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
  此处提到「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被动语态),吻合创世记的记载,因本书卷记下了一些人因别人而蒙福的例子,就如拉班对雅各说:「我已算定,耶和华赐福与我,是为你缘故」(创卅27),或如约瑟的经历,「耶和华因约瑟的缘故,赐福与那埃及人的家,凡家里和田间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华赐福」(创卅九5)。所以,被动语态很易了解和实践。
  不但如此,上帝兴起亚伯兰乃是成为巴别塔犯罪、刑罚后的拯救工具,把〔nibrku〕解作被动语态(「因你而得福」),吻合创世记头十一章的主题。61 上帝从万国中拣选亚伯兰,使他成为上帝施下救恩给世人的管道。62
  (B)无可否认,有些 “ Niphal ” 形式的动词可解作反身动词,如以赛亚书六十五章十六节「那在地上给自己祝福的,必凭着真诚可靠的上帝来自己祝福」(《吕振中译本》)。不过,这是否说,凡是 “ Niphal ” 形式的动词都应这样解释呢?虽然我们不能否认「祝福」(原文字根〔brk〕)多以 “ Piel ” 出现,其被动语态乃是 “ Pual ”,而不是此处的 “ Niphal ”。63
  赞成把此处的动词解作反身语态的,常用诗篇七十二篇十七节作为支持,他们把「人要因他蒙福,万国要称他有福」(《和合本》),译作「愿人都用他的名而给自己祝福,愿万国都称他为有福」(《吕振中译本》);64 所以,创世记十一章三节也该作「万国给自己祝福」。不过,有何证据要把第七十二篇第十七节的动词解作反身语态呢?是否因为不能接受该处的君王可以使人得福呢?这问题可迎刃而解,如果我们接受该处的君王乃预表基督那万王之王,就可明白为甚么「人要因他蒙福」。
  如果反语态是正确的解释,其意则为万族会向上帝祷告:「求你使我们像亚伯兰一样蒙福。」65 撒迦利亚书八章十三节「你们从前在列国中怎样成为可咒诅的,照样,拯救你们,使人称你们为有福的」仿佛支持这译法,因该段经文指出,以前列国咒诅人时会说:「愿你像以列色国那样受咒诅。」现在祝福人时会说:「愿你像以色国那样受蒙福。」而耶利米先知也曾说:「列国必因耶和华称自己为有福,也必因他夸耀」(耶四2)。
  支持这解法另一有力的证据,就是第十一章提到建巴别塔的人因要为自己扬名声,又不肯按上帝所吩咐的分散在全地,以致丧失同一的言语;本章却指出亚伯兰因为愿意分散出去,得着上帝为他建立名声,且万国都可以用他的名(同一的言语)得着祝福。66
  (C)如果我们接受此处应是被动语态,还要面对另一个问题;希伯来文的被动语态可有两种意思,67 就如一部电脑本身因为故障「停了」或是「被人所停」(把它关了),两者都是被动,但意思却不同;此处是属于哪一种呢?68 如属前者,则万族都会借着亚伯兰而自己得着福气;这和反身语态分别不大。69
  (D)总括来说,这里「因你得福」可解作被动或反身语态,但新约圣经明显把它和第七节的「后裔」连在一起,认为应验在主耶稣身上(徒三25;加三8),故是被动语态,万国都要因祂而得救恩的福泽。70
  (6)重要的是,上帝的祝福一步一步扩张;亚伯兰先蒙福(第2节上),跟着使那些祝福他的人得福(第3节上),最后万国都要因他得福(第3节下)。蒙福的范围愈来愈广泛,而不是只限于亚伯兰和他的后代。71
  不过,我们不可忘记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耶和华在第一至第三节这三节经文所说的话,正是尾随而来那十四章论及亚伯兰生平的经文之重点,72 这些经文会发挥耶和华所说的话,证明祂的话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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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ii. 亚伯兰回应耶和华的呼召(十二49
离开哈兰前往迦南(十二45
  这两节圣经把信心伟人亚伯兰对上帝的顺服,用很简洁而有力的笔法描画出来;创世记的作者并没有记下他听见了上帝的呼召后怎样回答,以及他内心的挣扎,只直接记录他的行动。
  (一)他「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第4节)。虽然他或许不想放下在哈兰所拥有的一切,且不清楚往哪里去(来十一8),73 但他仍然探取行动,离开了哈兰,向着上帝所指示的方向进发。
  虽然要去的地方这么遥远和陌生,到那里他名副其实是举目无亲、孤立无援,但他顺服上的吩咐,毅然前往。74 这种对上帝顺服的心志,照着上帝的说话去行,就是亚伯兰生平一个特点(创十七23,廿四51),这方面他和挪亚相似(创六22,七5、16)。
  或许现代人不会觉得离家别井,甚至远渡重洋有甚么大不了,但对于上古的人(如亚伯兰时代),这比登天还艰难,因为离开了自己所属的团体,就失去所有的倚靠,安全感,很难生存。75 事实上,如果有人把另一个人绑架卖到外地,这是极严重的罪行,刑罚是死刑,因受害者离开了自己的家园是十分痛苦的事。
  亚伯兰熟知离家背井的痛苦,但他不发一言(起码创世记的作者并未没有记下他说过甚么话),76 不与上帝讨价还价,就按所吩咐的前去,他对上帝的信心可见一斑。此处虽没有提到他的信心,但通过创世记十五章六节,和希伯来书十一章八节,可知他的顺服是基于他对上帝的信任。
  (二)他带着妻子撒莱和侄儿罗得同去,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除了亲人,还带着财物和在哈兰赚得的仆婢(第4、5节),就是「所得的人口」。有释经者却认为「所得的人口」不是仆婢,乃指亚伯兰在哈兰所结的属灵果子(因他而相信了上帝的人),77 且用此证明亚伯兰离开哈兰,只不过是想找得一安乐窝,好让他和跟从者可自由敬拜上帝;78 这是很有趣的建议,但经文并没有这样说,我们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哈兰的人反对亚伯兰敬拜上帝。第二,此处两次提到罗得(第4、5节),因他是下文一个重要人物(第十三、十四、十九章),而且,上文指出撒莱不育(创十一30),暗示罗得在这阶段被视为亚伯兰的继承人 / 嗣子。79 第三,亚伯兰今次前往迦南,除了家眷之外,还带着财物、仆婢,这表明亚伯兰在哈兰居留时财产增多了,也为下文他每次在异地停留就多加财产留下伏笔(创十二16,廿14)。
  (三)当他出去时,他「年七十五岁」(第4节)。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把家庭视为不及上帝呼召的重要,故他留下父亲在哈兰,自己带着妻子和侄儿罗得前往迦南,他的父亲在他离开哈兰六十年后才逝世。80 这反映出亚伯兰对上帝的忠心。
  这讲法却漠视了司提反的话,亚伯兰的「父亲死了以后,上帝使他从那里搬到你们现在所住之地」(徒七4),81 又假设亚伯兰是在父亲他拉七十岁时出生(创十一26),且是和兄弟拿鹤、哈兰同年生;这不可能正确。
  重要的是,创世记的作者在此提及亚伯兰的年岁,或许是强调他虽年纪不轻,仍因为顺服上帝,甘愿离家背井、长途跋涉前往迦南;82 且暗示像他这样年纪仍能成为「大国」,有许多后裔,绝不是人的作为。
  (四)他们就「到了迦南地」(第5节),创世记的作者只记下亚伯兰离开哈兰、抵达迦南,并没有提及他在旅程中的遭遇,因为作者所关心的乃是亚伯兰如何实践「耶和华的吩咐」。
  「迦南地」的边界在创世记十章十九节已提及,后来摩西更清楚描叙(民卅四2~12)。它北达拉塔基亚(近乌加列文献发掘之地)、东至哈马、西为地中海、南接南地沙漠(无明确地界)。
  「迦南地」在主前2000年受埃及影响较大,属于比较安定的时代。83
到了示剑(十二6
(一)「示剑」(第6节)乃是亚伯兰停在迦南地的第一个站,它位于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中间(书八30~35)。「示剑」名意为「肩脊」,因坐落在以巴路山的山脊。84
  「示剑」位于耶路撒冷以北四十哩,可能就是现今的纳布卢斯(Nablus)以东一两哩外的地方,邻近雅各井,不少释经者认为新约的「叙加」就是示剑(约四5)。85
  最近考古学家在「示剑」发掘,证实四千年前该城有人居住,其情况和创世记的记载吻合。86
  「示剑地方」的「地方」,可能暗示该城在当时已是迦南人拜偶像的所在(创廿二4,廿八11;出三5;耶七12)。87
  (二)亚伯兰停在「示剑」的「摩利橡树」(第6节),摩西也曾指出这地方靠近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申十一30);「摩利」不等于「摩利亚地」(创廿二2)。88 有认为「橡树」的意思可指「平原」和「山谷」,89 但「摩利橡树」(创卅五4;书廿四26)应是迦南人拜偶像的地点(何四13),他们相信可从这树得知偶像的谕言,90 即是通过树叶被风吹的声音可知未来要发生的事。91 后来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在坛旁栽甚么树木」(申十六21),乃针对迦南人拜偶像的习俗。
  (三)作者跟着指出当时已有一批人住在示剑,「那时,迦南人住在那地」(第6节)。92 「迦南人」指以色列人入居巴勒斯坦以前,这块土地的居民。93 上帝称「迦南地」为「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出三8、17)。如果这次序是按人口多寡排列、由多至少,我们可知「迦南人」乃该地主要的居民。94
  为甚么创世记作者在此提及「迦南人住在那地」?这可有不同的答案:第一,它说明亚伯兰虽然到了迦南,仍未能得此地为业,因该地已为迦南人所占领。95 第二,所以,亚伯兰得迦南地为业的应许,要等到他的后裔时才会应验。96 这和下一节上帝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吻合。第三,此句可能是编者加上去,97 表明亚伯兰前往迦南是很久以前的事,因为那时以色列人并未占领该地。98
  我们不能因为这句话,假设创世记是写于约书亚占领迦南之后。99
插曲:耶和华再次应许(十二7
  有释经者认为本节乃上帝另外一段话的撮要,创世记作者并没有把全段话都记下来。100 我们没有足够证据去证实或否定这说法。本节有以下的特点:
  (一)耶和华第一次和亚伯兰接触是通过「说话」(第1节),今次却是「显现」(第7节),采用了人的形状和亚伯兰沟通。101 耶和华用说话,再加上「显现」向亚伯兰启示,表明祂介入亚伯兰的生平。102
  这是上帝第一次向族长「显现」,以后将会多次发生(创十七1,十八1,廿六2、24,卅五9);103 今次「显现」也成了上帝在西乃山和会幕显现的先驱(出三2、16,十六10;利九4)。104
  (二)耶和华今次「显现」,带来了一个重要的信息:祂会把迦南地「这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第7节)。105 这宣告有几点须注意:
  (1)它开始应验上帝在第二节的应许:「我必叫你成为大国」。亚伯兰会有后裔,又有土地,终必可成为强大的国家。
  (2)耶和华等到这时刻才提到把土地赐给亚伯兰,因他已凭信心、顺服地行出了第一步(离开父家),又来到迦南,他可以得到耶和华所应许的。他不用再飘流,必有属于他自己的地方。106
  (3)「后裔」一词原文是集体名词,可指一群人或一个人(创四25,廿一12;撒上一11;撒下七12~15)。
  谁是亚伯兰的「后裔」(第7节)?这包括从他而生的后代,以及那一位属于犹大支派的后人,就是「万民都必归顺」于他的弥赛亚(创四十九10)。支持这讲法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在第四十九章结束时,三次提到「祝福」(第28节),明显回应本章第二至第三节。107 新约会有更清楚的启示。
  (4)耶和华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下一章才提到把地给亚伯兰和他的后裔(创十三17),因这应许要在亚伯兰死后才可实现,故此处只强调把地赐给他的后裔。创世记的作者后来多次提到:上帝应许亚伯兰会有后裔和土地(创十三15,十五7、18,十七8)。
  其实,亚伯兰不容易相信上帝的应许,因他自己人丁单薄,面对比他「又大又高」的迦南人,及那「又广大又坚固、高得顶天」的城堡(申一28),他怎可能得此地为业呢?除非是借着上帝奇妙的工作,故上帝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若不是上帝赐予,亚伯兰和他的后代不可能得到迦南地。108
  (三)我们该注意耶和华「显现」的时间,就是在亚伯兰抵达示剑,发现那地已为迦南人占领之后;他可能因为见到「迦南人住在那地」而惊讶,甚至灰心,上帝立刻向他「显现」给他打一枝「强心针」。109 这或许也是为甚么上帝今次不只是对他说话,而是「显现」,若他有任可的怀疑,都因上帝「显现」而一扫而空。
  我们所信的上帝信实可靠,当我们最需要鼓励、支持,祂就会通过不同的方法帮助我们。
  (四)亚伯兰听完上帝「显现」所宣告的应许,就「筑坛」作为回(第7节)。可留意以下几件事:第一,「筑坛」是族长们常做的事(创十三18,廿二9;廿六25;卅三20;卅五7)。第二,亚伯兰建坛之目的,可能类似挪亚,为的是献祭(创八20)。旧约有不少例子记载,当上帝向人显现后,人就筑坛献祭(创廿二14;出廿24;士十三16;王上三15)。110 亚伯兰献祭多谢上帝带领他来到迦南。不过,我们从下一节可知献祭并不是亚伯兰「筑坛」唯一之目的。第三,有释经者把亚伯兰「筑坛」,解释为他代表上帝宣告得着该地为产业,若该地不属于上帝,亚伯兰不可能在此筑坛。111 就算这解释正确,也不等于这是他「筑坛」唯一之目的。第四,「摩利橡树」(第6节)是迦南人的神坛,亚伯兰在这里为耶和华「筑坛」,可算是抗衡文化最早的典范。作为一个外人、客旅,他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本是最容易被当地的宗教同化,但他毫不受「污染」,仍能坚守自己的信仰;这在四千年前的社会里,实是难能可贵。第五,重要的是,亚伯兰「筑坛」,显示他在这时候已认识上帝是真神,用现在的术语来说,上帝是他个人的救主。112
迁到伯特利(十二8
亚伯兰或许在示剑逗留不久,很快便搬到伯特利,他在那里做了两件事:
  (一)他「支搭帐棚」(第8节),下列几点值得留意:
  (1)他并没有为自己建造房子,只是「搭起营幕」,名副其实是过客,暂时居住。
  (2)他「支搭帐棚」的地点,不是在伯特利城中,乃是在该城和艾城中间的山区。创世记的作者并没有指出亚伯兰不愿住在伯特利的原因。
  「伯特利」(第8节)位于耶路撒冷北面约十哩,离开示剑约十五哩。113 旧约圣经最常提及的城市,除了耶路撒冷之外,就是「伯特利」。114
  「艾」(第8节)以前多认为相等于现今尔迪博万(即是「埃切」废墟,Et-Tell),115 现在不少释经者对此提出异议。116
  (3)亚伯兰在迦南人中间「支搭帐棚」,这是他后来常做的事(创十三3、5、18,十八1~2、6、9)。「支搭帐棚」叫人想起主耶稣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这话的意思本是「在我们中间安设营账」,好像上帝曾去过巴勒斯坦,和祂所拣选的人同在。117
  (4)他为自己只是「支搭帐棚」,但为上帝却「筑了一座坛」,留心「支搭」和「筑」的对比,这和哈该时代的以色列人所做的正相反(该一9)。
  当他离开该地,留下的不是炫耀自己的建筑物,乃是向迦南人作无声见证的祭坛。118 他并没有像建巴别塔的人,要建造「为自己扬名的塔和城」(创十一4)。
  (二)他「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目的是「求告耶和华的名」(第8节)。以下四点须注意:
  (1)「求告耶和华的名」暗示亚伯兰能得到上帝赐大名,正因为他不像建造巴别塔的人那样热切追求名望,反去求告耶和华的名字。当我们高举上帝的名字,而不是只顾为自己求名,上帝会按祂的旨意使我们的「名」为大。
  (2)「求告耶和华的名」,就是公开敬拜耶和华(创四26);119 有释经者指出这句话在「五经」以外(除了诗篇),多指人求告上帝,得祂垂听(王下五11;赛六十四7;哀三55;珥二32;亚十三9)。120
  (3)约书亚曾指出,亚伯兰的父亲他拉「事奉别神」(书廿四2),「求告耶和华的名」就揭开亚伯兰生命的新一页,他敬拜的不是父亲所敬奉的假神,乃创造天地的真神,耶和华是祂的名字。121
  (4)本段一开始,就指出上帝应许要使亚伯兰的「名」为大,此处叙述他「求告耶和华的名」,借着公开的敬拜,使人认识祂的名字;二者彼此回应,让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
再迁往南地(十二9
创世记作者用这一节结束亚伯兰对上帝呼召的回应,他离开了哈兰,来到了迦南,现在暂时停在「南地」。请留心四件事:
  (一)他是「渐渐迁往南地去」(第9节),表明他曾在其他地方停留,然后再南迁,到达「南地」。122
  亚伯兰在这段时期是一个典型的旅客,马不停蹄穿插在各城市之间,在这块将会属于他后裔的土地上,他只是一个寄居的客人。事实上,「迁往」〔nasa〕原意是拆掉支撑帐幕的柱子,123 亚伯兰因为只是个旅客,不断搭起帐棚,又把它拆掉。
  (二)为甚么亚伯兰不停穿梭在各城市之间?奥伯特认为他从事运输行业,停下来时就畜牧。124 他过的是半游牧的生活。125
  (三)「南地」(Negeb)名意是「干燥、烧焦」,乃指巴勒斯坦南面的沙漠地带,北面是别是巴、南面为加低斯巴尼亚一带、西是地中海、东为亚拉巴,共约四千五十方哩的范围。126 这地可算为迦南地南面的边界。
  这地干旱,因雨量稀少,又没有其他水源,只能用作饲养骆驼和羊。亚伯兰后来起码再来此地两次(创十三1,廿1)。
  伯特利至「南地」约五十哩,由哈兰至「南地」则约四百五十哩。
  (四)亚伯兰从示剑至伯特利再往南地,后在希伯仑买地(创廿三),这正是后来雅各从米所波大米回归时所探取的路线(创卅三18~20,卅五1~27),也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的行程(书七2,八9、30,十,十一,廿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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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9
  (一)在第一至第十一章,人屡次犯罪引致被罚,不断出现的主题是:咒诅(创三14、17,四11,五29,八22,九25等),但族长记载一开始,就提及上帝的「祝福」,何等强烈的对比。127 创世记的作者叫读者通过这对比看见上帝的本性,祂要赐福人类。
  上帝要赐福,因为亚伯兰不像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所记载那些先祖背逆祂,亚伯兰被上帝呼召,就按吩咐前去。128 他虽然不知道往哪里去,但知道这吩咐他出去的是谁。
  本段的主角和前一章第一段的主角也显著不同,后者要为自己建立名声,且不愿按上帝的命令分散出去,要聚在一处,亚伯兰却愿离开自己聚居的地方,分散前去迦南,且因为他顺服,又公开敬拜上帝的名,上帝就替他建立名声。129 上帝呼召亚伯兰,通过他去赐福万国,藉此解决巴别塔所带来的祸害。130
  上帝的呼召就如祂藉先知以赛亚的宣告:「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赛四十三19),祂通过亚伯兰,揭开人类历史新的一页。131
  (二)上帝应许亚伯兰四件事:第一,他会成为大国、有名望。第二,他会叫别人得福。第三,他和上帝有特别的关系,上帝会保护他。第四,他会有后裔,后裔会得迦南地为业。
  以上的应许将会是创世记和「五经」的主题。这些应许都是上帝采取主动所做的事,本段提到上帝四次说:「我必」(第2~3节)、一次说:「我要」(第7节)。
  (三)为甚么上帝向亚伯兰作出以上的应许,因为他听从上帝的吩咐,132 这种顺从乃基于他对上帝的信心。就如在第一节上帝应许要使他成为「大国」,却从未提及成为国家的先决条件如:国民、国法、国土。可是,当他凭信心顺服上帝,上帝就允诺把迦南地赐给他(第7节)。亚伯兰首先要听从上帝的吩咐,当他行了第一步,就会看见上帝如何实践祂的应许。
  亚伯兰的第一步不易踏出,因为哈兰不单是他熟悉和感到安全的地方,且是很诱人的城市,经济蓬勃,又有一流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它面山背水,两量充足,河流按时灌溉,春天百花盛开,四野如一片织锦,一到五月,气候开始干燥,却仍有如茵的绿草。亚伯兰的第一步比我们所想象困难得多,但他顺服上帝,毅然踏出了第一步,向着举目无亲、遥远陌生的迦南进发。他因此得到祝福,但他蒙福是有目的,要成为别人的祝福。
  (四)本段记录了亚伯兰到了迦南地,由北至南走了一遍,且在其中居住过,又筑坛敬拜上帝。
  本段只提到亚伯兰停留在示剑、伯特利、南地,而不提及其他迦南城市,因这三处乃雅各从米所波大米回来时所停留的地方,也是后来约书亚带领选民入迦南夺取的城市。这是否意味着亚伯兰和雅各曾经为他们的后代「打头阵」,象征地拥有了迦南?133
  另一方面,示剑和伯特利后来常和残杀、拜偶像、背道连在一起(士九;王上十二至十三;摩七),作者在此暗示亚伯兰一去到迦南就要面对信仰的危机。
  (五)本段的主题无疑乃是上帝对亚伯兰的应许,包括亚伯兰将会成为大国和得到迦南地为业。这应许最大的障碍就是:撒莱不能生育、亚伯兰年纪不轻(怎可以有儿女,以及有力量得到迦南地)、迦南地已为人所占领。创世记的作者将会在跟着的几章解明上帝如何帮助亚伯兰除去头两个阻碍。
 旧约
  (一)本段第二节上帝说:「我必赐福给你」,使人想起:第一,上帝赐福给亚当、夏娃(创一28),亚伯兰继承了上帝给人类始祖的祝福。或许我们可说,上帝给亚伯兰的祝福本来就是祂应许给人类的。134 第二,上帝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创九1),反映挪亚和亚伯兰不但同样顺从上帝,且同为祂所赐福。
  (二)上帝应许使亚伯兰的「名为大」,这是很大的荣誉;除了亚伯兰,旧约圣经另外一位人物也曾获此应许,他就是大卫王;上帝说:「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样」(撒下七9)。有释经者因此认为,亚伯兰的「名为大」反映他也有「王」的地位。135 创世记第十七章提到上帝应许亚伯兰说:「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十七7),以及赫人称亚伯兰为「尊大的王子」(创廿三6,七十士译本作「君王」)都支持这看法,亚伯兰的确具有君王的地位。不过,让我们不要忘记另一件事实:亚伯兰和大卫都得到上帝与他们立约。
  另外,在旧约圣经里,除了亚伯兰和大卫得上帝应许会得大名,只有上帝自己的名为大,如大卫所说:「愿人永远尊你的名为大」(撒下七26;还有:书七9;撒上十二22;诗七十六1;玛一11);使人「名为大」乃是上帝的特权。
  当然,大卫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不但有大名,且建立了大国,应验了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当然,这应许最终却要等到那个大卫的子孙来到才应验。
  (三)本段第三节「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和旧约两段经文类似:当以撒给雅各祝福,他说:「凡咒诅你的,愿他受咒诅;为你祝福的,愿他蒙福」(创廿七29)、巴勒也曾对巴兰说:「因为我知道你为谁祝福,谁就得福;你咒诅谁,谁就受咒诅」(民廿二6)。
  可是,本段和该两处经文三方面不同:136 第一,本段记述上帝自己将会去施行祝福或咒诅,强调祂关心亚伯兰的遭遇。第二,本段用了两个不同的希伯来字描写「咒诅」〔qll〕、〔rr〕,其他两段却只采用了第二个字〔rr〕,这反映出其他两段经文探取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出廿一24;利廿四20),凡咒诅人的就会受咒诅,刑罚和行动相称;本段却指出谁人「咒骂」亚伯兰,上帝就会「咒诅」他,刑罚远比行动厉害,表明上帝对亚伯兰的爱謢。第三,本段原是「谁咒骂你,我必咒诅他」,「谁」是单数代名词。其他两段是「那些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们」,乃是复数代名词;这反映出咒骂亚伯兰的人远比祝福他的人少。
  (四)上帝在创世记第廿二章把本段第三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应用在亚伯兰的子孙身上;祂说:「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创廿二18)。
  (五)第三节「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叫人联想到以赛亚的话:「当那日以色列必与埃及、亚述三国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赛十九24)。
  以下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到那日,亚伯兰的子孙以色列终必实践上帝给亚伯兰的应许,使「地上的人得福」。第二,令人惊讶的是,以色列的世仇「埃及、亚述」竟然和她并列,同作赐福的器皿。为甚么三国都作为上帝的工具呢?因为在那日全地都属于上帝,「埃及、亚述」不再和上帝为敌,都敬拜祂,成了祂的「百姓」、「工作」,故此必要完成祂吩咐祂百姓(亚伯兰的子孙)的使命,就是「地上的人得福」。137 第三,当然,这三国能够使其他人得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就如亚伯兰能「叫别人得福」,因上帝说:「我必赐福给你」(创十二2)。
  (六)尼希米曾向上帝祈祷,说:「你是耶和华上帝,曾拣选亚伯兰,领他出迦勒底的吾珥……你见他在你面前心里诚实,就与他立约,应许把迦南人……革迦撒人之地,赐给他的后裔」(尼九7~8)。
  这番话说明以下两件事情:第一,上帝呼召亚伯兰,因为上帝「拣选」了他;这是上帝主动所做的。第二,上帝和亚伯兰立约,且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因为他在上帝面前「心里诚实」;他按上帝的吩咐而行。
  (七)第八节提到亚伯兰「求告耶和华的名」,这叫人想起上帝借着另一位先知宣告:祂会「使万民用清洁的言语,好求告我耶和华的名,同心合意的事奉我」(番三9)。两方面值得注意:第一,「求告耶和华的名」即是事奉上帝。第二,创世记第十一章记载当时的人因为求自己扬名,导致言语变乱,西番雅先知却预言,到那日,万民却可用「清洁的言语」敬拜上帝,这岂不是巴别塔的相反吗?
 新约
  (一)上帝呼召亚伯兰离开故乡、放下家人,就如主耶稣对跟从祂的人发出同样的呼唤,「人对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可参太十37~39)。当主呼召彼得和安得烈时,祂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祂。(可一17)。
  (二)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几件和本段有关的事:
  (1)亚伯兰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来十一8)。
  但创世记十一章卅一节却说:「他拉带着他儿子亚伯兰……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第十二章第五节也指出「亚伯兰……都带往迦南去」;他们看来都清楚要往哪里去。这和新约经文是否予盾呢?138
  可能希伯来书乃指亚伯兰只知要前往迦南一个偌大地区,却不知特定的目的地,要在哪里安顿、定居;139 他抵达迦南后,上帝才告诉他该在何处居住、140 旅程在何处结束。141
  重要的是,希伯来书强调亚伯兰出去时还不知道往那里去,凸显他对上帝的信心。142
  (2)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亚伯兰是因信而回应上帝的呼召;「他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来十一8)。
  他对上帝有信心,故一「蒙召」,立刻就回应;冯荫坤博士指出本处的「蒙召」原文是现在分词,暗示当他出去的时候,上帝的呼召仍在耳边响着。换句话说,他一听见呼召,就听命出去。143
  值得注意,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头十章着重「进入上帝的安息」,但第十一章却转到「出去」,从旧有的出去(离开),才可进入新的境界。
  (3)亚伯兰去哪里去?乃是「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来十一8)。冯荫坤博士指出希伯来书的作者,把本段第一节「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的「地」改为「地方」,因为在作者脑中,上帝赐给亚伯兰的产业不只是迦南「地」,乃是在天上更美的家乡(来十一16),这就是那「地方」。144
  (三)本段第二至三节的应许首先是对亚伯兰说的,后来再发展至他的后裔,因如上帝在第七节所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这就是司提反所说:「在这地方,上帝并没有给他产业,连立足之地也没有给他,但应许要将这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那时他还没有儿子。」(徒七5)。
  「后裔」是否只限于亚伯兰的子孙呢?保罗回答:「不是。」对他来说,这词可有两种含意:第一,从属灵的角度,「后裔」乃指「主耶稣」;「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三16)。145 保罗这样讲,因主耶稣乃是弥赛亚,而弥赛亚可代表以色列,就是亚伯兰的子孙(赛四十一8,四十二19,四十三10等);146 主自己乃以色列人的真代表。147第二,「后裔」一词后来延伸下去,也包括相信主耶稣的人,就是「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罗四16);这些人无论是否犹太人都属于亚伯拉罕「一切后裔」(罗四16)。148
  (四)本段第八节记载亚伯兰「支搭帐棚」,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亚伯拉罕「因着信,就在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十一9~10)。「在异地居住帐棚」原文是复数,因为他一生在不同的地方支搭帐幕。149
  亚伯兰知道他在世上只是客旅,是暂时性的,他所等候的乃是将来那有根基、永恒的家乡。
 应用
  (一)我们要效法亚伯兰顺从上帝的吩咐,包括祂在圣经所吩咐我们做的。以下几件事值得注意:
  (1)当我们按着上帝的吩咐去做,就会发现祂必按所应许赐福给我们。
  (2)怎样可以更易顺从上帝的吩咐?怎样可以像亚伯兰一听见呼召就出去?最要紧是培养对祂的信心。亚伯兰被呼召时不知往哪里去,但信得过呼召他的上帝。150 正如希伯来书作者的话:「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十一6);我们要信上帝必会赏赐那些顺从祂的人。
  有了信心,就算上帝允诺的应许还未实现,我们仍可以凭信去顺从祂的吩咐。
  (3)我们要相信:上帝的吩咐无论带来甚么困难和痛苦,只要我们顺从祂,祂必赐我们力量去应付。我们要信得过,祂的恩典够我们用;靠着祂,我们凡事都能作。让我们不要忘记主耶稣的宣告:「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信心乃是面对压力和忧虑最好的良药。
  (4)不过,顺服上帝的吩咐之先,要先听见祂的吩咐;今日我们附近有太多的声音,加上自己心灵被不少东西填满,似乎听不见祂的声音。首要的是学习聆听祂的声音。
  (二)有时候上帝的吩咐看来不易执行,因祂要求我们割断那些对我们很重要的「安全感」,要我们踏步迈向新的挑战。这时候,我们不要因为怕离开熟悉的环境和亲人、失去了安全感,而违背上帝的命令和带领。既然上帝吩咐我们这样做,祂会负责,我们要 “ Let Go and Let God ”,这才可以享受祂为我们预备的诸般恩典。151
  不要怕冒险,要离开「安舒区」(comfort zone),才会进到新的境界。如果不放下哈兰,就得不到迦南。
  我们是否愿意像彼得和安得烈,一听见主耶稣呼召,就放下网跟从主?我们会这样爽快,放下我们的安全网、跟从主吗?我们愿否学效保罗,为基督「丢弃万事」(腓三8)。教会历史里不少伟人,岂不是像主的门徒一样「撇下所有的」跟从了主(可十28);他们已为我们留下值得效法的楷模。
  (三)亚伯兰得上帝赐福,有大名望,大卫王的名声也是上帝给他的;这两个人都没有刻意去追求扬名声、显父母,他们能够「出名」,乃是上帝按祂的恩典所赐下的福气。
  我们应防备用尽办法追求「出名」;我们应做的,就是和上帝同行、忠心使用祂给我们的恩赐,「出名」与否不该成为考虑的因素。我们可效法亚伯兰和大卫在这方面做个完全「被动」的人,「出名」是上帝按祂旨意给人的恩典。
  我们也该学效亚伯兰「求告耶和华的名」,一生都先高举上帝的名,祂或许会使我们有名望,但这不应是我们的动机。
  (四)亚伯兰蒙福,目的是成为别人的祝福,这也是我们人生应有的目标,不只顾自己享福或享受上帝的恩典。正如滕近辉牧师所说:「这两样是不能分开的,如若蒙福,必须愿意作赐福的器皿。」152
  (五)怎样可以使自己和别人都得福?就是要学效亚伯兰那样不惜任可代价都要实践上帝的咐吩。当我们愿意为上帝付出代价,及采取实际的行动把祂的吩咐付诸实行,我们就可以成为赐福的器皿,上帝的应许就会在我们身上兑现。
  (六)我们要学效亚伯兰过「支搭帐棚」的生活,不以这世界为我们永远的家乡,我们要羡慕的不是那「地」(迦南),乃是「地方」(天上永远的家乡)。153
  1988年11月20日前希腊船王奥那西斯(Onasis)的女儿(Christiana Onasis)在阿根廷逝世,留下的遗产约十亿美元,但记者形容她生前没有一个属于她的「地方」。这和基督徒向往那「地方」何等不同。
  有一位作家提到他游览三峡,发现该地居民住在名震中外的景色里,住所却用最不起眼的颜色(灰色、褐色),呈现灰暗悲观的风味。另外,在三峡对航邮轮上的游人,彼此都只会在一剎那面目清晰时互相挥手,但从来不见有人在岸上窗格子里探头向游人挥手。看来住在当地的居民,只会仰首上望,憧憬水平线上未来更高的家乡。154
  虽然我们今日在地上为客旅并不一定感到灰暗悲观,我们应像亚伯兰仰首上望,憧憬天上那更美的家乡。也要求上帝藉圣灵在我们心中工作,让我们在这短暂的人生中,沐浴天上那永恒的亮光中。155
  另一方面,亚伯兰在迦南地为客旅,也不会只向上望,而忽略他所在的地方,因该地会成为他后裔的产业。他不能像今日游客到外地观光,对这当地漠不关心,全然不理。
  美国黑人称那些关心黑人福利的白人为「游客」,因他们可以随时放手不理,不像黑人一样不可以逃避。
  我们要平衡,不要以这世界为终极的家乡,但也不是对所在的世界不关心,耶利米岂不曾写信劝勉巴比伦的犹太人关心那城(耶廿九4~7)?156
  (七)怎样可以不以这世界为我们永远的家乡?重点乃是要记得「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腓三20)。「天上的国民」有何特征?第一,不「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三19),这指「肉体的事」。157第二,热切地期望主耶稣再来(腓三20)。
  如果我们能做到这两点,就会更容易面对生命中的痛苦,以及对成败得失泰然处之。158
  (八)「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第4节),他年纪不小,仍然愿意回应上帝的呼召,开始人生新的里程。所以,我们不要用「年纪大」作为借口,年纪愈大,应对上帝有更大的信心,及更愿意听从祂的呼唤。
  有些男士面临中年危机,感到前面一片灰暗,或许他们可效法亚伯兰,不受年纪限制,愿意冒险打开生命新的一页。
 附录
一 为甚么上帝呼召亚伯兰而不呼召其他人呢? 159
  (1)这牵涉上帝的主权,我们只能像那群被约拿害得好惨的水手一样说:「耶和华阿……,你是随自己的意旨行事」(拿一14)。祂乃宇宙绝对的主权者。160不过,我们要记得祂运用祂的主权,乃基于祂的全智和全爱。161
  另一方面,上帝拣选亚伯兰并呼召他,但他可以接受或拒绝;上帝不会强迫人接受祂的呼召。162
  (2)上帝呼召亚伯兰,乃基于祂的爱,正如摩西对以色列人所说:「耶和华你上帝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只因耶和华爱你们」(申七6~8)。
  所以,本节只说上帝呼召亚伯兰,却只字不提他的好处,重点乃是上帝的「恩典」。163
  (3)不少犹太释经者却认为上帝呼召亚伯兰,乃因为他从小就积极寻求真理,怀疑父亲所信的偶像是否真实。相传他父亲他拉从事卖偶像的生意,有次客人来购买一个刚制成的偶像,亚伯兰问他:「贵庚?」回答:「五十。」亚伯兰立刻说:「你已经五十岁,为何敬拜这个年龄不足一天的偶像?」164 另有传说亚伯兰曾趁父亲外出,打破店铺的偶像,父亲回来询问是谁作的好事,亚伯兰指着那最大的偶像说:「是它。」父亲说:「不可能!泥制的偶像怎可移动?」亚伯兰说:「若是这样,为甚么我们敬奉它们?」
  所以,上帝呼召亚伯兰,乃回应他寻道的心态,加上他像挪亚那样公义纯全,是他世代最值得被上帝呼召的人。165
  (4)上帝呼召亚伯兰,不是只为了赐福给他,更是要借着他去赐福给其他人;他只是上帝赐福的管道。另外,圣经强调「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48)的道理,亚伯兰被上帝呼召,一方面是权利,另一方面也是责任。166 这可能是他的后裔过去二千年来受苦如此厉害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履行上帝拣选他们、交付给他们的责任。
二 哈兰是亚伯兰的「本地、本族、父家」吗?
  我们知道亚伯兰只是寄居在哈兰(创十一31),怎可以称 , 为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创十二1)呢?答案有二:167
  (1)「迦勒底的吾珥」乃在米所波大米北部,在哈兰附近,168 吻合艾伯拉文献的描述:「在哈兰的吾珥」。169 这地本是亚伯兰的家乡,是如假包换他的「本地、本族、父家」;170 所以,他被称为「亚兰人」(申廿六5),就如住在该地的拉班被称为亚兰人一样(创廿五20,廿八1~7,卅一20、24)。这也可以解释为甚么亚伯兰打发仆人,回到米所波大米的拿鹤城(哈兰),称该地为「我本地本族」(创廿四5)。
  虽然不是所有的释经者都接受「迦勒底的吾珥」乃在米所波大米北部,我们却不能否认圣经论及族长的生平,很少提到南米所波大米。171
  设若吾珥位于哈兰,为甚么称为「迦勒底」的吾珥呢?这可参第十一章第廿八节的「诠释」(三)。172 另外,第十一章巴别塔(巴比伦)的背叛导致人类分散,创世记的作者故意用「迦勒底」(示拿)一词,表明亚伯兰是分别出来,不为罪恶沾污。
  (2)若不接受吾珥位于米所波大米北部,则可留意两点:
  (A)上帝呼召亚伯兰并不发生在哈兰,乃是在他的家乡吾珥;173 故本段只补述上帝昔日呼召他的经过,第一节应译作「上帝曾对亚伯兰说」。174 亚伯兰在吾珥蒙召后就向着迦南进发,只不过后因父亲不适,在前往迦南路程中停留在哈兰,直至父亲死后再上路。
  有释经者认为,创世记的作者在此故意强调亚伯兰在迦勒底的吾珥被上帝呼召,藉此回应以色列人后来要离开巴比伦重归故土。175
  这说法可以吻合司提反所说:「当日我们祖宗亚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还未往哈兰的时候,荣耀的上帝向他显现」(徒七2)。
  可是,第四节记载:「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罗得也和他同去。亚伯兰出哈兰的时候年七十五岁」,这也是希伯来书的记载,亚伯拉罕「蒙召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来十一8)。176 亚伯兰回应上帝的吩咐所离开的地方,明显是「哈兰」,并不是吾珥,除非:(a)这吾珥本是在哈兰附近。(b)第四节的记录乃指亚伯兰按着耶和华以前的吩咐去做。
  (B)有些释经者建议上帝曾两次呼召亚伯兰,第一次是在吾珥,第二次是在哈兰。177 司提反所指的乃是第一次的呼召。178
  倘若这样解释正确,我们就要接受:(a)亚伯兰第一次被上帝呼召时,并未完全顺服前往迦南,179 因他停留在哈兰,除非上帝在第一次呼召时,只要他由吾珥去到哈兰。(b)上帝第一次其实呼召他拉和亚伯兰,因为第十一章第卅一节记述「他拉带着他儿子亚伯兰和他孙子哈兰的儿子罗得……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采取主动的是他拉而不是亚伯兰。180 不然,我们就要说,虽然第十一章的经文好像表明他拉采取主动,其实他乃是受亚伯兰的鼓励,而后者这样做乃因蒙上帝呼召。
  所以,接受吾珥位于米所波大米的北部实在有不少优点。181
三 上帝给亚伯兰的应许如何塑造旧约的内容?
  上帝对应许亚伯兰:第一句是「他要成为大国」,最后一句「地上的万族都因他得福」。所以,亚伯兰会由「一人」延伸至「一国」,这「一国」会影响「万族」。182
  (1)「一人」变为「一国」。183
  这起码需要「国民」、「国法」、「国土」。
  创世记十二章十节开始至出埃及记十八章,就是记叙亚伯兰如何由一人变成有很多后代,拥有足够的子孙成为一个国家。
  出埃及记十九章至民数记十章十节主要是论及这国的「国法」,尤其是宗教方面的法典。申命记再次重申这些法律。
  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至三十六章末,记载这些国民如何向着应许之地进发;约书亚记就记录他们得着「国土」的经过。
  (2)「一国」使「万族」得福。
  这就是士师记至玛拉基书的内容,这「一国」并未能完成上帝的心意,使万国蒙福,祂因此要和人订立新约。四 从路加福音看上帝赐福亚伯兰的特征
  有释经者指出上帝在本段经文,如何主动祝福那本是不配得福的亚伯兰,正是路加福音所强调的一个重点。184
  (1)马利亚说:「那有权能的为我成就了大事……他叫卑贱的升高、叫饥饿的得饱美食……他扶助了他的仆人以色列,为要记念亚伯拉罕和的后裔、施怜悯,直到永远,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路一49~55)。上帝在创世记十二章一至三节对「列祖」亚伯兰所宣告的应许,反映祂关心那些弱小、被忽视、看来不配得福气的人。
  (2)那个被鬼附着病了十八年的妇人,主耶稣看见她苦况(不能伸直腰),便主动医好她,因为她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路十三10~17)。作为一个妇人,在当时的社会是被人看不起,认为不该得福的,主却医治她,就如上帝把祝福赐给亚伯拉罕一样。
  (3)主耶稣讲比喻,提到那财主死了在阴间受苦,但在他门口讨饭的拉撒路与世长辞,却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十六22)。财主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第24节),却没有像那被他看不起,甚至讨厌的拉撒路得到福气。
  (4)税吏撒该曾经欺负人、敲诈人,但主耶稣却到他家里,且宣告:「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路十九9)。虽然他如此不配得到福气(属灵方面),主仍然让他得到,就如亚伯拉罕得到上帝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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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i. 引言:下埃及去(十二10
(一)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在迦南地(「那地」,第10节)刚安顿,8 就遇到新的挑战(或危机),因为迦南发生「饥荒」。9 亚伯兰的儿子以撒、孙儿雅各都遇到旱灾所引致的饥荒(创廿六1,四十三1)。10
  亚伯兰解决饥荒的危机就是「下埃及去」,我们不能确定他有否先求问上帝。11 创世记的作者提到上帝吩咐以撒不要「下埃及去」(创廿六2),亚伯兰的孙儿雅各在下埃及前先献祭给上帝,上帝在异象中吩咐他前往埃及,且应许他不要害怕(创四十六2~3)。作者讲述亚伯兰去埃及却无同样的暗示,或许亚伯兰知道上帝应许把地赐给他,他却怀疑上帝会否把食物赐给他;他好像倚靠自己的「理智」多过向上帝求助。12 所以,本段记载所用的字眼,对亚伯兰匆匆离开上帝给他之地,含有责备之意。13
  创世记的作者把亚伯兰移居埃及称为「下埃及去」,因埃及位于迦南之南面(应说西南),14 绝不是因为他在埃及犯错,故作者用「下去」,暗示他「沦落」,「下去」和道德全无关系。15
  (二)事实上,从理智的角度来看,亚伯兰「下埃及去」很合理,人应该尽己力求生存。16
  埃及土质肥美,有尼罗河灌溉两岸的田地,17 正如摩西对以色列人所说:「你要进去得为业的那地,本不像你出来的埃及地,你在那里撒种,用脚浇灌,像浇灌菜园一样」(申十一10);故此,埃及不像其他地方天不下雨就有饥荒,她一向都成为各地遇饥荒时的「求救圣地」,雅各打发儿子去埃及购粮,就是明显的例子(创四十一56,四十三1)。18
  (三)亚伯兰今次下埃及,不但是雅各那样做的先例,也是后来他的后裔下到埃及的先锋。
  (四)亚伯兰到埃及「暂居」(第10节),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1)他到埃及「暂居」〔gur〕(《和合本》有时把此词译作「寄居」),描写一个人到了异地,居留一段时间,不像游客稍停一会就离开。19
  旧约圣经记载不少人因本地饥荒,去到异地「暂居」(创廿六3,四十七4;得一1;王上十七20;王下八1)。族长在迦南和埃及地常是「寄居者」(创十七8,廿三4,廿八4,卅五27,卅六7,卅七1)。
  今次亚伯兰准备到埃及「暂居」,比他在迦南地各城「支搭帐幕」会逗留较久,但他也没有打算长期留在埃及,只是「暂居」。可惜,生命里有太多「不测之风云」,许多事情是意料以外的,好的打算可以产生很坏的结果;20 他的妻子几乎由计划中的「暂居」,变为埃及皇宫的妃嫔,永远都要居住在该地。
  (2)在异地寄居的人常害怕遭受当地人欺负,自然诸般担忧,难怪「暂居」同一字根的原文可指「害怕」(民廿二3;申一17,十八22;撒上十八15等)。21 亚伯兰只计划到埃及暂住,可能因害怕被欺负,尤其是妻子受凌辱。22
  (3)亚伯兰虽然知道移民到埃及的困难和危险,仍要前去「暂居」,因为迦南地不但有饥荒,且「饥荒甚大」(第10节),23 不是很快就可以解决。
  虽然亚伯兰前往埃及「暂居」,乃因迦南地「饥荒甚大」,我们仍不能漠视他信心的表现的确比在第十二章第一段逊色,以致悲剧转眼就要发生了。
  (五)上一段记载上帝命令亚伯兰移民至迦南,今次他前往埃及暂居,似乎未曾得到上帝吩咐,只为了求生存。依人的观点,他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创世记的作者把他两次移民放在一起,叫读者留意到按己意的行动(包括移民),可能带来甚么后果。。
ii. 事前安排(十二1113
预测(十二1112
(一)亚伯兰在此第一次开口说话,他预测两件事:第一,埃及人会被撒莱的美貌吸引,因他「知道」她实在美丽(第11节)。此处的「知道」原文是过去时式,其意思却延伸至现在(诗十11,「他掩面」,由过去至现在都仍然掩面;诗一四三6,「我向你举手」,手一直举起,没有放下来)。24 亚伯兰一向都知道妻子秀美。25 第二,埃及人因垂涎她的美色要夺取她,如果知道她已有丈夫,会下手把他杀害(第12节),她的美丽可能成为他遭杀身之祸的肇因。传说埃及法律禁止抢夺有夫之妇,于是,人若喜欢某个妇女,会把她的夫婿杀害,然后娶她为妻,藉此逃避法律制裁。26 埃及文献也记载过有法老为了夺取美丽的妇人,把她的丈夫杀死。27 不过,我们不能因此假定亚伯兰所遇到的法老一定会这样做。
  (二)撒莱真是这样美丽吗?她起码六十五岁,为甚么仍是人见人爱,一见就被她的美貌吸慑?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答案:28 第一,加尔文认为她这把年纪仍能令人神魂颠倒,因她未曾生育,没有怀过孕的妇人较美丽。29 第二,当时的人之审美观和今天不同,撒莱可能拥有当时认为最美丽的特征(如高贵大方),只不过我们不知道那些特征是甚么。第三,埃及人皮肤较黝黑,看见肤色较白的撒莱,30 自然觉得她像出淤泥而不染,比当地的女子秀美、娇艳。31 第四,创世记第廿三章记载,撒莱死时一百二十七岁;六十五岁的她类似今天三十多岁的女士,风姿绰约,散发出成熟的女性美,十分吸引。32
  而且,当亚伯兰第二次怕人抢走撒莱时(创二十2),却没有提及她「是容貌俊美的妇人」。当时她年约八十九岁(因在第十七章亚伯兰已经九十九岁了,撒莱比他小十岁),可能失去了六十五岁时沉鱼落雁的美貌。
  (三)上一段记载亚伯兰在迦南人中间居住,没有这方面的恐惧,是否因为埃及人比较好色呢?33 我们不能肯定,但从下文可知亚伯兰预测准确,埃及人果然见了美丽的撒莱,就动了色心,且把她带入皇宫呈献给法老。
  (四)亚伯兰只预测埃及人若知道他就是撒莱的丈夫,会把他杀死,34 却没有预料到埃及人会把她送去给法老。或许亚伯兰只关注自己的安危,想不到埃及人会这样做。35
  (五)亚伯兰今次的预测乃源于「害怕」,怕被埃及人杀害。36 这是否反映出他对上帝信心不足?信心仍是对付害怕最好的良方。37
计谋(十二13
(一)亚伯兰的计谋反映出他关心自己的生命,多过撒莱可能要受的痛苦;38 他所著紧的是「我得平安」、「我的命」(第13节)。前一句直译是「使我得好处」,即是埃及人会「饶了我这条命」。39
  所以,我们不能同意马丁路德的看法,认为亚伯兰这样建议源于上帝,经文并无提出任何证据,显示亚伯兰曾求问上帝,以及他这样做乃遵行上帝的旨意。40 上帝的旨意通常不会叫人只顾自己,而漠视爱人如己的真理;最大和其次的诫命乃是寻求上帝旨意作最佳的指引。
  有人甚至认为亚伯兰用此计谋去「得好处」,就是透过埃及人去得到儿子;41 但这论点全无经文支持。
  (二)为甚么亚伯兰叫撒莱认作亲妹?他有没有说谎呢?
  (1)有认为他并没有说谎,因为回教法典注明,当人对妻子说:「你不再是我的妻子,你是我的妹子」,这就是离婚的仪式;依此推理,当亚伯兰对撒莱说「你是我的妹子」,表明他和她已经离婚,她由妻子变成妹子。42
  这说法有三大问题:第一,我们怎可以肯定亚伯兰时代的风俗习惯,相等于后来的回教法则?第二,有甚么证据显示亚伯兰和撒莱办理了离婚仪式?第三,这说法怎样可以调和亚伯兰后来宣告,撒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子(创二十5、12)?
  (2)有指出亚伯兰称妻子为妹没有甚么不妥,因「妹子」可指自己所亲爱的(箴七4),就如雅歌的男主角称书拉密女为「我妹子、我新妇」(歌四9~10)。43 事实上,埃及文的「姊妹」可指情人和妻子,44 这类似中国男人称妻子为「爱人」。
  骤眼看来,这讲法很有道理,但怎样解释亚伯兰所说:「况且他也实在是我的妹子,他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作了我的妻子」(创二十12)?
  (3)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称撒莱为妹,乃缓兵之计,45 因根据当时的风俗,若有人喜欢某女子,若她父亲不在,哥哥可以全权办理她的婚姻大事,就如拉班处理妹妹利百加的婚事一样(创廿四)。所以,亚伯兰讹称是撒莱的哥哥,任何求亲者都要和他「交涉」;若有埃及人求亲,他可以假作答应,想办法拖延(就如雅各的儿子处理妹妹底拿的婚事一样)。跟着他再寻求脱身之计,三十六着,走为上着。这本是如意算盘,哪知求亲者不是别人,乃当时超级大国的君主,他怎可拖延呢?埃及人很快就把撒莱送入皇宫。
  这或许是亚伯兰以妻作妹的一个原因。可是,我们怎样解释他在第二十章的宣告呢?
  (4)所以,另一个解释就是,他们本是兄妹,至于是怎样的兄妹,等到诠释第二十章时再探讨亚伯兰和撒莱的复杂关系。
  重要的是,就算他们是兄妹,为甚么隐瞒他们也是夫妇的关系呢?
  (三)本节和第十五节把撒莱描写为完全被动的妇人,对于自己的厄运一言不发(起码圣经并没有记载她说过的话),她并没有抗议。她这样表现可能有三个原因:第一,族长时代妇女地位低微,46 她不能抗议。这并不是最好的解释,因为从下文(如第十六、第廿一章)可知撒莱可随意表达她的看法,且有办法令亚伯兰听从她的话。第二,她一言不发,因她觉得亚伯兰的缓兵之计行得通,值得一试。第三,她这样做因愿意牺牲自己,藉此保存夫婿的性命,就如纳粹党迫害犹太人时,有犹太女子为了拯救家人而任由敌军蹂躏。47
  第二和第三点都可取。重点是:撒莱同意亚伯兰的「妙计」。48
  (四)无疑,亚伯兰不应为了一时之需,把妻子当作妹妹,虽然他这样做可能是「权宜之计」。
  可是,我们也不该漠视亚伯兰所面对的难处。49 他若说出真相(撒莱是他的妻子),或会如他所预测一样被杀害,撒莱也会被埃及人夺去、蹂躏。另一方面,他若不将全部事实讲出来,就如本段经文所记述的,他或可成功地拖延,找出脱险之计;就算不能脱险,他的性命也可以得以保存。所以,亚伯兰认为他的建议是当时困境中最好的选择,唯一可行之法,故他对撒莱说:「求你」(第13节)。50 在第十一节「我知道」之前,也包含这意思(《吕振中译本》译作「喂」),两次请求的重点乃是:「请你按我所说的去行,我相信这是目前最合理的做法」。51 当撒莱要求亚伯兰娶她的使女夏甲,也用同样的语法(创十六2)。
  亚伯兰面对很难作出的抉择,他以为自己的生命和撒莱的贞操二者间只能保存其一,于是提出他认为最好的权宜之计。52
  我们可以批评亚伯兰对上帝信心不够,既然上帝已一路带领他由吾珥至迦南,他应相信,当他讲出真相,上帝会保护他和撒莱,不会受埃及人危害;祂有能力这样做。53
  这绝对正确,但当我们这样非议亚伯兰时,也不应忘记亚伯兰面对的抉择真是万分困难(有释经者甚至认为他根本无选择余地),54 以及当时的伦理制度和现在的并不相同,当时的人或许认为生命比贞洁更宝贵,活命最重要。55 有时候,我们不一定可以用现代人的眼光、自己国家的文化,去判断古人和不同文化的作为。56
iii. 事情经过(十二1416
预测的应验(十二1415
  (一)亚伯兰料事如神,当他和家人抵达埃及,当地的人就被撒莱的美丽神采迷住,57 甚至法老的臣仆也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连忙入宫推荐这位来自迦南的美人,58 法老当然也想一睹美人风采。结果,「那妇人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第15节)。59
  「带进」〔laqah〕这动词可指撒莱被送入宫,但也可指迎娶(创二十2~4,卅四2,卅八2;申廿二13~14)。这词不能确定撒莱曾和法老(埃及的君主)发生了关系,有释经者却根据下列两件事假设他们已同寝:第一,因下一节提到法老因此厚赏亚伯兰,赐他许多财富。第二,法老自称已娶撒莱为妻(第19节)。60
  这两件事不能百分之一百肯定法老已经污辱了撒莱。61 我们将在第十九节的「诠释」(二)讨论这问题。
  (二)当撒莱「被带进法老的宫去」时,亚伯兰有何反应呢?他会否担心撒莱的安全?他有没有反抗,尽力护妻呢?经文并无提及。但当他的侄儿罗得被人捉拿,他就带了三百一十八人去追赶(创十四14)。
  无疑,撒莱被捉入宫,亚伯兰身在异国,自然敌不过当地的君王。何况他当时初到迦南和埃及,未能像他后来那样可以很快聚集一群人加以援手。
  虽然如此,亚伯兰对妻子和侄儿被捉的反应的确不同;我们不知为何有此分别?可能:第一,因他一向都对人说撒莱是他的妹妹,怎可以阻止她嫁入皇宫?何况新郎乃是法老呢?第二,当撒莱被带入宫时,亚伯兰有点措手不及,因事情的发展不像他所预测,作梦也未想到妻子会被送入宫去。第三,亚伯兰刚领受上帝的应许,知道自己将会有许多的后裔,故必须以自己的性命为重,不可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以致上帝的应许因他受伤或暴毙而不能兑现。62
  这三点都有可能,但圣经并无记载亚伯兰对妻子被送入宫的反应和原因,我们不能凭臆测下结论。
  (三)「法老」(第15节)原意是「大屋」,本指法老的皇宫,后演变为埃及君王的通称,有如罗马帝国的「凯撒」、日本的「天皇」、中国的「国家主席」、美国的「总统」。
  埃及人称君主为「大屋」,就像今天美国人用总统所住的「白宫」描写总统。
  「法老」这称号在圣经有时单独出现,有时加上「埃及王」这注释,或加上名字(如尼哥,王下廿三29)。63 「五经」内有五位法老,就是本段的法老、约瑟时代的法老、压迫以色列人的法老、意图杀害摩西的法老、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法老。64
  (四)此处描绘埃及人对撒莱的反应,令人回想起「上帝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创六2),65 「色」实在是男人很大的试探。
计谋的结局(十二16
(一)亚伯兰在第十三节求撒莱依计行事,使他「因她得平安」(原文作「因她得好处」)。他所预言的并没有落空,他果然因她得好处,且远远超过他所想的。
  他不但性命得以保存,且获法老慷慨馈赠,送以大礼,但创世记的作者指出,这些礼物乃「因这妇人」(第16节)而得。这句话可有两种意思:第一,这并不是光荣得来的财富,可说是「不义之财」(箴十2),因是亚伯兰牺牲了妻子 / 妹妹而获得的,故强调这些礼物是「因这妇人」。66 第二,法老送上大礼,乃是作为给新娘家人之礼金 / 聘礼(出廿二15~16;撒上十八22~28),就如亚伯兰的仆人代表主人送礼物给利百加的亲人(创廿四53)。
  「因这妇人」也叫我们注意到在这几节经文里(第14~16节),撒莱因为同意丈夫的建议,就失去了自己原有的身分,变成一个无名的「妇人」,她的名字完全没有被提及。
  (二)这些财富包括了男女仆役和牲畜如「牛羊、骆驼、公驴、母驴」(第16节)。67
  (1)「牛、羊、驴」都是中东的家禽牲畜。68 此处特别提到「公驴、母驴」,69 因驴是当时商队使用最多之动物,用来载人驮物;70 埃及文献指出,当时每一商队约有二百至六百头驴。71 犹太人也重视驴子,当作家业中一项重要资产,数目多寡就显示出某人的财富。
  (2)这些礼物中,「骆驼」较具争论性,因有释经者认为亚伯兰时期,中东并未大量驯养「骆驼」。72 但不少学者提出有力的反驳证据。73 另一方面,创世记第廿四章曾十六次提到「骆驼」,74 而那可能生长在族长时代的约伯,受苦前已有骆驼三千,受苦后共有六千(伯一3,四十二12)。所以,我们不应说本节的「骆驼」乃后期才有。
  「骆驼」是较罕有的牲畜(因此较昂贵),这表明亚伯兰受的是厚礼;他的「妹妹」既然如此「美貌」,聘礼自然贵重,何况新郎是富甲四方的一国之君。
  (三)此处的财富排列次序原为「羊、牛、公驴、仆婢、母驴、骆驼」,以下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和合本》把「牛」放在「羊」的前面,可能是为了读起来较通顺(《现代中文译本》、《圣经新译本》、《当代圣经》都跟随《和合本》的次序)。第二,一些中文圣经为了把牲畜排在一起,故把「仆婢」移到最后。75 「仆婢」排在母驴之前,位置较特别,有释经者因此认为这句话是后来加上去的,也有认为「仆婢」本排在最后,「母驴」、「骆驼」是后人加添的。76 或许,原文把「仆婢」放在「母驴」、「骆驼」前面,因这是法老馈赠亚伯兰的次序;77 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文旧约圣经都根据这次序排列。第三,此处的「婢」,应包括那后来受虐待的夏甲(创十六1、6,廿一10),因该词下一次出现就是描写夏甲。作者因此暗示亚伯兰稍后所面对的家庭悲剧,源于他下到埃及,且欺骗法老。
  (四)此处并无提到「马」,这可证明亚伯兰下埃及乃在喜克索斯人入侵之前,因他们把驯马的风俗带入埃及。78
  (五)重要的是,亚伯兰如他所愿因撒莱得到「好处」:第一,他不再是埃及地的寄居者,而成了法老的上宾(国舅);79 第二,他获得大批贵重的礼物。
  但他所付出的代价岂不是同样昂贵吗?为了财富而牺牲自己的爱妻,值得吗?80
iv. 事后质询(十二1719
上帝介入(十二17
(一)虽然亚伯兰和撒莱都尽力隐瞒她真正的身分,前三节(第14~16节)她都只以「妇人」出现;创世记的作者却在这里直接指出她是「亚伯兰妻子」。上帝今次降灾祸,为的是让她重获这身分。81
  (二)「大灾」一词有三件事须留意:
  (1)降灾者是耶和华,祂一直缄默,好像漠不关心,其实乃按祂的时间采取行动。亚伯兰凭自己的聪明所定出的计谋似乎十拿九稳,万无一失,却令撒莱受害;上帝的计划才是最好的。
  (2)受灾者是「法老和他的全家」,再次证明罪的「连累性」,一人犯罪,全家受害。或许法老既然破坏了亚伯兰的家庭,他的家庭也同样受害。
  不过,法老本身岂不是受害者吗?他受了亚伯兰和撒莱的欺骗,以为她没有丈夫,才把她娶过来。究竟他做错甚么呢?82 「因果报应论」在此看来并不适用,他受灾因他犯罪吗?83
  有人或会猜想他早已有了妻室和儿女(因他的全家都受灾祸),故不应抢夺撒莱;但是,当时的人三妻四妾十分普遍,连亚伯兰后来也是,何况法老是外邦君王呢?上帝会只因他多妻而降灾吗?
  其实他受罚乃因他犯罪,虽然他是无知、无心犯此罪。圣经指出:第一,有人犯罪是明知故犯。第二,有时却因一时大意,做了明知是错的事。第三,也有像法老一样做了不知道是错的事。84
  最后一种最值得宽恕,但不能因此不视为做错了;正如法律有一句名言,「无知并不是辩护的理由」(ignorance is no defence)。不然,人人犯了法都可说自己不知道所做的违反某地的法律;无知只能作为求情减刑的理由。这可能也是为甚么上帝让法老知道真相,可即时作出补救(第20节)。
  上帝在此所采取的行动,证明祂不属于一族或一国,而是掌管万民万国。祂对任何民族及国家都有执行刑罚或奖赏的权利。85 祂的权能广及于迦南境外的埃及地。86
  (3)法老和家人所受的「灾」称为「大灾」,有三点值得留意:
  (A)这是很厉害的灾殃,是「大」灾祸。
  (B)「灾」原是复数,是一连串的灾祸,叫人不期然想起,摩西时代临到法老和他子民的十灾。
  (C)究竟此处的「灾」是甚么灾祸呢?是否和摩西时那十大灾祸同样性质呢?87
(a)「灾」可指皮肤病,如大痲疯(称为「灾病」,利十三2、3、4等),耶和华曾「降灾」与亚撒利雅王,「使他长大淋疯」(王下十五5)。88 旧约圣经描述痲疯这「灾病」可以忽然出现,像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出去,就长了大淋疯,像雪那样白」(王下五27)。法老和全家所受的「灾」或许是皮肤病,包括淋疯,或像摩西时代的埃及人身体长了「起泡的疮」(出九9)。
(b)犹太解经家把「灾」解作性器官发炎或性无能;89 值得注意,当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把撒莱取去,他和妻子并众女仆都不能生育,这又和性有关,直至亚伯兰为他们祈祷,上帝才医好他们。
(c)《现代中文译本》把原文的「降灾」,译作「降灾祸……他们都患了可怕的疾病」,乃意译。《圣经新译本》(「严重的灾病」)和《吕振中译本》(「大灾病」),都尝试把「灾」和疾病连起来。这几种译本的猜测可能正确,「灾」应指皮肤病,尤其是性器官发炎,令法老不能亲近撒莱。90
(d)重要的是,此处的「灾」并不是「刑罚」,乃是警告。91
质问责骂(十二1819
  法老看见自己和家人忽然之间,一个接着一个患了讨厌的皮肤病疾,觉得事有蹊跷。他怀疑这「横祸」可能和那刚迎娶回来、从迦南来的妇人有关,因她是皇宫里唯一没有受到此「大灾」的妇人。法老查问,很快得知真相,原来撒莱是有夫之妇。92
  另一可能是上帝向他启示,他才知道撒莱是有夫之妇,就如上帝在梦中告诉亚比米勒,撒莱乃是别人的妻子(创二十3~8)。93
  法老知道实情,立刻打发人把亚伯兰召来,以主控官和法官的身分控诉后者,且加以宣判。
  (一)法老提出三个问题,藉此表明他的忿怒,以及亚伯兰所做的事实在大错特错。
第一,第一个问题:「你这向我作的是甚么事呢?(第18节),这是控诉的开场白,类似上帝对夏娃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创三13),对该隐说:「你作了甚么事呢?」(创四10),这也像亚比米勒指斥亚伯兰说:「你怎么向我这样行呢?」(创二十9),以及亚比米勒对以撒说:「你向我们作的是甚么事呢?」(创廿六10)。
第二,第二个问题:「为甚么没有告诉我他是你的妻子?」(第18节),指出亚伯兰做错的第一件事,就是隐藏事实,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第三,第三个问题:「为甚么说他是你的妹子」(第19节),指斥他讲谎话。
  这些问题显示法老的良知,他虽贵为君王,仍知道不应抢夺别人的妻子,这是奸淫。94 他今次这样做,只因以为撒莱是亚伯兰的妹妹。另外,这三个问题也反映出埃及人当时一个很重要的伦理原则,就是强调说真话,无论何人都该寻求真理,摒弃虚假。95
  今次上演的「抢妻记」,法老比信心之父更公义。
  (二)由于法老不知道撒莱和亚伯兰的真正关系,故他「把他取来要作妻子」。这句话原作「我把她取来作了我的妻子」,《思高本》译作「我娶了她做我的妻子」(《圣经新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也一样正确,因原文本是完成时式。
  虽然如此,这却不能百分之一百肯定,法老已经和撒莱同房,96 因为:
  (1)第十六节法老厚赏亚伯兰,那只是聘礼,并不能因此假设法老和撒莱已经洞房。
  (2)本节法老自称已娶了撒莱为妻,但这可指名分,他们只是行了婚礼,她已算作他的妃嫔,这并不能证明他们已同寝;因为:第一,当时的皇帝后宫「三千佳丽」,97 妃嫔要等候一段很长的时间才可和皇帝同寝。创世记第二十章记载亚比米勒由娶了撒莱,到他亲近她,中间相隔了一段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内他得上帝在梦中向他启示,阻止他亲近她。98 第二,有些国家新入宫的美女也须经过繁文褥节,才可进去见王;以斯帖须「先洁净身体十二个月,六个月用没药油,六个月用香料和洁身之物」,才可入宫见亚哈随鲁王(斯二12)。第三,如果法老所受的「灾」是皮肤病(性器官发炎),他可能因此不能和撒莱同寝。这也是为甚么他知道所受的灾害,和娶了撒莱有关。第四,有释经者指出,就算我们不能肯定这「灾」是性器官发炎,我们应考虑另一个可能,就是上帝用此「灾」烦扰着法老和他的全家,以致他根本没有心情和撒莱同寝,保存了她的清白。99
  总括来说,我们不应为了撒莱是信心之父的妻子,就坚持说她并未受法老污辱。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创世记的作者在此用了模糊不清的描述,以致我们不可以肯定她曾和法老同寝。
  两件事值得一提:(A)亚伯兰会有自己的子孙是创世记很重要的信息,如果撒莱真被污辱,这会否影响这重要的应许呢?(B)同类的事在第二十章发生,但上帝却保守了撒莱,在亚比米勒亲近她以前,已在梦中阻止他这样做;为甚么我们不能相信上帝在法老和撒莱同寝前,已让他因受了灾祸,不能和她同房呢?
  (三)作为主控官的法老讲完他的指控,并未在原处坐下,反而戴上另一顶帽子,坐上法官的椅子,宣判:「现在,你……可以带他走罢」(第19节)。100 这是两件事:第一,拿回你的妻子;第二,立刻走(滚蛋)。
  法老下令把被告人和他一切所有的驱逐出境,要他们立刻离开埃及。这判决有四件事值得留心:
  (1)法老并没有以恶报恶,他完全不采取任何报复行动。他既被欺骗,以致在不知不觉中抢了别人的妻子,受了「大灾」(第17节),按一般的法例他可判亚伯兰死刑。101 他怎可以如此轻易放过导致他受灾祸的人?有三种可能:
第一,因他觉得自己也有错,不该拿走别人的妻子 / 妹妹;罪咎迫使他放过亚伯兰一马。这讲法值得商榷,因他娶撒莱时,不知道她已有丈夫,虽然他也不应抢夺别人的妹妹。
第二,他觉得已经污辱了撒莱,亚伯兰已受到很大的损失,不应再加以刑罚。但我们没有足够证据,说他的确已和撒莱同寝〔参第19节的「诠释」(二)〕。
第三,我们可从拉班的话找到答案;当他追上雅各时,说:「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亲的上帝昨夜对我说:『你要小心,不可与雅各说好说歹。』」(创卅一29)。同样的事可能发生在法老身上,以致他不敢加害于亚伯兰。
  第三种的讲法可取,因为:(A)这讲法吻合本章第三节上帝应许保护亚伯兰。(B)第二十章记载上帝在梦中阻止亚比米勒亲近撒莱,或许上帝也在梦中向法老讲话,讲话时也可能像对拉班一样发出警告。(C)诗人指出,上帝不容许人欺负亚伯兰一家,祂责备君王说:「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诗一○五9~15)。
  (2)法老不但没有加害于亚伯兰,且让他带走他用「不是全部真实的话」得来的财富(「他所有的」),包括他获赠的牲畜和奴仆。为甚么呢?
第一,法老为了面子不肯拿回已送出的礼物。102
第二,他视亚伯兰为「不祥」之人,不祥人拥有过的东西自然不受欢迎,因可带来灾祸。
第三,他把那些礼物当作撒莱的「遮丑费」(创二十16)。
第四,这些礼物当作赔偿他把撒莱抢回来。103
第五,上帝工作,以致法老没有索回礼物,让亚伯兰藉此加添财富。
  以上的解释都合理。
  (3)法老虽然善待欺骗了他的亚伯兰和撒莱,她却明显受了伤害(起码心灵方面),这或许影响她后来如何对待婢女埃及人夏甲;她苦待夏甲,又逼亚伯兰把夏甲赶走(创十六6,廿一10)。
  另一方面,就算法老不加害亚伯兰,他们之间已有了怨恨;104 本段因此为后来以色列民和法老子民的关系留下伏笔。
  (4)本章第一节记载上帝吩咐亚伯兰「去」,离开祖家,今次却是法老下令要他「走」,离开埃及,两个动词原文一样〔halak〕。
  (四)亚伯兰用缄默回应法老的控诉和判决,反映出他对所提出的指控无词以对,只有默认,他知道自己实在理亏。另外,他可能觉得所受的刑罚公平,便低头不语,默然接受。
  亚伯兰在法老面前的缄默,回应事发前撒莱在亚伯兰面前,「如在剪羊毛人手下无声」。
  (五)法老的控诉和判词显示:若果亚伯兰一开始就讲出真相,他不一定如他所预言会被杀害。105 不是每一个埃及人都像大卫那样,把所喜爱的妇人之丈夫杀死;亚伯兰低估了他同时代的埃及人之道德。106
v. 结束:离开埃及(十二20
(一)第二十节记载「法老吩咐人」把亚伯兰和他所有的都「送走」,这词有三种特点:
第一,它暗示法老的臣仆,会陪伴亚伯兰走一段路程(创十八6),确定他和家人按命令离开埃及。107
第二,它叫人想起上帝「打发」亚当、夏娃出伊甸园(创三23),这是一种刑罚。
第三,「送走」和后来埃及人「打发」以色列人快快离开埃及,是同一个动词(出十二33),暗示法老害怕亚伯兰这个「祸星」留在埃及,会导致灾祸重降,故此他们愈早走愈好。这回应第十九节末,原文两个命令式动词:「你的妻子在这里,你拿回她、你走」。法老下逐客令,要求亚伯兰立刻离开。
  「送走」保证亚伯兰一家平安出境,免得法老因他再受灾。108
  (二)法老赶走的不只是人,还包括「并他所有的」(第20节),但却没有提及罗得,难道他没有跟随亚伯兰下埃及?
  (1)如果根据第十三章一节「亚伯兰带着他的妻子与罗得,并他一切所有的,都从埃及上南地去」,我们可知罗得曾随叔父下埃及,只不过本段的主角乃是法老、亚伯兰、撒莱,故作者并没有提及罗得,就如在本章第六至九节全无提及他的名字一样。
  这也是在第十三章第一段(第1~13节),和第二段(第14~18节)都没有提及撒莱的原因,因第一段主要记载亚伯兰和罗得,第二段乃是记载耶和华和亚伯兰。撒莱名字不出现,并不等于她不是和亚伯兰同在一起。
  (2)撒玛利亚人五经和七十士译本,都在第二十节被驱逐的名单中加上「罗得」。
  (三)本章一开始就提到亚伯兰按上帝的吩咐离开祖家,那是荣誉;今次离开却是按法老的命令,因为他作了不该作的事,故是羞耻。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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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意 v10-20
  释经者对本段的原意,意见纷纭,认为创世记的作者故意模棱两可,记述中留下很多空隙,让读者自己揣摩、下结论。110 以下是笔者一些建议:
  (一)本段让读者知道:就算在应许之地也会有饥荒,亚伯兰不可以猜想,「我到了迦南,一切问题都会解决,不用再为衣食住行担忧」。
  上帝的应许可信,因为作出承诺的是上帝自己,但这不等于亚伯兰能够一生安枕无忧(除非祂曾如此答允),前面仍有不少的未知数。
  (二)本段反映出亚伯兰作为在迦南地和埃及地的外人、客旅所要面对的危险;寄人篱下不但艰难,且容易被欺负。这也是为甚么上帝应许要保护他(创十二2~3)。
  (三)本段让我们看见亚伯兰懦弱、小信,他要靠自己的力量去面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不是倚靠上帝。这和他在本章第一至九节的表现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是很自然的,他只是一个人,有人的错失和弱点;圣经从来不把爱上帝的人视为毫无过错、无懈可击的完全人。
  这也是为甚么创世记的作者,忠实地把他祖先亚伯兰的弱点展示在读者眼前,并没有尝试为自己的民族「遮丑」。111 这是圣经和其他一些古典文件不同之处。
  无论如何,信心的伟人却犯了小信的罪。
  (四 ) 本段把亚伯兰所设的计谋和上帝为他所定的计划,作了间接的对比:亚伯兰自以为合理的计划,令他险些失去妻子,上帝的安排却救了他和家人。这岂不是约瑟生平一个重要的主题吗(创四十五5~8,五十20)?112
  (五)亚伯兰采取面对危险的方法,反映出他十分聪明、做事谨慎、善于计划,很懂得为自己打算;可惜,这方法不是百分之一百「正当」,卒导致悲剧发生。
  今次的事件显示他比不上外邦王法老公义。
  (六)本段回应了上一段(第1~9节),上帝本应许万国可以借着亚伯兰得福,但因为他对上帝不信、不倚靠,不但没有使法老和家人蒙福,反成了他们的咒诅。我们可以借用以西结先知的指斥:亚伯兰在所到的列国中亵渎了上帝的圣名(结卅六22)。113
  更讽剌的是,被上帝选召的亚伯兰没有使人蒙福、彰显上帝的作为,外邦法老的遭遇及对亚伯兰的「善行」,却显出上帝的大能。
  (七)本段指出上帝实是可信,必兑现祂的应许。上帝按祂的时间介入,以致亚伯兰并没有因为欺骗法老而受到伤害,且获得大笔财富。不然,若亚伯兰遇害,上帝的应许怎可兑现呢?如果上帝不介入拯救,撒莱岂不成为了法老的妃嫔,并且留在埃及,又怎可以为亚伯兰生子呢?114
  虽然亚伯兰有软弱,上帝仍然按祂所说的怜悯和帮助他;115 本段通过亚伯兰的「不是」显出上帝的恩典。116 祂这样做一方面因为祂爱亚伯兰,另一方面也为了祂的「圣名」(结卅六22)。祂是守约的上帝,没有人和物可以阻止祂实践祂的话。
  (八)本段用间接手法凸显撒莱的伟大,创世记的作者在本段提及她共十三次,形容她的次序是:亚伯兰的妻子、亚伯兰的妹妹、妇人、法老的妻子、亚伯兰的妻子。最后,她能够再次成为亚伯兰的妻子,可能因她愿意为夫婿付上代价,甚至愿意牺牲自己。她不但美丽,且是贤德的妇人。117
  (九)本段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亚伯兰的子孙将来出埃及留下伏笔。这是下文要探讨的 〔 参「旧约」(四)〕。
 旧约
  (一)本段间接回应创世记第一至第三章。当上帝创造天地时,一切都是「好」,但因为人犯罪,地受了咒诅,不再是好。118 迦南地有旱灾、饥荒,就是「不好」的例子,虽然它是应许之地。119
  上帝起初所造的「好」何时会重现呢?就是当上帝造「新天新地」之时(赛六十五17~23),即是「到那日」(摩九11~14)。
  (二)本段的记载,叫人想起创世记第三章亚当和夏娃因犯罪彼此疏隔(他怪责她是罪魁祸首);亚伯兰在这里也因为保障自己而把妻子「献出来」,二人的关系受到影响,险些被迫永远分开。但上帝主动介入,把他们二人再放在一起,关系得着重建。120
  (三)法老娶撒莱为妻类似大卫用计夺取拔示巴(撒下十一)。
  (1)相似:第一,法老和大卫都是君王,有权有势。第二,撒莱和拔示巴都美丽动人。第三,她们都是有夫之妇。第四,法老和大卫都因对方美丽而要娶她为妻。
  (2)相异:第一,撒莱暂时寄居在埃及,是个外人,处境比拔示巴更无助。第二,法老经臣宰介绍认识撒莱,大卫却是自己「发现」拔示巴,被她的美色迷倒。第三,法老不知道撒莱已出嫁。第四,亚伯兰和法老并无君臣的关系。第五,法老并没有用毒计杀死亚伯兰,且让他保留已送给他的大礼。第六,法老一知道撒莱是已婚妇人,竟把她归还给她的丈夫;大卫并没有这样做,还要不择手段务求得她为妻。
  所以,法老比大卫更公义、更值得原谅。
  大卫用卑劣的手段夺取拔示巴,后来亚哈也凭自己的权力,按照耶洗别的诡计夺得拿伯的葡萄园。121
  (四)本段记载亚伯兰下埃及,和他后裔出埃及的经历类似。122
  (1)相似:第一,本段指出亚伯兰因为饥荒下到埃及,这也是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打发儿子下埃及的原因(创四十二1)。第二,本段提到亚伯兰害怕埃及人为要保留撒莱(女人),而把他杀害;以色列人出埃及也遭迫害,男婴被杀,女婴却留下(出一15~16)。第三,本段的法老及摩西时代那位法老都受上帝降灾。前者遭灾,因为要得到本不属于他的撒莱;摩西时代的法老受灾祸,也因不肯放弃本不属于他的以色列民。123 第四,两次都因为上帝介入,保护了祂所拣选的人。第五,本段法老吩咐人把亚伯兰「送走」(第20节),就如埃及人「打发」以色列人快快离开埃及(出十二33),原文同一个动词。124 第六,亚伯兰离开埃及,带着从该地所得来的财富,以色列人也是(出十二36)。
  (2)相异:第一,本段的法老,不像出埃及时那位法老迫害以色列人;事实上,创世记的埃及人对待族长,比出埃及记的埃及人对以色列民好得多。125 第二,本段的法老听从上帝的警戒立刻补救所做了的错事,出埃及记的法老却硬着心和上帝作对。第三,本段的法老后来并没有后悔放了亚伯兰而加以追赶。
  (3)重要的是,亚伯兰今次下埃及和出埃及,正象征了他的子孙后来的经历,这吻合第十五章十三节的预言:亚伯兰的后裔会像他一样,寄居在别人的地上,又受苦待。亚伯兰在埃及如何蒙上帝介入帮助,对于他的后裔实在是很大的鼓舞。126
  另外,这也可能是以赛亚先知为甚么把以色列人离开巴比伦和出埃及作比较时,也特别提到亚伯兰被召的经历的原因(赛四十一8~9、18~19,四十三1~2,四十八20~21,五十一2~3)。127
 新约
  (一)保罗劝勉基督徒要以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软弱,作为鉴戒(林前十1~13),「那自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我们岂不是同样要通过亚伯兰在埃及的失败学到功课,免得重蹈他的覆辙。
  (二)亚伯兰有他的软弱,这叫我们想起保罗所说:「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甚么呢?」(罗四1),他并不「是因行为称义……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罗四2)。我们岂不是比亚伯兰更糟糕、更无可夸的地方?所以,一切都是本乎上帝的恩典。
  (三)保罗提到「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有释经者指出亚伯兰在埃及的经历正是这经文的例证,因为亚伯兰虽然有软弱,上帝仍然按祂的恩赐和选召履行祂的应许。128128 Wenham I, p. 292.
 应用
  (一)我们凡事要祈求上帝带领,不要只靠自己的聪明和智慧,无论事情大小,都应倚靠主。像亚伯兰这样有头脑和谨慎的人,也因过分倚赖自己而吃亏。
  当我们遇到危险时,很容易第一时间就想到用自己的方法去面对,就如亚伯兰一样;让我们不要忘记有一位全爱全智的「倚靠」,凡事都可信靠祂(除了用祂给我们的智慧去计划和安排),并寻求祂的旨意。祂的计划好过我们的不知多少倍。129
  (二)人很难永远都站在灵性的巅?上,连信心伟人亚伯兰也可以在一剎那间由第十二章一至九节的信心高山,跌落至第十至二十节的怀疑幽谷。
  就如彼得指出主耶稣乃是基督,得主称赞(可八27~30)后,转过来就劝主不要上耶路撒冷受苦,因而被主责骂(可八31~38)。以利亚在迦密山上大胜四百五十个巴力的先知(王上十八),随即变成十分懦弱,怕到要求死(王上十九4)。
  苏格兰城通常被敌人攻入的,不是天险较弱的那边,而是险峻难近的那一边,因为在较弱那一环,防御也会较强。人灵性失败也往往在人最坚强那一环;「人类最有信心的亚伯拉罕犯了无信心的罪,人类最温顺的摩西犯了忿怒的罪,最智慧的所罗门犯了愚蠢的罪,最英勇的以利亚却恐惧,最温柔的约翰却要报仇,最大胆的彼得却懦怯;不需设防的地方乃是加倍软弱的地方」。130
  (三)我们不但在灵性高?时要小心,平时也不要「自以为站得稳的」,我们「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尤其在以下的事情上:第一,我们要谨慎,不说「白色的谎话」,因到头来,聪明或许反被聪明误。而且,隐秘的事,就是我们以为全世界没有人会知道的秘密,在最想不到的时间就显露出来。第二,我们不要假设:为了达到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亚伯兰、亚撒王都成了前车之鉴(代下十六1~13)。131 我们要避免用不是百分之一百「正当」的方法去面对危险。第三,作为男人要小心色的诱惑,稍不提防就会因此堕落,一失足成千古恨。上帝的儿子、埃及人、大卫已为我们留下可鉴的前车。
  (四)亚伯兰这义人都会失足,又成了外邦人的「绊脚石」,我们的灵性和道德都不及他,岂不须加倍戒备,免得成了不信主者的「咒诅」。积极方面,我们要尽力更像基督,以致别人可从我们的言行认识基督教的信仰,我们就可成为他们的祝福。
  另外,上帝的作为有时候会借着不信的人之行动表现出来,就如祂藉法老彰显祂的真实。我们要学习在别人(包括非基督徒)身上,看见祂的伟大,以及欣赏他们所做的美事。
  (五)上帝的应许绝对可靠,因为是祂自己所作出的允诺,必会兑现;但是,有了上帝的应许并不等于一生可以安枕无忧,正如亚伯兰在迦南遇饥荒,显示生命仍有不少的未知数,这些未知数令人恐慌。132 面对未知数最好的方法就是信靠上帝,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我们要用信心,而不是凭眼见,去接受那未曾兑现的应许。
  上帝的应许没有保证我们一生「天色常蓝」(除非祂曾这样允诺),应许之地同样遇见饥荒。基督徒不会一生顺利,全无不如意事,更须学习每一天都倚靠恩主。
  (六)我们不要盲目相信:基督徒凡事顺利及「发达」,就等于他 / 她蒙上帝赐福。亚伯兰在埃及发了大财,但创世记的作者从未赞许他今次的行为。
  (七)我们相信上帝不会因我们软弱而不履行祂的话,祂不会因为我们失信而不守信。是的,万事都互相效力,上帝可把不能挽救的悲剧转为喜剧,正如祂施行奇迹拯救亚伯兰,兑现祂的应许;但有两件事不能忽略:第一,我们应为此感谢,知道一切都是恩典。第二,我们不要以为上帝可把不好的都变作好,就随意滥用祂的恩惠。当我们软弱不守信时,在过程中可能受到伤害,就如今次上帝虽然介入救了亚伯兰,但撒莱所受的耻辱又岂是全世界最昂贵的聘礼可以抹掉的呢?
  让我们尝试真心寻求上帝的旨意,凡事尽力遵行祂的教训。
 附录
亚伯兰也移民!
  有认为亚伯兰的父亲他拉由吾珥移民至哈兰,可能因洞悉时局,知道吾珥会面临政治的危险,故早走为妙。133
  亚伯兰由哈兰移民至迦南,却因得到「最高的指示」,移民的理由不是政治或经济,乃是宗教和信仰。亚伯兰这样做,是信心上的大投资,不是为己为利,乃基于上帝的吩咐和带领。134 亚伯兰第一次移民开始了救恩的历史,造福全人类。135 他移民至迦南正是上一章建巴别塔的人所逃避的事,他们不愿移民、不愿分散,导致被上帝强迫散开。136
  但是,本段记载亚伯兰由南地移民至埃及却是为了生存,这本无可厚非,但今次移民却产生了悲剧。
  所以,基督徒应否移民?最要紧是看上帝的带领。怎样可以肯定移民或不移民乃是上帝的带领?怎样可以逃避我们那种「自私」和「自欺」的倾向,不把自己的意思当作是上帝的旨意呢?137 笔者最近灵修,读到以赛亚因为希西家向巴比伦人炫耀自己的财宝,预告希西家遭受刑罚,他的儿子会被掳;那知希西家王竟然回答:「你所说耶和华的话甚好,因为在我的年日中,必有太平和稳固的景况」(赛卅九8)。这是何等自私的回应,他所关心的只是自己不用受苦,儿子将来如何痛苦似乎无关痛痒;想不到这样自私的话竟出自伟大君王希西家的口。138 这岂不反映人自私的本性吗?
  当我们考虑是否移民,重要的是检查自己的动机,在上帝面前有没有「无愧的良心」。另一方面,移民与否,都要学效亚伯兰筑坛,每日与上帝保持联络,认定变动中不变的主,倚靠祂的大能与慈爱过日子;139 同时学习但以理的忠心、尼希米的委身,以及以斯帖的尽责。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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