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以下是引用“AlfredShi”在第 101 樓的發言: 但按照Alfred的定義,只有教會的教導偏差到沒有救恩,使人滅亡的程度,才能說是異端。 按Alfred的理解,天主教就算有那麼多的錯誤,但還不能算異端。
以下是引用“願我心為馬槽”在第 94 樓的發言: 或許它不是異端,但至少更讓人容易跌倒,而走向異端; [/quote]
事實新教也有不少具爭議性,能讓人容易跌倒,走向異端的神學理論。但為何 hippo2004 郤又不認為新教是異端呢?
因為新教高舉的,是神默示而寫成的聖經,因此聖經是教會最高的權威,一切解釋都以聖經為準則。
這是 hippo2004 所認同和接受的。
神學理論是神學家們對聖經某部份經文作出的一個專題概論,主要是讓信徒對此易於理解。 不同年代的不同神學家,常有不同的理解,結論便常有所差異,所以有些理論是否合乎聖經的爭議,是常見不斷的事。
神學家並不是基督教宗派或普世教會的代言人,所以就算教會所認同或高舉的傳統神學理論,也絕不代表能取代聖經的地位。 不認同該神學家理論的基督徒,可當作只是該神學家個人的神學理解。 如認為所屬的地方教會高舉不合乎聖經的神學理論,而感難以接受,可離開另選那些合乎聖經教導的地方教會。
因為就算同一宗派的地方教會,行政管理都是獨立的。
但天主教認為使徒彼得是耶穌親自委任的第一位教皇,教皇就是耶穌在地上的代執行人。
天主教教皇頒佈的宗教事項,便是等如耶穌基督的旨意。天主教一切決議,都得按教皇所裁定的為準,而不是聖經。
所以天主教最高權威並不是聖經而是教皇,天主教區的主教神父都需聽命羅馬教廷。
因此天主教便出現除耶穌是“中保”外,還加上“聖母”和“聖徒”,贖罪券有赦罪功能‥‥‥等等更改聖經的事情。 有不接受教皇所頒佈的天主教信徒,便認為等同違抗耶穌基督旨意的異端。
據宗教歷史記載,天主教教皇便曾經借用了政治勢力,成立異端裁判所,利用種種藉口,殺害上百萬為真理不妥協的基督教徒, 禁止信徒閱讀聖經‥‥‥焚燒聖經等等離經叛道的事件。
從宗教歷史角度看,無論在理論或事實上,天主教和新教都是對方水火不容的異端。按聖經的教誨,你認為誰最可能是異端呢?
因此今天參與“教會大合一運動”或“宗教合一運動”的教會和神職人員,
都必是認同聖經不是絕對真理,地上任何宗派的教會再沒有是屬於異端的。
換句話說:支持“教會大合一運動”的教會,日後基督信仰的權威準則,必不再是聖經,而是“教會大合一運動”的最高領導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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