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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5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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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tus 于 2019-4-15 02:40 编辑
浪子啊 发表于 2019-4-13 13:13
请不要用圣经的部分经文支持你们的教义,不要做没有翻过饼。
请看下面的圣经:
你願意查找聖經為原則來思考是好事,但通讀的經驗可能不紮實,未能做到整合思考。你舉出大量福音書中主耶穌為人治病的宣言『你的信救了你』來作為人信先本的論據,你難道忘了這些被醫治、吃過神跡的餅和魚的人之後很快就離開耶穌了嗎?
主在這裡說『你的信救了你』並不是在宣告和稱讚人的信,而是在宣告和彰顯神的恩;並不是人的信有義,而是神的義永在。主耶穌通過將醫治的神跡成就給願意相信的人,來宣告神的作為(他自己),但這些受了神跡的人之後就在海邊離開了他,甚至使徒們也起了疑,只有被神親自啟示的彼得說耶穌是基督,並以此成為教會的磐石。這就證明了沒有重生和聖靈的保惠,人自己理念的信心是多麼虛無。
主耶穌還有兩個聲明“不是他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也指出基督醫病趕鬼的目的,不是為叫人信,而是為顯明神。若是這些被治好病的人已信了得救了,那不就已經產生教會了嗎?可是彼得還沒被立為磐石,人子還未被舉起,還沒有萬人歸附,“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還沒有十字架上那句“成了!”,何來的救恩?何來的信呢?
因此這個信僅僅是主為顯明神恩和他們為得肉體醫治的人擇之信,並不是真道上最終得救的神擇之信。
你所舉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的章節,也並不與預定論衝突,你認為是以因述果,但用以果述因來理解一樣通順。因信得所應許的聖靈,是應許在先還是信在先?沒有應許信有用嗎?同理,不信的罪已經定了,這句話是說不信才被定了罪,還是在說一切基督之外的本來就在定罪之中?你想一想。
你說『弗1:13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證明了是信在先,我不知道弟兄是怎麼讀的聖經,同章的前文都不看的嗎?『弗1:4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而13節的原文文法其實是排比句不是邏輯遞進。
綜上所述,你的舉例不能證明加爾文預定論是錯誤的;如果你願意承認,它們反而證明加爾文對聖經的理解是深刻紮實的。
但我想弟兄需要認識的,是不要把人的信高舉過神的恩。人腦袋決定相信個什麼東西,根本無足輕重,如果人信不信可以決定神救不救,那就是本末倒置了。例如,基督徒老了患上阿茲海默症怎麼辦?不認識基督了還得不得救?
真正的因信稱義是誠實走十字架的道路,所結真實的果子是不能消滅的。聖徒起初被揀選終時必得救,加爾文這個論述,不是為人偷懶或否定神愛世人,而是說明救恩是維繫與那不能動搖的神,這樣使軟弱恐懼的弟兄姐妹得安慰和剛強。歷史上世俗力量操縱加爾文主義者做過一些錯事,但那不是今人反對預定論的理由,預定論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論壇的弟兄姐妹用詞嚴厲是有益的,聖徒不一定非得學系統神學,但別人對聖經的系統理解更加完整嚴謹,接受指正與你有什麼壞處呢?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任不寐,遠志明,王怡,這些名字在神的會裡意義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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