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把律法写在心上”与“神把十诫写在心上”是两个概念,不要混为一谈。写在人心里的不是十诫,而是赐生命圣灵的律,那是无形的律法,不是有形的律法。你现在就是搞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我在97楼说过,旧约和新约的不同,不在于主要内容的区别(其实内容都差不多),而在于神实行的法则不一样。旧约是人照着律法的字句要求去做,新约是藉着赐生命的圣灵的律,在人的里面把神的要求实际地活出来。
打一个比方,两个人结婚,双方立下一些约定:比如说老公不许在外面有女人,一天要跟老婆说多少句话,一天可以抽几包烟,工资收入的百分之多少交给老婆管理,老婆生日要买什么礼物……等等;老婆则每天要做多少顿饭,洗多少件衣服,家里打扫卫生几次,不许和别的男人逛街……等等。如果对方没有做到,要受什么样的处罚。这就是旧约(包括十诫)。你认为这样的婚姻有幸福可言么?
而新约就不一样了,同样是两个人结婚,双方因着爱对方的缘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完全是自觉的、自主的,虽然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来约束,但双方都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尽力讨对方的喜悦,绝不做让对方伤心或难过的事情。对于这样的婚姻,你却建议他们学上面那个例子,在夫妻关系中引进一些“规条”来相互约束,你觉得你这样做是进步还是退步?
基督徒不是按字句守律法,却用“爱”作为总原则来作我们看不见的律法。圣经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有的律法的本意,不过是叫人不要加害于人。爱不但消极地不加害于人,反倒是要有益于人。所以我们鼓励夫妻之间多培养爱,而不是制定“规条”。基督徒虽不是刻意去“守十诫”,却有着比十诫更严谨的道德要求。律法的字句无法涵盖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各种犯罪名目与方式,但生命、圣灵和爱神爱人的原则,却适合于所有时代的人。
保罗说:“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8)“被圣灵引导”指的是使自己的意志服在圣灵的管理之下,跟随他的引导行事。基督徒若让圣灵管制我们日常的行为,我们便绝不会去沉溺于肉体的情欲,也不会在罪恶中生活。被圣灵管理的人,根本不会去犯罪,还需要去守什么“十诫”么?太阳升起来了,就不再需要点蜡烛来照明了。
基督徒过得胜的生活不是靠“守十诫”,不的靠自己的力量与情欲相争,而是将自己的意志顺服在圣灵的管理之下。比如说我们之所以不爱世界,不是因为我们努力“守十诫”,乃是因为圣灵在我们里面管理我们,改变我们的心思意念,使我们对这个世界不再感兴趣。
基督徒不必靠守律法来取悦神,乃是遵行圣灵的引导,活出律法中神要我们活出的宗旨和公义的原则。被圣灵引导的人行事为人是在律法之上的,比律法要求的做得还好,还需要一个“十诫”来走倒退的路么?基督徒徒只要靠着圣灵的引导,就自然而然地满足了律法,而不需要刻意去遵行律法了。如果到这里你还看不懂,你再去看上面我用婚姻来比喻的例子。
律法像一个牌子写着“禁止吐痰”,但只要吐痰的人知道没有人会捉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会随地吐的。但神救赎的恩典却是把我们放在圣洁的地位上,像一个人被带到高贵整洁的客厅,自然的觉得不应该随意吐痰。“恩典”是叫人从里面自发的觉得不该犯罪,而不是在刑杖恐惧之下不犯罪。这就是旧约和新约的基本分别。
律法的功用本是用来定罪的,唯有人犯罪之后,才需要用律法来定罪。人只要活在阳光之下,根本就不需要蜡烛;只有人落在黑暗里了,这时候才需要点蜡烛。对于不肯受圣灵引导的基督徒,我们才拿律法去告诉他,他犯了什么罪,错在哪里。
有一点请你记得,如果你要守“十诫”,就要全守,而不能只挑选你喜欢的来守,并且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守,不能只部分遵守,否则就是违反诫命。这就是你要守的律法,人在神面前永远是罪人和审判官的关系。别的我不说,单以安息日作例子,圣经的经文对于安息日有着怎样的规定,你自己去看。我也可以稍微提示你一下:
[1]安息日开始时间:星期五日落之前。结束时间:星期六日落之后。(安息日的具体日期,只能以犹太历的公布信息为准,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必须精确到分钟,请自行输入所在城市的经纬度查询。)
[2]安息日禁止点火,禁止熄火。所有发光、发热的电器设备,都在此禁令之下。
[3]安息日禁止离家,禁止搭乘一切类型的交通工具,只有步行被允许。
[4]安息日禁止买菜做饭。所有的饭菜,必须在星期五下午日落之前预备妥善。
[5]安息日禁止开关一切电器设备,例如:电脑、电话、电视、电灯、电梯、电饭锅、电磁炉。
[6]安息日禁止撕开剪开切开卫生纸。
[7]安息日禁止杀生,除非威胁生命。
[8]安息日禁止携带钱,交易钱,谈论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