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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ixin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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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ixin777在2008-5-3 20:15:00的发言:
其实你说错了。

人做暗昧之事与不以之为错是一样的错,

你应该知道在上帝的眼中,错误不分大小:恨人与杀人是一样的罪。

下次再这样的教导会误人的啊。

姊妹,你是不是扯远了?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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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ixin777 2008-5-2 17:20 的发言:
最先调班的是校长打的招呼(我这里说的插班包括调班)当时她要安排三个,丈夫压力太大要了两个。后来是同事的亲戚(同事的孩子在他班里,他知道的)。
不乏有送礼的,但没有一个是因为送了礼物才收的(有过后来送礼的),确实都是处于人情。我记得很清楚去年的国庆节,丈夫的一个同事是女性要安排一个插班生,她打了多次电话丈夫没有同意。后来她就打听我们住哪儿,找个出租车去了,其实我们已经不住那耳了,她又打我们家里电话是我接的, 我当时就没有告诉她,不知道怎么她还是找来了。最后拿了600元购物卡(这是送礼最多的,呵呵,在大家面前我毫不掩饰)我就不接受,她也很难堪。后来丈夫回来了,不是为这点礼而还是人情接受了。因为有校长的你收了,如果一个不收你可以有理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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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5-3 19:49:00的发言:

再次提醒你,尊重一下你自己吧!

除了显示出你在泼皮耍赖恶毒的上高超的功力以外,还能有什么呢?

除了进一步显示你的丑恶嘴脸之外,还能有什么?

这正好用在你身上啊,免得浪费我言语了。

那是对你泼皮耍赖恶毒的回敬啊,

你不能光先送别人这个,自己不接受,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3 21:46: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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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假期结束了。可能又忙了,上网的时间不会那么多了。

也许不会按时回敬你的泼皮耍赖恶毒了(引用你的话哦,要不我可想不起这么文明的词语),

望你休息一下吧,别挖空心思的去漫骂别人羞辱别人以显示你的自以为是。

圣经上有一个人人皆适用的黄金律:在太7:12。

而且在此声明:我从来没有先对你说过如此恶毒的话语,都是对你的回敬(当然这也是错误,求神饶恕我)

上帝祝福你,也祝福你少点自以为是,多点言语文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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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8-5-3 19:49:00的发言:

再次提醒你,尊重一下你自己吧!

除了显示出你在泼皮耍赖恶毒的上高超的功力以外,还能有什么呢?

除了进一步显示你的丑恶嘴脸之外,还能有什么?

这正好用在你身上啊,免得浪费我言语了。

那是对你泼皮耍赖恶毒的回敬啊(要不我想不起你这么文明的词语呢),

你不能光先送别人这个,自己不接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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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告知一下:

假期结束,工作很忙,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上网。

所以也可能不能按时回敬你的泼皮耍赖恶毒(引用你的原话哦),

你也要好好休息一下,别挖空心思的竖起刺再去漫骂羞辱别人,这不是基督徒的行为啊。多点爱心去指出别人的错误,这会更合乎上帝的心意。

圣经上有一个千古不变的黄金律在太7:12。看不看随你便,我可是尽心了。

愿神祝福你,少点自以为是和污秽言辞,多点真正爱心和言辞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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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怪不得这个帖子那么有人气~原来在吵架啊!

算了,大家都少说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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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8-5-3 21:3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ixin777 2008-5-2 17:20 的发言:
最先调班的是校长打的招呼(我这里说的插班包括调班)当时她要安排三个,丈夫压力太大要了两个。后来是同事的亲戚(同事的孩子在他班里,他知道的)。
不乏有送礼的,但没有一个是因为送了礼物才收的(有过后来送礼的),确实都是处于人情。我记得很清楚去年的国庆节,丈夫的一个同事是女性要安排一个插班生,她打了多次电话丈夫没有同意。后来她就打听我们住哪儿,找个出租车去了,其实我们已经不住那耳了,她又打我们家里电话是我接的, 我当时就没有告诉她,不知道怎么她还是找来了。最后拿了600元购物卡(这是送礼最多的,呵呵,在大家面前我毫不掩饰)我就不接受,她也很难堪。后来丈夫回来了,不是为这点礼而还是人情接受了。因为有校长的你收了,如果一个不收你可以有理由不要)

这就是真实的我。

从来没有隐瞒什么。

我说过不乏有送礼的,但不都是因为送礼才接受的。

人不是独处的,人和人之间都是有来往的,但我们的观点是不违背别人的利益,不暗中害人,不做亏心的事情。(虽然不可能做的完全,但是会竭力)

你和别人没有来往吗?包括亲戚?这种来往违背了别人的什么呢?

弟兄啊,我很理解你,你肯定为了我的生命而正在焦急,是吗?

但是你太片面了,就如你不能理解我一样,你的观点不能让人信服,

你会拿圣经的话压我,可是你没有处在这样的环境:比如你让我给你发上去红头文件,很可笑的,你知道吗?这些不成文的文件多着呢,还红头呢,有时就是一句话就是规定了,相信很多单位都是这样的。这样的事情你就说它错了吗?或者对了吗?

我觉得是没有什么化定对错的标准,只是我们本着圣经的原则去行事为人而已。

难得你那么费劲周折,找到以前的帖子和其他论坛的帖子,虽然我们彼此争论并且你语气咄咄,但为了真理是应该的,还是很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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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8-5-3 21:58:00的发言:

啊~ 怪不得这个帖子那么有人气~原来在吵架啊!

算了,大家都少说几句吧!

确实很无聊啊,

无聊得我除了回敬别人的漫骂和羞辱,没有什么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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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随风而逝在2008-5-3 20:45: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aixin777在2008-5-3 20:15:00的发言:
其实你说错了。

人做暗昧之事与不以之为错是一样的错,

你应该知道在上帝的眼中,错误不分大小:恨人与杀人是一样的罪。

下次再这样的教导会误人的啊。

姊妹,你是不是扯远了?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吗?

没啊,我就事论事。

我觉得很理解,所以只有这样回答了

因为我们不是为真理而争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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